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工管理制度
护工工作管理制度
护工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章制度的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和提高医院护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订立本《护工工作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门的相关规章制度,以及医院的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护工的工作,包含全职护工、兼职护工和临时护工。
第二章护工的基本要求第三条基本素养要求护工应具备以下基本素养要求: 1. 严守职业道德,保守患者隐私,保密工作中获得的患者信息; 2. 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医院管理; 3. 具备良好的沟通本领和团队合作精神; 4. 具备肯定的护理知识和卫生常识; 5. 具备肯定的体力和耐力,能够适应长时间站立和体力劳动。
第四条岗位职责1.负责依照医生和护士的布置,进行病人的基本生活护理工作,包含喂饭、饮水、换洗衣物等;2.帮助护士完成一些基本护理工作,如测量体温、血压等;3.维护医院的卫生环境,保持病房的乾净;4.帮助医院布置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工作纪律1.护工应定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应提前向上级汇报;2.护工应穿着整齐,佩戴工牌,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不相关的活动或使用移动电话等娱乐设备;3.护工应依照工作布置完成任务,不得擅自修改工作内容;4.护工应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不得与同事发生争吵或纠纷。
第六条工作安全与保障1.护工应掌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熟识应急处理措施,确保工作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2.护工应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如口罩、手套等,避开交叉感染;3.护工应保持工作区域的乾净和卫生,避开滑倒和感染的风险;4.护工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七条信息记录与交接1.护工应认真记录患者的生命体征、护理措施和病情变动等信息,并及时向护士汇报;2.护工应依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交接班,将工作情况如实告知接班的护工。
第八条工作协同1.护工应与护士紧密合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2.护工应与其他科室的医护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确保患者的全面护理。
护工管理人员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总则为规范护工管理,提高护理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安全,特制定本制度及流程。
二、管理制度1. 护工选拔与培训(1)护工选拔:护工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身体健康、年龄适宜,并经过专业培训,具备一定的基础护理知识和技能。
(2)培训内容:护理基础知识、护理操作技能、患者沟通技巧、应急处理能力等。
(3)培训考核:培训结束后,对护工进行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2. 护工岗位职责(1)负责患者的日常生活照料,包括饮食、个人卫生、睡眠等方面。
(2)协助医生和护士进行患者的治疗和护理操作。
(3)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向医生和护士汇报。
(4)做好患者的心理护理,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3. 护工工作纪律(1)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2)爱护患者,尊重患者隐私,保护患者权益。
(3)团结协作,与医生、护士保持良好沟通。
(4)不擅自离岗,不迟到、早退。
4. 护工工作质量监督(1)护理部负责对护工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护士长负责对护工工作安排和质量监督,确保患者安全。
(3)患者及其家属对护工工作有投诉时,应及时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三、工作流程1. 护工选拔与培训(1)护理部发布招聘信息,收集报名资料。
(2)护理部组织面试,筛选合适人员。
(3)对护工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2. 护工工作安排(1)护士长根据病房实际情况,安排护工工作。
(2)护工按照护士长安排,进行患者护理工作。
3. 护工工作监督(1)护士长定期巡视病房,检查护工工作。
(2)护理部对护工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
4. 护工工作评价(1)护士长对护工工作进行评价,包括工作态度、服务质量、患者满意度等。
(2)护理部根据护士长评价,对护工进行奖惩。
四、附则1. 本制度及流程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护工管理人员。
2. 本制度及流程由护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3. 本制度及流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管理制度及流程,旨在确保护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安全、舒适的就医环境。
护工的管理规定
护工的管理规定
一、工作时间安排
•护工的工作时间为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休息时间为每周1天。
•工作时间安排由雇主负责制定,并提前告知护工,如有临时调整需提前通知。
二、工作内容要求
•护工应按照雇主的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工作任务。
•护工在工作中要与患者及家属保持良好的沟通,尊重患者的隐私和尊严。
三、休假和病假制度
•护工有权享受带薪休假,具体休假制度由雇主制定并告知护工。
•护工如需请假,需提前通知雇主,并提供相关证明。
四、工作服装要求
•护工在工作中应穿着整洁,符合职业规范的工作服装。
五、工作纪律要求
•护工应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到岗,不迟到、早退、旷工。
•护工应保护雇主的财产,不得私自使用或挪用雇主的财物。
六、工作安全保障
•雇主应提供相应的工作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护工在工作中的安全。
•护工在工作中如发现有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雇主,并配合解决。
