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KV线路施工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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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QB
长庆水电厂企业标准
Q /190-2008
长庆水电厂
新建10kV架空线路施工、
验收标准和管理办法
2008-02-01发布2007-03-01实施
长庆水电厂发布
长庆水电厂
新建10kV架空线路施工、验收标准和管理办法
水电技字[2008]02号
编制:尤宜荣顾沈卉边东奎辛小妮
审核:张越喜
审批:青小林
时间:2008年2月
Q/190-2008
目录
1 总则 (1)
2 勘查设计 (1)
3 图纸会审 (2)
4 技术交底 (3)
5 现场施工 (4)
6 竣工验收 (6)
7 带电投运 (7)
8附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水电厂新建10kV架空线路施工、验收标准和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使10kV架空电力线路的设计做到供电安全可靠、技术先进,保证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和检修水平,制订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与我厂新建10kV线路的施工及验收工作。

1.3 架空电力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1.4 采用的设备、器材及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

设备应有铭牌。

1.5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应制订不低于本规范水平的质量标准或工艺要求。

1.6 引用标准:
1.6.1 GB 50061一97《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1.6.2 GB 50173—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1.6.3 DL/T 741—2001《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
1.6.4 DL 409—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1.6.5 《水电厂电力金具验收规则、标志和包装》
1.6.6 《水电厂避雷器、设备线夹、瓷质绝缘子执行标准及型号》
1.6.7 《水电厂电力设备入库验收标准》
1.6.8 《水电厂绝缘子、避雷器、电力金具验收标准》
1.6.9 《水电厂关于进一步加强配电线路施工、运行管理的措施》
1.6.10 《水电厂6-10KV线路巡视制度及标准》
1.6.11 《水电厂关于规范野外站所外线值班点值班人员的措施》
1.6.12 《送配电线路电力规章汇编(架空配电线路质量检验标准)》
1.7 架空电力线路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管理,除按本标准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勘察设计
2.1
保证工程设计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打好基础。

2.2 线路路径的设计时不宜和其它线路交叉,不宜跨越建筑、林区和易燃场所。

路径的选择尽量短而覆盖所有负荷。

2.3 10kV线路的直线杆最大档距不宜超过110m,门型杆、三联杆最大档距不宜超过500m。

主线路及大分支线路使用Φ70mm以下的导线。

线路其它杆型、金具、绝缘子及其它设备的选择符合GB 50061一97《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水电厂电力金具验收规则、标志和包装》《水电厂避雷器、设备线夹、瓷质绝缘子执行标准及型号》《水电厂绝缘子、避雷器、电力金具验收标准》等有关标准。

2.4 对辖区内10kV线路的新建、改建项目,水电厂供电运行单位应参与设计单位的线路勘察设计过程,
监督施工过程的质量;对不符合水电厂有关技术要求的施工行为,运行单位有权制止,造成事实的,在未彻底整改之前不得办理带电投运的手续,并将相关情况书面详细汇报水电厂生产技术科、QHSE监督站、质量安全环保科。

3 图纸会审
3.1 施工图纸是施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之一。

图纸会审主要是了解设计意图,明确质量要求,将图纸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专业之间的矛盾等,尽最大可能解决在工程开工之前,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3.2 线路施工单位、生产技术科以及其它相关单位和技术人员进行图纸会审。

3.3 图纸会审应该在工程施工前完毕。

3.4 会审内容:
3.4.1 审查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和有关规定。

3.4.2 审查施工图的基础工程设计与地基处理有无问题,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地质情况。

3.4.3 架空、电缆线路的线径、路径选择是否符合规范。

3.4.4 核算架空线路导线和避雷线的应力和弧垂、核算杆塔结构。

3.4.5 绝缘子、拉线、横担的计算与选择是否无误。

3.4.6 对于线路进出变电所的杆塔的杆型、位置、高度等参数一定要慎重研究。

3.4.7 对于多雷区在线路设计的时候应该考虑必要的避雷设施及措施。

如避雷器、避雷针等。

3.4.8 审查施工图中有哪些施工特别困难的部位,采用哪些特殊材料、构件与配件,货源如何组织。

3.4.9 对设计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的可能性和应采用的必要措施进行商讨。

3.5 会审程序:
3.1 图纸会审流程
3.2 各单位相关人员及时对图纸审核以后,要迅速开会汇总讨论,反复审核讨论直到最终达成一致。

3.3 审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设计单位,等设计单位做出反应后,各单位相关人员应再次对图纸进行审核。

