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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计划

关于2020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计划

关于2020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计划2020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计划4篇2020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计划篇1201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总结我园从事教育统计工作始于2014年。

在从事教育统计工作过程中,通过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文件,我园深深地认识到,教育统计是认识教育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重要依据,是对教育进行宏观决策、实行科学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做好教育统计工作,对于指导和监测教育计划、规划的执行,对于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发展都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尽管教育统计工作繁重复杂,凭着对党的教育事业的执着追求和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我园还是认真的教育统计工作,在统计岗位上勤奋工作,甘于奉献,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在工作中,我园认真贯彻统计法,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依法开展教育统计工作。

中心校召开的有关统计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要求和任务。

通过努力,我幼儿园出色地完成了各项统计任务,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真实,为我幼儿园教育管理工作提供准确的数据和科学依据,受到了领导、基层和同志们的好评。

为做好本园的教育统计工作,我园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建立教育统计工作制度做好教育统计工作,完善的制度是保障。

我幼儿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教育部《教育统计工作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县教育局教育统计工作方面的有关意见。

在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中心校以及全中心校幼儿园的讨论,制定了《__幼儿园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规范》使全园的教育统计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任务明确,措施到位。

二、健全教育统计工作网络为做好我幼儿园的教育统计工作,我幼儿园建立了教育统计小组。

小组成员均明确了统计工作职责。

并制定了《__幼儿园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管理制度》通过制度和网络建设,使全园教育统计工作有了一套完善的制度保障和组织保障,工作成绩非常显著,工作质量不断提高。

三、确保教育统计数据准确统计的生命在于真实,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者的中心任务。

东营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东营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东营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营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4.01•【字号】东教发〔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东营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2020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工作会议部署,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开展“教育质量提升年”行动,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坚持和完善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提高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水平1.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动“两书一章”通读精研常态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不移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用“两个维护”铸魂。

突出抓好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指导规范基层党组织高质量开展理论学习。

组织开展“学用新思想、奋斗新时代”活动。

强化“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开展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活动,持续营造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

2.落实党建工作责任。

健全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教育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深入实施“四抓四促四化”书记突破项目,促进党建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制定出台基层党组织及成员工作责任清单,完善组织、制度、责任、考核“四个体系”。

扎实开展“5+X”主题党日活动,创新和优化党支部组织生活方式。

高标准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

积极培育教育系统基层党建示范点,推动教育党建品牌提标升级,努力实现一学校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

发挥党员教师示范带动作用,开展“教师承诺践诺”系列活动。

2020学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报表

2020学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报表

高中 及以 下
正 高 级
副 高 级
中 级
在编
已离休
绿化 室外 占地 建筑
人员
已退休人员
用地 活动 图书

面积 面积


员未
面积 场地 (册)

m2
m2
计中 计 中
级评
m2
m2



非编
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 填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全称 (盖章)
单位类型
计校数
办别
城乡(打√ )
□ 3-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 □ 7-基建站(基建中心) □ 9-其他单位
1 计校数
1 教育部门办
2 区属县属镇
其基2-1 教职工、校舍情况
教职工数
专任教师性别、学历、职称情况

其 中 女

女专 任教 师
研究 生及 以上
大 学 本 科
大 专 高 职
规定交表时间:9月22~25日 交表地点:区教育局电脑房(松江区中山中路38号1号楼506室) 联系人:唐老师 37736315
其基1-1 基本情况 名称
统计 10 位标识码 统一社会信用码
详细地址
上海市其他教育单位基层统计报表 (2020学年初)
制表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表 号:沪教委(2020) 2号

青州市教育局红头文件转发通知模板范例

青州市教育局红头文件转发通知模板范例

青州市教育局办公室文件青教办字[20※※] ※※号关于转发潍坊市教育局《关于※※※※※※※※的通知》的通知各教管办、市直学校,教育局各科室:现将潍坊市教育局《关于※※※※※※※※※的通知》(潍教办字[20※※] ※※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二、※※※※※※※※※※※※※※※※※※※※※※※※※※※※※※※※※※※※※※※※※※※※※※※※※※※※※※※※※※※※※※※※※※※※※※※※※※※※※※※※※※※※※※※※※※※※※※※※※※。

