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行业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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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费用明显偏高。这类私募基金的 各项收费标准,可谓集普通信托产品和 开放式基金之大成,其收费项目包括固 定管理费、业绩表现费、申购费、赎回 费、托管费。造成这类私募基金收费偏 高的主要原因是该产品涉及的环节太多, 收费的主体太多。
(3)效率低下。这类私募基金的所有 投资指令必须由信托公司下达,投资效 率比较低。信托设立前以及信托运行过 程中,信托公司对基金投资限制较多, 灵活性丧失。
投资标的 投资灵活
公募
限制
股票仓位
系统风险规避 规模 收益目标
可空可满
能对冲 小流动性好 绝对收益
有底仓限制不能 满仓 限制
大流动性差 相对收益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管理计划 遭遇的主要问题
(1)僧多粥少,发展失衡。借道信托, 是当前我国民间私募基金在法律体制内 生存的唯一途径,由于账户问题导致私 募基金管理人丧失议价权,信托借机不 断抬高管理费和业绩的分成比例。
私募基金发展应关注的风险
私募基金投资风险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 私募基金进行市场操纵的风险 私募基金进行内幕交易的风险 衍生品市场过度投机的风险 因私募基金规模扩大,可能导致其原本 存在的市场操纵风险、内幕交易和过度 投机风险增加;同时,私募基金的投资 风险也存在社会影响扩大化的可能。
私募基金发展面临问题的根 源
私募基金在发展中遇到了不同问题,但 这些问题产生的一个重要根源是私募基 金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监管和法律规 范缺失。正是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 才导致民间委托理财的出资人和管理人 权益都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才导致私 募基金借道信托时,大部分信托公司不 敢积极开展此业务,导致市场失衡,费 用偏高;
私募基金行业概况
行业回顾与现状 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的区别 私募基金的主要问题 私募基金规范发展的现实机遇 建立私募基金的监管和服务制度体系
私募基金
是指通过非公开募集方式募集,投资者收益 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资金管理方式。根据 投资范围不同,私募基金可以分为进行直接 投资的私募基金和进行证券投资的私募基金。 直接投资的私募基金,主要投资于非上市流 通的公司股权,而进行证券投资的私募基金 则主要投资于可在证券交易所流通的上市公 司股权及其衍生品或其他有价证券。仅讨论 后一时, 必须面对较高的税收和管理成本,而且 在投资者发生变更时手续也比较繁杂。 因此这种形式的私募基金不多。而且采 用这种形式的私募基金在具体运作中为 了规避企业所得税,通常采用各种方式 将资金转移到借用个人名义开立的证券 账户进行操作。
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的区别
私募
参与基金投资的原因
没有时间 没有专业知识 没有市场经验 没有兴趣
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必须根据证监会 相关条例设立,由证监会负责基金设立 和日常监管。这类私募基金由证券公司 专营,其他投资管理人没有机会参与。
随着证券市场的复苏和逐日升温,券商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行速度加快、销售 火爆。但是,目前这种集合理财计划已 逐渐演变为由券商负责管理的公募基金: 不收取业绩表现费只收取管理费的现象 越来越普遍,非公开募集的方式越来越 公开化,风险控制和监管越来越严格, 所体现的私募基金特点越来越少,而具 有的公募基金特点越来越多。
投资目标:通过管理人的分析,精选受 益于中国经济高速增长而出现持续竞争 优势和良好成长性的上市公司,特别是 中小板、创业板的上市公司,通过定量 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缜密的资 产配置和严格的个股选择,为投资者追 求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投资 高速成长的上市公司带来的投资收益。
上述投资目标仅供委托人参考,不构成 管理人保证委托人委托资产本金不受损 失或取得投资收益的承诺。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投资计划依据银监会《信托公司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设立,由银 监会负责基金设立和日常监管。这类私 募基金由信托公司专营,但不同于券商 资产管理计划的是,信托公司不负责其 投资管理,而是聘请其他投资管理人负 责。
