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支付手册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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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支付手册2017
贷款支付手册2017
3.0版知识共享许可协议(CC BY 3.0 IGO)
6 ADB Avenue, Mandaluyong City, 1550 Metro Manila, Philippines(菲律宾马尼拉)
电话:+63 2 632 4444;传真:+63 2 636 2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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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出版。
ISBN 978-92-9261-360-0(印刷版),978-92-9261-361-7(电子版)
出版物库存编号:TIM178883
/10.22617/TIM178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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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声明
为扩大读者范围,特将本出版物由英文翻译为中文。
亚洲开发银行(亚行)尽力确保翻译的准确性,但英语是亚行的官方语言,因此,本出版物的英文原版是唯一合法的(即官方的和经授权的)文本。
任何对本出版物内容的引用,必须以其英文原版内容为准。
前言 viii
缩写 ix
1 关于本手册 1
1.1 目的
1.2 范围和适用性
1.6 查询
1.7 在线培训
2 亚洲开发银行 2
2.3 查询
3 支付政策 3
3.1 基本原则
3.3 定义
3.4 贷款或赠款通则
3.5 贷款文件
3.6 贷款关键日期
3.7 追溯性融资
3.10 贷款注销
3.13 暂停提款
3.14 贷款提前到期
4 支付指南和实务 7
4.1 总则
4.2 贷款账户
4.3 项目准备阶段关于支付程序的讨论
4.4 支付通知
4.5 支付的基本要求
4.6 合格费用与不合格费用
4.7 贷款资金的分配
4.10 贷款资金的重新分配
4.11 支付比例和融资比例
4.13 拒绝和不支付
4.15 利息、承诺费和其他费用的本金化
4.16 项目实施期间的调整
4.18 贷款账户关闭
Contents
项目完工日期、贷款关账日期和财务关账日期
4.18
最后一笔支付
4.19
清户期
4.20
最后一期审计费的支付
4.22
返款
4.23
质量保证金和银行担保
4.27
4.28 经审计的项目财务报表
4.30 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所采取的后续行动
4.31 逾期提交经审计的项目财务报表
4.32 凭证的保留期
4.33 被暂停贷款的支付
5 支付指令 13
5.1 授权签字
5.2 提款申请书
5.6 付款币种
5.8 付款指令
5.9 亚行合同参考编号:采购合同汇总表编号
5.12 提款申请书样本
6 支付程序 16
6.1 四种主要类型
6.2 归垫和预付金程序下简化的凭证要求
6.3 支付程序及建议使用的付款类型
6.4 贷款支付模式
6.5 建议使用的支付程序和凭证
7 归垫程序 19
7.1 描述
7.4 基本要求
7.6 凭证
7.8 简化的凭证
7.9 程序描述
7.10 费用清单程序
7.16 批准使用费用清单程序的条件
7.17 费用清单程序的批准
7.19 费用清单的限额
7.23 不合格付款
7.24 审计安排
7.25 亚行的检查
7.26 暂停使用费用清单程序
7.27 自营工程证明程序
7.29 批准使用自营工程证明程序的条件
7.30 自营工程证明文件
7.31 不可同时使用简化凭证
目目
8 预付金程序 25