1、※※※※※※※※※※※※※※※※※※※※※※※※※※※※※※※※※※※※※※※※※※※※※※※※※※※※※※※※※※※※※※※※※※※※※※※※※※※※※※※※※※※※※※※※※※。

2、※※※※※※※※※※※※※※※※※※※※※※※※※※※※※※※※※※※※※※※※※※※※※※※※※※※※※※※※※※※※※※※※※※※※※※※※※※※※※※※※※※※※※※※※※※。

附:潍坊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的通知二〇※※年※※月※※日主题词:※※※※※※※※通知青州市教育局办公室20※※年※※月※※日印发共印:6份潍坊市教育局办公室文件潍教办字[2009]74号关于征集学校教育与管理典型案例做法及学校督导评估有效方法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开发区文教局,直属各学校、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为进一步总结和提升我市教育督导的经验和有效方法,破解影响学校教育管理与教学质量的若干问题,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市教育局决定,面向各县市区、各学校、各级督学及广大教育工作者,公开征集学校教育与管理典型成功案例和学校督导评估有效方法。

现就征集工作通知如下:一、征集解决学校教育与管理中若干问题的成功做法、典型案例(一)目的意义近几年来,各级督学在对学校督导评估过程中,发现了若干学校习以为常但影响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提高的问题,经过汇总分析,精选了其中较有代表性的部分问题,公开征集解决策略,逐个予以破解,以期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5.19•【字号】邯教〔2020〕136号•【施行日期】2020.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邯教〔2020〕136号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中小学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的要求,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一)切实推进并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免试就近入学是《义务教育法》确立的基本入学制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

(二)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

严格落实好“五个严禁一个取消”,即: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拔生源;严禁采用笔试、面试、测评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二、全面做好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一)合理确定招生片区范围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收的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全部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新型城镇化、全面二孩政策和教育现代化的要求,结合行政区域内适龄人口数和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学校规模、地理位置、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为每一所公办小学、初中合理划定招生范围,确保划片就近入学全覆盖。

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6.10•【字号】•【施行日期】2020.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部门信息公开目录〉部门文件-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事业局,市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20〕4号)精神,规范办学与招生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信息登记(一)招生对象1.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

今年小学一年级应招收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入学。

今年初一年级应招收15周岁以下(200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市教育局直属初中学校招生对象。

市教育局直属初中学校(以下简称“市直初中”)招收对象为:市直公办初中施教区范围内户籍小学毕业生(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随迁子女除外),持有市直初中招生区域内居住证的随迁子女要求在市直初中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市直民办初中招收市教育局批准的招生范围内自愿选择登记该校招生入学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时间全市各地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于7月下旬开始招生,8月上中旬基本完成招生工作,县(市)、江都区具体招生步骤和时序安排可依据本通知要求确定。

市区(含邗江区、广陵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区和生态科技新城,不含江都区,下同)由市教育局统一规定入学条件、招生入学时间,在各区划定公办学校施教区基础上由市教育局统一公布。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邯郸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邯郸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邯郸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正文:----------------------------------------------------------------------------------------------------------------------------------------------------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邯郸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初高中学校: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结合各县(市、区)和学校的办学实际,制定了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肃招生计划,切实完成今年普通高中招生任务2020年全市初中毕业生155414人,其中中考报名144909人,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86570人,其中主城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0610人,各县(市、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65960人。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进行录取,不得超计划录取,确保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切实完成今年普通高中招生任务。

二、强化招生纪律,全面加强高中学校的招生管理要严格执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明电〔2020〕93号)和邯郸市教育局《邯郸市2020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邯教〔2020〕121号)等文件要求,严格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程序,所有普通高中学校都要依据学生填报的中考志愿、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主城区录取工作要按高中教育处所确定的名单进行录取。

