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公地悲剧_与_反公地悲剧_理论在中国的应用研究
公地悲剧与反公地悲剧的原因及对策

公地悲剧【Tragedy of The Commons】当资源或财产有许多拥有者,他们每一个人都有权使用资源,但没有人有权阻止他人使用,由此导致资源的过度使用,即为“公地悲剧”。
如草场过度放牧、海洋过度捕捞等。
公地作为一项资源或财产有许多拥有者,他们中的每一个都有使用权,但没有权利阻止其他人使用,从而造成资源过度使用和枯竭。
过度砍伐的森林、过度捕捞的渔业资源及污染严重的河流和空气,都是“公地悲剧”的典型例子。
之所以叫悲剧,是因为每个当事人都知道资源将由于过度使用而枯竭,但每个人对阻止事态的继续恶化都感到无能为力。
而且都抱着“及时捞一把”的心态加剧事态的恶化。
公共物品因产权难以界定而被竞争性地过度使用或侵占是必然的结果。
反公地悲剧【Tragedy of Anti-Commous】1998年,美国黑勒教授(Michael·A·Heller)在《The Tragedy of Anti-Commous》一文中提出“反公地悲剧”理论模型。
他说,尽管哈丁教授的“公地悲剧”说明了人们过度利用(overuse)公共资源的恶果,但他却忽视了资源未被充分利用(underuse)的可能性。
在公地内,存在着很多权利所有者。
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每个当事人都有权阻止其他人使用该资源或相互设置使用障碍,而没有人拥有有效的使用权,导致资源的闲置和使用不足,造成浪费,于是就发生了“反公地悲剧”。
二者的区别概述公地与反公地“悲剧”的本质在于产权问题。
产权一般具有两种形态:公共产权和私人产权。
当某种资源为某个人单独所有时,该资源为私人财产,其产权为私人产权。
它具有产权制度边界清晰、产权归属明确,所有权效率高的特点。
当某种资源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所有时,称为公共财产,其产权为公共产权。
它具有以下特点:在消费规模上没有限制,每个社会成员都能享受这项资源的权益,所以存在收费困难;每个当事人天然享有资源权益,无需采取交费申请加入的方式;每一当事人在使用该资源时,会影响和损害其他成员的利益,即存在外部性。
高职学院实训资源“反公地悲剧”现象解析

高职学院实训资源“反公地悲剧”现象解析公立高职学院实训资源“反公地悲剧”现象解析朱红斌庄三舵一、“公地悲剧”与“反公地悲剧”1.公地悲剧产权经济学家认为,当产权不存在或产权作用受到限制时,就会出现资源配置低效甚至无效现象。
“公地悲剧”的根源在于产权问题,在于公共资源产权范围不明或虚置,在于公产的私人利用方式和有效制度约束机制的缺失。
此时,“公地”有有效的使用权,但没有有效的监督权;有平等的收益权,但没有明确的处置权。
任何人都无权排斥他人使用,只能通过自己对公共资源尽可能多地利用而避免自己利益受损。
因此,处于无人管理或管理不善、约束机制缺失的公共资源,极易受到侵害、过度利用而沦为“公地悲剧”。
但“公地悲剧”并非绝对不可以避免,其中一个有效的解决办法就是明晰产权,将责任和利益明确到团体及至个人。
2反公地悲剧“反公地悲剧”是与“公地悲剧”对应的一个概念,是指由于产权分离特性所引起的公共物品被闲置而造成的浪费。
“反公地悲剧”的根源也在于产权问题,在于公共资源产权的支离破碎。
此时,“公地”有有效的监督权,但只有无效(或低效)的使用权;有明确但不完全的处置权,但没有平等的收益权。
产权过度分散的公共资源,极易被小集团乃至个人独占,或者被设置排他性障碍,造成有效使用权不足,引起资源的闲置、浪费。
解决“反公地悲剧”有效办法是整合产权。
稀缺的公共资源既可能因过度利用而发生“公地悲剧”,也可能因利用不足而发生“反公地悲剧”。
所以在实践中,我们既要防范“公地悲剧”,也要防范“反公地悲剧”。
二、实训资源“反公地悲剧”现象分析近年来,公立高职学院的实训仪器设备的种类、台套数、技术水平有了极大提高,一方面实训仪器设备不能满足实训教学的需要,另一方面实训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偏低,存在重复购置、设备闲置的现象。
