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级生物下册4.7.2探究环境污染对生物的影响科学认识废电池的环境影响素材新版新人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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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认识废电池的环境影响
近两年,废电池对环境的影响成为国内媒体热门话题之一。

有的报道称电池对环境污染
很严重,一节电池能够污染数十万立方米的水。

有的甚至说废电池随生活垃圾办理能够引起
诸如日本水俣病之类的危害,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的反响。

遗憾的是,这些报道未向读者或观众说明支持其结论的科研数据,没有向读者介绍其解析推理过程,也没有列举因干电池造成污染的本质案例,只有“污染严重”的结论。

有的报道说发达国家特地立法逼迫回收废干
电池,但没有列举法规的本源、名称、见效时间和详尽条款。

废干电池中含有哪些有害物质,这些物质经过什么样的机理释放到环境中,会对环境造成多
大程度的损害,国内外有无废干电池引起严重污染的案例,发达国家是怎样解决这个问题的?
需要说明的是,电池产品可分一次干电池(一般干电池)、二次干电池(可充电电池,
主要用于搬动电话、计算机)、铅酸蓄电池(主要用于汽车)三大类。

用量最大、公众最关
心、报道最多的是一般干电池。

除特别说明,本文以下所称电池均指一般干电池。

电池的成分和废电池对环境的影响
电池主要含铁、锌、锰等,其他还含有微量的汞。

汞的挥发温度低,是一种毒性较大的重金
属。

很多地方的土壤中也含有微量的汞,汞矿所在地土壤的背景值较高。

在汞矿开采、提炼、
含汞产品加工过程中,如密闭措施不够齐全,释放到空气中的汞(蒸气)对操作人员健康影
响很大。

其他,汞法烧碱、汞法醋酸、汞法聚氯乙烯、汞法炼金、高汞铅锌矿精选等行业排
放大量的含汞废水。

有的企业一年就向下游排放十几吨汞。

日本的水俣病就是化工企业几十年向一条河流排放大量含汞废水,下游水系中汞逐渐累积造成的。

正由于这样,发达国家比较早地开始研发无汞工艺和无汞产品。

从用汞大户开始,逐渐减少汞的耗资量。

目前,发达国家裁汰了汞法烧碱、汞法醋酸、汞法聚氯乙烯等耗汞工艺,汞的耗资量已经很低。

电池中诚然含有汞,但由于是增加剂,其含量很少。

即即是高汞电池,含汞量一般也在电池重量的千分之一以内。

国内电池行业全年用汞量(十几吨)大体上与一个汞法聚氯乙烯、汞
法炼金、高汞铅锌矿精选的一个企业年排放废水中的含汞量相当。

其他,由于电池花销地区大,含汞废电池进入生活垃圾办理系统今后,对环境的影响比前述化工企业排放含汞废水所
造成的影响要小得多,客观上不能能造成水俣病之类的损害。

国内外均无废电池造成严重污染的报道或科研资料。

日本福冈大学作了连续15 年的研究,表示含汞电池随生活垃圾填埋
是能够的。

国内一些媒体有关废电池污染的报道只有结论,缺乏科学实验基础,对公众造成了误导。

自然,含汞废电池毕竟对环境有负面影响(哪怕是略微的)。

因此,发达国家较早
就控制电池中的含汞量,倡议开发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安全电池系列产品,禁止生产汞含量大
于电池重量 0.025 %的电池。