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在中考招生前自行组织任何与招生有关的考试,不得违规提前招生,不得录取本市(各县自定)划定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的学生,同时做好本区域防止优秀生源外流工作,不得招收借读生,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严禁“人籍分离”,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不得混合招生及混合编班。

2020年全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20年全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学前教育 全省共有独立设置幼儿园 1824 所, 比上年增加 8 所, 同 比增长 0.44%; 在园幼儿数 (含附设学前班幼儿) 达 227074 人, 比上年增加 12155 人, 增长 5.66%; 专任教师 12256 人, 比上年增加 257 人, 增长 2.14%;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 91.83%, 比上年提高 1.14 个百分点。
高中阶段教育 全省共有高中阶段学校 (不含技工学校) 139 所, 比上年 减少 5 所, 减少 3.47%; 招生 77832 人, 比上年增加 3679 人, 增长 4.96%; 在校生 215234 人, 比上年增加 7264 人, 增长 3.49%。 在校生普职比 60.08∶39.92, 招生普职比 57.7∶42.3。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91.79%, 比上年提高 1.48 个百分点。 1. 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 106 所, 比上年减少 2 所, 减少 1.85%; 招生 44908 人, 比上年增加 2672 人; 在校生 129312 人, 比上年增 加 2693 人; 毕业生 41901 人, 比上年增加 319 人。 普通高中专任教师由上年的 9994 人增加到 10386 人, 增 加 392 人, 增长 3.92%; 生师比由上年的 12.64∶1 降至 12.45∶1; 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 98.13%, 比上年提高 1.35 个百分点。 普 通 高 中 校 舍 建 筑 面 积 314.8 万 平 方 米 , 比 上 年 增 加 29.86 万平方米; 生均仪器设备值 4596 元 / 人, 比上年增加 445 元; 每百名学生拥有教学用计算机台数为 20.26 台, 比上 年增加 0.03 台; 普通高中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比例情况 分别为: 体育运动场 (馆) 面积达标学校比例 83.96%, 体育 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 85.58%, 音乐器材配备达标学校比例 83.96%, 美术器材配备达标学校比例 84.91%, 理科实验仪器 达标学校比例 85.85%。 2. 中等职业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 33 所, 比上年减少 3 所, 减少 8.33%; 招生 32924 人, 比上年增加 1007 人; 在校生 85922 人, 比上

沧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

沧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

沧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渤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石油分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文教局、市直中学:按照《沧州市教育局关于报送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沧教基函(2020)19号)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市直普通高中学校在充分考虑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和历年招生数量,结合课程改革和高考改革对学校教育资源配置的要求,综合考虑普高与职高招生比例的基础上,报送了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经审定,现将2020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予以公布,请各普通高中学校遵照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附件:1.2020年沧州市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表2.2020年沧州市一般高中招生计划表3.2020年沧州市民办高中招生计划表附件12020年沧州市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表单位计划数(人)其中:河北省内外地市计划数(人)运河区颐和中学200运河区星河艺术中学440衡水50人;保定20人;石家庄20;廊坊10人。

北京师范大学沧州渤海新区附属学校500石家庄5人;唐山5人;秦皇岛5人;邯郸5人;邢台5人;保定5人;张家口5人;承德5人;廊坊5人;衡水5人。

黄骅新世纪中学1300盐山饶安中学440南皮张之洞学校1500廊坊20人;衡水20人。

泊头市文宇中学770沧县开元中学220吴桥澜阳高中有限公司550献县迎春中学1200衡水20人;保定20人;廊坊20人;石家庄20人;邯郸20人。

献县私立求是学校2000献县私立宏志中学500肃宁县育英高中有限公司1500衡水25人;石家庄4人;邯郸4人;承德4人;唐山4人;廊坊4人;保定105人;邢市4人;秦皇岛4人。

