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黎平经济开发区调整区位的批复 黔府函[2021]193号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黎平经济开发区调整区位的批复黔府函
[2021]193号
无
【期刊名称】《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22()1
【摘要】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调整贵州黎平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区域的请示》(黔东南府呈[2021]59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贵州黎平经济开发区按照"一区多组团"的形式进行区位调整,调整后的区位面积为中潮片区1.351平方公里,城北片区2.276平方公里,总面积3.627平方公里。
调整后中潮片区四至范围为东至杨庄村胡家庄,南至口团村,西至口团村头坝冲、廖湾村牛家湾和皮团寨,北至廖湾村栗山和佳所村;城北片区东部地块四至范围为东至后坡村窑上,南至后坡村岩脑南面,西至潭溪村万吨粮库,北至富家榜村南面;城北片区西部地块四至范围为东至罗团村十万坪和后坡村,南至罗团村十万坪,西至后坡村中团,北至后坡村下团。
【总页数】1页(P14-14)
【作者】无
【作者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5;D630
【相关文献】
1.省人民政府关于白云经济开发区调整区位的批复(黔府函〔2 0 2 0〕65号)
2.省人民政府关于清镇经济开发区调整区位的批复(黔府函〔2 0 2 0〕70号)
3.省人民政府关于赤水经济开发区扩区和调整区位的批复[黔府函[2020]72号]
4.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新蒲经济开发区调整区位的批复黔府函[2020]57号
5.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龙里经济开发区调整区位的批复黔府函[2021]209号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