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两种典型林改模式的农户获得感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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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两种典型林改模式的农户获得感比较
李婷婷;兰岚;苏时鹏
【摘要】从林农获得感的内涵出发,应用熵值法构建林改全过程的获得感评价指标体系,以2014-2016年450个林农的调研数据为基础,比较林农对“均股均利、均山到户”两种林权改革模式的获得感水平,运用Tobit模型找出影响林农获得感的关键因素,并进行对比分析.研究结果发现:两种典型林改模式的农户获得感均不高,差异不显著.是否担任村干部、是否领到林权证、采伐指标申请难易程度是影响林权改革模式的关键因素;是否村干部、林地块数、林业投入、林业收入、采伐指标申请难易程度对“均股均利”模式下的林农获得感影响显著;是否担任村干部、是否领到林权证、采伐指标的申请难易程度对“均山到户”模式下的林农获得感影响显著.
【期刊名称】《资源开发与市场》
【年(卷),期】2017(033)005
【总页数】5页(P524-528)
【关键词】林权改革;均股均利;均山到户;获得感;影响因素
【作者】李婷婷;兰岚;苏时鹏
【作者单位】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福建福州350002;福建农林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所,福建福州350002;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福建福州350002;福建农林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所,福建福州350002;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福建福州350002;福建农林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所,福建福州35000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26.22
改革应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确了确保农民平等享权,确保农民得到实惠,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等基本原则,以期提高人民群众在林改中的“获得感”。
在林改中林农的获得感到底如何?不同林改模式的林农“获得感”是否具有明显的差异?这些问题的解决是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决策依据。
福建省是中国林改的“试验田”。
2003年福建省率先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形成了“均山到户、均股均利”两种林改模式,在生态文明体制
改革中又承担了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破解生态保护与林农利益间的矛盾的重要任务。
以福建省为例,本文测算和比较了在两种林改模式中林农的获得感及其影响因素,是
对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评估,可为进一步深化林改政策提供决策参考,具有非常重要
的现实意义。
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质是明晰林业产权,而不同林权改革模式之间的本质
区别在于可行使产权能力的不同。
林地权属一般会影响到林业发展的各个方面[1],
产权安排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和组合[2]。
家庭林业同时具有经济效益和生态
效益[3],林改中如何平衡个体经济效益与集体生态效益是十分重要的。
林业经营报
酬较低会导致高素质的劳动力大量退出林业经营领域[4],使农投资林业经营的意愿
会降低[5,6],不安全的林权归属会导致毁林现象[7]。
林改方式会影响绩效[8]和林业全要素生产率[9-11],进而影响林农的投资意愿与获得感。
张自强[12]应用ESCF方法评价了不同林权改革模式的效益,结果显示“均山”模式的经济效益突出,“均利”模式的生态效益突出。