肃宁县忠德学校高中有限公司880石家庄5人;廊坊60人;保定50人;衡水20人;承德5人;唐山5人;张家口5人;秦皇岛5人;邢台5人;邯郸5人。

河间市育德实验中学990石家庄30人;衡水70人;廊坊100人;保定100人;邢台25人;邯郸25人。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02.05•【字号】•【施行日期】2020.0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有关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发〔2018〕19号)和《江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赣教发〔2019〕4号)精神,大力实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吸引优秀青年到基层从教,为乡村学校培养“一专多能”的本土化教师,经研究,现就做好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工作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是当前我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中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各地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将定向培养乡村教师作为促进基础教育发展的重要举措抓实、抓好。

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教育、编制、发改委、财政、人社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负责,统筹安排,保障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工作顺利实施。

切实吸引优秀的中学毕业生就读师范专业,培养“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本土化”乡村教师,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师资保障。

二、突出定向培养计划实施重点1.着力破解乡村教师性别结构性矛盾。

对一些农村艰苦边远学校岗位,要鼓励应届初中毕业生积极报考。

定向培养招收小学教师男、女生比例原则上均不得低于40%、幼儿园教师男、女生比例原则上均不得低于20%。

如计划未能完成再作适当调整,逐步优化乡村教师性别结构。

2.逐步缓解乡村教师学科结构性矛盾。

当前,乡村教师仍然是我省整个教师队伍建设的薄弱环节和短板,特别是乡村学校普遍存在教师学科结构不尽合理,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配备不齐。

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全市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全市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全市教育工作要点》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扬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20.03.19
•【字号】扬教发〔2020〕13号
•【施行日期】2020.03.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全市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事业局、市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2020全市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 2020全市教育工作要点
2.市教育局2020年度重点工作重大活动行事历
扬州市教育局
2020年3月19日附件1
附件2
市教育局2020年度重点工作重大活动行事历(按完成时间排序)
注:排首位的处室(单位)为牵头处室(单位),该处室(单位)分管领导为牵头领导。

“教育局2024年计划”教育工作计划范本(三篇)

“教育局2024年计划”教育工作计划范本(三篇)

“教育局2024年计划”教育工作计划范本一、工作目标1、建设一支善于学习,具有创新精神和管理能力的德育工作队伍。

____年我区将中小学德育工作计划详细落实,继续以《____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为指导,牢固树立“____”的荣辱观,紧紧围绕市教育局提出的关于建设“生态德育”的思想,和学院“内涵发展”的方略,以“和谐”为主题(即德育工作者素质状况与工作要求的和谐,德育内容与培养目标的和谐,德育方法与学生身心特点的和谐等)。

大力推进德育队伍建设工作,促进德育工作者专业成长,并进一步加强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努力发展德育特色,坚持推进德育工作创新。

三、工作内容、要求(一)、坚持抓好常规工作,促进德育工作创新。

常规工作是德育工作的根基,做好常规工作是做好德育工作的前提。

而要做好常规工作就要做到对其内容的持守、对其形式的创新。

有专家指出,一种行为坚持二十二天之后,就会形成一种习惯。

德育工作往往就是要在这种重复和坚守中,实现质的飞跃。

各校要结合本校德育工作状况明确学校德育工作的常规内容并结合本校学生实际情况制定学生一日常规,通过制度约束及表奖激励,促进广大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

各校利用传统的节日、纪念日,通过晨会课、班队活动课、大队主题队会、实践体验等活动,充分发挥节日所蕴藏的教育资源;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加强法纪教育、人防教育把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民主法制素质和预防、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紧密结合起来。

在学生中坚持开展“学法、知法、守法”的教育活动;开展诚信教育、感恩教育、珍爱生命教育、道德实践日记活动、并将珍爱生命教育与安全教育、远离毒品教育、远离“两厅一吧”活动以及“防艾”宣传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以确保校园安全,师生平安;各校要尤其抓好生命教育,要出经验、出成果,为省在我区举办现场会做好准备。

(二)、在各项主题教育中加强对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弘扬民族精神礼仪文化赋予了我们民族典雅的语言,优美的举止,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以及自信恢弘的气度。

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6.17•【字号】扬教发〔2020〕35号•【施行日期】2020.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市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和资源建设的意见》(苏办发〔2020〕15号)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对象为应届或往届初中毕业生(含随迁子女)、修业的社会青年,其中地理、生物毕业会考科目成绩均达到C等级及其以上方可报考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