在实训资源的利用方面,几乎同时存在“公地悲剧”和“反公地悲剧”的现象。
在“公地悲剧”情况下,实训仪器设备有人用没人管,或者被粗放式管理、掠夺性使用,造成仪器设备有效使用寿命的缩短。
药品专利保护的博弈分析——兼论“公地悲剧”与“反公地悲剧”研究现状

C h nNe o , oe, l n s Was[ l 7 h】
19 美国医药制造 业、 9 4年 化学、 导体 、 半 通讯 大型企业更依赖 于专利保护 , 其主要原 因在 设备领域 17 4 8个研发 实验 室专利 申请情 况 于可 以通过技 术许可获得经济利益 , 专利 将
与 技 术 秘 密情 况 。 作 为 提 高 企 业 市场 竞 争 力的 筹 码 , 非 单 纯 而
地 防 止他 人 假 冒和仿 造 。
Lv ei 【 n等 。 ]
医药 制 造 业 等 1 8个行 业 6 0个 企 业 的研 发 仿 制 主要 产 品 专 利 比 非 方 法 专 利及 非 主要 产 5
投入金 额、 研发投入密度和销售金额情况 。
品专利花 费更多时间、 仿制典型产品专利比 仿制 非典 型产品专利 同样 花费更 多时间 , 因 此专利保护是技术发 明避免 竞争 对手仿制 的
技术像 “ 公用草场” 一样被 同行共同使用 , 那么其高额的研发投入恐怕永远也无法收回, 进行药品研发 的人将 因此越来越 少 , 最终 导致 医药 技术停滞不前 , 形成 “ 公地 悲剧” 4 。【 ]
目前 , 国内外学界 对 医药领域 “ 地悲剧 ” 其严重 性 已经 达成共 识 , 过对药 品赋予 专利保 护 的 公 及 通 方式 以避 免 “ 地悲剧 ”其制 度设计 的 内在逻辑是专 利制度 能够赋予专 利权人对其 专利药 品的垄断权 , 公 , 使得 产权 主体地 位得 以 明晰 , 专利权 人不 仅能收 回药 品研 发 的 巨额 投资 , 能得 到丰厚 的 回报 , 而维 还 从 护 了药物研发创 新 的积极 l 生。相关 的研究可参 见表 1 。 正 是基 于这一 研究 基础 , 国际社会 和各 国为 了避免 医药 产 品 “ 公地 悲剧 ”都 将药 品纳 入专利 保 护 , 范 围之 内 , 药品专利 的产权归 属 。主要 国家药 品专 利 的立法 时问如下 : 国 16 、 国 16 年 、 明确 法 90年 德 98
一个“公地悲剧”与“反公地悲剧”的畸形集合——中国股市治理权与上市公司产权属性及其效应分析

20 0 6年 9月
三峡大学学报 ( 文社会科学版 ) 人
Jun l fC iaT re G re nv ri ( ma ie o ra hn h e og sU ies y Hu nt s& S ca ce cs o t i o ilS in e )
展, 并没 有 因承受 资本 市 场 的 竞争 压 力而 变得 更 有 效 得与 股市 相关联 的各社 会 利 益 主体 , 能 够从 机 会 主 都 率 。相 反 , 分公 司似 乎 正 在 由创 造社 会财 富 的主 体 义 的角度行 使 对 股 市 的治 理 权 或 在 股 市 治 理 权 现 实 部
收 稿 日期 :06— 6— 0 2 0 0 3
1 .管理 当局 速度导 向型的股 市发 展观
中国股市 建 立 以来 , 整 体讲 , 从 以证 监 会 为 主 的
观, 主要 表现 在 以下 三 个方 面 :
效应 浅 作分析 , 以期 使人 们 对 中国股 市 和上 市 公 司 的 股市 管理 当局 所 持 的是 一 种 速 度 导 向型 的 股 市 发 展
S p. 0 e 2 06 Vo. No. 128 5
第2卷 8
第地 悲 剧 " 畸 形 集 合 公 与 反 的
— —
中 国股 市 治理 权 与上 市公 司产 权 属 性 及 其 效 应 分 析
黄 昌富 , 孔德婧
( .三峡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湖北 宜昌 1 摘