管理型信托计划,不划分优先等级,由 信托公司指定机构或个人负责投资管理, 投资管理人收取固定管理费和一定比例 的业绩提成费,费率结构和费率水平与 海外私募基金接轨,主要差异在于目前 的投资限制仍较多。在一定条件下委托 人可以申购赎回,承担投资风险,获取 大部分投资收益。管理人不对风险和收 益提供任何承诺。
(3)私募基金的发展对我国金融衍生品 市场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4)私募基金的规范发展有利于提高 私募基金的透明度,降低风险,市场监 管效率; (5)发展私募基金对我国资本市场其 他参与主体也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明确私募基金的监管思路
1)借鉴国际经验,将监管重点放在私募基金 投资人资格和销售渠道管理,从而降低其投 资风险的社会影响。 2)政府监管机构不应干涉私募基金的产品设 立和具体运作,以避免出现私募基金与公募 基金同质化的问题。 3)建立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资格管理制度,解 决困扰民间私募基金发展的委托理财关系和 投资管理关系的合法性模糊问题。
建立私募基金的监管和服务制 度体系
(1)建立合格投资人制度; (2)控制私募基金的投资者数量; (3)严格控制私募基金的发售渠道; (4)建立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管理制度; (5)建立私募基金的备案制度; (6)加强对证券交易违法行为的监管和处罚; (7)建立私募基金阳光化发展的配套服务和 制度体系。
私募基金的主要形式
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管理自有资金的投资公司 民间协议型私募基金 “一对多”
基金规模
截至2010年底,国内阳光私募基金637只, 投资顾问约300家;行业规模957亿。 券商集合理财,10年发行96只,募资776亿 元。 目前“一对多”151只,募资400亿元。 截至10年10月底,全国62家基金管理公司共 管理资产超过3万亿元。其中公募基金657只, 资产规模25000亿元;社保委托资产超过 3100亿元;企业年金1067亿元;特定客户资 产1124亿元。基金持股市值18957亿元,占 沪深两市流通A股总市值的10.61%,占各类 专业机构投资者合计持股比重的53%左右。
(4)投资风格与公募基金同质化。由 于对于信托责任和信托风险的界定存在 很多误区,信托公司的法律责任不够清 晰。信托公司为了降低自身的品牌风险, 对信托型私募基金的投资风险控制非常 严格,有的信托型私募基金的投资限制 甚至比公募基金更加严格。信托型私募 基金的投资风格与公募基金同质化。
(5)销售方式与公募基金同质化。由 于对信托的募集方式没有明确的限定, 目前我国信托型私募基金已经开始采用 商业银行代销的方式。这些信托计划销 售的公开化,可能导致私募基金投资风 险的社会化。
主要特点:
1)资产的优化配置 本计划密切追踪宏观经济和细分行业的 各项领先指标优化资产配置,在力争资 产本金安全性的前提下追求长期的投资 收益,分享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带来 的投资机遇。
2)成长主题 通过管理人的分析,精选受益于中国经 济高速增长而出现持续竞争优势和良好 成长性的上市公司,特别是中小板、创 业板的上市公司,为投资者追求通过投 资高速成长的上市公司带来的投资收益。
明确私募基金法律地位,并不意味着现 有私募基金违法。 有限合伙是未来我国私募基金发展比较 理想的法律形式。 规范发展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首先必 须确认其开户资格。
发展私募基金的机遇:
(1)民间私募基金开始主动寻求在法 律体制内的发展,其阳光化诉求越来越 强烈; (2)新合伙法首次确立了“有限合伙” 这一组织形式在我国的合法地位,为民 间私募基金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1.私募基金的市场需求旺盛 2.民间私募基金阳光化发展诉求越来 越强烈 3.新合伙法为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提 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4.规范发展民间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是民间私募股权基金发展和股票市场融 资功能有效发挥的必然要求
我国私募基金发展的问题:
(1)民间私募基金没有明确的法律地 位,监管和法律规范缺失; (2)民间委托理财和投资管理行为的 法律性质不明确,出资人和管理人权益 都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 (3)“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和“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呈现出明 显的公募基金化趋势。
谢谢大家!
