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医学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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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和加强老年医学人才培养培训,提高老年医学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提升基层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司《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内容
(一)培训对象
1.老年医学科医师: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和计划设置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相关科室的临床执业(助理)医师,需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
2.医养结合机构医师:在医养结合机构从事临床工作两年以上的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3.老年医学科和医养结合机构护士:在老年医学科或医养结合机构工作,从事临床工作两年以上的护士。
(二)培训内容
1.老年医学科医师、医养结合机构医师主要培训内容:掌握老年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及基本技能,诊断、治疗、指导预防和随访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共病及老年综合征等;掌握老年综合评估、老年营养、老年康复、老年合理用药、老年围手术期管理、急诊急救等技能;掌握多学科团队服务、个案管理等技能;基本掌握老年医学临床教学方法;熟悉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中医养生保健等内容,熟悉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安宁疗护一体化的整合照护服务体系运行机制;熟悉老年心理和老年社会医学相关内容;熟悉老年医学、医养结合相关政策法规和进展。
2.老年医学科护士、医养结合机构护士主要培训内容:掌握老年护理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实践技能;掌握老年人住院护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和居家护理等护理要点、相关护理评估及技术操作规范;掌握老年综合评估的内容和操作方法,跌倒、坠床、误吸、褥疮等风险防范技术;掌握多学科团队服务、个案管理等技能;掌握失能、失智老人日常生活照护技术;掌握家属支持的方法;掌握出院准备;熟悉老年生命伦理学知识、老年人心理健康知识;了解老年医学、医养结合相关政策法规和进展。
(三)培训基地及培训任务
培训基地为荆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
2021年计划培训老年医学人才134名(其中,老年医学科医师65名,由荆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培训;医养结合机构医师27名、老年医学科和医养结合机构护士42名,由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负责培训)。
(四)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线下线上学习相结合的方式。
脱产学习,学员在培训基地学习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并到老年医学科进行临床实践,在培训周期内,培训基地要根据学员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培训方案;在线学习,学员登录中国继续医学教育网()参加线上课程学习。
1.老年医学科医师: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90天,同时完成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2.医养结合机构医师: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90天,同时完成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3.老年医学科和医养结合机构护士: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30天,同时完成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五)培训考核
培训结业考核包括理论考核和实践技能考核。
省卫生健康委将建立培训考核机制,强化过程考核,负责全省结业考核工作。
经考核合格者,将授予相应继续教育学分和培训合格证书。
(六)信息登记
省卫生健康委指导各市、州、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于7月31日前通过培训统筹管理平台()完成学员信息填报工作。
培训基地要加强培训信息管理,记录培训学员的学习过程,出勤、临床实践操作和理论学习等内容,并将其作为项目经费执行、项目考核及培训合格证发放的
重要依据。
二、项目资金安排和使用
中央财政对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予以补助资金支持,资金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20元,主要用于教学实践活动、师资带教补助及学员生活补贴等方面。
项目经费已按照培训人数下拨,见《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社发〔2021)39号)。
鼓励各地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支持,推动培训工作高效率开展。
各有关市州卫生健康委和培训基地要严格资金管理,不得挪用和调项,根据线下培训方案合理安排和使用项目经费,确保项目经费全部用于培训项目相关支出,不得向学员收取额外费用。
同时做好培训通知、培训手册、签到表、各类费用结算明细单等相关纸质材料的存档工作。
三、项目组织管理
(一)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制订全省项目实施方案,遴选培训基地,指导培训基地按要求做好培训考核工作;培训基地所在市州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协调指导、确保培训经费及时拨付到位、做好监督管理。
(二)培训基地要按照培训大纲和培训任务要求,结合学员能力水平,制定个性化教学计划,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向学员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条件,认真组织培训工作,妥善保管学员信息、考核记录及培训相关资料,做好信息管理、考勤、过程监管和考核等工作,确保培训效果与质量。
(三)各市、州、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积极组织人员参训,及时与对应培训基地联系人做好对接,安排好培训事项,同时对派出单位、派出人员提出明确要求。
学员派出单位应按要求认真选派人员参训,确保学员参加培训期间的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保障学员合理待遇。
(四)培训基地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统筹推进培训工作,确保11月30日前完成本年度培训和考核工作,并于12月8日前将培训方案、培训人员汇总表、培训工作总结、相关教学资料一并报送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