20 世纪 90 年代初主要发达国家都实现了电池的无汞化(含汞量
在 0.0001 %以下)。

有报道抽象地说,电池含有汞、镉、铅、砷等物质,这是不正确的。

事实上,公众日
常使用的一般干电池生产过程中不需增加镉、铅、砷等物质。

废电池循环经济图
发达国家的政策
美国、日本、欧盟等地区未把公众平常生活使用的一般干电池作为危险废物对待,也没有强制单独收集办理一般干电池的法律。

少许发达国家的电池(子)工业协会、个别城市从前组织过一般干电池收集活动,现在睁开这类活动的地方已经很少了。

日本、瑞士各有 1 个废电池再利用工厂,原来主要办理含汞一般废电池,现在则主要办理可充电电池。

由于废电池总量较小,设施的生产能力有一部分闲置。

德国把收集上来的废电池放置在荒弃的矿坑中。

在电池管理政策上,发达国家的政策能够概括为两类。

第一类是针对一般干电池的。

政府要求制造商逐渐降低电池中的汞含量,最后禁止向电池中增加汞。

这项要求是裁汰所有含汞产品、工艺(如以汞为触媒)的一部分,而不不过针对电
池行业。

现在,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都禁止向电池中增加汞。

关于报废的一般干电池,没有逼迫单独收集办理。

若是某个城市或企业自觉单独收集办理(或利用),国家既不激励也不限制。

第二类政策是针对可充电电池的。

经过立法要求制造商逐渐裁汰含镉电池。

目前,镍氢电池、锂电池正在逐渐取代镍镉电池。

一些国家的电子制造商协会睁开了可充电电池回收利用工
作,收效也比较显然。

这主若是由于可充电电池总耗资量相对较少(与一般干电池对照);
应用范围较小,简单经过以旧换新的方式收集;回收价值较高。

这类废电池收集是比较简单
的。

国内的政策和进展
1997 年终,中国轻工总会、国家经贸委等9 部门结合发出《关于限制电池汞含量的规定》,
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要求国内电池制造企业逐渐降低电池汞含量,2002 年国内销售的电池要达到低汞水平, 2006 年达到无汞水平。

从本质进展来看,国内电池制造业基本依照“规定”要求逐渐减少电池汞含量。

据中国电池工业协会供应的数据,我国电池年产量为180 亿只,出口约 100 亿只,国内年花销量约 80 亿只,都已达到低汞标准(汞含量小于电池重量的0.025 %)。

其中约有20 亿只达到无汞标准(汞含量低于电池重量的0.0001 %)。

但据花销者反响,市场上有些假冒伪劣电池汞含量可能达不到低汞标准。

至于市场上假冒伪劣电池的销售总量有多少,无法估计。

落实“规定”是今后一段时间的中心任务
从其他国家的经验来看,解决电池行业污染的主要措施是调整产品结构,裁汰落后的工艺、产
品,这一点是国家逼迫的。

至于废电池收集、办理或再利用,则都是由行业协会、城市或
企业自觉进行的。

借鉴其他国家经验,结合国内的经济技术水平、市场规范程度,笔者认为应当科学地认识废电池的环境影响,不能够过分夸张其危害。

有关部门应把精力放在裁汰含汞
电池上。

至于分类收集办理(或利用),有条件的城市、有技术力量的企业可自己去操作,
国家不宜提出逼迫要求。

详尽建议简述以下:
1、加强市场抽查,逼迫禁汞
裁汰含汞电池的目标步骤已经明确了,大多数企业也是依照国家要求去做的。

但有一部分企业滞后于国家要求,甚至有少许企业冒用别人品牌生产高汞电池。

对这些违纪行为,只有加强市场抽查,对连续销售、生产超标电池的企业进行处罚,才能制止。

建议有市场检查、处
罚职能的工商、质监部门到销售点取样化验,发现电池汞含量超标的,充公低质电池、处以罚款,并追究批发者、生产者的责任。

应当经过有奖举报的方式动员社会力量举报生产、销
售低质电池的企业。

2、谨慎收集废电池
前面已经提到,电池中的汞含量较低(即即是高汞电池),花销集体分别,废电池随生活垃
圾填埋是不会造成太大污染的(电池外壳的保护作用和大量垃圾的稀释作用使然)。

但若是把大量的废电池集中到一个地方,加上办理不善(如剥开外壳,回收有价值部分,将残渣随
当稳当保留并交给具备存放、办理条件的单位。

在没有吻合条件的办理或利用设施从前,不宜大规模收集废电池。

对目前已经收集到的废电池,应当以城市为单位由市政环卫部门安排场所集中储藏。

待吻合条件的设施建成后再办理或利用。

3、自觉利用
尽管从污染控制的角度考虑能够不单独收集干电池,但一些单位从节约资源的角度希望回收
其中的锌、锰、铁等金属。

与其他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相同,废金属再生行业受原资料市场价
格颠簸、下游需求的冲击较大,在必然的时期内利用废干电池可能寅吃卯粮。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一样意财政对利用废电池的企业进行补贴,只能坚持企业自觉的原则。

如企业具备技术、经营能力,也许从公益事业的角度考虑,即便亏本也愿意干,也能够睁开这方面的业务。

含汞电池的再利用设施,应建在人口罕见、环境不敏感(如汞矿等)的地区,技术管理水平应比较先进,规模较大,切忌搞成简陋作坊式的利用厂。

需要说明的是,从事废电池收集利用的单位,也应遵守职业病防治、环保、土地规划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除依法减免外,应当照章纳税。

不能够由于节约资源就可以不按法律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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