异 化为 毁灭社 会 财 富 的机 器 !长 此 以往 , 国经 济 整 状态 下滥 用股 市资源 。 中
体 必将 受害 于 中 国 股 市 。本 文 试 从 产 权 经 济 学 的 视 角对 中国股 市 的 治 理 权 和 上 市 公 司 的产 权 属性 及 其 现状 有 更深 切真 实 的认 识 。
[知识]公共选择理论的三种经典理论模型
![[知识]公共选择理论的三种经典理论模型](https://img.taocdn.com/s3/m/67ca6f0fa9114431b90d6c85ec3a87c240288a8d.png)
公共选择理论的三种经典理论模型公共选择理论的三种经典理论模型公共选择理论的三种经典理论模型揭示的是同一个问题:个人理性导致集体的非理性,即“合成谬误”。
这三种理论模型是:1.“公地悲剧”“公地悲剧”是美国学者哈丁曾在1968年提出来的。
它假设有一个向一切人开放的牧场,如果每个人从一己私利出发,就会毫不犹豫地多养羊,因为收益完全归自己,而草场退化的代价则由大家负担。
每一位牧民都这样思考时,“公地悲剧”就上演了——草场持续退化,直到无法再养羊。
“公地悲剧”产生的原因,就在于产权主体虚位和责任主体虚位。
产权主体虚位,就会出现“有人上树摘果,无人浇水施肥”的局面;责任主体虚位,就会形成“不花白不花,白花谁不花”的结果。
2.“囚徒困境”“囚徒困境”说的是两个囚犯的故事。
这两个囚徒一起做坏事,结果被警察发现抓了起来,分别关在两个独立的不能互通信息的牢房里进行审讯。
在这种情形下,两个囚犯都可以做出自己的选择:或者供出他的同伙(即与警察合作,从而背叛他的同伙),或者保持沉默(也就是与他的同伙合作,而不是与警察合作)。
这两个囚犯都知道,如果他俩都能保持沉默的话,就都会被释放,因为只要他们拒不承认,警方无法给他们定罪。
但警方也明白这一点,所以他们就给了这两个囚犯一点儿刺激:如果他们中的一个人背叛,即告发他的同伙,那么他就可以被无罪释放,同时还可以得到一笔奖金。
而他的同伙就会被按照最重的罪来判决,并且为了加重惩罚,还要对他施以罚款,作为对告发者的奖赏。
当然,如果这两个囚犯互相背叛的话,两个人都会被按照最重的罪来判决,谁也不会得到奖赏。
那么,这两个囚犯该怎么办呢?是选择互相合作还是互相背叛?从表面上看,他们应该互相合作,保持沉默,因为这样他们俩都能得到最好的结果:自由。
但他们不得不仔细考虑对方可能采取什么选择。
A犯不是个傻子,他马上意识到,他根本无法相信他的同伙不会向警方提供对他不利的证据,然后带着一笔丰厚的奖赏出狱而去,让他独自坐牢。
破解“公地悲剧”和“反公地悲剧”的路径创设

破解“公地悲剧”和“反公地悲剧”的路径创设作者:牛杰会来源:《农村经济与科技》2017年第22期[摘要]中国目前寻租性腐败层出不穷,其根源在于对公共资源不合理和不合法的利用,而当下公共资源利用过程中存在“公地悲剧”和“反公地悲剧”的困境,其主要根源在于公共资源的相关产权界定不清晰。
完善公共资源利用,使其发挥更大功效,需要加强相关制度创设的研究和改进,本文提出通过“强制征税”和“道德诱导”等路径的选择进而改善公共资源利用中的浪费和不足的问题,形成公共资源合理、高效利用的良性循环。
[关键词]公共资源;公地悲剧;反公地的悲剧;征税;道德诱导[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识码]A目前,中国正处于改革开放的攻坚关键期,经济领域的改革已逐步完善并向政治体制改革过渡,我们不难发现以往的转型期中国的四种主要腐败类型是寻租性腐败、地下经济的腐败、税收流失的腐败、公共支出性的腐败,这四种主要的腐败来源和根基是对于公共资源的不合法、不合理的利用而导致的腐败,基于此加强对于公共资源的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的意义。
1 引言对于公共资源概念的界定国内外学者都作出了比较详尽的界定,国内学者主要是高培勇教授,界定如下:如果一种物品或服务同时具有效用的非分割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但在消费上具有竞争性,则该种物品或服务属于公共资源。
