石家庄oa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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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oa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石家庄OA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考勤管理,规范员工的工作时间、请假、休假及迟到、旷工等行为,保障公司运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临时员工。
三、工作时间
1. 公司实行标准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工作5天,周六、日休息。
2. 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 上午:09:00 - 12:00
- 下午:13:00 - 18:00
3. 员工可根据工作需要,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经部门主管同意,调整工作时间。
4. 特殊岗位或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弹性工作制。
5. 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适时调整工作时间,并以公告形式通知全体员工。
四、考勤制度
1、每日签到制度
- 员工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开始前进行签到,以示到达工作岗位。
- 签到方式采用公司指定的考勤系统,员工需使用个人账户进行签到操作。
2、签到次数和时间
- 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 上午签到时间为08:30至09:00,下午签到时间为12:30至13:00。
- 员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到,超出签到时间视为迟到。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
- 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员工,需在考勤系统内提交外出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批通过后,可免于签到。
- 回公司后,应及时补签,并注明外出原因及时间。
4、忘记签到处理
- 员工如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应在发现后第一时间向部门主管说明情况,并在考勤系统中进行补签。
- 补签需提供合理的解释,经部门主管审批通过后方可生效。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
- 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的考勤管理工作,确保员工按时签到,并对异常考勤情况进行核实和处理。
-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整体考勤数据的统计、分析,并对考勤制度进行监督和执行。
- 员工个人应对自己的考勤记录负责,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向主管汇报并申请更正。
五、请假制度
1、请假申请和审批
- 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并明确请假原因、起始时间、结束时间及请假天数。
- 请假申请需在考勤系统中提交,同时打印纸质申请单,经直接上级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 请假申请应尽量提前提交,最迟应在请假前一日完成审批流程。
2、请假审批权限
- 事假、病假不超过一天的,由直接上级审批;
- 事假、病假超过一天,不超过三天的,由部门主管审批;
- 事假、病假超过三天,不超过一周的,由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 请假超过一周的,需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3、请假销假要求
- 请假结束后,员工应在返岗当日完成销假手续,包括考勤系统内的销假操作和纸质申请单的提交。
- 销假时,员工需向直接上级汇报请假期间的工作交接情况和请假期间的相关事宜处理情况。
- 如请假期间发生特殊情况,员工应及时与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沟通,并按照指示处理后续事宜。
- 未按时报到或未按时销假的,视为旷工,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六、休假制度
1、假期种类和申请流程
- 公司提供的假期种类包括年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
- 员工申请各类假期,需按照以下流程操作:
a. 通过考勤系统提交相应假期的申请,填写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b. 经直接上级审批通过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c. 特殊假期(如产假、陪产假)还需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提交相关法律文件。
2、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规定
- 病假:员工因疾病需要休息,可申请病假,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
- 事假: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可申请事假,事假期间无工资。
- 婚假:员工结婚可申请婚假,根据公司规定享受相应天数带薪假期。
-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申请丧假,根据公司规定享受相应天数带薪假期。
- 产假:女员工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条件生育,可申请产假,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待遇。
3、年假规定
- 员工自入职之日起,根据工作年限,享受相应天数的带薪年假。
- 年假的具体天数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员工可在一年内分次或一次性使用。
- 年假需提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享受。
4、产假、陪产假规定
- 产假:女员工生育享受产假,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产假时间为98天(包括产前15天)。
- 陪产假:男员工配偶生育,可申请陪产假,根据公司规定享受相应天数带薪
5、公众假期安排
- 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前公告公众假期安排。
- 公众假期期间,公司将按照国家规定安排员工休息,如需加班,将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
七、迟到、旷工管理制度
1、迟到、旷工定义和处理
- 迟到:员工未在规定签到时间内完成签到,即为迟到。
迟到时间在10分钟以内的,视为轻微迟到;超过10分钟不足30分钟的,视为一般迟到;超过30分钟的,视为严重迟到。
- 旷工:员工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未到岗工作,或未签到且未提供合理解释的,视为旷工。
- 处理:轻微迟到不扣工资,但需记录在案;一般迟到扣除当天工资的1/3;严重迟到扣除当天工资的1/2。
连续迟到或累计迟到次数达到一定标准的,将按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2、未请假或伪造记录处理
- 员工未请假或伪造考勤记录的,一经发现,将按旷工处理,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记过等纪律处分。
- 伪造记录情节严重的,公司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旷工工资扣除和辞退规定
- 旷工当天无工资,并按公司规定扣除相应工资。
- 连续旷工超过规定天数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到规定次数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4、未签到处理
- 员工未签到且未按相关规定进行补签或解释的,视为旷工处理。
- 如因特殊情况导致未签到,员工需及时向直接上级报告,并根据情况提供相应证明,经核实后可免于处罚。
八、其他
1、各级主管考勤执行要求
- 各级主管应认真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对所属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 部门主管应定期检查本部门员工的考勤记录,确保考勤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不遵守规定或隐瞒事项的处理
- 员工不遵守考勤管理规定,或故意隐瞒、谎报考勤情况的,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合同等。
- 如发现有员工故意包庇、纵容他人违反考勤管理规定,同样将按公司规定给予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