如有问题则重复会审、讨论、反馈、再审核的过程,直至各方意见达成一致。

3.6 会审记录内容:
3.6.1 工程项目名称(分阶段会审时要标明分项工程阶段)。

3.6.2 参加会审的单位(要全称)及其人员名字。

3.6.3 会审地点(地点要具体),会审时间(年、月、日)。

3.6.4 会审记录内容:
3.6.
4.1对设计图纸提出的存在矛盾、问题、由设计予以答复修改的。

3.6.
4.2 施工单位为便于施工,施工安全或建筑材料等问题要求设计单位修改部分设计的会商结果与解决方法。

(要注明图别、图号,必要时附图说明)
3.6.
4.3 会审中尚未得到解决或需要进一步商讨的问题。

3.7 会审记录的发送与保存:
3.7.1 盖章生效的图纸会审记录《图纸会审结果汇总表》由技术人员移交给设计等相关单位。

3.7.2 会审记录发送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部门。

资料员自存一份作交工资料用。

4 技术交底
4.1 在施工前建设方应该给施工方出具技术交底。

将在设计审核和施工调查中所发现的既有问题及时
提出,争取以书面形式予以明确。

4.2 基本内容:
4.2.1 调查电力线路径路上的既有建筑屋、设备、通信线路、电力线路、地下电缆、水管情况,是否有拆迁协议或防护措施。

4.2.2 电力线路施工区段内交通条件情况。

4.2.3 施工区段内当地农田水利、林木情况应详细调查,以便在径路选择时和施工中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低工程费用。

4.2.4 各类设备绝缘子、导线、金具等的选择应执行《水电厂电力金具验收规则、标志和包装》、《水电厂避雷器、设备线夹、瓷质绝缘子执行标准及型号》、《水电厂绝缘子、避雷器、电力金具验收标准》等有关规范标准。

4.2.5 线路的设计应遵循GB 50061一97《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的要求。

4.2.6 各类施工工器具(包括各类车辆)的使用要遵循DL 409—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及各类施工工器具(包括各类车辆)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4.2.6各类安全事项应严格按照DL 409—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及其它相关安全标准规范执行。

5 现场施工
5.1 与工程施工相关的单位包括规划计划科、生产技术科、质量安全环保科、市场营销科、QHSE监督站等。

5.2 施工技术资料:
5.2.1 施工组织设计。

5.2.2 施工图会审记录。

5.2.3 施工技术措施或作业指导书。

5.2.4 设计修改通知单。

5.2.5 材料清单及签证。

5.2.6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5.2.7 施工缺陷处理的明细单及附图。

5.3 现场施工进度管理:
5.3.1相关单位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做好各项动态控制工作,协调各单位关系。

5.3.2 相关单位(规划计划科、生产技术科、质量安全环保科、QHSE监督站等)跟踪工程施工进展,对工程进度进行动态控制。

施工单位组织每周一次进度分析会,对进度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找出解决办法。

5.3.3 施工单位在每周例会上汇报一次本周工程进度及下周工作安排。

5.4 现场施工材料管理:
5.4.1 现场施工材料管理包括:材料计划管理、材料进场验收、材料的储存与保管、材料领发、监督
材料使用和材料的回收。

各类材料应有合格证及试验资料;原材料和器材的化验单、试验单和合格证;工程使用的成品、半成品的合格证、试验报告。

5.4.2 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器材供应站(或厂相关部门)提出一次性计划,作为供应备料依据。

5.4.3 在施工中,根据工程的建筑材料消耗定额和工程变更以及调整的施工预算,及时向器材供应站(或厂相关部门)提出调整供料计划,从而保证材料按实际需求给予供应。

5.4.4 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必须根据进料计划、供料凭证、产品合格证、《水电厂电力金具验收规则、标志和包装》、《水电厂避雷器、设备线夹、瓷质绝缘子执行标准及型号》、《水电厂绝缘子、避雷器、电力金具验收标准》等标准进行材料数量和质量的验收。