二、中考升学总分及其毕业成绩全市初中升学考试与初中毕业考试合并进行。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和体育学科中考总成绩作为考生升学的依据,升学成绩总分满分为774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各为150分(英语含听力口语测试30分),物理、化学学科各为10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各为50分,体育学科为24分。

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成绩按2/3比例折算后,加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道德与法治、历史科目最终成绩以卷面得分×2计算)成绩,作为衡量初中生文化课毕业水平的依据,毕业成绩总分满分为700分。

三、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1.加强招生工作管理。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市教育局和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分别组织实施。

2024年教育系统年度教育发展工作计划(2篇)

2024年教育系统年度教育发展工作计划(2篇)

2024年教育系统年度教育发展工作计划一、综述2024年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阶段,也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

教育是国之大事,关系着国家的未来和人民的福祉。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教育现代化,提高人民素质,我国教育系统制定了2024年年度教育发展工作计划。

二、教育目标1.提高教育质量。

通过加强教育教学改革,全面落实素质教育理念,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2.促进教育公平。

加大对贫困地区和特殊群体的教育资源投入,缩小教育差距,提高教育公平水平。

3.提升教育软实力。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教育人才,提高我国教育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三、工作重点1.推进教育体制改革。

加快推进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推行学校自治、教师自治、校长负责的办学机制,发挥教育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加强课程改革,推动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3.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加大对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的教育资源投入,提高教育公平水平,确保每个孩子都能享有优质教育资源。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制定完善教师培养、职称评审、继续教育等政策,提高教师职业发展空间和待遇,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教育工作。

5.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

加强信息技术在教育中的应用,推动智慧教育发展,提高教育管理和服务水平,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和支持。

四、工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专职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项教育改革和发展工作,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

2.创新教育教学模式。

指导学校开展探索性实践教学,提倡多元评价体系,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3.加大对教育资源的投入。

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提高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的教育资源配置水平,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享有优质教育资源。

4.加强教师培训和发展。

制定完善教师培训计划,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5.加强与社会的合作。

建立校企合作机制,开展校企联合培养项目,提高学生职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合肥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合肥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合肥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6.09•【字号】合教〔2020〕57号•【施行日期】2020.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合肥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为做好全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0〕4号)等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切实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等法规政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和市教育局“六个杜绝”等有关招生工作纪律规定。

各学校须实行均衡编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双语班、特色班等。

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

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以各类特长生名义招生。

严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收中国籍学生。

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宣传中考成绩排名、“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民办学校按照省教育厅皖教基〔2020〕4号文件规定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

(二)属地管理原则。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发展和管理义务教育的责任主体,承担辖区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下同)招生入学管理责任。

预算编制收支通知模板

预算编制收支通知模板

关于编制2OXX年预算收支计划的通知各部门,单位:根据《XXX某某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OXX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XXX财预[20XX]X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OXX年校内预算收支计划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预算收入计划编制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学校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学校各部门、单位要准确测算各类收入,明确收入资金来源,做到科学合理,不重不漏,并填报《预算收入表》(附件1),无收入需要注明无收入。

1学费和住宿费收入:由各学院要根据2OXX年招生计划、学宿费标准等测算;2.科研收入由科研处归口上报;3.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由国资处归口上报;4.其他收入如:函授学费收入、药费收入、考试费、专项收入等。

由各部门、单位根据2OXX年工作计划合理预测。

二.预算支出计划的编制1.编制原则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按照〃保人员、保运转、保重点”的原则,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预算执行绩效。

各部门、单位〃一支笔〃负责人作为本部门预算执行及控制第一责任人,应严格审核本部门、单位编制的预算收入支出计划,按照绩效考核制度,切实履职,精打细算,严格把关,切实降低各项费用支出,减少不必要开支、杜绝浪费。