委托人(客户)
申购赎回
投资管理 风险控制
风险
销售托管
托管银行
信托公司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
投资顾问
销售托管
销售交易
咨询服务
大同证券营业部
信托计划介绍
2.1信托计划的名称和类型 信托计划名称:山东信托· **证券投资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类型:管理型信托计划。
2.2信托计划的投资目标和特 点
(6)申购赎回机制与公募基金同质化。 目前几乎所有信托型私募基金都每月开 放一次。私募基金开放频率的提高,导 致投资私募基金与共同基金的理财需求 一致化。当市场大幅波动时,难免出现 市场资金面的巨额流动,私募基金与公 募基金可能同时面临大量的申购和赎回, 从而加大市场波动幅度。
私募基金规范发展的现实机 遇
正是由于私募基金的监管和法律规范缺 失,而具有明确法律地位公募基金又受 到相关监管机构的大力扶持,因此信托 型私募基金在运作的各个环节都参照公 募基金,导致出现明显的公募基金化趋 势。
明确私募基金法律地位
法律地位和法律规范缺失,是阻碍 我国民间私募基金规范发展的核心 问题。 明确私募基金法律地位,应以我国 现有法律框架为基础,没有必要为 私募基金专门立法。
行业回顾
1994-1998委托理财模式 1998-2004三方监管模式 2004-2007结构化信托模式 2007后管理型信托模式
现状
我国的私募基金,自资本市场设立以来 就在民间以委托理财协议的形式悄然发 展。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投资管 理人队伍日渐壮大,投资理念更加成熟, 民间财富迅速增加,对民间私募基金的 需求不断扩大。但是,目前我国始终没 有明确私募基金的法律地位,没有制定 相应的监管制度,从而阻碍了私募基金 的有序发展。
2.3信托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 及适用投资对象
风险收益特征:本信托计划以股票等为 主要投资对象,属于预期收益较高、预 期风险较高的信托计划。 适合推广对象:本信托计划的适合推广 对象为推广机构的客户,具有匹配的风 险承受能力,且认同信托计划投资理念 的投资者。
2.4信托计划的投资范围
本计划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的上市公司股票(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各类债券包括可转换债券(含申 购)、可分离债(含申购);现金类管 理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
3)风险的有效控制 本计划为追求超额收益为目标的产品, 投资风险的控制将是投资管理中最重要 的环节之一。管理人将制订严格的止损 制度和股票仓位警示制度,为委托人积 极控制风险,在追求超额收益的同时争 取本金的安全。
4)流动性强 本计划参与、退出程序简便,在封闭期 过后委托人在每月的T日可以退出或参 与本计划。
引导私募基金规范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1)从资本市场整体发展的角度看, 发展私募基金,有利于构建我国资 本市场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优化 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提高 市场流动性,降低市场非理性波动; (2)从私募基金市场投资者和潜在 投资者的角度看,发展私募基金, 可以进一步丰富我国理财产品,建 立完善的理财服务体系,满足投资 者的多样化投资需求;
结构化信托是把信托受益人分成优先和 一般两类,分别承担不同的风险和收益 的一种信托模式。优先受益人有本金保 障和固定收益,一般受益人以其出资承 担风险和获取大部分超额收益,有较大 话语权。这是一种杠杆交易模式。
管理自有资金的投资公司
一些大企业,有时以单个企业出资或联 合几家企业共同出资,成立投资公司管 理企业自有资金。这类投资公司用于证 券投资的是自有资产。几个企业联合出 资成立的这类投资公司,实际上是以公 司的形式通过证券投资进行集合理财, 因此也属于私募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