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12年度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总结的通知-川食药监安[20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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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12年度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总结的
通知
正文:
----------------------------------------------------------------------------------------------------------------------------------------------------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12年度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总结的通知
(川食药监安〔2013〕4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关于做好2012年度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2012〕85号)等文件要求,为全面总结2012年度药品电子监管实施工作,更好地推进下一步工作,现请你局认真总结2012年度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工作内容
请各市、州局认真做好2012年度药品电子监管实施工作情况的信息收集、汇总分析,按时将总结材料报送省局局。

二、报送内容
总结材料应包括:
(一)2012年药品电子监管实施工作报表(见附件1);
(二)结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评价指标(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2〕294号)文件,提交统计周期内(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11月30日)相关指标(M11、M12、M13、M14、M15、B1、B2、E1、A1、A2)的数据或证明材料(见附件2),应书面逐条打分并说明;
(三)例举1~2件药品电子监管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应用实例,并简要说明效果;
(四)工作建议。

三、报送要求
(一)报表数据截止时间:2013年2月1日;
(二)总结报送时间:2013年2月6日前;
(三)请以书面(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形式将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总结报送至省局药品安监处。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cn
附件1:2012年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实施报表
附件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评价指标(试行)(略)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1:
2012年药品电子监管实施工作报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年月日单位:家
项目
代码
总企业数1
省增补2
易制毒3


01
02
03
在产生产企业数
01
已实施4电子监管的生产企业数02
启动实施5电子监管的生产企业数03
-
生产企业到期实施率6(%)
04
批发企业数
05
已开展核注核销的批发企业数
06
是否要求零售药店纳入电子监管(如果“是”请注明时限)
07
□是年月日
□否
实施工作总牵头处室
08
负责人
09
电话(座机和手机)
10
填表人:电话:
填报说明:
1.总企业数:指按照国家局总体要求,截至2013年2月28日,生产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基本药物、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省增补基本药物、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单方制剂等国家规定应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品种的企业数。

2.省增补:指各省增补的基本药物。

3.易制毒:指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单方制剂品种。

4.已实施:已上传电子监管核注核销数据。

5.启动实施:已启动实施工作,试运行或正在改造中,2013年2月28日前可正式实施。

6.生产企业到期实施率:(02+03)/01。

7.表内平衡关系:
横向关系:02<01、03<01;
纵向关系:02≤01、03≤01、02+03≤01、06≤05。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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