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物价局机关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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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市物价局机关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
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西安市物价局
•【公布日期】2013.12.02
•【字号】
•【施行日期】2013.12.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中共西安市物价局机关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
三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各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全局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根据中央和省市委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学习贯彻中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意义,凝聚思想共识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新的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会议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同志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全会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高度评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5年来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和伟大成就,研究了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
《决定》全面总结我们党领导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深刻分析全面深化改革面临的形势任务,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重要方针、目标任务、政策举措,集中了全党
全社会智慧,反映全国各族人民心声,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
习近平同志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回顾总结了一年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方针原则,体现了我们党对国内外形势的科学判断、对肩负历史使命的责任担当,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深刻把握。
各支部和全局党员干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凝聚改革共识,做全面深化改革的坚定支持者、推进者和实践者。
二、领会把握实质,迅速掀起高潮
各支部要以全会公报、《决定》等为重点,把原原本本、认认真真地集体组织学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与邀请专家学者作辅导报告相结合,与座谈交流、互通有无、共同提高相结合,与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进取意识,克服消极抵触情绪,增强自我革新的勇气和胸怀,警惕和消除部门利益掣肘。
进一步强化机遇意识,克服等待观望心态,跳出条条框框的限制,突破思想桎梏的束缚。
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克服急于求成思想,深入调研论证,加强整体谋划,把握改革的关联性、系统性和可行性;要切实加强对学习的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要充分利用简报、宣传栏和局域网等宣传阵地,不拘一格,不求形式,在全局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热潮。
三、要明确目标方向,加强的党的建设
各支部要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学习的重点,支部书记要带头做好学习笔记,带头联系实际谈体会,亲自给党员干部作辅导。
各支部要着力围绕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任务要求,围绕机关党的建
设工作“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职能,切实抓好学习宣传贯彻方案的落实,以贯彻落实的实际行动和理念自省,进一步增强改革的信心和勇气,进一步强化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主动积极的姿态,求真务实的作风,务求实效抓党建,与时俱进抓党建,不断增强机关党建工作的影响力和渗透力,保障各项价格工作的全面推进。
四、要立足当前实际,推动工作开展
岁末年终,时间紧,任务重,各支部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精心谋划明年的工作思路,牢牢把握方向,要大胆实践探索,注重统筹协调,强化督查落实。
要科学合理安排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处理好工学矛盾,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当前我局价格工作开展、推动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有机统一起来。
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将学习全会精神融会贯通到实际工作中,用工作成绩检验衡量学习成效。
中共西安市物价局机关委员会
201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