原则上不增加新的预算项目,预算金额不超过去年项目金额。

2.编制范围包干经费以外的所有预算项目。

3.政策要求的变化(1)规范政府投资代建项目预算编制。

按照《XXX某某市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管理办法(试行)》(XXX政函[2019]67号)要求,拟于2OXX年实施的学校、医院、公益场馆等社会事业项目及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业务用房的房屋建筑类工程,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列为代建项目。

有关部门单位要尽快完成编制实施方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期工作。

土地等手续齐全、已批复可研的项目于今年9月底前报至市代建中心,市代建中心与项目使用单位共同编报项目年度支出预算,统一纳入项目库管理,经市财政部门审核后编入市代建中心部门预算。

#####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修改稿)

#####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修改稿)

#########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地区委办公室、#########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党办字[2012]67号),设立#########市教育局(以下简称市教育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增加的职责1、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管理工作。

2、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学前教育机构)双语教学工作。

3、负责规划、组织、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4、承担全市普通高校考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地新疆高中班、疆内初中班考试、初中升学体育考试、教师教材考试,并负责全市高考、中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初考试、教师教材考试、内高的报名审定工作。

(二)取消的职责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加强的职责1、加强基础教育,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升双语教育水平。

2、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3、加强学前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

二、主要职责(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自治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拟订#########市有关教育的规章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确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教育教学改革,统计、分析和发布教育基本信息。

(三)负责幼儿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民办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的宏观指导与协调管理工作;负责规划、组织、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工作。

(四)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学前教育机构)双语教学工作。

(五)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成人高等教育指导性招生计划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成人高等教育指导性招生计划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成人高等教育指导性招生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11.03•【字号】皖教发〔2020〕20号•【施行日期】2020.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成人高等教育指导性招生计划的通知各成人高校、有关普通高校:根据2020年全国成人高校生源计划编制工作日程安排部署,依据教育部下达我省成人高等教育招生总规模和《安徽省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管理规程》(皖教发〔2016〕9号)确立的原则,综合考虑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人才的需求,以及高校办学条件等各方面因素,省教育厅编制了安徽省2020年成人高等教育指导性招生计划。

现下达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2020年是我省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关键时期,各高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坚持把提高质量作为成人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核心任务,主动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实际需求,加快发展继续教育,为广大社会成员提供高质量、多样化的继续教育服务,在建设人力资源强省和学习型社会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进一步明晰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定位。

成人高等教育要继续坚持面向在职从业人员的办学方向,坚持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办学形式。

各高校要认真总结经验,科学设计工作程序和办法,逐步完善以办学条件为基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成人高校招生计划编制体系,有效解决社会需求多样性和考生群体不确定性所带来的人才培养质量要求和供需之间的结构性矛盾,进一步提高成人招生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各高校要严格执行脱产、业余、函授等学习形式的有关规定,科学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关于计划单列市教育计划单列问题的通知

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关于计划单列市教育计划单列问题的通知

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关于计划单列市教育计划单列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国家计划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89.12.31•【文号】[89]教计字204号•【施行日期】1989.12.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关于计划单列市教育计划单列问题的通知([89]教计字204号1989年12月31日)经研究,现将计划单列市在教育计划中实行单列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计划单列市的各级各类教育计划由市计委(计经委)和市教委(教育局、第二教育局)根据国家计委、国家教委编报教育事业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要求编制,经与所在省计划、教育部门协商后,直接上报国家计委、国家教委,同时抄报本省计委、教委(高教局、教育厅)。

国家对计划单列市的教育事业计划及有关专项拨款单列户头,直接下达。

国家教委对计划单列市的大专院校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分配计划单列户头,直接下达。

二、市属普通、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的建立、撤销及其专业设置可由计划单列市直接审批,同时抄报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及本省教委(高教局、教育厅)、计委。

计划单列市申请建立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可直接上报国家教委、国家计委,但应先与所在省教育、计划部门协商,并在申报报告中附所在省教育、计划部门的意见。

计划单列市设置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时,应与所在省教育发展规划相协调,注意总体布局和效益,避免追求“小而全”的办学倾向。

三、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按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暂行规定》办理,各计划单列市可直接履行该规定中学校主管部门的审批权限。

