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自由的致之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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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自由的致之之道
欲学术自由,或打破社会控制,或寻求精神解放,然社会控制非一己之力所能为,精神解放则或可努力致之。
致之之道,前贤多有所论,试阐发之。
“学术自由,在西方历史上同大学自治是一对孪生概念,是指大学从政府和教会那里争取到的学术权利,大学在政府或教会许可的范围内有教学、研究和学习的自由。
即大学的教师和学生在探求真理的过程中,可以自主解决学术上的事情,而不受学术范围以外的政治、宗教等社会因素的干扰”。
从学术自由的定义来看,狭义的学术自由指学者在本学科领域内的教学和研究自由,不受任何政治、宗教等外在权威的干涉和威胁,学者完全依据学术标准处理学术事务;广义的学术自由还包括学者的政治自由,学者作为社会公民有权发表自己的政治、经济和社会主张。
有云“欲学术自由,或打破社会控制,或寻求精神解放,然社会控制非一己之力所能为,精神解放则或可努力致之”,我对此种说法有不同的看法。
愚以为社会控制可以影响整个社会的学术氛围,但并不能限制个人研究的自由。
以陈寅恪先生为例。
陈寅恪作为现代学者,最看重学术独立和思想自由,可以说,这是他终身所坚持并为之奋斗的目标。
1929年,先生在其所撰的《清华大学王观堂先生纪念碑铭》中写道:“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
思想而不自由,毋宁死耳。
斯古今仁圣所同殉之精义,夫岂庸鄙之敢望。
先生以一死见其独立自由之意志,非所论于一人之恩怨,一姓之兴亡。
”短短的一篇碑铭,特标出”独立自由”四字,并以脱却俗谛桎梏为发扬真理的前提条件,现代学术的精义,可以说都在其中了。
在其中先生首先提出的
“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今天已成为中国知识分子共同追求的学术精神与价值取向,而且一定会成为现代化以后的全中国人民的人生理想。
新中国成立后,为保证个人的研究自由。
陈寅恪向中国科学院要求,“允许中古史研究所不宗奉马列主义,并不学习政治”。
其意就在不要有桎梏,不要先有马列主义的见解,再研究学术,也不要学政治。
不止我一人要如此,我要全部的人都如此。
我从来不谈政治,与政治决无连涉,和任何党派没有关系。
怎样调查也只是这样。
因此我又提出第二条:“请毛公或刘公给一允许证明书,以作挡箭牌。
”其意是毛公是政治上的最高当局,刘少奇是党的最高负责人。
我认为最高当局也应有和我同样的看法,应从我说。
否则,就谈不到学术研究。
此后,虽整个学术界在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影响下,陈的研究却可以保持相对自由。
以上可见,个人学术的自由是可以摆脱社会控制的,虽然很难,但并不是不可以做到。
对于学者来说,需要有坚持真理,锲而不舍的精神,宁可触犯当权者也绝不退缩。
当然,要做这一点不是人人都可以的,也不应该要求每一个人都如此,但是应该是作为我们自勉的方向。
是否真的有“自由”,是否真的有“学术自由”暂且不论。
社会控制下的研究成果、不符合学术规范的研究是否属于学术,我认为不属于。
最后说回精神解放的“致之之道”,窃以为是“不困于境,不困于己”,具体办法,则因人而异,不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