对林改的公众获得感而言,现有研究多数从满意度的角度展开,王良桂[13]使用PRA方法探讨了各利益相关者对林改制度的满意度状况。
同样基于利益相关者的视角,赵静[14]认为提升集体林改综合满意度的关键在于提高林
农的满意度;刘子飞[15]、姚宁[16]分析了影响林权改革满意度的主要因素。
但以两种典型林权改革模式为研究对象,在评价和比较两种获得感水平的基础上分析其获
得感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较少。
当林农可行使的能力差异越大时,他们感受到的剥
夺感越强,获得感就越低。
林农在不同的林权改革模式中可行使的产权能力不同,理
论上收获的获得感会有所不同,但差异到底有多大,主要影响因素有什么不同值得关注。
不同林权改革模式的获得感评价模型与方法:满意度反映的是一种心理状态,是事先
预期与实际感受之间的相对关系。
获得感是指人在收获一定的利益后所产生的满足感,既包含了物质层面,又涵盖了精神层面,是对满意度的进一步深化。
本文的获得感是指林农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满足感。
改革强调要让人民群众在物质上有得到感,在精神上有满足感。
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林农在不同的林权
改革模式中行使产权的能力不同,获得的林业收益也不同,产生的获得感应存在差异。
为了比较林农在两种林权模式中的获得感差异,本文运用李克特量表从分林方式、
采伐指标申请难易、林权纠纷解决方案、林权抵押政策、村干部工作、林权证发放速率七个方面对林改全过程中的林农获得感进行评价。
获得感从非常弱到非常强分别赋值1—5分,最终的获得感由6个指标加权平均得到。
本文采用熵值法确定各
指标的权重,即设有m个样本、n项评价指标,形成原始数据矩阵的信息熵
为:R=(rij)m×n。
其中信息熵的冗余度为ρij=,则指标权重为:wi=。
根据林农对各指标的评分,计算出各指标的权重见表1。
对某项指标ri、指标值rij的差距越大,则认为该指标对评价结果的影响越大;反之,指标值rij的差距越小,权重越小,对评价结果
的影响不显著。
林农获得感的综合得分按进行计算。
不同林权改革模式影响因素分析方法的选择:林农获得感为受限的连续变量,适合采
用Tobit回归模型分析找出显著的影响因素[17]。
在变量设置方面,本文将林农获
得感作为因变量Y,户主年龄、户主受教育程度、是否担任村干部、家庭人口数、
劳动力人数、林地块数、林地面积、是否领到林权证、林业投入、林业收入、采伐指标申请难易、林权改革模式等可能的影响因素作为自变量Xi,然后进行Tobit回归分析,具体结果见表2。
2.2 数据来源
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环境影响评价及机理研究”的资助下,2014—2016年我们按随机抽样与系统抽样相结合的方法,分别在福建省南平的顺昌、建阳、延平区,龙岩的武平、漳平,宁德的寿宁,三明的梅列,泉州的永春进行问卷调研,共发放问卷543份,回收543份,剔除无效问卷93份,有效问卷450份。
其中,“均股均利”26份,“均山到户”424份,具体的样本描述性统计见表2。
我们对数据的可信度和效度进行检验的结果显示,“均股均利、均山到户”的Cronbach′s α值分别为0.792、0.772,KMO值分别为0.705、0.733,sig值均为0,数据表现出较好的区分度和聚合度。
“均股均利”和“均山到户”的获得感综合得分分别为3.2660、3.3214。
两种林改模式中的林农获得感均处于一般水平,距“林改还利于民、放权于民、增强幸福感”等目标还有较大差距,也有待进一步提高,有必要进一步分析林农获得感较低的原因。
“均股均利”模式中的林农获得感低于“均山到户”模式。
“均股均利”以集体经营为主,具有一定的规模经营效率,但限制了林农的自主经营权,林农通过林业分红获得实际效益比“均山到户”少,因此林农获得感更弱。
分林到户的方式从根本上保障了林农的林权,提高了林农从事林业经营的积极性,大幅度地提高了家庭林业全要素生产率和林业收入的增长,林农获得感较高。
两种林改模式在林改各个环节的林农获得感差异较明显,见表3。
在“均股均利”和“均山到户”模式中,林农对林权抵押政策获得感最低,分别仅为0.4439、
0.4722。
究其原因,林权抵押贷款需要对经营的林地进行资产评估,申请手续繁杂,且只有持有林权证的林农可申请,门槛高,条件多,林农较难申请成功。
在分林方式、林权抵押政策和村干部工作上,“均股均利”的获得感略低于“均山到户”。
其原因可能是林农仍希望能真正拥有林地,独立自主地经营,对集体经营方式的获得感更弱。