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专业的设置由各计划单列市自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报所在省和国家教委备案。

四、市属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专科函授、夜大学,可按规定由计划单列市审批,报国家教委备案,同时抄报本省教委(高教局、教育厅)。

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本科函授、夜大学,可按规定直接上报国家教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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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教育局关于编报2020年教育事业计划的通知各区县教育局,各市属学校:
根据《XX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市各学龄段入学人口数量的实际情况,各区县教育局和市属学校要认真做好2020年教育事业计划的编报工作,并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和程序上报。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事业计划
1.学前教育。

预计全市幼儿入园人数约3.57万人;在园幼儿数预计达到约9.35万人,比上年增加约0.13万人。

要进一步扩大3-5周岁的幼儿招生数,特别关注农村幼儿入园率,提高学前三年教育的普及程度。

全市幼儿入园率达到99.48%。

2.小学教育。

预计全市小学招生人数约
3.22万人;在校学生数预计达到约17.93万人,比上年增加约0.73万人。

要严格实行6周岁入学制,全市小学入学率达到100%。

3.初中教育。

预计全市初中招生人数约2.56万人,比上年增加约0.03万人;在校学生数预计达到约7.51万人,比上年减少约0.04万人。

全市初中入学率达到100%。

4.高中教育。

预计全市初中毕业生为25026人,比上年增加0.31万人;全市初中升入高中段学校的比例达到99.27%,升入高中段学校人数达到约2.48万人,高中段在校学生预计达到约7.13万人,比上年略有增加。

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人数计划安排13076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预计约4.09万人;升入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人数计划安排11768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预计约3.04万人。

(2020年XX市高中段招生指导性计划见表一)。

二、工作要求
1.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按隶属关系由区县编制并下发,报我局备案。

各区县将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计划(表二至表四)汇总数据报我局备案。

三县将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表五至表六)分学校数据报我局备案。

市属学校招生计划直接报我局,由我局审核批准并下发。

2.为确保完成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9.27%的目标,同时使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普通高中要控制班额。

各初中学校切实抓好在校生的巩固工作,努力提高初升高的比例。

各高中段招生学校要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努力消除因贫困而失学现象。

各地在高中段招生实施中要加大高标准普及高中段教育的宣传力度,着力做好提高初中毕业生报考率和高中段的入学率工作。

3.保证残疾适龄儿童都能入学,各地要积极动员有生活自理能力的盲、聋哑儿童少年到浙江省盲人学校和XX市教育康复学校就读。

要积极创造条件,让有生活自理能力的弱智儿童进入培智学校或进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继续实行残疾学生学习费用的减免和资助政策。

4.各区县报我局备案的计划于2020年1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计划财务处;市属学校计划请于2020年1月6日前报送我局计划财务处,同时按计划的性质抄报相关处室。

各类上报计划均要书面一式二份和电子稿件一份。

联系人:朱丽芬;联系电话: ,
(664726)
电子邮箱:( )。

附件:1.2020年XX市高中段招生指导性计划(表一)
2.2020年幼儿园招生计划(表二)
3.2020年小学招生计划(表三)
4.2020年初中招生计划(表四)
5.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五)
6.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表六)
XX市教育局
2019年
12月19日
2020年XX市高中段招生指导性计划(表一)
2020年幼儿园招生计划(表二)填报单位:
注:报市教育局计划财务处,抄报业务处室。

2020年小学招生计划(表三)填报单位:
注:报市教育局计划财务处,抄报业务处室。

2020年初中招生计划(表四)填报单位:
注:报市教育局计划财务处,抄报业务处室。

附件5
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五)填报单位:
注:报市教育局计划财务处,抄报业务处室。

附件6
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表六)
填报单位:
注:1.招生类别分职业高中(含职业中专)、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成人中专普通班、成人中专学历班;成人中专学历班应在备注栏内注明全脱产、半脱产、函授。

2.本表由学校填报,报区县教育局审核汇总后,报市教育局计划财务处,抄报业务处室。

3.专业名称必须与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代码中的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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