七、职业道德要求
•护工应遵守职业道德准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
•护工应对患者及家属保持专业的态度和言行举止。
以上为护工的管理规定,双方应认真遵守,并共同维护工作环境的和谐稳定。
护工配备管理制度
护工配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护工配备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合法权益,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全部护工配备管理工作,包含护工的数量、权限、配备标准、培训要求等内容。
第二章护工岗位设置第三条医院依照各科室、病区的工作需要,合理设置护工岗位。
岗位设置包含不同级别、不同职责的护工岗位,并依据岗位的特点确定相应的配备数量。
第四条护工岗位设置应当符合以下原则:1.各科室、病区依照工作量、护理需求等因素,合理配置护工数量;2.不同护工岗位的职责和权限要明确;3.护工岗位设置要与其他医疗岗位的配备相衔接;第三章护工配备标准第五条护工配备标准是指医院依据科室、病区的不同特点,订立的护工数量配备标准。
标准应当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患者得到适合的护理服务。
第六条护工配备标准的订立包含以下内容:1.依据病区床位数量、患者年龄、病情等因素确定的护工数量;2.不同护工岗位的分工和配备比例;3.特殊科室、病区的护工配备要求;4.护工配备标准的调整和评估周期;第四章护工配备管理第七条护工配备管理是指医院依照护工配备标准,合理配置、管理和调整护工的工作。
护工配备管理应当具备以下要求:1.由负责护士长或责任护士进行护工配备计划的订立和审核;2.护工数量的编制、调配和调整要公开、公正、透亮;3.护工的工作时间、休假等要合理布置,确保患者的护理需求能得到满足;4.定期对护工的工作开展评估和考核,确定绩效和薪酬等奖惩措施;5.对护工岗位进行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护工的专业水平;第五章护工培训要求第八条医院应当对新招聘的护工进行岗前培训,培养其基本护理技能和相关职业道德素养。
第九条医院应当对护工进行定期培训和连续教育,提升其专业水平和护理技能。
培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护理理论知识和技能培训;2.新技术、新设备的培训;3.患者安全、感染掌控、急救等方面的培训;4.职业道德和沟通技巧培训;第六章监督和评估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护工配备管理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护工配备管理的落实和效果。
医院对护工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提高医院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和权益,规范护工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护工招聘与培训1. 护工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聘考试、面试等程序,选拔具备一定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的人员。
2. 护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医院组织的专业培训,包括医院规章制度、护理知识、急救技能、职业道德等,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护工培训内容包括:(1)医院规章制度:包括劳动纪律、职业道德、保密制度、安全生产等。
(2)护理知识:包括患者基础护理、常见病护理、生活护理等。
(3)急救技能:包括心肺复苏、止血、包扎、搬运等。
(4)职业道德:培养护工关爱患者、尊重患者、敬业奉献的精神。
三、护工岗位职责1. 在护士长的指导下,协助护士完成患者的日常护理工作,如协助患者翻身、擦洗、喂饭、穿衣等。
2. 负责患者病房的清洁、消毒、整理,保持病房环境整洁、舒适。
3. 协助护士进行患者病情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护士。
4. 负责患者的个人卫生护理,如协助患者洗漱、剪指甲、理发等。
5. 协助护士对患者进行康复训练,提高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
6. 负责患者的心理护理,关心患者,给予心理支持。
四、护工管理1. 护工由护理部统一管理,各护理单元护士长具体负责护工的工作安排和质量监督。
2. 护工应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不得擅自离岗。
3. 护工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关爱患者,尊重患者,不得歧视、侮辱患者。
4. 护工应定期接受医院组织的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5. 护工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五、疫情防控1. 护工应严格遵守医院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防止疫情传播。
2. 护工应配合医院做好患者排查、隔离、治疗等工作。
3. 护工应接受疫情防控知识培训,提高防控意识和能力。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护理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护工管理制度大全
护工管理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护工的工作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护工权益,完善管理机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本公司雇佣的护工,包括全职,兼职,临时护工。
第三条护工须认真遵守本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提高自身素质,保障客户利益。
第四条本制度由公司管理人员负责执行,公司将定期对护工进行考核,对工作状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护工的入职与离职第五条护工入职需经公司的面试和培训,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第六条护工离职需提前书面通知公司,公司将根据情况做相应的离职处理。
第七条离职的护工需将工作场所交接给下一位护工,确保服务不中断。
第八条公司将建立完善的人才储备和培训机制,为护工提供发展空间和机会。
第三章护工的权利与义务第九条护工有权享受公司提供的培训和健康福利。
第十条护工有义务按时到岗上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证服务质量。
第十一条护工有义务保护客户的隐私权,绝对保密客户的个人信息。
第十二条护工有义务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第四章护工的工作内容与标准第十三条护工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为客户提供生活照料,协助客户生活起居,照料客户身体健康。
