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关于扩大闵行区一家人敬老院保健站等14家养老内部医疗机构医保结算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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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关于扩大闵行区一家人敬老院保健站等14家养老内部医疗机构医保结算范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01.16
•【字号】沪医保办〔2015〕3号
•【施行日期】2015.01.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
正文
关于扩大闵行区一家人敬老院保健站等14家养老内部医疗机
构医保结算范围的通知
沪医保办〔2015〕3号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方便养老机构住养参保老人就医,促进医养结合,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意见》(沪民福发〔2006〕18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14〕28号)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对于目前医保结算范围仍
限于个人医疗账户段和自负段的闵行区一家人敬老院保健站等14家养老内部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其医保结算范围全部扩大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附加基金段,以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市民医疗互助帮困资金支付段。

今后,本市养老内部医疗机构自批准医保联网结算之日起,其医保结算直接至上述扩大后的结算范围。

希望相关养老机构的内部医疗机构认真执行本市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切实做到以比较低廉的费用为住养老人提供方便而优质的医疗服务。

特此通知。

附件:14家扩大医保结算范围的养老内部医疗机构名单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2015年1月16日附件:
14家扩大医保结算范围的养老内部医疗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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