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保人员办理门诊转诊流程及条件_上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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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居保人员办理门诊转诊流程及条件_
上海指南
〖摘要〗本文为你整理了上海居保人员办理门诊转诊流程及条件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办理条件
参保人员可在全市医保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医院)就医,因病情需要到二、三级医院就医的,需办理转诊手续。

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也可根据病情需要直接在二、三级医院就近就医,不需办理转诊手续。

办理流程
1、由就诊医院的经治医师开具《城镇居民基本医保门诊转院证明》(以下简称门诊转院证明),再到该医院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并由经办人员刷卡登记。

2、参保人员到转入医院首次就医时,应当凭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门诊转院证明办理转入手续。

转入医院将
其门诊转院证明留存。

3、门诊转院证明自开具之日起,有效期为3个月。

超出3个月后需继续转院的,参保人员应当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医疗机构)重新办理转院手续。

4、参保人员转至二、三级医院后,仍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医疗机构)持卡就医并上网结算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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