非竞争性是指一个使用者对该物品的消费并不减少它对于其他使用者的供应,非排他性是指使用者不能排除在该物品的消费之外。
基于公共选择理论个体的“理性经济人”假设和博弈论中“囚徒困境”推引个体的理性行为将会导致集体的非理性,进而个体在利用和分享公共资源时在一定限度上会出现公共资源的拥挤和不合理利用,产生“公地的悲剧”。
“公地悲剧”理论源自加州大学生物学G·哈丁(Garrett·Hardin)于1968年发表的《公地的悲剧》(“The Tragedy of Commons”)一文。
“公地”制度曾经是英国的一种土地制度,封建主在自己的领地中划出一片尚未耕种的土地作为牧场,无偿提供给当地的牧民放牧。
我国公共资源的“公地悲剧”分析

我国公共资源的“公地悲剧”分析摘要: 由于公共资源产权不分等原因,公地悲剧不断地发生着。
本文在分析公地悲剧的成因及公共资源属性的基础上,说明了政府在防止公地悲剧发生中应起的作用及应采取的对策。
关键词:公地悲剧; 公共资源; 政府; 管理一、“公地悲剧”及其成因分析自从加勒特·哈丁著名的论文《公地的悲剧》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发表以来,“公地悲剧”这个表述已经成为了一种象征,它意味着任何时候只要许多人共同使用一种稀缺资源,便会发生环境的退化。
在这篇文章中,哈丁考察了一个“对所有人开放”的牧场,每个牧民都可以自由地在这个草场放牧。
牧民从自己的牲畜中得到直接的收益,所以他们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牲畜,很快,牧民们就达到了过度放牧的状态,这时,每个牧民都因公共牧场退化而承受延期成本,但是,因为这种损失是由全体牧民所分摊的,即每个牧民承担的只是由过度放牧所造成的损失中的一部分,所以,他们依然增加其牲畜的数量。
哈丁的结论是:这是一个悲剧。
当牲畜量远远大于最佳的放牧量,牧场的资源无法更新时,经济无法实现可持续的发展。
公地悲剧说明了一个问题:当一个人使用公共资源时,他减少了其他人对这种资源的享用,由于这种负外部性,共有资源往往被过度使用。
早在数千年前,亚里士多德就曾指出:“凡是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物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物,人们关怀着自己的所有,而忽视公共的事物;对于公共的一切,他至多只留心到其中对他个人多少有些相关的事物。
”[1]而个人忽视公共的事物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共有地的悲剧,即私人决策者过分使用公共资源。
那么,个人为何会忽视公共事物而导致公地悲剧?国家对公地悲剧的产生又负有什么责任?从理论上讲,由于公共资源的过度利用所造成的损失仅由自然资源单一的所有者来承担,即由国家来承担,因此,公地悲剧才得以发生。
从实践上看,某一国家的自然资源不仅并没有因实行国家集中管理体制而达到最佳保护的目的,而且还出现了许多未曾预料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如搭便车等机会主义行为、过高的信息成本等,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增强了对自然资源的破坏能力,加速了自然资源的耗竭进程。
我国乡村旅游中的“公地悲剧”及其对策探究

我国乡村旅游中的“公地悲剧”及其对策探究【摘要】乡村旅游是一种特殊的公共产品,由于乡村旅游资源在消费和使用上具有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权属性,在发展乡村旅游的过程中,虽然一方面能大力推动资源所在地经济的发展,但往往会出现不同形式的“公地悲剧”现象。
本文依据公共财政学的相关理论,结合实例,通过对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出现的“公地悲剧”现象的深入分析和系统思考,提出了解决乡村旅游“公地悲剧”的相关对策和治理措施。