第十四条护工需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擅离职守或违规行为。
第十五条护工需经常与客户和家属沟通,及时反馈客户的情况,及时报告客户的异常情况。
第十六条护工需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技能,不断学习和进步,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章护工的管理与考核第十七条公司将建立完善的护工管理机制,对护工进行绩效考核。
第十八条绩效考核将综合考虑护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表现、服务质量等多个方面。
第十九条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护工的晋升和薪资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条公司将建立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和表现不良的护工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
第六章护工的投诉处理与纠纷解决第二十一条客户和家属对护工的服务不满意,可向公司进行投诉。
第二十二条公司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对投诉进行及时处理,确保客户的合法权益。
医院护工队伍管理制度
医院护工队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医院护工队伍的管理,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患者的安全和舒适,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护工队伍的招聘、培训、考核、岗位调配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护工队伍的定义护工队伍是指医院雇佣的特地从事照料患者的人员,包含护工、看护等。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四条招聘要求招聘护工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2. 具备至少9年义务教育或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 3. 具备肯定的护理基础知识和技能。
第五条招聘程序1.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护工的招聘工作;2.依据实际需求,编制岗位需求说明书,并进行招聘广告宣传;3.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面试和体检;4.经过面试和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培训前的审批,并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条岗位调配1.经过培训后,依据护工的本领和特长,由护士长负责将护工调配到相应的岗位;2.配备一位正式的执业护士作为该护工的导师,引导其工作。
第三章培训与发展第七条培训计划1.医院护理部门应订立全面的护工培训计划,包含基本护理知识、急救技能、沟通技巧等内容;2.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培训,包含理论培训和实践操作。
第八条培训方式1.医院可依据实际情况选择线上、线下或混合式培训方式;2.培训课程可以由护理部门内设的培训师进行讲授,也可邀请外部专家。
第九条培训考核1.完成培训后,护工需要参加培训考核,通过考核方可被认定为合格;2.培训考核内容包含理论知识测试和操作技能评估。
第十条职业发展1.医院应依据护工的工作表现、培训成绩和服务年限等因素,订立职业发展规划;2.护工可通过参加内部晋升考试、加添学历等方式晋升为高级护工或护士。
第四章工作规范与岗位责任第十一条工作规范1.护工必需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从护理操作规程;2.护工需要保护患者的隐私,保持工作秘密;3.护工应熟识各类医疗设备的使用方法,正确操作,确保患者安全。
医院护工管理制度及职责范本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护工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及职责。
二、护工选拔与培训1. 护工选拔:(1)护工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2)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4)有护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2. 护工培训:(1)护工上岗前需参加医院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医院基本工作程序、规章制度、污染、清洁、消毒、无菌的基本概念等;(2)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三、护工职责1. 基础护理工作:(1)协助护士完成患者的日常护理,如洗脸、梳头、洗澡、喂药等;(2)协助护士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提高患者自我保健意识。
2. 协助维护患者卫生、仪表及仪容:(1)保持患者床单位整洁,及时更换床单、被褥;(2)协助患者洗漱、穿衣、如厕等日常生活;(3)对患者进行心理疏导,提高患者生活质量。
3. 协助护士完成医嘱执行:(1)按照医嘱对患者进行各项治疗;(2)协助护士进行各项检查。
4. 配合护士做好患者病情观察:(1)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向护士报告;(2)协助护士做好患者病情记录。
5. 节约资源,爱护公物:(1)合理使用医院设施,避免浪费;(2)爱护医院公共财物,不得损坏。
四、护工管理制度1. 护工应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管理;2. 护工需佩戴工作牌,以规范自身行为;3. 护工需定期参加医院组织的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业务水平;4. 护工如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 本制度由医院护理部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制度及职责的制定,旨在加强医院护工管理,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
卫生部医院护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护工管理,提高医院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从事护工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护工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关爱患者;(二)规范管理,确保安全;(三)公平公正,奖惩分明;(四)持续改进,提升服务。
第二章护工招聘与培训第四条护工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
