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丰县公开招聘历史、地理、生物、音乐学科教师启事6月12日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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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我县⾼中教师结构,吸收优秀⾼等院校毕业⽣到我县⼀中、⼆中任教,根据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原则,经县⼈民政府同意,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全⽇制本科以上毕业⽣。
为做好这次招聘⼯作,特通告如下。
⼀、指导思想及原则
以邓⼩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理论为指导,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事业单位新进⼈员“凡进必考”的原则进⾏。
⼆、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忠诚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和责任感;
3、为⼈师表,具有良好的品⾏和职业道德;
4、⼼理和⾝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和⾝体条件;
5、有以下情形之⼀者不具备参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为教师的其它情形。
(2)专升本在校学⽣。
(3)南丰县在职的教职⼯。
(⼆)岗位条件
1、学历及专业条件:
应、历届全⽇制普通院校师范教育类统招本科以上毕业⽣,或其它全⽇制普通院校统招本科以上毕业⽣且取得⾼中教师资格的⼈员。
且与报考岗位专业对⼝。
2、年龄条件:
年龄在25周岁以内,终算时间2009年6⽉30⽇。
研究⽣学历或具有三年以上教学⼯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30周岁以内。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县⼀中、⼆中共招聘教师30名:历史9名,地理11名,⽣物7名,⾳乐(舞蹈)3名。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公开报名
由⼀中、⼆中在学校站进⾏上报名。
报名截⽌时间:2009年6⽉12⽇18:00⽌。
报名地点:仍然在南丰⼀中、南丰⼆中。
(⼆)资格审查
1、由招聘⼯作领导⼩组统⼀对已报名的对象进⾏资格审查,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员,于6⽉13⽇由本⼈带齐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份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近期⼀⼨免冠照⽚三张等)到南丰县教育局⼈事股统⼀进⾏资格审查。
合格的⼈员填发准考证。
资格审查⼯作贯穿于招聘⼯作的全过程。
2、报名⼈数与拟招聘岗位之⽐不⾜3:1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特殊情况,报县政府研究决定。
(三)统⼀考试(测试)
1、考试(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定于6⽉14⽇⾄15⽇,其中专业⽂化笔试,教育学、教育⼼理学测试定于6⽉14⽇。
上课或说课定于6⽉15⽇。
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测试地点定在南丰县⼀中。
2、专业⽂化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专业⽂化笔试。
考试内容为本专业⾼中以上知识。
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考试成绩实⾏100分制,按50%⽐例计⼊总成绩,并由⾼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2⽐例确定进⼊教育学、教育⼼理学测试⼊围⼈员。
最后⼀名分数相同者⼀并⼊围。
3、教育学、教育⼼理学测试。
对⼊围对象统⼀进⾏教育学、教育⼼理学测试。
测试采取⾯试⽅式进⾏。
成绩实⾏100分制,按10%⽐例计⼊总成绩,并由⾼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5⽐例确定进⼊上课或说课测试⼊围⼈员。
最后⼀名分数相同者⼀并⼊围。
4、上课或说课。
⼊围对象都要上⼀堂课或说⼀堂课。
其中申报⾳乐(舞蹈)⼈员考核上课,测试时限为45分钟。
申报历史、地理、⽣物⼈员考核说课,说课时限为15分钟以内,成绩实⾏100分制,按40%⽐例计⼊总成绩。
为充分体现公平,上课或说课分学科采⽤⼀套评委进⾏评分,在⼀天内完成。
每科评委由外聘专家组成,⼈数为3⾄5⼈。
以上所有笔试、测试的命题,试卷押运、阅卷、评分等考试全过程由县纪检监察、教育、⼈事、财政等部门派员进⾏监督、指导。
五、体检与考核
1、根据专业⽂化笔试和教育学、教育⼼理学测试以及上课或说课成绩折算之和为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数从⾼分⾄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
若折算后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专业⽂化笔试,教育学、教育⼼理学测试,上课或说课测试等成绩依次⽐较,⽐较⾄某⼀单项得分多者⼊围。
2、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员体检办法》执⾏。
3、体检合格⼈员进⼊考核,考核由⼈事部门、教育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4、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分⾄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确定⼈选及聘⽤
体检、考核合格⼈员,在县政府及相关站上进⾏公⽰。
公⽰结束后,确定拟聘⽤⼈员名单,若须递补,仍坚持从⾼分⾄低分的原则进⾏。
拟聘⽤⼈员名单报县政府审批后,办理聘⽤⼿续。
新聘⽤⼈员⼀律实⾏⼈事代理和1年试⽤期,并签定试⽤期合同。
试⽤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单位与受聘单位签定5年以上正式聘⽤合同。
试⽤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试⽤期结束之⽇起即与⽤⼈单位终⽌⼯作和⼈事关系,⼈事档案直接转⼊⼈才交流服务中⼼。
签约后的⼈员在聘⽤期或服务期内不得调离教学岗位或辞职。
⽤⼈单位⽆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经考核合格的招聘⼈员。
拟聘⽤⼈员⽆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经招聘办确认,视放弃处理。
七、收费
每位报名者须交纳报名费、考试考核费200元。
⼋、组织领导及⼯作机构
成⽴南丰县公开招聘教师⼯作领导⼩组。
组长:余志民
成员: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及⼈劳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及县⼀中、⼆中有关⼈员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内,负责⽇常⼯作。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县⼈劳局)
************(南丰⼀中)************(南丰⼆中)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
南丰县公开招聘教师⼯作领导⼩组
2009年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