8.1 描述
8.2 目标
8.3 批准使用预付金程序
8.4 预付金程序的批准
8.5 基本要求
8.6 开设预付金账户
8.8 预付金账户所在地
8.10 预付金账户的币种
8.11 预付金账户的使用
8.12 申请预付金
8.15 清算和回补
8.20 预付金账户预付金的最终清算
8.22 预付金的返还
8.24 预付金子账户的使用
8.27 审计安排
8.28 亚行的检查
8.29 暂停回补预付金
8.31 程序描述
8.32 凭证
9 直接支付程序 31
9.1 描述
9.3 基本要求
9.5 凭证
10 承诺函程序 33
10.1 描述
10.5 基本要求
10.6 凭证
10.7 承诺函的出具
10.11 接受承诺函
10.12 对商业银行的付款
10.14 须事先经亚行批准的信用证修改
10.16 信用证的修改
10.21 亚行承诺的限制条件
10.22 (信用证的)不符点
10.23 信用证与承诺函的联用
10.25 程序描述
11 金融中介贷款及政策性贷款 37
金融中介贷款 37
11.1 描述
11.4 支付程序
Contents
政策性贷款 38
11.9 政策性贷款的目的
11.10 信托保障
11.11 贷款资金及支付程序
11.15 审计安排
12 联合融资业务 40
12.1 描述
12.2 支付程序
12.4 亚行管理的联合融资支付类型
12.5 亚行管理的联合融资资金的支付安排
13 私营部门(非主权)业务42
13.1 描述
13.3 支付程序
13.8 亚行信贷担保贷款在开证行违约情况下的支付程序
14 贷款及赠款财务信息服务45
附录 50
第4章支付指南和实务
4A 授权签署提款申请书的证明51
4B 合格费用与不合格费用 52
4C 融资方的详细成本估算、分配表和税费及关税 54
4D 最后一期审计费的支付 57
第7章归垫程序
7A 提款申请书(表格ADB-WA) 59
7B 项目贷款/赠款汇总表/费用清单表(表格ADB-SS/SOE) 61
7C 归垫程序的描述及检查清单 63
7D 金融中介贷款/赠款汇总表/费用清单表(表格ADB-FI-SS/SOE)65
7E 自营工程证明(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66
第8章预付资金程序
8A 费用估算表(表格ADB-AF-EES) 67 8B 预付金账户调节表 68
8C 子账户调节表样本 69
8D 预付金程序的描述及检查清单 70
目目
第9章直接支付程序
9A 直接支付程序的描述及检查清单 72
第10章承诺函程序
10A 承诺函申请书(表格ADB-CL) 73
10B 承诺函汇总表(表格ADB-CL-SS) 75
10C 基于SWIFT格式的承诺函样本 76
10D 纸质承诺函样本 78
10E 信用证修改申请书 81
10F 信用证修改批准书 82
10G 借款人关于信用证到期日和装运日展期的通知 83
10H 承诺函程序的描述及检查清单 84
第13章私营部门(非主权)业务
13A 任职及授权证明 86
13B 私营部门贷款支付申请 87
13C 支付收据 89
13D 支付申请表90
13E 子贷款汇总报告 92
13F 偿付申请未得到支付的通知 93
13G 共担通知97
第14章贷款及赠款财务信息服务
14A 贷款财务信息系统报告 99
14B 赠款财务信息系统报告 100
14C 参考信息 101
14D 下载 102 14E 贷款财务信息系统/赠款财务信息系统/贷款会计和服务网站访问定义/
更新/终止申请 103
本《贷款支付手册》编入了亚洲开发银行(亚行)的支付政策、指南、程序和惯例,为各发展中成员体借款人及官员、项目执行机构与管理单位的职员,以及参与设计和执行为项目实施提供支持的有效支付业务的亚行职员提供有益的参考指导。
有效的支付业务包括四个要素:(i)资金流结构,(ii)支付安排,(iii)人员能力和体系,以及(iv)内部控制。
充分理解亚行支付政策、指南、程序和惯例有助于这四大要素的构建。
本手册致力于满足这一需求,对项目实施给予有力支持。
本手册适用于亚行融资的贷款和赠款投资项目,并用单独一个章节阐述政策性贷款及赠款的支付。
本手册即刻生效,所有旧版本不再适用,但是,它并不优先于贷款、赠款、融资协定及相关项目管理手册中的具体安排。
本手册电子版已上载至亚行网站(/documents/loan-disbursement-handbook)。