第五条新聘护工需经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一)医院概况、规章制度;(二)护理知识、操作技能;(三)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第六条培训合格后,护工方可上岗工作。
第三章护工职责与工作要求第七条护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以下职责:(一)协助护士对患者进行生活护理,确保患者生活舒适;(二)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向护士报告;(三)做好病房环境清洁、消毒工作;(四)协助护士对患者进行康复训练;(五)完成护士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护工应具备以下工作要求:(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二)熟练掌握护理知识和操作技能;(三)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四)身心健康,无传染病。
第四章护工考核与奖惩第九条护工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一)工作态度;(二)工作能力;(三)工作成绩;(四)服务质量。
第十条对表现优秀的护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称职的护工进行批评教育或调整岗位。
第五章护工管理与监督第十一条医院设立护工管理办公室,负责护工的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第十二条护工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护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第十三条护工应自觉接受医院和患者的监督,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医院护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本制度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护工的管理制度
护工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护工行为,提升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护工的工作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护工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护工,包括全职护工、兼职护工、临时护工等。
第三条护工管理制度的实施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合理、严格、便利。
第二章护工的选拔和聘用第四条本单位护工的选拔和聘用,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一)18周岁以上的健康的中国公民;(二)具有相关护理证书或者专业技术能力;(三)无不良记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操守。
第五条在招聘护工时,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人才,确保不擅长浮夸、包装的护工进入本单位。
第六条招聘护工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求,制定相应的招聘计划,并经过招聘程序和程序确定具体的招聘数量及资格要求。
第七条护工的聘用程序应当包括申请、面试、考核、确定聘用和签订合同等环节。
第八条护工在被聘用前,本单位应当对其进行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能够胜任工作。
第三章护工的待遇和权益第九条护工应当享有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工资待遇,保障其基本生活。
第十条本单位对护工实行以上岗制度,合理安排护工的工作时间和轮班安排。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购买护工的劳动保险和工伤保险,保障护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护工在工作期间,如发生意外伤害或者工作上的困难,本单位要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支持,确保其安全和健康。
第四章护工的管理第十三条护工在工作岗位上,应当服从本单位的工作安排和领导的管理。
第十四条护工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得利用护工职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五条护工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单位和护理对象的隐私信息。
第十六条护工在工作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职,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
第五章护工的考核和奖惩第十七条本单位应当定期对护工进行绩效考核,对表现优异的护工予以奖励,对表现不佳的护工进行督促和纠正。
第十八条护工的工作表现,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进度等,属于优异者,可以根据其表现给予奖励,如提高工资、发放奖金等。
护工管理制度
护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护工的管理,提高护工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护工是指在医院内为患者提供生活照料、辅助护理等服务的人员。
第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护工管理制度,加强对护工的培训、考核、管理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护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护工招聘与培训第五条医院应当对护工实行公开招聘,严格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包括身份证明、健康状况、职业资格等。
第六条医院应当对护工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一)医院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和服务规范;(二)患者安全知识、急救技能;(三)生活照料、辅助护理技能;(四)其他相关知识。
第七条医院应当定期对护工进行在岗培训,提高护工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第三章护工职责与权利第八条护工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按照医嘱和生活照料计划,为患者提供生活照料服务;(二)协助护士进行患者护理工作,包括翻身、拍背、喂食等;(三)协助护士进行患者病区的清洁卫生工作;(四)协助护士进行患者病区的安全管理;(五)协助护士进行患者病区的物品管理。
