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侨情普查填表说明(教师、校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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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侨情普查填表说明(教师、校友部分)
★相关问题说明:
1.公办学校的教职工有正式的(在编)、市合同制的(教育局在册市财政拨发工资)和临时工(只学校在册学校拨发工资)三类人员,这三类人员均纳入教育局的普查对象吗?还是普查正式在编和合同制的?还是只普查正式的在编教职工?
答:此三类人员均纳入教育局的普查对象;包括退休教师,也是普查对象。
2.民办学校(含民办幼儿园)的教职工(只学校在册学校拨发工资)属于非正式的,也非市合同制的人员,是否纳入教育局的普查对象?
答:是。
3.普查对象是指晋江籍的华侨华人、归侨、港澳台居民(含留学人员)及其眷属,侨界与港澳台重点人士,以及华侨华人、港澳台居民组成的各类团体。
①晋江籍是指晋江籍贯?还是指晋江户籍?②即不是晋江籍贯又不是晋江户籍的老师,是教育局的普查对象吗?
答:(1)晋江籍贯和晋江户籍统称晋江籍,所以是晋江籍贯或晋江户籍的都要进行普查;(2)不是晋江籍贯又不是晋江户籍的老师不是普查对象。
4.附件2《归侨侨眷、港澳台居民眷属信息采集表》填表对象是指归侨、归侨侨眷、港澳台居民、港澳台居民眷属这四类人?还是归侨的侨眷、港澳台居民的眷属这两类人?
答:《归侨侨眷、港澳台居民眷属信息采集表》填表对象是指归侨、侨眷、港澳台居民眷属三类人。
针对教职工(非港澳台或非华侨身份的)户主一般为普查的教职工本人;学生持港澳台身份证的,户主一般为学生家长。
5.附件5《港澳泉籍乡亲信息采集表》填表对象是指泉州籍贯范围内的吗?泉州籍贯以外的就不是填表对象吗?
答:《港澳泉籍乡亲信息采集表》填表对象是籍贯为晋江或户口曾在晋江,目前为港澳身份的晋江籍乡亲。
6.直系亲属(上下三代,兄弟姐妹,配偶)都属于普查对象范围,如果直系亲属同学校任教或不同学校任教的应该如何填报?
答:原则上由年长一方统一填报或自行协商一方统一填报,但必须在境内家族主要成员中体现其他直系亲属。
7.夫妻双方都属于普查对象范围的,如何填报?
答:海外关系属于哪一方就由哪一方填报。
8.纸质表内容允许微小错误更正,若有大面积更改,请换表重填,也可填写电子文档后再行打印(表格最后签名必须手签)
9.教师部分的表格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交人事科;普查对象的电子文档以“单位名称+02代码后四位”命名,学校分类汇总后打包,以学校名称命名并发送人事科邮箱85660294@ (基层小学幼儿园由教委办分类汇总后打包,以教委办名称命名、统一发送人事科邮箱,纸质材料也由教委办按基层学校分装后统一送人事科)
10.本部分内容联系人:张向前联系电话:85686525 邮箱:85660294@
A. 《归侨侨眷、港澳台居民眷属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附件2)
一、填表对象:
1.归侨:指回国定居的华侨;
2.侨眷:本表指广义的侨眷,即华侨、归侨在国内的所有亲属,也就是有海外关系都必须填写。
外籍华人在华具有中国国籍的亲属也必须填写;
3.港澳台居民眷属:港澳台居民在境内的亲属。
4.针对教职工(非港澳台或非华侨身份的)户主一般为普查的教职工本人
二、本表填写说明(按单元格序号):
01.按学校所在地行政区划规范名称填写,具体请查看《泉州市行政区划代码》;
02.具体代码请查看《泉州市行政区划代码》规范填写,后四位为本单位采集表的顺序号;
03.学校名称按照公章规范填写并盖公章,基层小学(幼儿园)由教委办统一收集并检查后,在表格正面右上角空白处加盖教委办公章;
04.按填表时日期填写;
05.填写对象应是大陆户口人员,姓名按身份证填写,户主一般为普查的教职工本人,但如果有其他直系亲属也属于教师普查对象的,原则上由年长一方进行填报或自行协商一方填报,但必须在境内家族主要成员中体现其他直系亲属;
06.在相应方框打“√”;
07.按照“××××年×月×日”的格式填写;
08.相应类型的方框打“√”,属于民主党派的,要在横线上填写党派名称(可写简称);
09-10.按实际情况填写;
11-12.根据户口簿“出生地”、“户籍所在地”填写;
13.按实际情况填写,具体到村(社区);
14-16.按实际情况填写,没有则填“无”,不能放空;
17.按实际情况在相应方框打“√”,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可多选(选择项的名单在31中要体现);
18.填报户主长期居住的地址,具体到村(社区);
19-26.按实际情况填写,没有则填“无”,不能放空(①24-26尽量填写完整,至少填报一处;
②22任职单位及职务填报户主的任职单位及职务,填报所在学校及职务。
退休教师职务填写退休;③23主要社会职务填报户主在社会上担任的主要职务,不是填报工作职务);
27.按实际情况填写,医疗保险的还要勾选相应项目,可多选;
28-29.按实际情况填写,29经济状况按现有家庭成员月均收入情况勾选;
