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SHA关于易燃及可燃液体的储存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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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HA易燃易爆液体储存管理规定
OSHA 29 CFR 1910.106a19可燃液体:易燃液体是指II级、III
级等级的化学液体【闪点≥100℉(37.8℃)】
OSHA 29 CFR 1910.106a19易燃液体:易燃液体是指IA-IC类的I
类化学液体【闪点<100℉(37.8℃)】
OSHA 29 CFR 1910.106d3安全存储柜的设计、构造及存储容量:
最大容量:单个安全存储柜,可最大储存60加仑(230L)I类或
II类化学品液体,可最大存储120加仑(460L)III类化学品液体;
抗火灾性能:安全存储柜的设计及构造必须能限制安全柜的内部
温度在162.7℃(325℉)以下。

按照NFPA251-1969建筑结构和材料防火试验标准规定,通过作标准时间-温度曲线评估的方法进行10分钟
的防火测试,燃烧后,安全柜内部所有链接件及接缝连接件需保持紧
密链结,柜门需保持安全闭合状态。

安全柜需贴上醒目的警示标签。

钢制安全储存柜按下列方式设计制造将被认为符合法规:安全储存柜
底座、顶部、柜门及柜子各侧面均需采用双层钢板构造,两层钢板之
间保持38mm的中空空气层,并且所使用的钢板材质需使用厚度至少为1.0mm钢板;门柜需使用三点联动锁,门柜底边高于安全柜底座不小于5.08cm。

OSHA 29 CFR 1910.106a29:安全罐是一类被认为容积小于5.3加
仑(20升)的储存容器,具有弹簧闭合封盖,在发生火灾时,它可以
安全地释放储罐的内部压力。

OSHA 29 CFR 1910.144a1:颜色识别-红色红颜色应为便于安全
识别的基本色。

危险性除运算所使用的容器,对于闪点≤80℉(27℃)的液体所使用的安全罐或其他便携式储存容器、易燃液体(为开杯所
测)台式容器需喷涂红颜色,另需呈现可清晰识别的黄颜色带状罐体标签,或容器中所含液体的名称应以钢印的形式标记在储罐上或涂上黄色文字。

OSHA 29 CFR 1910.125:浸泡在液体中的抹布应在使用后立即丢弃到垃圾桶中,并且每个工作结束后需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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