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2016年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普查统计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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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2016年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种植面
积普查统计实施方案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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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德惠市2016年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
普查统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德惠市2016年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普查统计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9日
德惠市2016年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普查统计实施方案
为了做好全市2016年玉米、水稻、大豆等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及其它农作物种植面积全面普查统计工作,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吉财粮[2016]52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是对全市范围内符合本方案规定的2016年实际玉米、水稻、大豆等主要农作物及其它农作物种植面积进行全面普查统计。
二是实际农作物种植面积普查统计实行属地化管理,农作物种植的农户(包括农民、农场职工、农业合作社等)申报面积必须向耕地所属村(农场)的村委会(农场)申报,村委会(农场)不得接受在所属耕地以外耕种农户的申报。
三是学校等小单位申报面积必须向所在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报。
二、普查统计范围
普查统计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合法耕地上2016年实际玉米、水稻、大豆等主要农作物及其它农作物种植面积,不包括国家及省市明确退耕的土地上的种植面积、未经批准开垦耕种的土地或者禁止开垦耕种的土地上的种植面积、虚报的种植面积。
具体普查统计范围包括:
(一)农户(包括农场职工)实际农作物种植面积普查统计。
农户(包括农场职工)若签订耕地二轮平均承包合同,则以合同上的耕地面积为准;农户(包括农场职工)若未签订耕地二轮承包合同,则以耕地计税面积为准。
(二)非平均承包的耕地上实际农作物种植面积普查统计。
以耕地非平均承包合同为准,但需同时具备三个要件:一是实际种植者与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法承包合同或有合法收据;二是承包费纳入乡村集体经济组织账簿;三是实际种植者与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合法承包合同在乡镇(街)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农经站)备案,方可普查统计。
(三)学校等小单位的耕地上实际农作物种植面积普查统计。
以耕地承包合同为准,但需同时具备两个要件:一是实际种植者与学校等小单位签订合法承包合同或有合法收据;二是承包费纳入小单位账簿凭证。
三、普查统计方法
采取普查统计的方式。
四、普查统计对象
对全市范围内符合本方案规定的2016年实际玉米、水稻、大豆等主要农作物及其它农作物种植的农户(包括农民、农场职工、农业合作社等)。
五、普查统计程序
各乡(镇)、街为第一责任主体,各村、社为具体普查统计的直接责任主体。
乡村社要严格按照农户申报、村社公示、乡镇核查的程序进行操作,每一环节都要作到严肃认真,不走过场,坚决杜绝虚报、瞒报、乱报现象发生。
(一)农户申报
农户将2016年度实际玉米、水稻、大豆和其它农作物的种植面积据实向村委会申报(农场职工向所在
农场申报)。
农户要以户主姓名申报,一户一申报。
不得由村委会等代农户申报。
农户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5日。
(二)村委会登记、核实、公示
村委会将农户申报面积以社、农户进行汇总登记并进行逐户核实。
农户经核实后的种植面积,由村委会以社为单位公示7天。
各农场自行组织公示。
公示内容要同时上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并提供公示的影像资料,以便监督检查。
公示地点要在村屯显著位置(村部、学校、小卖店、卫生所等),方便农民观看。
公示时间、地点要通过有效形式通知到所有农户(农场职工),并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公示结束群众无异议后,由村委会上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非平均承包的耕地上实际农作物种植面积和学校等小单位的耕地上实际农作物种植面积,也要参照上述程序进行登记、核实、公示。
此环节工作要在10月15日前完成。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把关核查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组织力量对农户申报面积进行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一是核查各村公示面积是否与上报面积一致,是否有少公示多上报的情况;二是根据掌握的各村耕地面积和当年种植各种作物面积,核查是否有少种多报的情况;三是核查是否有在外包地回村申报的情况。
如有上述三种情况,要坚决将虚报面积进行剔除。
种植面积核查后,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农户为单位分村进行汇总造册(形成电子版打印),农户统计明细表、村非平均承包统计明细表、村统计汇总表村存档备案,村统计汇总表、学校等小单位统计明细表、乡统计汇总表乡存档备案;并将本辖区内的农户统计明细表、村非平均承包统计明细表、学校等小单位统计明细表和村统计汇总表、乡统计汇总表上报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和市农业局(电子版),同时乡统计汇总表报纸版。
此环节工作要在 10月20日前完成。
(四)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和市农业局抽查汇总
市财政局、统计局和农业局组成联合抽查组,依据各乡(镇)、街上报的种植面积深入乡镇村社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为每个乡镇抽查2个村,每个村抽查10户。
抽查结束,市财政局、统计局和农业局将各乡镇(街)上报的种植面积进行汇总,报市政府审定确认。
此环节工作要在10月25日前完成。
六、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市范围内玉米生产者(包括农民、农场职工、农业合作社等),有土地流转合同的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七、相关要求
(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以对广大农民群众负责和勇于担当的精神,认真做好此次普查统计工作,做到数据真实,群众认可。
(二)严格按照普查时间要求,分步完成数据汇总,并逐级上报,对不及时上报延误普查统计工作的乡
(镇)、街、村、社要坚决问责。
(三)数据统计表各村委会及乡镇政府要保留纸质板底档,以便接受审计、纪检等检查时做为原实凭证。
(四)汇总表纸质版要加盖公章并经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和市农业局,同时报电子版。
(五)市抽查组成员要认真完成抽查确认工作,保证抽查数量,被抽查村社和农户要在抽查表上确认签字。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