亚行主计局将根据需要修订本手册,并在上述网站发布更新的版本。
本手册可以针对章节进行更新,并在每页上方显示发布日期。
建议读者定期访问上述网站,以确保得到最新版本。
ADB 亚洲开发银行
APFS 经审计的项目财务报表
CTL 主计局
CTLA 主计局贷款管理处
DMC 发展中成员体
EA 执行机构
FAM 多批次融资贷款机制管理手册(多批次融资贷款机制适用)FAW 自营工程
FIL 金融中介贷款
GFIS 赠款财务信息系统
IA 实施机构
LC 信用证
LFIS 贷款财务信息系统
MFF 多批次融资贷款机制
OM 业务手册
PAI 项目管理指南
PAM 项目管理手册
PCSS 采购合同汇总表
PFI 参与性金融中介
RRP 行长报告及建议书
SDR 特别提款权
SOE 费用清单
SWIFT 环球银行金融电信协会
WA 提款申请书
20176 1
目的
1.1 本《贷款支付手册》的内容是关于亚洲开发银行(亚行)的贷款支付政策和程序,主要用于指导
借款人从贷款账户中提取贷款资金。
1
范围和适用性
1.2 除非亚行及其联合融资方另行约定,本手册中描述的原则和程序适用于由亚行贷款和赠款融资
的投资项目,以及政策性贷款及赠款;这些项目的资金全部或部分来源于亚行普通资金、亚行
特别资金以及由亚行管理的外部资金。
本手册第13章介绍了亚行私营部门(非主权)业务的支
付。
本手册不适用于通过技术援助框架协议或技术援助协定提供的技术援助以及小规模技术援
助的支付。
1.3 除文意另有所指外,本手册中“亚行贷款”、“亚行分担”、“亚行融资的”或“亚行融资”
以及其他概念上类似或相关的术语包括由亚行管理的赠款或贷款。
除文意另有所指外,本手册
中的“贷款”也指由借款人实施的投资项目的赠款。
除文意另有所指外,本手册中的“借款
人”指借款人、赠款的受赠人及/或其项目执行机构和/或实施机构。
1.4 本手册应与贷款文件(第3.5节)、亚行的相关通则和指南共同使用。
1.5 本手册一经生效,之前所有贷款支付方面的旧手册和指南均不再适用。
查询
1.6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亚行网站(),或按以下地址询问,也可联系亚
行驻国家/地区代表处或办公室。
主计局局长
亚洲开发银行
6 ADB Avenue, Mandaluyong City 1550 Metro Manila, Philippines (菲律宾马尼拉)电话:+632 632-4444
电传:42205 ADB PM (ITT)
传真:+632 6362586/6362595电子邮箱:lfis@ SWIFT代码:ASDBPHMM
在线培训
1.7 有关亚行支付政策和程序的在线培训请登录 /disbursement_elearning。
1 本手册提及的《业务手册》/《职员指南》/《项目管理指南》等文件旨在为亚行职员提供参考指导。
1
2.1 亚洲开发银行(亚行)是一家多边开发性金融机构,成立于1966年,致力于促进亚太地区发
展中成员体的社会与经济发展(详见亚行网站/about/main)。
2.2 亚行的主要职能是:
• 提供贷款;
• 提供赠款;
• 提供技术援助和咨询服务;
• 促进开发性投资;以及
• 帮助协调发展中成员体的发展政策和计划。
查询
2.3 贷款支付由主计局贷款管理处负责。
2.4 贷款还本付息及账单的相关事宜,请咨询主计局会计处。
2
基本原则
3.1 《亚洲开发银行成立章程》(《亚行章程》)1对开发性项目阐述了三个支付主要原则:
• 除非亚行董事会特别批准,亚行提供的贷款资金、投资或其他融资只能用于在成员体内部采购由成员体生产或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章程第14条[ix])。
• 经亚行批准后,借款人方能提取款项,用于支付项目实际发生的费用(章程第14条[x])。
• 亚行提供、担保或参与的贷款资金只能用于贷款目的,并且要适当考虑经济和效率原则(章程第14条[xi])。
3.2 只有当贷款协定生效后,借款人方可为实际发生的合格费用提取贷款资金,除非追溯性融资在
贷款文件中获得批准。
定义
3.3 请参考下列术语在本手册中的定义:
• 支付从贷款账户中提款。
• 合格费用可以由亚行贷款融资的项目费用。