第九条护工的权利:(一)参加医院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二)获得合理的薪酬和福利待遇;(三)参加医院组织的活动;(四)对医院的管理和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护工考核与激励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护工考核制度,对护工的工作质量、服务态度、遵守纪律等方面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作为护工薪酬、晋升、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护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护工管理与服务第十三条医院应当设立护工管理部门,负责护工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加强对护工的监督检查,确保护工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护工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家属对护工的投诉,维护患者权益。
护工外出管理制度
护工外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护工外出工作,保障护工和服务对象的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护工外出是指护工在工作时间之外离开工作场所,并在外出期间履行护工职责的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本单位的护工,包括全职护工、兼职护工、临时护工等。
第四条护工外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护工职责,维护单位形象,确保服务质量。
第五条单位应当为护工外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确保护工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第六条护工外出期间,应当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接受单位的指挥和调度。
第七条护工外出期间应当服从工作安排,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对象或私自处理工作事务。
第八条护工外出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向单位请假并报备相关情况。
第九条护工外出期间应当注意安全防范,保护好自己和服务对象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十条护工外出期间如遇突发事件,应当第一时间向单位汇报并妥善处理。
第十一条单位对护工外出工作进行考核,对出色表现者给予表彰奖励,对不符合规定者进行相应处理。
第十二条护工外出应当遵守法纪,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如违反法律规定,单位将依法处理。
第二章护工外出程序第十三条护工外出应提前向单位汇报外出计划,包括外出时间、地点、任务等。
第十四条单位应对护工外出计划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工作任务。
第十五条护工外出前应做好准备工作,包括携带必要的工具和资料、通讯设备等。
第十六条护工外出应按照计划和要求履行工作任务,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
第十七条护工外出结束后应及时向单位汇报工作情况,同时做好工作总结和文件归档。
第三章护工外出安全第十八条护工外出应当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酒后驾车或者违章行驶。
第十九条护工外出应当注意人身安全,不得前往危险地区或者与陌生人接触。
第二十条护工外出应当注意服务对象的安全,加强服务对象的保护和监护。
第二十一条护工外出应当注意个人防护,避免接触传染疾病或者其他有害物质。
医院护工服务管理制度
医院护工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医院护工服务管理工作,提高护工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安全和舒适度,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卫生法》等。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从事护工服务工作的人员,包含护工人员、护理部门和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基本原则1.以患者为中心,供应优质的护理服务;2.科学规范管理,确保护工服务的可靠性和稳定性;3.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4.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机制,激励护工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章护工服务管理第四条护工服务组织1.医院设立护工服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护工服务工作;2.护工服务部门应设立充分的管理人员,配备专业护理师参加日常管理和培训工作。
第五条护工招聘与培训1.医院护工招聘应依据人员需求、专业技能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订立合理的招聘计划;2.护工应具备相关资质和技能,经过系统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3.护工应定期参加连续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专业水平;4.医院应建立护工考核机制,定期评估护工的工作表现,及时供应必需的培训和引导。
第六条护工服务质量管理1.护工服务质量管理应与医院质量管理体系相衔接,确保服务质量;2.护工应严格依照医院的护理操作规程执行工作;3.护工应文明待人,重视患者隐私保护;4.护工应乐观自动,自动发现和解决护理过程中的问题;5.护工应做好记录工作,如护理记录、患者察看记录等。
第三章护工服务流程掌控第七条护工服务计划订立1.护工服务计划应依据患者的病情和护理需求订立,与医生和护士进行沟通协商;2.护工服务计划应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服务时长。
第八条护工服务执行1.护服应依照护理计划执行工作,确保患者的日常生活护理和病愈护理;2.护工应依照规定的时间和频率进行患者察看和记录,及时反馈护理情况。
第九条护工服务记录1.护工应认真、准确地填写护理记录,包含患者基本信息、护理操作和用药情况等;2.护理记录应及时完成,不得有删改和造假行为;3.护理记录应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记录相衔接,确保患者安全和顺畅的医疗过程。
医院护工管理制度及职责要求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护工的管理,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护工人员。
