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借条也不一定能赢得官司!如何避免情财两失?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有了借条也不一定能赢得官司!如何避免情财两失?
借条是确认债权债务关系至关重要的证据,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我们不难发现,有借条也不一定能赢得了诉讼。

这主要是因为在借条里有一些小陷阱,若是没有处理得当,很可能会出现情财两失的情况。

因此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都要谨慎书写借条。

借条里的名字
也许有人会认为,签名这么简单的事情怎么可能会出错呢?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这种现象还真的不少。

借条里的名字,需要符合法律的要求才能被认可。

所谓的符合法律的要求就是要在借条上写身份证上的名字,而不是昵称或者绰号等其他日常中的称呼。

在很多司法案例中,借条中的名字不仅会出现昵称或者绰号这种现象,还会出现同音字,常见的比如:小”和“晓”、“杨”和“扬”等。

而因为名字中的同音字导致借款无法顺利收回的案例也比比皆是。

因此,我们建议为了防止借条中的名字陷阱或失误,在书写借款人的名字及借款人签名时,最好查验借款人身份证件。

或者是将身份证号写入借条中,亦或是将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借据附件。

借条中利息约定未写明
有些出借人出于信任,或者碍于情面等一系列原因,没有将利息写在借条上,而只是进行口头约定。

这种情况就可能出现:当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却不能提供双方有约定利息的证据,那么主张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就会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建议在借条上明确写明借款利息的利率、结息方式等。

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借款利率并不是可以随意约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写了借条却未收到借款
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也是屡见不鲜。

借款人写了借条,在借条中写明已收到借款,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借款人并没有当场拿到钱,或者没有拿到借条中约定的全部金额。

但是出
借人却凭借条起诉借款人归还借条载明的全部金额,如果借款人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实际没有收到那么多钱,就只能吃哑巴亏了。

因此,建议借款人应待出借人实际支付全部借款后再出具借条,或在借条中明确写明实际借款金额以转账金额为准。

写下借条时一定要注意借条形式与内容的规范性,谨慎起见,最好咨询下律师再签订借条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