30境内家族主要成员31港澳台主要亲属32海外主要亲属:本处填写不下,可另填写在附件6然后将附件6与附件2在左上角装订,若人员过多无法尽列,则填写几个代表性人员,然后在家族总人数中体现全部人数即可(注意:与户主关系的填写要明确,如“父/母/丈/妻/儿/女/媳/孙子/孙女”等,如有多个子女且子女都有孩子,请在孙子后加(某某子),不要写“父子/婆媳/夫妻”等无法明确对象的说法);
33-39.“普查对象”为接受普查的人员,“普查员”为各单位负责开展普查的人员。
B. 《侨界、港澳台重点人士及留学生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附件3)
一、采集类别:
1.侨界:指海内外华侨华人、归侨、侨眷(本表侨眷与附件2不同,特指直系三代血亲);
2.重点人士:(1)即政治上有影响、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力、专业上有造诣的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台居民。
重点是海外及港澳台校友会副会长以上职务人员。
(2)归侨侨眷一般填报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或副科级以上公职人员、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有一定影响的各界人士。
(备注:政治上有影响指在人大、政协等任职过;社会上有地位指曾任副会长、副理事长及以上职位;经济上有实力指按当时捐款时代计算,属于捐资数额较大的)。
二、本表填写说明(按单元格序号):
01-08.与附件2填写方式类似;
09.按实际情况填写;
10.港澳台地区勾选中国;
11.国籍在中国的,填写到地区;
12-13.按实际情况填写;
14.说明如下:①华人指原是华侨或华人后裔,后加入或已取得居住国国籍;②华侨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持中国护照);③归侨指回国定居的华侨;④本表填报法律意义上的侨眷,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华人在华具有中国国籍的眷属与侨眷范围等同;
15.若选择其他,需在横线上详细说明;
16与18.至少填报一项;
17.填报填表对象长期居住的地址;
19-20.填表对象的学历、取得学位情况和在读或已毕业的学校;
21.填表对象特长及其中专以上学习的专业(与附表2相同);
22.按填表对象的实际情况填写;
23-25.①23对应政治上有影响:指在人大、政协等任职过;②24对应社会上有地位:指曾任副会长、副理事长及以上职位;③25对应经济上有实力:指按当时捐款时期计算,属于捐资数额较大的;
26-27.按填表对象实际情况填写,可多选(若选择其他,需在横线上说明);
28-29.紧急情况下可以联系到填表对象的人员姓名及其电话;
30-38.参考附表2对应说明进行填写,本栏填写不下的,可另填写附件6然后将附件6与附件3在左上角装订。
C. 《华侨华人社团、港澳台社团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附件4)
一、填报对象:
各校海外、港澳台校友会
二、本表填写说明(按单元格序号):
01-04.参考附件2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
05-06.社团名称要填写社团的全称,有中文公章的按照公章填写;
07-09.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0.填写普查时社团的届别;
11.可多选;
12.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3.社团在国内外(境外)组织开展或参加的重大活动,以及社团对所在国、祖籍国的贡献等
14.如果没有办公地址的,可填写注册地址;
15-22.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3-24.按实际情况填写,若表格填写不下,可另附纸填写(表格按23、24格式设计,填写后与附件4在左上角装订在一起);
25-26.按实际情况填写,若表格填写不下,可另填写到附件7表格然后将附件7与附件4在左上角装订;
D.《港澳泉籍乡亲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附件5)
一、填表对象:
定居香港、澳门地区的乡亲(晋江籍)或持有港澳居民身份证长住晋江的乡亲:一般按家庭户登记,为避免重复,也可以家族户登记,户主应具有代表性,能全面反映本户(本族)港澳亲属关系(户主是港澳人员)。
二、本表填写说明(按单元格序号):
01-16.按实际情况填写,类似项目可参照附件2(①姓名、出生年月、港澳地址、联系人为必填项目;②港澳地址填报户主在香港/澳门的居住地址;③内地常驻地址指户主在内地的长期居住地址;④联系人指可以联系到户主的人员,可以填报内地联系人也可以填报社团的联系人);
17.填写对象为具有香港/澳门身份的家庭成员,地址至少要到居住在香港/澳门的哪个区域;18-25.参考附表2填写。
备注:请负责全校教职工普查业务员提前加入人事科建立的微信群(见参会人员回执单),各微信群负责相应普查对象过程存在问题的答疑。
晋江市教育系统侨情普查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