二、职责要求1. 护工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热爱护理工作,对病人关心、体贴,尊重病人的人格和隐私。
2. 护工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管理。
3. 护工人员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4. 护工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5. 护工人员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三、岗位职责1. 在护士长的指导下,完成基础护理工作及非技术性护理工作。
2. 协助维护病人卫生、仪表及仪容,帮助病人完成日常护理项目,如洗脸、梳头、剪指甲等。
3. 协助护士为病人提供生活护理,如送便器、倾倒大小便、协助病人进餐、清洗餐具等。
4. 协助护士为卧床病人翻身、喂饭,递送大小便器、清倒排泄物;为病人更换(增减)衣物、被套、大单、中单、尿布;收挂蚊帐。
5. 协助护士将行动不便的病人送往各科室进行各项检查。
6. 协助护士清理出院病床,保证夜间病房的清洁。
7. 协助护士取冰、装冰袋,由护士进行放置。
8. 协助护士清理探访人员,维护病房的正常秩序。
9. 协助行动不便的病人,防止跌倒事故发生。
10. 完成护士长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作制度1. 护工人员应按照医院规定的班次和时间上下班,不得擅自调换班次。
2. 护工人员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拖延或推诿。
3. 护工人员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4. 护工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不得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 护工人员应保持仪容仪表整洁,不得穿着不整洁的衣物上岗。
五、监督检查1. 护理部负责对护工人员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其履行职责。
2. 护理部定期对护工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评估,对表现优秀的护工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3. 护理部对违反本制度的护工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理。
护工管理制度
护工管理制度(一)护理服务公司根据患者或家属需求安排护工,并定期到临床检查护工工作。
(二)护工要严格遵守医院及科室各项管理制度,工作认真负责,履行好工作职责,给患者提供精心的生活照料。
(三)护工必须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护工上岗应统一着装、佩戴胸卡。
要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不准穿背心、拖鞋上岗;不准穿工作服去食堂或出医院大门。
(五)病房护士长对护工应进行督导,并对其工作进行评价,对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指正,并与主管部门进行沟通。
(六)护工应在护士指导下对患者进行生活护理和床单位消毒、被服清洁等工作,不能从事护理技术性操作及危重患者的生活护理。
(七)护工应具备良好的个人素养和职业道德,尊重患者、家属、医护人员以及公司管理人员。
在工作期间态度和蔼、礼貌待人,不得与患者及家属发生争吵和纠纷。
(八)不准坐、卧病床;不准私自接收患者钱物,不吃患者的食品;保持病房安静、整洁,不准在病房内会客、吸烟、喝酒、打闹,不大声喧哗、聚集谈笑;不随意到其它病房走动,维持病房正常工作秩序。
(九)对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异常情况及在病房存在的安全隐患,护工要及时向病房护士报告。
(十)护工应协助医护人员共同防止患者坠床、烫伤、跌倒、走失、自杀等不良事件发生。
(十一)主管部门应对护工进行教育及培训,定期对其工作表现做出评价,实行奖罚制度。
(十二)不准翻阅病历及其他医疗文件,不准私自给患者解释病情。
(十三)工作期间不准擅自离开患者。
如遇特殊情况短时间离开患者,应向值班护士或家属请假,同时为患者上好床挡,采取好安全措施后方可离开。
如离开患者时间过长,必须向公司请假,必要时陪护公司应派人替岗。
(十四)护工应爱护医院各项设施,不准私拿外卖医院的任何物品。
医院护工管理制度及职责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护工的管理,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1. 护工职责(1)在护士长指导下,协助完成基础护理工作及非技术性护理工作。
(2)协助维护病人卫生、仪表及仪容,保证病人舒适、安全。
(3)协助病人完成日常生活护理,如洗脸、梳头、剪指甲、更换衣物等。
(4)协助护士为卧床病人翻身、喂饭、递送大小便器、清倒排泄物等。
(5)协助护士清理出院病床,保证夜间病房的清洁。
(6)协助护士取冰、装冰袋,由护士进行放置。
(7)协助护士清理探访人员,维护病房的正常秩序。
(8)协助行动不便的病人,防止跌倒事故发生。
(9)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2. 护理部职责(1)制定护工工作制度,加强护工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
(2)对护工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3)对护工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4)对护工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状况符合工作要求。
3. 护士长职责(1)负责护工的工作安排和质量监督。
(2)对护工进行业务指导,提高其护理水平。
(3)定期对护工进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4)加强与护工的沟通,了解其工作状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管理制度1. 护工招聘与培训(1)医院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招聘符合条件的护工。
(2)对护工进行岗前培训,包括护理知识、服务规范、医院规章制度等。
(3)培训结束后,对护工进行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2. 护工工作安排(1)根据病房实际情况,合理分配护工工作任务。
(2)护士长负责对护工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其按照规定完成工作任务。
(3)护士长定期对护工的工作进行评估,对工作表现优秀的护工进行表彰。
3. 护工考核与奖惩(1)医院应定期对护工进行考核,包括工作态度、业务水平、服务质量等方面。
(2)对考核优秀的护工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护工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