• 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合同条款,或者当货物及服务已经提供后,借款人的付
款义务。
• 贷款账户亚行在其会计账簿上为该项目以借款人名义已经或将要开立
的账户,贷款金额已经或将要贷记该账户。
1 ADB。
1965。
建立亚洲开发银行协定。
马尼拉
3
贷款支付手册2017
420176
贷款或赠款通则
3.4 通则2进一步规定了由亚行提供或管理的贷款或赠款所适用的一般性条款和条件。
3这些文件在
相关的贷款协定、担保协定或赠款协定中都有明确具体体现。
如果贷款协定、担保协定或赠款
协定中的任何条款与通则里的条款存在差异,应以贷款协定、担保协定或赠款协定中的条款为
准。
贷款文件
3.5 贷款文件4包括以下文件和协定:
• 《行长报告及建议书》(RRP)(或其他贷款建议书)是供亚行董事会审议的项目建议书。
• 《项目管理手册》(PAM)5涵盖所有描述项目实施和项目准备度确认标准的信息和计划,包括衡量项目主要前期准备工作的指标(如政府审批、采购、移民安置等),以
确保项目的快速启动和及时支付。
它是描述项目实施细节的主要文件。
• 《贷款协定》——亚行与借款人之间的协定,并规定了贷款的条款和条件,更主要的是亚行融资项目的借款人需要履行的义务。
• 《担保协定》——当亚行直接向非成员体提供贷款时,亚行与作为贷款担保人的成员体之间签订的协定。
• 《项目协定》——亚行与借款人的项目执行机构或实施机构签订的协定。
该协定详细规定了与项目的具体实施、采购和财务等有关的要求,包括项目财务报表的维护及审
计安排。
贷款关键日期
3.6 贷款的主要关键日期如下:
• 批准日期——亚行董事会批准贷款的日期。
该预计的批准日期用于确定贷款的分期还款计划,并包含于贷款协定中)。
对于多批次融资贷款机制(MFF)下的单笔贷款,
批准日期为管理层批准相应批次贷款的日期。
• 签字日期——亚行与借款人签署贷款协定的日期。
对于亚行普通资金源的常规贷款而言,贷款签字后第60天即开始计收承诺费。
• 生效日期——亚行通知借款人贷款协定生效所需的所有条件都已满足的日期。
• 项目完工日期——项目在实际进度上被认为已经完成的日期。
此日期早于贷款的关账日期(通常之前6个月)。
2 通则包括《普通业务贷款通则》、《普通业务(优惠)贷款通则》、《特别业务赠款通则》和《外部融资赠款通则》。
3 除亚行及其联合融资方同意另行规定外,对于由亚行管理的来自于外部资金来源的赠款或贷款,亚行应用的原则与《章程》第14(ix)、
(x)和(xi)条类似。
4 参见《业务手册》(OM)D11。
5 《项目管理手册》(PAM)适用于项目贷款,《多批次融资贷款机制管理手册》(FAM)适用于多批次融资贷款机制(MFFs)。
除文意
另有所指外,本手册中的《项目管理手册》亦指《多批次融资贷款机制管理手册》。
5
支付政策 20176•
贷款关账日期——依据贷款协定规定,亚行可以终止借款人从贷款账户提款权利的日期(参见第4.18—4.27节关于贷款关账的相关内容)。
• 财务关账日期——所有由贷款账户融资的与项目相关的财务交易最终完成,并且亚行
关闭其会计账簿上相应贷款账户的日期。
对于来自普通资金源的亚行常规贷款而言,承诺费可在财务关账日期之前对未支付贷款余额计收。
追溯性融资
3.7 追溯性融资是指对借款人在相关贷款协定生效日之前发生的项目费用提供融资。
6亚行和借款
人依照有关协定的条款,在贷款协定中就追溯性融资达成特别协议。
3.8 借款人在贷款建议书中提出追溯性融资(期限和金额占比)的申请,并提供合理证明。
追溯性
融资适用于发生在贷款生效日之前、但不早于贷款协定签署前12个月的费用。
如果能合理证明,也可以对早于贷款协定签署前12个月的费用提供追溯性融资。
3.9 追溯性融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该亚行贷款总额的20%。
对于发生灾害时的应急响应,亚行对灾后
发生的费用提供的追溯性融资金额不超过该贷款总额的30%。
7
贷款注销
3.10 《贷款通则》(参见第3.4节相关规定)规定,经与亚行协商并取得担保人(如有担保人)的
同意,借款人可书面通知亚行注销任何未提取的贷款余额。
8 贷款注销的生效日期为亚行收到借款人注销贷款通知的日期。
3.11 根据《贷款通则》,在下列情形之下,经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如有担保人),亚行也可以注