由于村干部涉及集体林业经营或承包,工作量大幅度增加,劳动力投入未得到相应的报酬激励,容易对工作产生懈怠。
在“均股均利”模式中,林农仅持有股权证,缺少个体林权证,难以开展林业资产认证进行林权抵押;而在采伐指标申请、林权纠纷后的解决方案和林权证发放速率等其他几个指标上,“均股均利”的获得感均略高于“均山到户”。
其原因是在“均股均利”模式中,村集体或集体林地经营者统一申请采伐指标比较容易,平均成本更低。
林地经营规模较大,统一的经营管理有利于对新技术的应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有可能把林业收入的“饼”做得更大。
此外,每个林农不用操心经营林业,全身心投入其他工作,年终可分得的利益可能比自己经营林业获得的收入更多。
由于没有均山分林,林权纠纷较少,林权证发放速度很快;而在“均山到户”模式中,林农需要自己申请采伐指标,手续繁杂,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资金。
在采伐指标较紧张的情况下,单个农户很不容易申请到指标。
单个农户的林地较少且细碎化,全身心投入林业生产很难获得较高的收入。
大多数林农不能专心营林,也很少管护,到采伐期时转让给“林业大户”采伐,从林业中获得的纯收入非常有限。
在分林过程中涉及不少历史遗留问题,林权纠纷相对较多。
同时,确权到户的工作量很大,林权证的发放速度相对较慢。
林农获得感的个体差异不大,“均股均利、均山到户”总体获得感的变异系数分别为0.0312、0.0237,前者略高于后者。
在“均股均利”模式中,获得感个体差异最大的是分林方式,变异系数为0.3434;最小的是村干部工作,变异系数为0.2483。
究其原因,主要是不同家庭对林地的依赖程度不一样,年龄较大、无法外出务工的林农更希望分林到户,在“均股均利”中的获得感较低;而外出务工或在非林产业就业的林农喜欢“均股均利”,获得感较高。
对村干部工作的评价主要是有无给村民带来实惠,工作是否热心负责公正。
“均股均利”中各个林农的分红一样,较少涉及村民
之间的林权纠纷,因此不同林农的获得感差异不大。
在“均山到户”中,获得感在林
权证发放效率上的个体差异最大,变异系数为0.3480;在村干部工作的个体差异最小,变异系数为0.2695。
主要原因是大部分林农对分林到户的林权模式是认可的,但不同林农获得林权证的时间先后不一,因此对林权证发放效率的获得感存在较大分歧。
为了突显两种林改模式的影响,本文运用Eviews统计软件分两次进行Tobit回归分析。
首先,以林农的获得感为因变量Y,以X1—X12(含林权改革模式X12)为自变量,分析林改模式是否对林农的获得感产生了显著影响。
其次,剔除林权改革模式X12,以X1—X11指标为自变量,分两种模式分别分析影响林农获得感的因素,回归结果
见表4。
林权改革模式对林农获得感的影响并不显著,与原先假设并不一致。
这表明两种林
权模式下的林农获得感并无显著差异,处于一般水平,均需要进一步提升。
对林农获
得感产生显著影响的因素分别为是否村干部X3、是否领到林权证X8和采伐指标
申请难易程度X11。
担任村干部的林农获得感弱于非担任村干部的林农,与假设方
向相反。
林权改革等集体活动的劳动投入未能得到有效补偿,使村干部的获得感明
显低于普通群众,因此完善经济报酬制度十分重要。
已领到林权证的林农获得感明
显高于尚未领到林权证的林农,与假设方向一致。
对林农来说,林权证是保证其合法
权益、调解林权纠纷的主要依据,是申请林木采伐指标、进行林权抵押贷款的凭证,
因此加快林权证的发放速率是提高林农获得感的重要途径。
采伐指标申请与林农的经济收益有直接的联系,采伐指标申请越难,林农的获得感越低,因此合理安排采伐额度、简化申请手续可有效提升林农的获得感。
在“均股均利”中,显著影响林农获得感的因素分别为是否为村干部X3、林地块数X6、林业投入X9、林业收入X10和采伐指标申请的难易程度X11。
采伐指标申
请的难易程度与获得感呈负相关关系,与原假设一致。
主要原因是采伐指标申请越难,村集体和林农实际采伐的林木越少,林业分红越少,林农的获得感越弱,因此合理
分配年度采伐额度、确保每年林业分红的均衡性和可持续性成为维持林农获得感的关键。
担任村干部的林农获得感较强,与假设的方向一致。
村干部作为林改的主要负责人和决策人,在股权和林业收益的分配上占有绝对优势,因此获得感水平明显高于一般林农。
林业投入与获得感呈正相关关系,与假设的影响方向相反,但其影响系数几乎为零,表明几乎没有影响。
在“均股均利”中,大部分林地由村集体经营,林农的林业投入主要投向自留山,反映他们对林改后林业经营的兴趣和关注度,对获得感影响不大。
林业收入对获得感产生了显著微弱的正向影响,与假设方向一致。
经济效益对林农获得感的影响最直接和关键。