(3)对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的护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医院护工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护工人员的管理,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从事护工工作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护工人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加强护工人员的管理,提高护工人员的工作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第四条护工人员的职责:1. 负责协助医护人员对患者进行生活护理,包括清洁、翻身、喂食、排泄等;2. 协助医护人员进行患者的康复训练;3. 保持病区环境卫生,协助医护人员做好消毒、隔离工作;4. 接受医护人员和患者的监督,及时反馈患者病情变化;5. 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培训和考核。
第五条护工人员的权利:1. 享有医院规定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2. 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3. 享有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培训和考核的权利;4. 享有对医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权。
第三章管理与考核第六条护工人员的管理:1. 护工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规范;2. 护工人员应服从医院管理,听从医护人员安排;3. 护工人员应定期参加医院组织的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素质;4. 护工人员应积极参与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树立良好的医院形象。
第七条护工人员的考核:1. 医院定期对护工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业务水平、服务态度等;2. 考核结果作为护工人员薪酬、晋升和奖惩的依据;3. 对考核不合格的护工人员,医院有权予以警告、降职或辞退。
第四章奖惩第八条奖励:1. 对工作表现突出、服务质量优良的护工人员,医院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提出合理化建议、改进工作方法的护工人员,医院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九条惩罚:1. 对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损害患者利益的护工人员,医院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或辞退等处罚;2. 对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医院形象的护工人员,医院给予通报批评、停职检查等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干休所护工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干休所护工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老年人身心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干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干休所所有护工,包括正式员工和临时工。
第三条护工工作应遵循以人为本、尊老爱老、诚信服务、专业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护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干休所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护工应具备以下基本职责:1. 负责老年人日常生活照料,包括饮食、起居、洗浴、个人卫生等;2. 负责老年人健康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医生;3. 负责老年人心理疏导,关注老年人情绪变化,提供心理支持;4. 负责老年人康复护理,协助医生进行康复训练;5. 负责干休所环境卫生的保持,保持室内外整洁;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六条护工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2. 具备护理专业知识和技能,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3.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4.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爱心,热爱老年护理事业。
第七条护工工作要求:1. 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2. 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不断提高服务质量;3. 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尊重老年人,关心老年人;4. 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爱护公共设施;5.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老年人隐私。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八条护工应遵守以下纪律:1. 不得在工作中饮酒、吸烟、赌博;2. 不得在工作中打闹、恶语伤人、打架斗殴;3. 不得在工作中泄露干休所机密;4. 不得在工作中收受贿赂;5. 不得在工作中擅自离岗、脱岗。
第五章培训与考核第九条干休所应定期对护工进行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第十条护工考核分为以下几项:1. 工作态度:包括工作积极性、责任心、职业道德等方面;2. 工作技能:包括护理技能、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3. 工作业绩: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和效率;4. 工作纪律:包括遵守工作纪律、保密制度等方面。
医院护工院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护工院感管理,保障患者和护工的健康安全,防止医院感染的发生和传播,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护工,包括在岗、离职及临时护工。
三、管理职责1. 护理部:负责制定和实施护工院感管理制度,对护工院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护工:遵守院感管理制度,接受护理部的培训和指导,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
