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集团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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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集团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
TS/ZD0503A-2009
XX集团业务招待费实施“预算控制、逐笔报批、季度考核,年终汇算”的管理方式。
1业务招待费的预算和定额分解
1.1 年度业务招待费预算制定标准。
年度业务招待费实行预算管理。
房地产公司年度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年度销售收入的3‰,其中总部业务招待费控制在年度销售收入的2‰之内,分公司业务招待费总和控制在年度销售收入的1‰之内;实业集团年度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年度销售收入的2‰。
1.2 年度业务招待费预算制定、审批、下达。
根据各公司、各部门年销售收入利润计划实际业务需求,由总经理拟定各分公司的业务招待费预算方案及年度业务招待费支出计划和季度分解计划,报财务部汇总、平衡,经各主管副总裁、财务总监审核后报董事长审批,由财务部统一下达执行。
2 业务招待费的申请、控制、审批和考核
2.1 业务招待费的申请
实行事前申请办法。
业务招待发生前,经办人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单”,经过批准后才能够办理招待业务。
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申请手续的,必须电话请示,电话请示的内容同“业务招待申请单”所填内容,电话请示后必须在业务发生2日内补办申请手续。
严禁先斩后奏。
2.2 业务招待费的过程控制
2.2.1 各单位在招待业务发生前必须将审批过的“业务招待申请单”扫描,通过OA发给监察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电话申请批准的,同时电话通知监察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监察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在收到申请单或电话后安排人员进行现场或事后跟踪抽查。
2.2.2 严格按照批准的“业务招待申请单”规定的陪客人员和招待标准等内容执行。
2.2.3市内各种业务接待需要就餐的应安排在海世界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外就餐的,1000元(含)以下的由主管副总裁批准,1000元以上的必须经董事长批准。
2.3业务招待费的审核、审批控制
2.3.1 各主管副总裁、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作为各项目、总部机关业务招待费控制的主要责任人,负责业务招待费的审核、控制(见附件一)。
2.3.2主要责任人应严格审批权限和责任,严格审核招待费标准和审批手续,实行谁审批谁负责的办法。
2.3.3业务招待费申请及报销审批权限:预计外部一次性消费500元以下(含)、在集团内部一次性消费1000元以下(含)由各子、分公司总经理审批;招待费外部一次性消费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含)、在集团内部一次性消费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含)由主管副总裁、财务总监审批;在外部一次性消费1000元以上、在集团内部一次性消费2000元以上由董事长审批。
外地区域公司业务招待费1500元(含)以下的由区域公司副总裁(总经理)、区域公司财务总监审批。
1500元以上的由区域公司副总裁(总经理)报董事长审批。
2.3.4各副总裁、总裁助理、各委员会主任、总经理、总监的业务招待费必须报经董事长审批。
2.3.5招待费用报销时附上“业务招待费申请单”(见附件二),同时附上饭费清单及发票。
董事长对所有业务招待费有最终审批权。
2.4 各公司业务招待费的考核
2.4.1 业务招待费实行季度考核,年终汇算。
当季度业务招待费实际支出超出季度业务招待费计划指标的,财务不予报账,特殊情况由各公司总经理及各主管副总裁做出分析,说明原由,报董事长审批。
2.4.2 各公司财务部、成本控制部是业务招待费的考核部门。
财务针对不同部门建立招待费支出台帐,登记各月实际招待费发生额,季度汇总上报财务部,出现预算超支现象,由发生超支的各公司、各部门做出分析,说明原因,报主管副总裁审核,董事长审批。
3 业务招待费使用标准
3.1 战略、监察、制度、薪酬四个专业委员会主任(或顾问)的业务招待标准每人150元以内。
3.2 副总裁业务招待标准每人200元以内,承德、廊坊、天津公司在此标准上增加50元。
3.3 总经理的业务招待标准每人150元以内。
3.4 其他人员业务招待标准每人100元以内由主管领导批准在指标内掌握。
3.5 本公司发生突发事件,在抢险、抢修、救灾过程中需用餐,由主管副总裁批准,总裁办公室按每人10元/天标准安排。
4 餐陪人员原则
4.1陪餐人员一般为一人,最多不得超过来客人数的1/3,特殊情况报主管副总裁批准。
工作餐不得陪餐。
4.2 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就餐标准申请。
凡超过标准且未经批准的,超出部分由陪餐者自付。
5罚则
5.1分公司主管副总经理/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裁/总经理对提出的申请即时审批,每晚1小时,处罚责任人1天岗位工资。
5.2 超出使用标准就餐的,超出部分由就餐者自付,处罚就餐者5天岗位工资。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给予三倍以上赔偿,同时视情节给予降职、降薪直至辞退,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3超出规定陪餐人数的,平均自付全部餐费,处罚经办单位负责人及陪餐者5天岗位工资。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给予三倍以上赔偿,同时视情节给予降职、降薪直至辞退,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4未审核招待费用票据的,处罚经办单位负责人、经办人及审批人3天岗位工资。
5.5未申报“业务招待费申请”,或者电话申请后没有按规定时间补办申请手续的,或者未及时通知监察委员会的,一律不予报销。
5.6 业务招待费支出属非因公性质,一律不予报销,违反者对责任人及主管领导根据消费金额处罚三倍以上罚款,同时视情节给予降职、降薪直至辞退,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7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者,一经核实,追回冒领部分,根据消费金额处罚冒领者及主管领导三倍以上罚款,同时视情节给予降职、降薪直至辞退,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8未经批准在海世界以外就餐的,一律不予报销。
5.9越权审批的,超过审批权限的部分不予报销,由审批者负担。
5.10各总经理、主管副总裁、总裁助理参加的业务招待费未经董事长批准而进行报销的,由该总经理、主管副总裁、总裁助理费用自负,同时处罚责任人5天岗位工资。
5.11 审计监察部查出问题隐瞒不报的,处罚责任人5天岗位工资。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给予三倍以上赔偿,同时视情节给予降职、降薪直至辞退,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 附则
6.1此规定不适用业务提成人员。
6.2本规定由财务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6.3本规定适用于河北XX实业集团、河北XX房地产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公司。
6.4本规定自董事长批准之日起执行。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一:业务招待费月度支出计划
业务招待费月度支出计划
总裁:主管副总裁:申请单位负责人:
附件二:业务招待费申请表
业务招待申请表
董事长主管副总裁/总经理主管经理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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