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文-英美CPA行业监管体制变迁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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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CPA行业监管体制变迁评价
'英美CPA行业监管体制变迁评价
英美CPA行业监管都是由最初的行业自律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过渡之后,经过法律规范、政府适度监管,成为独立监管机构,随后逐渐
为自律监管、政府监管和独立监管相结合的混合体制。
一、英国CPA行业自律监管体制及其变迁评价
英国行业自律监管体制的主要贡献就是:英国是行业自律的发源地,具有基础性,为各国建立与发展CPA行业监管体制指明了方向;为行业自律监管体制树立了典范。
美国的自律行业监管再出现问题并没有影响英国的监管体制,反而更加促进了英国行业自律监管地位。
这样的原因值得各个国家认真分析其原因并且借鉴与本文由
联盟
收集整
习;英国建立的“分而治之”的方式具有其独特的优势,它可以通过行业自律监管
之间的竞争影响CPA行业的发展;能够根据时代发展及时调整自己的发展,这一方面正是英国CPA行业发展的最大优点,因为从团体到个体
,再到团结合作,然后又是政府加强监管、实施统一的透明外部监管的过程足以说明英国没有在CPA行业监管上思想陈旧,而是具有开放、积极的思想观念,他们在积极地探索改进和完善有利于行业监管的策略。
可以说,英国的CPA行业监管与别国的监管体制相比,最大的特色就是实施了对CPA 行业的自律监管,就是前面我们提到的“分而治之”,这样的“分而治之”的优越性在发挥其作用的时候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目前被英国有关部门认可的CPA管理
团体都设有注册委员会、惩戒委员会、申诉委员会等,他们负责各地的
、注册管理、规则制定和行业监管等
,它的准入条件、执业标准和监督力度就会有区别,进而导致监督的质量与他们执业质量之间存在差距。
所以,英国的管理职业团体在投诉与惩戒的程度上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差别,这样就会影响整个CPA行业自律监管,进而使
职业投诉与惩戒制度的可信度出现
率降低;二是英国的几个独立CPA行业管理团体虽然有合作,但是它们之间还是存在更多的竞争,这样如果竞争过于增多的情况下就容易出现市场失灵的问题。
二、美国CPA行业自律监督体制评价
AICPA作为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会计职业组织,其行业自律监督管理为CPA行业监管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其主要表现为:为CPA执业制定了最系统完整的准则体系;成立公众监督委员会,设立证券市场业务部,对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CPA 审计业务分别管理,创立了行业监管体制;在美国发生“安然事件”之前,公众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被多数人认为是值得推广的。
对于美国行业自律监管体制的缺陷评价,不同的群体具有不同的评价。
美国行业自律监管体制存在的缺陷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观点:
1、中注协对于美国自律监管体制的评价:(1)安然事件前的美国CPA行业监管体制,不是政府监督下的行业自律管理体制,而是“支离破碎”的体制。
CPA和事务所的资格准入和监督在州一级,证券业务监督在联邦一级,进而大大抵消和分散监管力量。
因此,AICPA的自律监管是没有法律支持和法律地位的自律监管;(2)CPA之所以成为一门职业,其核心价值不在于CPA的牌子本身,而在于CPA内在的专业品质,在于其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不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准和职业道德,CPA证书就是一张纸,因此美国行业自律监管体制的弊端就是将管理的形式与内容肢解开,结果出现管资格的没有足够的资源管资质,管资质的行业
组织却没有足够的资源管资格;(3)AICPA由于没有法定的维护
公众利益的权利,法律也没有对它进行授权,也就导致它没有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约束,结果就导致了注重CPA行业的自身利益,使得AICPA成为CPA的保护者。
2、公众监督委员会认为自律监管制度还存在的主要问题:(1)公众监督委员会并不能独立发挥监督作用。
因为公众监督委员会的资金来源是通过AICPA下属的组织从会计事务所筹集,因此它的财务缺乏独立性,导致公众监督委员会不可能完全独立于注册会计师行业,因此其发挥的监管作用极其有限;(2)公众监督委员会的经费有限,难以发挥作用。
美国的公众监督委员会的经费来源是靠自己筹集的,它每年的经费大约为350万美元,其中薪酬就占了一半,而会计准则制定机构部门一年的费用就高达2,300多万美元;(3)证券市场业务部的监管不能做到及时有效。
三、各方对美国萨拉斯法案及独立监督体制的评价
萨拉斯法案以后,许多学者对其进行了多方面的分析,对它的积极面与消极面进行了分析。
比如,陆建桥认为,PCAOB属于非营利法人组织,但不属于政府机构,委员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委员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通过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缴纳的资金,建立PCAOB的主要目的就是监督公开发行证券公司的审计工作和其他相关事项,以保护投资者乃至公众的利益。
中注协对于萨班斯法案的评价:一是关于审计准则的制定问题。
PCAOB选择自主制定准则,这一决定让整个会计行业比较意外,因为PCAOB负责审计准则的制定,将影响审计准则的专业性;其次PCAOB只是负责证券市场审计业务的审计准则,那么对于非上市公司的审计准则由谁制定;二是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体制。
萨班斯法案对于没有经过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具有管理效应。
萨班斯法案的出台,我国的中注协认为它是为了体现其诉求,没有进行必要的理论支持与论证。
崔宏对于萨班斯法案的实施效果进行分析以后得出的结论是:1、公司面临的压力不断增大,萨班斯法案的核心在于对内部控制的制约与平衡,以确保上市公司在其财务中记录其资产与负债及其他项目;2、遵守法案的成本比较高。
每家上市公司必须将公司的任何一个岗位职务进行细致的描述,这样的结果就会增加上市公司的成本;3、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方式具有严谨性。
由于萨班斯法案对于会计师的要求比较严格,这样就会增加对会计师的工作行为进行规则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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