【关键字】公地悲剧乡村旅游公共财政公共产品发展乡村旅游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三农”问题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乡村旅游由于满足了城市居民寻幽访古及休闲体验的需求而成为发展最为迅猛的旅游业态之一。
据国家旅游局的最新测算,目前我国乡村旅游的年接待游客人数已经达到三亿人次,旅游收入超过400亿元,占全国出游总量的近三分之一①。
但随着开发的深入,村民个体利益之间以及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矛盾逐渐凸显,易陷入“公地悲剧”的困境,从而严重影响乡村旅游地环境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公共财政具有公共性、公平性、公益性和规范性等特征和优化资源配置、调节收入分配、加强宏观调控、实施监督管理等重要职能,发展乡村旅游亟需发挥公共财政的支撑作用。
本文试图运用公共财政学相关理论,从“公地悲剧”的本质原因和乡村旅游这一新型公共产品的属性角度出发,寻求摆脱这种困境的模式并提出相应解决措施。
一、“公地悲剧”的内涵和原因1968年,英国科学家哈丁(Garrett Hardin)在《科学》杂志上发表《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②一文,首度提出了“公地悲剧”理论。
其中引用了这样一个简单的例子:有一片公共牧场,可无偿地向所有牧民开放。
在没有使用限制机制的情况下,每个牧羊人从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在这片牧地上放养尽可能多的羊或延长放牧时间,直至牧地的容量达到了极限,草地逐渐耗尽,而牧民也无法继续在该公地上放牧并得到更多收益,这时便发生了“公地悲剧”。
草原产权制度与“公地悲剧”、“反公地悲剧”

草原产权制度与“公地悲剧”、“反公地悲剧”近几年学者们开始关注草原产权方面的研究。
不同的草原产权制度对草场的利用效率以及牧民的收益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对不同时期草原产权制度的梳理意义重大。
本文力图在前人研究基础上采用参与观察、深度访谈等方法收集资料,同时结合历史文献的分析,比较详细和系统地描述从古至今草原产权制度的变迁,与此同时,运用“公地悲剧”和“反公地悲剧”的理论视角来分析和总结不同时期草原产权制度下发生的不同问题,即草场的严重退化和草场闲置问题。
本文内容共分六章。
第一章为导论,主要包括论文选题背景、概念界定、相关研究成果、调研地基本情况以及论文所用的研究方法、理论视角等。
第二章以笔者的村落访谈资料和历史文献为基础,对历史上的草原产权(历史上的草原产权部分划分为传统草原产权、盟旗制度时期的草原产权以及集体化时期的草原产权)进行系统论述的同时试图解释集体化时期或更早时期为什么没有发生“公地悲剧”和“反公地悲剧”。
第三章主要以笔者的深度访谈资料为主,得点论述“草畜双承包”草原产权制度下的产权的界定和草场利用方式,同时指出该制度下发生的草场退化问题,运用“公地悲剧”理论来解释和概括。
第四章,主要介绍“双权一制”草原产权制度下草场利用方式和草场闲置问题,进一步解释和分析草场闲置的原因,运用“反公地悲剧”理论来解释“双权一制”与草场闲置的密切关系。
第五章论述和揭示了“舍饲禁牧”政策与草原产权之间的密切关系,同时指出“舍饲禁牧”政策下的草场闲置问题。
第六章在对前几章内容进行概括的基础上,总结不同时期草原产权制度产生的不同的结果。
通过本研究发现,从古至今的草原产权制度变迁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总体看来,草场使用权越来越清晰,放牧界限划分的越来越小。
从清朝以旗为界的放牧制度到集体化时期以苏木嘎查为界限放牧,再到改革开放以后的“双权一制”、“舍饲禁牧”等一系列政策的实施,使草原产权变得越来越明晰。