销9 任何未提取的贷款余额:
•
借款人的提款权被暂停达连续30天之久;•
在任何时间并经与借款人协商,亚行认为该项目已经不需要任何亚行贷款资金;• 亚行认定,在由亚行贷款资金融资的任何一个合同中,借款人、担保人或任一贷款受
益人的代表在货物或服务的采购、咨询顾问的选择、或合同执行过程中参与了腐败或欺诈行为,而借款人或担保人没有采取适当措施弥补这一状况;
• 亚行认定,由贷款资金融资的货物和服务的采购与贷款协定中规定的程序不符;或者• 至贷款关账日期,贷款账户上仍有尚未支付的余额。
3.12 一旦向借款人发出贷款注销通知,亚行将注销该贷款的任何未提款项。
6
参见《业务手册》(OM )H4。
7
参见《业务手册》(OM )D7“灾害和紧急援助”。
8
参见《项目管理指南》(PAI )第4.03节。
9 贷款注销的生效日期为亚行通知借款人的日期,或亚行给借款人的通知书中指定的日期。
贷款支付手册2017
620176
暂停提款
3.13 根据《贷款通则》的规定,如果在贷款协定签署日后出现下列情形,亚行可以全部或部分暂停
借款人从贷款账户提款的权利10
• 未偿还本金、利息或任何其他费用;
• 未履行贷款协定、担保协定或项目协定中规定的任何义务;
• 借款人、担保人或项目执行机构未满足某些保证项目成功执行的必要条件;
• 借款人成员资格被暂停或中止;
• 借款人或担保人作出错误声明;
• 借款人或项目执行机构解散;或
• 贷款协定中规定的其他事项。
贷款提前到期
3.14 如果贷款协定或《贷款通则》中规定的某些事件发生并持续相应的时间,亚行可宣布贷款到
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归还未偿还的本金余额、应计利息和其他费用。
10参见《项目管理指南》(PAI)第4.03节。
4
20176
总则
4.1 借款人有责任根据贷款协定和其他贷款文件的规定执行项目。
亚洲开发银行(亚行)监督项目
并检查项目进展,以确保贷款资金的使用符合约定的要求。
贷款账户
4.2 贷款生效以后,亚行在其会计账簿上以借款人名义为该项目开立一个贷款账户,并将贷款金额
贷记该贷款账户。
只有当第4.5节的要求得到满足后,才能从贷款账户提款。
项目准备阶段关于支付程序的讨论
4.3 在项目准备和贷款谈判阶段,亚行和借款人对亚行不同的支付程序进行详细的讨论,讨论内容
记录在《项目管理手册》1中。
这种讨论相当重要,因为借款人和亚行可以据此选择最适合项
目的支付程序。
支付通知
4.4 贷款协定签字后,亚行将向借款人发出贷款生效函2,其中包括支付通知(曾称为“支付信”),
提醒借款人向亚行主计局贷款管理处(CTLA)提交授权签署提款申请书的证明(附录4A)。
支付的基本要求
4.5 从贷款账户中提取第一笔款项时须满足如下条件:
• 亚行宣布贷款生效;
• 借款人向亚行提交充分的证据,证明代表借款人签署提款申请书(第5章)的授权签字
人的权限,同时附上每一位授权签字人的签字样本(附录4A);授权签字人的变更须
立即通知亚行,并提供新授权签字人的签字样本;以及
• 已满足贷款协定规定(如有)的提款条件(即支付条件[附录3A])。
1 《项目管理手册》(PAM)适用于项目贷款,《多批次融资贷款机制管理手册》(FAM)适用于多批次融资贷款机制(MFF)。
除文意
另有所指外,本手册中的《项目管理手册》亦指《多批次融资贷款机制管理手册》。
2 参见《项目管理指南》(PAI)第1.03节。
7
贷款支付手册2017
820176
合格费用与不合格费用
4.6 亚行仅对合格费用提供融资(附录4B)。
符合融资条件的费用通常详列在贷款协定(例如,
贷款资金的分配及提款,又称“分配表”)和《项目管理手册》中。
贷款关账日之后发生的费
用为不合格费用。
如果从贷款账户中提取的资金被亚行认为用于为不合格费用提供融资,亚行
可以在后续的归垫提款中抵扣这部分金额,或者要求借款人将等额款项返还至贷款账户(第
4.23—4.26节)或预付金账户(资金由预付金账户支付的情况下)(第8.22—8.23节)。
贷款资金的分配
4.7 由亚行贷款融资的项目费用通常被归为不同的费用类别。
借款人与亚行签订的贷款协定的分配
表中规定了分配给各个项目费用类别的资金。
各个费用类别下分配的金额来源于《项目管理手
册》中按融资方的详细成本估算(参见附录4C的演示表格)。