5.4.5 进场的材料需要按照《水电厂电力设备入库验收标准》验收人库,现场堆放的材料应做好防火、防潮、防变质等措施。

5.4.6 材料的安全保管具体落实到个人,做到谁保管谁负责,谁丢失谁赔偿的原则。

5.4.7 施工设施用料应根据工程定额用料计划领取材料,凡超限额用料领取需办理相应手续,在填制领料单时注明超耗原因。

5.4.8 供应人员对定额或超定额领料单进行保护、核算。

现场管理负责者对施工过程材料是否合理使用。

5.5 现场施工安全管理:
5.5.1 施工安全管理是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活动。

5.5.2 施工现场做好一切安全措施来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落实安全管理决策和目标,以消除一切事故,避免事故伤害,减少事故损失。

5.5.3 施工安全管理,要从安全教育、检查、生产责任制与管理保证体系等方面展开。

各类作业人员应有本作业经验并持证上岗,劳保用品齐全、合格并使用正确。

5.5.4 指定专门安全责任人和相当数量的安全员,通过加强现场安全巡逻,建立安全监督网,完善现场安全措施,制定各类应急预案等,来保证安全生产。

5.5.5 发生事故时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分析原因、追究责任、制定防范措施。

5.6 现场施工质量管理:
5.6.1 现场施工质量管理主要包括质量监督和质量检验。

5.6.2 施工单位对于整个工程质量应主要的责任。

5.6.3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中变更、质量隐患等应予以重视并上报建设单位。

5.6.4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应对施工现场各类设备进行试验测量,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

在施工单位(或相关单位)质检人员跟踪检查的基础上,应重点考虑特殊基础型式、各种类型的杆塔(转角、耐张为重点)和重要跨越地段等情况,其抽查数量应在25%左右。

5.7 施工及相关单位检查的内容与重点:
5.7.1 对已抽查过的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管理方面的资料和复测记录以及基础施工记录、原材料试验报告等仍为最后抽检复查内容。

5.7.2 杆塔组立阶段:
5.7.2.1 对铁件质量和主材弯曲及构件的完整进行检查。

5.7.2.2 对杆塔螺栓的规格及紧固的检查。

5.7.2.3 对杆塔的防腐、防盗措施的检查。

5.7.3 导、地线架设及附件安装阶段:
5.7.3.1 金具及防震锤和绝缘子的规格、数量、质量及联接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5.7.3.2 销钉、销针(开口销)及瓶口朝向符合规范。

5.7.3.3 对导、地线损坏及处理,导地线弛度检查。

5.7.3.4 对压接管的质量、位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进行检查。

5.7.3.5 杆塔上各电气距离、导线对地距离及对跨越物的距离应符合要求。

5.7.4 接地体安装及埋设阶段:
5.7.4.1 接地体规格、数量(射线条数)、埋设深度与长度符合设计。

5.7.4.2 接地引下线的焊接、安装牢固,工艺美观,防腐处理符合要求。

5.7.4.3 接地电阻测量方法正确,仪表合格,电阻值符合设计要求。

5.7.5检查基面平整、排水、边坡和线路走廊的树木砍伐宽度及危石地面处理。

5.7 检查方法:
5.7.1 施工单位和相关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检查内容的要求,对工程质量和质保资料进行检查。

5.7.2 检查方式采取现场查看、资料查阅、取证检查与重点抽查(现场实测)及组织座谈等。

实物抽查概率在25%左右。

施工单位应认真配合并提供方便。

5.7.3 施工单位应按检查要求,将有关的图纸资料、质保文件、质量标准、验评标准、施工技术记录、检验报告、验收签证、施工指导书(或施工技术措施)、原材料器材合格证书及有关技术文件准备好,以提供检查查阅。

5.7.4 检查组在检查之前,检查单位应向检查组汇报工程项目的设计简介、图纸材料及设计变更情况、质量问题及处理情况、进度及完成情况、工程质量状况等。

5.7.5 对检查结果作出评价,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和要求,并在限期内整改完毕,以便工程按期竣工交接。

5.8 其它方面严格参照GB 50173—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6 竣工验收
6.1新建或改扩建的10kV线路竣工验收工作由生产技术科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具体程序为:6.1.1工程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应认真地进行自检、自查工作,收集有关资料及相关图纸,完成竣工资料的编制后,向该区域10kV系统的运行管理单位提出验收投运的申请。