3. 医院感染控制科:负责医院感染监测、分析和报告,对护工院感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四、管理内容1. 护工培训(1)护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医院感染控制科组织的岗前培训,包括院感知识、操作规程、个人防护等。
(2)护工在岗期间,每年至少接受一次院感知识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2. 个人防护(1)护工上岗前,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2)接触患者时,必须戴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避免交叉感染。
3. 操作规程(1)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接触患者前后必须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液。
(2)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避免医源性感染。
(3)妥善处理医疗废物,防止环境污染。
4. 环境卫生(1)保持病房清洁、整齐,定期进行消毒。
(2)患者床单位、卫生间等易污染区域,每日进行清洁消毒。
(3)定期检查、维修医疗器械,确保其清洁、无菌。
5. 报告与处置(1)护工发现疑似医院感染病例,应立即报告护理部。
(2)护理部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调查、核实,采取相应措施。
五、监督与考核1. 护理部定期对护工院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院感管理制度的护工,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将护工院感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激励护工提高院感管理水平。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护理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感染控制科提出修改意见,经护理部审核后报院长批准。
医院护工岗位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医院内病人及医护人员的工作环境,预防交叉感染,提高医院整体卫生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护工岗位,包括病房、手术室、门诊等。
三、卫生管理要求1. 护工应严格遵守医院卫生管理制度,做好个人卫生,保持个人清洁,穿戴整洁的工作服。
2. 护工在上班前必须完成手卫生,洗手前不得接触任何物品,洗手后不得用手触摸面部、口、鼻等部位。
3. 护工应定期对工作区域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工作区域干净、整洁、无异味。
4. 护工在操作过程中,如需接触病人,应佩戴手套,操作完毕后及时更换,防止交叉感染。
5. 护工应定期对工作区域内的物品进行清洁、消毒,包括床单、被褥、毛巾、痰盂、便器等。
6. 护工在护理病人时,应保持病人床单位整洁,定期更换床单、被褥,及时清理病人排泄物。
7. 护工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病人有传染病症状,应立即报告医护人员,并做好隔离措施。
8. 护工应做好医疗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处理工作,不得随意丢弃。
9. 护工应定期参加医院举办的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卫生意识。
四、监督检查1. 护理部负责对护工岗位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护理部应定期对护工进行卫生知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3. 护理部应加强对护工的培训,提高护工的卫生意识和操作技能。
4. 护理部应定期对工作区域进行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表现突出的护工,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卫生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护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
3. 对严重违反卫生管理制度、造成重大损失的护工,医院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护理部所有。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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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工管理制度
一、护工要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本着为病人服务、让家属放心的原则,给病人提供精心的生活照料和护理。
二、护工必须经过体检、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并签订劳动合同。
三、护工必须服从病区的管理规定,在护士长的领导和责任护士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四、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上班穿工服,服装要整洁,不得干私活;病房不能嬉笑打闹、不准喝酒、不准吸烟、不能窜房间,不准带无关人员在病房闲逛或病房内留宿。
五、在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动作、说话轻柔、态度和蔼、平易近人,不得与病人及家属发生争吵。
六、对病人的身体状况和兴趣爱好生活习惯要有足够了解,要有四心;即:爱心、关心、热心、耐心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
七、在护士长指导下,对每位病人采取适当的安全保护措施,严防发生坠床、烫伤、跌伤、走失、自杀等现象。
八、不得向病人家属暗示或索要钱、物,不乱吃病人的食品,不得占用病人及家属东西,家属带来的东西应妥善保管。
九、保持病房的整洁、安全,注意陌生人进出。
十、护工不准执行任何医疗护理操作,如换液、吸痰、拨管等。
但有责任随时检查是否通畅、脱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护士处理。
十一、不准随便进入医生办公室、治疗室、值班室、护士站等工作场所,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文件。
十二、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准脱岗和旷工,有事提前通知病人家属及做好妥善工作按排。
十三、注意用电安全,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电水壶等。
十四、保持护工之间的团结协作,不闹无原则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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