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四个不让”意识开展“加减乘除”活动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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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强化“四个不让”意识,开展“加减乘除”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市委“四个不让”(不让政策在我手中截留,不让差错在我手中发生,不让时机在我手中耽误,不让业主在我这里到冷落)服务行为准则,更加依法有效地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促进机关效能提速、服务提质、监察提效。

根据泰宁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强化“四个不让”意识开展“加减乘除”活动的实施方案》(泰效〔2009〕1号)通知精神,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强化“四个不让”意识,开展“加减乘除”活动。

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为指导,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市委“四个不让”服务行为准则,以开展“加减乘除”活动为载体,以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围绕县委提出的“一纲、二重、三促、四抓”工作思路,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加减乘除”活动,在全局各级机关中营造“比服务、比质量、比效率、比作风、比形象”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使“四个不让”服务行为准则成为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成为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的责任要求;成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促进作风转变的职责所在;成为优化发展环境,加快经济发展的工作目标,促进我局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活动内容
以强化“四个不让”意识为抓手,开展“加减乘除”活动助推机关效能建设。

“加”就是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减”就是精简(减)规范办事程序,“乘”就是提高办事乘数效应,“除”就是排除一切不利因素。

1、加强干部队伍管理。

要结合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泰宁县机关效能建设诫勉教育、效能告诫暂行规定》等法规、规定,尤其要认真领会市委提出的“四个不让”服务行为准则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强化“四个不让”意识。

要加强业务学习,掌握服务人民群众的真本领,避免工作上出现差错,减少失误。

要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认真落实机关
效能建设有关规定。

进一步完善干部管理制度,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信服人,以制度激励人。

因干部管理不到位发生问题,将根据情节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中共泰宁县委关于调整不胜任现职科级领导干部的暂行办法》和《泰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纪律惩戒暂行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组织处理或责任追究。

2、精简(减)规范办事程序。

健全完善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和服务,形成一站式服务模式,为群众和业主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

按照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理念,清理、精简、调整审批项目,改进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程序和办事环节。

公开办事制度,不断推进服务窗口的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建设。

凡因服务质量差、办事环节烦琐、群众满意度低等问题,被服务对象投诉并经查实或被明查暗访发现的,责成单位主要领导作出书面检查,并对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提高办事乘数效应。

严格执行岗位责任、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同岗代替、否定报备、服务承诺、失职追究等八项制度,提高办事效率。

切实做到“四不”,即今天能办的事绝不推到明天;一个人能办的事绝不推给他人;本部门能办的事绝不推给社会;上门来办事的群众绝不推之门外。

通过明查暗访、
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所属部门单位在办事效率、服务态度、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督查。

由于单位工作人员办事效率低、拖拉扯皮、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办结有关事项的,单位主要领导要查找原因作出书面说明,有关责任人要写出书面检查,并根据情节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排除一切不利因素。

要大力倡导和身体力行为民服务“零障碍”工作理念,凡是有利于群众切身利益的事争着干;凡是有利于提高机关效能的事放心干;凡是有利于全县经济发展的事想着干;凡是有利于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事自觉干。

重点要治理履行职能缺位、错位、越位,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部门和个人利益驱动;“小鬼难缠”、“中梗阻”和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积极排除一切不利因素和人为干扰,努力打造务实创新的工作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运用好效能、纠风测评结果,并视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同时,对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在全局予以推广。

四、方法步骤
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强化“四个不让”意识,开展“加减乘除”活动的重要性,结合本部门的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活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教育阶段(4月15日-5月31日)。

召开动员会议,制定活动实施方案,以集中学习、座谈讨论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领会市委“四个不让”服务行为准则的精神实质,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加大对法律法规和强化“四个不让”意识,开展“加减乘除”活动情况的宣传和报道力度,适时召开窗口单位领导和企业主座谈会并由窗口单位领导进行表态发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方案并报县效能办。

2、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7月31日)。

通过召开不同类型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对照政策规定、纪律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深入查摆思想观念、体制机制、精神状态、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将自查情况报局办备案。

3、落实整改阶段(8月1日-10月31日)。

针对自查自纠暴露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及时研究
制定加强和改进的具体措施和整改方案,立整立改,建章立制,并将整改措施报送局办。

4、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各单位、部门要对活动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回头看,及时总结取得的成绩,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现并树立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五、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将开展“加减乘除”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精心组织、精心实施、精心运作、精心指导。

要把落实市委“四个不让”服务行为准则和各项法律法规作为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抓手,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2、强化督查。

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杜绝搞一阵风、一时热,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局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开展效能纠风测评,重点督查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部署和工作实效。

督查情况将分别通过文件、会议等形式进行通报。

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

严明纪律,严格考核奖惩,对存在工作不落实以及影响软环境建设等问题的有关单位和人员,除严格按照《泰宁县机关效能建设诫
勉教育、效能告诫暂行规定》进行处理外,还将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

3、务求实效。

各单位部门要组织强化“四个不让”意识,开展“加减乘除”活动将作为一项助推机关效能建设上新水平的重要载体坚持不懈地抓,不断地总结经验巩固活动成果。

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贯彻落实市委“四个不让”服务行为准则与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结合起来,与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效能要求结合起来,与解决企业、群众合理诉求结合起来,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突出解决什么问题,真正做到以软环境的大改善推动经济的大发展。

泰宁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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