随着林业收入的增加,林农收入越多,对林权模式越认可,获得感越强。
但林业收入在林农家庭收入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小,林农对此并不在意,影响系数几乎为零。
林地块数越多,林农获得感越弱,原因是林地块数越多,林地的细碎化程度越高,经营不方便,成本高,林农更希望分林到户后能将自留山与分到户的林地合并,进行有规模的经营,因此对获得感产生负面影响。
在“均山到户”中,显著影响林农获得感的因素分别为是否村干部X3、是否领到林权证X8和采伐指标申请难易程度X11。
是否为村干部对林农获得感产生负影响,分林到户减弱了村干部对集体林权的实际控制权,导致工作量大幅度增加,建立合理的劳动报酬机制是提高村干部获得感的关键。
是否领到林权证对林农获得感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与原假设一致。
林权证作为均山到户的重要凭证,对林农获得感产生的影响重大,因此加快确权发证工作是增强林农获得感的主要途径。
采伐指标申请难易程度对林农获得感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
分林到户后,林农通过采伐林木获得直接的经济收入,采伐指标流程越复杂,手续越多,林农获得感越低。
因此,合理安排采伐指标、标准化采伐流程、简化申请手续是“均山到户”后提高林农获得感的重要途径。
综合分析可知,林改后林权改革模式对林农获得感影响并不显著,但经营主体的政治资源禀赋(是否村干部)、林业产权的保障(是否领到林权证)和林木采伐制度(采伐指
标申请难易程度)显著影响林农获得感。
“均股均利”模式以林业集体经营为主,林业收益按股分配,显著影响林农获得感的因素分别为经营主体特征(是否担任村干部)、林木的采伐制度(采伐指标申请难易程度)、林业的投入与产出(林业投入、林业收入)、林业生产条件(林地块数)。
“均山到户”模式的分林到户,林农获得感受林业
产权(是否领到林权证)、政治资源禀赋(是否担任村干部)和林木采伐制度(采伐指标申请)的影响。
在两种林改模式中,是否村干部、采伐指标申请难易程度对林农获得感均产生了显著的正向影响。
因此,建立有效的劳动报酬激励制度,简化指标申请手续,为林农提供便利性对增强林农获得感至关重要。
通过对林农获得感的综合评价与比较分析,可得出以下结论:①林农在“均股均利”
和“均山到户”中的获得感均不高。
林农重点关注的是林业产权是否可得到有效保障,分林到户或分股均利是否公平,自主经营权和林地转让是否自由、便利。
林权抵
押政策、林权纠纷后的解决方案分别是导致两种林权改革模式获得感不高的主要原因。
因此,建立健全的林权抵押制度,加大林业发展有效的信贷投入,合理明确林权贷款抵押率,积极促进林权纠纷双方的沟通与交流,切实保障林农权益对增强林农获得
感至关重要。
②林农总体获得感的个体差异较小,但不同模式分别在不同的环节表
现出相对明显的个体差异,应采取不同的措施来提高林农的获得感。
在“均股均利”中,林农获得感个体差异主要来源于林权抵押政策、完善林权抵押制度、规范林权
抵押操作、切实帮助有需要的林农进行资金流转;在“均山到户”中,林农获得感个
体差异则来源于林权纠纷后的解决方案、发挥村干部的作用、积极促进矛盾双方良性沟通与交流、有效解林权决纠纷至关重要。
③显著影响林农获得感的因素不同,
提高林改获得感应进行分类指导。
在“均股均利”中,影响林农获得感的因素分别
为是否村干部、林业投入、林业收入、采伐指标申请难易程度和林地块数。
提高林农获得感应重点推进信息的公开化,提高非村干部林农的政策认知,促进留守林农参
与林地规模化经营,鼓励更多的林农积极参与到林业的经营与监督中,合理规划与分
配林业收益,保证林业分红的稳步增长。
在“均山到户”中,影响因素分别为是否是担任村干部、是否领到林权证和采伐指标的申请。
提高林农获得感应完善村干部的劳动报酬机制,积极推进林权证真实落户,保障林农真正获利,同时促进木材指标申请标准化,简化申请手续,增强林改成果的普惠性。
林农获得感的内涵丰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林农生活水平的改善而不断变化,有必要根据社会发展变化完善获得感的测评体系,并分析其动态变化情况。
此外,影响林农获得感的因素非常多,本文基于2014—2016年的调研数据只分析了经营主体特征、林业政策执行、投入—产出水平对林农获得感的影响,且“均股均利”样本量较少。
在以后的研究中,有必要增加样本量,尤其是“均股均利”模式的样本量,并考虑公平程度等因素对林农获得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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