4.8 所有类型的项目贷款协定3通常附有贷款资金分配表(包括行业贷款,除非在贷款批准时无法
获得完成资金分配所需的信息)。
对于金融中介贷款,贷款资金分配表也可不附加在贷款协定
中。
4.9 贷款资金分配表录入贷款财务信息系统(LFIS)或赠款财务信息系统(GFIS)(关于访问权
限申请参见第14.9节)。
支付金额计入分配表相应的费用类别下,并反映在贷款财务信息系统
或赠款财务信息系统。
借款人必须确保在提交提款申请书之前,贷款财务信息系统/赠款财务
信息系统网站(http://lfi)上费用类别的资金余额足以支付将要或承诺支付的金额。
除非亚行与借款人另有约定,支付金额不得超过各个费用类别的分配余额。
4贷款资金的重新分配
4.10 除非贷款协定禁止,不同类别之间可以进行资金的重新分配。
5部分贷款资金可在分配表中列
为“待分配资金”。
不能直接从“待分配资金”类别中支付贷款资金。
亚行可以同意借款人的
申请,将“待分配资金”或其他类别的资金重新分配给其他符合项目用途的类别。
通常,贷款
资金的重新分配发生在亚行检查团与借款人共同检查项目进度之后。
支付比例和融资比例
4.11 支付比例6是指在某一特定费用类别项下所申请费用的亚行融资比率或比例,详见分配表或贷
款协定的相关规定。
3 参见《贷款支付业务流程员工指南(SI)》。
4 除贷款协定中另有规定外,借款人签署提款申请书即表示确认并同意,亚行可以处理支付事宜,且当提款申请书申请的资金超出特定费
用类别的分配金额时,亚行可以将其他类别的资金重新分配给该特定类别。
5 参见《项目管理指南》(PAI)第5.03节。
6 之前被称作“亚行融资比例”或“从贷款账户提款的比例和基础”。
9
支付指南和实务 201764.12 分配表中的支付比例来源于《项目管理手册》中按融资方的详细成本估算中所列示的亚行融资
比例。
拒绝和不支付
4.13 若亚行拒绝借款人的提款要求或对提款金额作出调整,亚行会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
如贷款财务信息系统/赠款财务信息系统网站,向借款人发出书面通知,说明贷款和提款申请书编号、申请金额、支付金额,以及不支付或部分支付的原因。
4.14 在承诺函程序(第10章)下,亚行不支付或调整结算金额时会通过加密SWIFT 7 或加押电传向
议付行或通知行发出通知,说明承诺函编号、信用证编号,以及不支付或调整支付金额的原因;并向借款人提供一份该通知的复印件。
利息、承诺费和其他费用的本金化
4.15 如果贷款协定规定对建设期或实施期内亚行可能会征收的利息、承诺费和/或其他费用提供融
资,亚行将从贷款账户中提款,用于支付到期的利息和费用。
如果贷款协定没有规定为这些项目提供融资,那么所有的费用都将作为贷款还本付息的一部分用现金支付。
项目实施期间的调整
4.16 对于成本、融资计划、配套资金、支付比例、支付安排的变化,以及已经批准的亚行可融资费
用的变化,应先征求主计局贷款管理处和其他相关部门及办公室的意见并取得同意,并获得相关局长或授权处长的批准。
8 经批准的调整内容应体现在《项目管理手册》和/或相关文件中。
4.17 对支付安排的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费用清单程序的使用(第7.18节);•
费用清单程序限额的调整、设立或取消(第7.22节);•
预付金程序的使用(第8.4节);以及• 清户期的展期(第4.20节)。
贷款账户关闭
4.18 项目完工日期、贷款关账日期和财务关账日期。
截至完工日期,项目在实际进度上应已完成,
项目完工日期通常在贷款关账日期之前6个月。
9 任何未使用的预付金应在财务关账日之前返还7
SWIFT 指环球银行金融电信协会。
8
参见《项目管理指南》(PAI )第5.02节。
9 最佳实践经验:为了能够在贷款关账日前关闭亚行会计账簿中的贷款账户,在项目完工日和贷款关账日之间的6个月内,借款人要确保以下几点:(i )已付实际发生的项目费用;(ii )完成项目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计;(iii )已付审计费用(如有)(第4.22节);(iv )完成预付金账户资金的清算;(v )如需返款,返款应已归还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