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F-0000-AQ-0210门岗(人员、物品)控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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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对出入小区的人员及物品进行有效、规范的控制。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小区门岗人员、物品的出入控制。
3.0职责
3.1上岗三个月内熟悉辖区业户的基本情况。
3.2对进出小区的人员及物品进行检查、控制。
3.3负责责任区域内公共设施、设备的监管。
3.4对责任区域内各类人员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
3.5对责任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情况进行监管。
3.6按应急处理程序处理紧急情况。
3.7负责记录业户反映的各种信息,并及时报告。
3.8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交接班工作。
3.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4.0内容
4.1对出入小区人员的控制
4.1.1认识的业户
4.1.1.1由其自行刷卡或按密码进入;
4.1.1.2如忘记密码或未带卡帮其开门,并提醒其下次带卡。
4.1.2不认识但自称业户且无卡和密码
4.1.2.1与住户中心联系,确认身份。
4.1.2.2在记录本上记录。
4.1.3非业户
4.1.3.1公司领导(附名单)
4.1.3.1.1如认识,应主动打招呼,叫出领导称呼(如某总),放行;
4.1.3.1.2记录在《来人来访登记表》上。
4.1.3.2公司员工
4.1.3.2.1非上班时间,无特殊情况公司员工不允许进入小区;
4.1.3.2.2查验其工作证,无误,放行;
4.1.3.2.3记录在《来人来访登记表》上。
4.1.3.3外来人员访问业户
4.1.3.3.1询问访客姓名、被访者姓名、住址并与业户核实后放行;
同时观察访客是否有异常情况,如有必要,通知巡逻岗跟
进。
4.1.3.3.2陪同其到楼宇对讲系统旁询问业户。
4.1.3.3.3记录在《来人来访登记表》上。
4.1.3.4政府部门人员进入小区公干
4.1.3.4.1查验证件,询问事由;
4.1.3.4.2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立即通知巡逻岗安全管理员作好指引
工作;
4.1.3.4.3在《来人来访登记表》上记录。
4.1.3.5参观人员
4.1.3.
5.1上报班长,请示物业公司负责人;
4.1.3.
5.2得到认可后通知巡逻岗安全管理员前来带领参观人员到物
业公司办公点;
4.1.3.
5.3在《来人来访登记表》上记录。
4.1.3.6持“出入证”人员(如装修、送报、送奶等)
4.1.3.6.1查验出入证是否相符;
4.1.3.6.2在《来人来访登记表》上记录;
4.1.3.6.3放行并通知相应岗位跟进。
4.2出入小区物品的控制
4.2.1进入小区人员携带的物品
禁止携带煤气瓶、烟花爆竹、大量天拿水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小区。
4.2.2物品出小区
4.2.2.1对携带大量或贵重物品(例如: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空调机、功放音箱
等)出小区的人员检查住户中心开具的《放行条》,必要时当班人员通知班长
拨打电话住户中心进一步确认《放行条》;
4.2.2.2核对放行条的内容与实际物品是否相符,如不相符应请其到住户中心重新填写
《放行条》。
4.3责任区内的监控管理
4.3.1公共秩序
4.3.1.1对可疑人员进行监控;
4.3.1.2如出现打架、斗殴等现象时通知巡逻岗安全管理员或班长前来处理或报警;
4.3.1.3在《岗位值班记录表》上记录。
4.3.2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4.3.2.1发现有人为破坏环境卫生或公共设施的要及时制止;
4.3.2.2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设法留住责任人,并立即通知班长前来处理;
4.3.2.3在《岗位值班记录表》上记录。
4.4信息的收集
4.4.1业户反映意见、建议
应认真倾听并记录在《岗位值班记录表》,并通过对讲机立即通知住户中心值班人员,如内容涉及保密事项,应当面通过班长转告。
4.5提供帮助
4.5.1业户需要帮助
应主动上前提供帮助,如不能自行完成的工作可通知班长或巡逻岗协助。
4.5.2外来人员提出要求帮助
4.5.2.1提供.
4.5.2.2对不能自行完成的工作应礼貌的告知其另寻帮助。
4.6原则
4.6.1门岗安全管理员须熟悉本责任区内业户的基本情况。
包括:姓名、住址、人口
状况、相貌特征、经常出入时间等。
4.6.2门岗安全管理员在处理事务时不能影响对人员、物品进出小区的管理职能,如
有影响则应通知巡逻岗安全管理员或班长及主管前来处理。
5.0质量记录
5.1《物品放行条》
5.2《岗位值班记录表》5.3《来人来访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