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设立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汉口双墩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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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设立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汉口双墩营销服务
部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5.08.23
•【字号】
•【施行日期】2005.08.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设立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汉口双墩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设立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汉口双墩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华保鄂字[2005]1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汉口双墩营销服务部。
二、核准夏琪玲为该营销服务部负责人。
三、核准该营销服务部地址为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138-1号,经营区域为武汉市行政辖区。
四、该营销服务部业务范围为: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
(五)经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
五、你分公司要加强对该营销服务部所辖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培训及管理,不得与没有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的个人代理人签订保险代理合同。
六、你分公司收到该营销服务部的《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后,应尽快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业务。
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