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大地广场施工图设计招标招标文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源市大地广场
施工图设计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东省河源市大地集团公司
编制日期: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河源市大地广场施工图设计招标文件
一、招标人:广东省河源市大地集团公司
二、工程名称:河源市大地广场
三、工程地点:河源市建设大道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工程规模:㎡,总㎡。
由A、B、C、D、E 栋五栋住宅及商场、公寓组成,其中A、B、C栋为18层住宅,D、E栋为29层(含商场),住宅建筑面积约㎡, D、E栋㎡。
公寓一栋为6层(1、2层为商铺)㎡。
广场双层地下室,建筑面积约㎡。
项目分期建设。
六、设计内容: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消防安装工程、防雷和各种管网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
七、设计单位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单位。
3、派出本工程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具有建筑专业高级职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
4、派出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的一级注册结构师。
5、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投标保证金4万元,否则视为无效。
八、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到招标人处换领收款收据,开标时投标人带备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核查;资格审查没有
通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后五天内无息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余额16万元,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广东省河源市大地集团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河源市分行长安支行
开户帐号: 44-200901040001668
联系人:李德平联系电话:0762-*******
九、设计费:设计费=设计工程总建筑面积×中标报价
十、设计工期:必须于2009年10月1日前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的设计规范、规程要求的深度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
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若提前10天完成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则奖励10万元。
十一、施工图设计要求
1、设计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设计规范、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高标准高要求进行设计。
2、必须按照招标人出具的建筑方案进行设计,负责对方案进一步优化设计。
3、施工图必须包括建筑、结构、水电、消防、防雷、太阳能辅助空气能和各种管网及相关配套工程等设计。
必须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必须满足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建和施工需要。
施工期间必须有常驻工地代表解决施工中技术问题,食宿自理。
十二、设计费支付方法
完成施工图成果文件并通过图纸审查后付至总设计费60%的费用,余款按工程进度支付至30%,剩余10%竣工验收备案后全部付清。
十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和报价标三部分组成。
1、商务标
(1)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人员架构表及个人资格证明的复印件。
(2)承诺书
A、投标人必须对出图时间、图纸设计质量进行承诺,并承诺若不能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的设计规范、规程要求的深度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没收履约保证金。
B、投标人必须承诺工程施工时必须派出至少二名或以上的设计代表(建筑、结构各一人,并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常驻工地、食宿自理。
C、投标人必须承诺派出投标时注明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各配套专业工程师组成工程设计项目组,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D、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派出参加施工图设计的人员至少必须具有中级职称。
E、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不以任何形式的将本工程设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设计单位或个人。
2、技术标
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及现场考察,提出对本项目特点的理解,编制施工图设计的文字阐述和设计组织方案。
由五名评委分别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特点编制的技术
标进行评审打分。
最高得分为100分(评委由异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按得分从高至低取五名投标人进行下一轮经济报价。
3、投标报价
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投标报价采用报每平方米设计费的形式报价。
投标报价须在18元/平方米以下(含本数),超出此范围作废标处理。
报价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十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商务标书、投标报价书各正本一份和副本三份,并在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技术标书正本一份和副本五份,并在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在投标文件每一页(包括封面)加盖企业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名(盖私章无效)。
3、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商务标书/投标报价书/技术标书“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4、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
十五、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投标人应将商务标书、投标报价书、技术标书分别单独密封,并分别在其封袋的封口上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在封袋上分别注明“商务标书”、“投标报价书”“技术标书”。
2、全部投标书应装在同一密封袋内(确因投标书体积过于庞大的,可分多袋包装),在封袋的封口上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在封袋上注明“河源市大地广场施工图设计投标书”。
并注明2009年_月_日_时__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十六、投标截止日期
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
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2、招标人可以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使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4、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三个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十七、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函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函件,应按本文件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十八、时间安排
1、2009年8月24日在《河源日报》及《广东投资招
商网》发布招标公告;
2、报名时间:2009年8月24日至2009年8月28日(每天8:30~11:30,14:3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28日11:30);
3、2009年8月28日15:30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2009年8月28日16:30向各投标人通报审查结果。
地点:河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009年9月15日9:30,由各投标人到河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河源市新市区凯丰路六号大楼一楼)递交标书。
投标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15日15:30;
6、2009年9月15日15:30时在河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十九、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振良
副组长:朱礼文
组员:邬宏威、曾斌、曾锡春
2、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发布招标公告,接受投标人报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标资格,组织召开招标会议,负责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应履行的相关事宜。
二十、有关事项
1、若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足5家或有效投标少于3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3、中标人提供的投标资料必须属实,如发现虚假资料,
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有权采取包括终止合同在内的一切行为,以及向中标人追讨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4、招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按照中标价、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与中标人签订设计合同。
但招标人发现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该中标无效,招标人可以不与中标人签订设计合同:
(1)中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串通进行投标的;
(2)中标人拒绝执行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其投标文件的承诺的;