6.1.2新建或改扩建的10kV线路的运行管理单位依据《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验收规范》GB50173-92以及水电厂的相关技术要求,组织对新建及改建的10kV线路组织进行初步验收.安排并跟踪施工单位全部整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直至认为具备投运条件时,向厂生产技术科提出正式的竣工
验收申请并上报相关的技术资料。

6.1.3生产技术科接到运行的申请和相关技术资料后,在3日内组织质量安全环保科、QHSE监督站、规划计划科、监理单位及运行单位的生产技术人员组成工程验收组并进行现场验收。

依据《新建10kV 架空线路验收标准表》对10kV线路要安排逐基登杆验收,验收内容为:
在验收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采用器材的型号、规格。

●线路设备标志应齐全。

●电杆组立的各项误差。

●拉线的制作和安装。

●导线的弧垂、相间距离、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及对建筑物接近距离。

●电器设备外观应完整无缺损。

●相位正确、接地装置符合规定。

●沿线的障碍物、应砍伐的树及树枝等杂物应清除完毕。

●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竣工图。

●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包括施工内容明细表)。

●安装技术记录(包括隐蔽工程记录)。

●交叉跨越距离记录及有关协议文件。

●调整试验记录。

●接地电阻实测值记录。

●有关的批准文件。

●其它方面严格参照GB 50173—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水电厂6-10KV线路巡视制度及标准》及其它相关电力设备、金具、器材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6.2工程验收时,一经发现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应及时由验收组下发《工程遗留问题处理清单》施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按《工程遗留问题处理清单》所列项目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完填写出《缺陷处理报告》方可报请复查。

6.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验收组出具《工程验收单》,市场营销科接到《工程验收单》后方可与用电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及办理完相关用电业务手续,新建线路的运行管理单位在接到《工程验收单》后,方可将新建线路通电运行。

6.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填写相关资料并整理保存。

6.5附录:新建10kV架空线路验收标准表
7 带电投运
7.1 待新建线路验收合格以后,市场营销科应和用户做好用电协议的签订。

7.2 投运之前应该具备以下要求:
7.2.1 承担线路试运行及维护的人员已进行了生产运行培训和安全规程学习并经考试合格,试运指挥组已将试运方案向参加试运人员交底。

7.2.2 线路的杆塔号、相位标志和设计规定的有关防护设施等已经验收检查,影响安全运行的问题已处理完毕。

7.2.3 线路上的障碍物与临时接地线(包括两端变电站)已全部拆除。

7.2.4 已确认线路上无人登杆作业,且安全距离内的一切作业均已停止,已向沿线发出带电运行通告,并已做好试运前的一切检查维护工作。

7.2.5 按照设计规定的线路保护和自动装置已具备投入条件。

7.2.6 线路带电前的试验(线路绝缘电阻测定、相位核对、线路参数和高频特性测定)已完成。

7.2.7 线路维护人员必须的生活福利设施及交通工具已按规定配备。

7.2.8 已安排在带电启动期间线路的巡视人员,并已准备好抢修的手段。

7.2.9 新建线路的各种图纸、资料、试验报告等齐全、合格。

运行所需的规程、制度、档案、记录及各种工器具、备品备件准备齐全。

7.3 试运行作应由运行单位变电所值班员进行操作。

7.4 试运行时如果发生接地、跳闸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断开该新投线路,巡线工作找到故障点并处理之后再经调度允许进行试投。

7.5 试运行将电压由零值逐渐升高至额定电压(系统调试大纲有规定时)。

7.6 一般以线路额定电压冲击合闸3次。

如需增加试验项目和内容,由厂生产、技术领导或生产技术科及相关单位根据具体条件作出决定。

7.7 如线路试验结果符合要求,即以线路额定电压带负荷试运行,如在24小时内正常运行未曾中断,试运行即告完成。

7.8 启动试运中发现的问题由施工单位填写山包《工程遗留问题处理清单》并全面负责处理,按厂验收组的决定组织有关单位消缺完善。

8附录
8.1 本标准中设计到的表格应按附录中所列表格统一使用。

8.2 其它表格应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手册》中规定的表格统一使用。

图纸会审结果汇总表
工程项目技术交底
工程变更单
工程名称:编号:
工程验收单
工程遗留问题处理清单
工程名称:编号:
新建10kV架空线路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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