(3)中标人不与发包人签订设计合同的或拒绝按中标价签订承包合同的;
(4)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发包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6)经检察机关核实自2006年以来有商业贿赂违法行为的。
5、投标人有下列情况者,保证金不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从投标保证金缴交之日计起,至招标结束后30天)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无充足的理由未能按时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6、招标人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而又不能说明理由的则双倍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7、中标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变更,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8、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完成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未能通过审查,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另行委托设计单位设计。
二十一、投标须知
1、投标人在中标后必须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2、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带齐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备查,身份不符或迟到的视为不参加开标会议,将取消投标资格。
3、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均不退回。
4、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解释。
5、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规定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其投标文件视为废标。
6、投标人必须承诺按招标文件派驻至少二名设计代表(建筑、结构各一人,并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常驻工地。
7、设计单位应精心设计,严格控制建筑结构的经济指标,若招标人发现建筑结构的经济指标较大超过同类建筑的经济指标,招标人有权利要求设计单位复核计算或优化并修改设计。
8、招标人发出的《补遗书》、《修改通知》、《招标文件答疑》等补充文件将在河源建设信息网(网址:)上公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留意网站信息。
若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浏览网上公布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概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9、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或终止与本工程相关的一切合同。
(1)设计单位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财产被查封、冻
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的。
(2)设计单位因不良记录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仍在受罚期内的。
10、投标人提供的投标及报名资料必须属实,如发现虚假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通报、列入本市不良记录及投标黑名单。
二十二、开标
1、投标人递交投标书:
2009年9月15日9:30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河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将投标书放入指定的投标箱内,未投入箱内的投标书均属废标,2009年9月15日9:30投标截止时,在投标箱的投标口将加贴封条。
投标箱的密封、开箱,由本工程招标小组在河源市招投标监督员的监督下执行;
2、开标会议及会议人员的组成:
2009年9月15日9:30举行开标会议,会议由招标人主持,各投标人及河源市招投标监督员参加;
3、查验投标人身份证明,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书为废标: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不参加开标会的标书;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未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身份不符的;
(3)参加开标会时投标人须带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以备检查,没出具收据的按废标处理。
4、开启投标书,先开商务标书,再开技术标书,最后开报价书。
对投标书进行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
之一,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标书作废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标记的投标书;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书;
(3)未按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写或内容不全或字迹无法辨认的标书;
(4)投标文件所报材料有虚假成份的标书;
(5)对招标文件要求须做出承诺的事项没有或不齐的标书;
(6)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有违规行为的,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①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②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③扰乱开标、评标秩序,干扰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
(7)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形。
5、评审计算投标人技术标得分,按得分从高至低取五名投标人进行下一轮经济报价。
没有进入五名内的投标人投标书属无效投标书。
6、宣读有效投标书的投标报价,按评标办法计算投标报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宣布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二十三、定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A+B值定标法”综合定标。
具体定标办法如下:
1、投标设定最高限价,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含最高限价)为有效报价,若高于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则按废标处理。
2、招标人标价A值的确定:在截标后开标前,在监督
部门的监督下,由本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在指定的范围内采用不记名投票方式选出各代表A值下浮率,投票结果在开启标书前公布。
取所有代表A值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为标价A值下浮率,计算标价A值:A值=最高限价×(1-标价A值下浮率)。
3、B值的确定:在所有入围有效的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B值。
4、C值的确定:C值=(A值+B值)/2。
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取最接近C值(绝对值)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标人,次接近C值(绝对值)者为第二中标候标人,第三接近C值(绝对值)者为第三中标候标人。
二十四、中标通知书
1、开标结果的中标人将在河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三天,公示期间无异议、无投诉,或经查实有异议和投诉的内容不能改变被公示人的中标结果,招标人将依法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候选人在河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期间,招标人将对第一中标候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投标报名资料是否属实;②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
③工作场所和设计人员能否到位和身份真实性。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若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人认为中标人已不按其投标承诺履行诺言和义务,构成违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取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备案。
若第二中标候选人亦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亦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取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备案。
若第三中标候选人仍然
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亦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中标人按招标文件缴纳了履约保证金,但无正当理由,超过3天仍不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招标人认为中标人恶意拖延设计工期,已构成违约,可取消其设计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按上述原则选取新的中标人。
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由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作进一步处理。
二十五、若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而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另取投标报价次接近者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二十六、中标人派驻的二名或以上设计代表(建筑、结构各一人,并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必须每月有26天常驻工地。
每缺席一天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罚3万元,三天缺席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二十七、未尽事宜及与本文件相冲突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广东省河源市大地集团公司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