本文认为,不同的草原产权制度有着不同的特定和产生不同的影。
药品专利保护的博弈分析——兼论“公地悲剧”与“反公地悲剧”研究现状

剧 ” 。
学 界 和产业 界关 注 的焦点 。 国 内外 学者 分别从 博
弈 论 的“ 地 悲剧 ” “ 公 地 悲 剧 ” 论 出发 , 公 和 反 理 明
确 了药 品专 利保 护制 度 的“ 刃剑 ” 质 , 双 性 即如 果 缺 乏药 品专利 保 护 抑 或保 护 不 足 , 在 相 当大 的 会
公 地悲剧 ” 的桎梏 。笔 者拟对 药 品专利 保 护 的“ 公 地 悲剧”反 公地 悲 剧 ” 国 内外 研 究 现 状 作 一 和“ 的
其 严 重性 已经 达成 共 识 , 过对 药 品赋 予 专 利保 通
护 的方 式 以避 免“ 地悲 剧” 其 制 度 设 计 的 内在 公 ,
逻 辑是 专利 制度 能够 赋 予专利 权人 对其 专利 药 品 的垄 断权 , 得 产权 主体 地位得 以明晰 , 使 专利 权人 不 仅能 收 回药 品研 发 的巨 额 投 资 , 能 得 到 丰厚 还 的回报 , 从而 维护 了药 物研 发创 新 的积极 性 , 相关 的研 究 可参 见表 1 。
第 1 2卷第 3期
21 0 0年 6月
武 汉 科 技 大 学 学 报 (社 会 科 学 版 )
J o u a i o c. LTe h ( o ilS in eEdto ) . fW h n Un. fS i8 c . S ca ce c iin
V o1 1 N O. . 2, 3
收 稿 日期 :0 91 -0 20 —23 基 金 项 目 : 海 市 社 科 规 划 青 年 课 题 项 目( 号 :0 6 Z 0 ) 国 家 建 设 高 水 平 大 学 公 派 研 究 生 项 目( 号 :0 7 0 3 4 上 编 2 0 E H0 2 ; 编 20124)
基于外部性的我国环境“公地悲剧”的探讨

基于外部性的我国环境“公地悲剧”的探讨摘要:环境与资源问题是影响中国可持续发展的最关键问题,成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瓶颈。
因此,环境问题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为此作出了一系列的重大决策,并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如何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并没有找到合适的道路。
本文拟从经济学中的外部性理论出发,并围绕哈丁的“公地悲剧”,讨论影响环境污染治理的社会因素。
关键字:外部性、“公地悲剧”、环境问题一、环境污染的外部性问题经济学认为环境污染是一种存在外部性的问题。
所谓外部性又可称为溢出效应、外部影响或外差效应,指的是一个人或一群人的行动和决策对另一个人或一群人强加了成本或赋予利益的情况。
很显然环境污染就是这种强加的损失,如上游的污水毒害了下游的鱼类,建筑工地上的噪音影响了居民的休息,等等。
从经济学的“人是理性的”这一假设出发,个人或厂商追求产值或利润的最大化,当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产生差异时,个人或厂商会倾向于转嫁一部分私人成本于他人或社会,从而导致个人成本下降,社会成本上升,这样他人就不得不接受其外部性,承担部分不应承担的成本。
从环境经济学的角度看,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并非所有投入要素都是有效的。
其结果也许会导致一种“外溢”,过程终了时还会有残存物,如工地上的脏乱,工厂中排出的“三废”,生活垃圾,等等。
这些残存物的外溢污染了环境,也直接或间接地危害居民日常生活和身体健康,有时导致其他厂商生产成本上升或根本无法生产。
当环境污染过于严重时,就会影响社会的进一步发展。
二、哈丁的公地悲剧理论刻画生态退化的最著名的理论框架是哈丁的公地悲剧理论。
哈丁的理论假设是一个向一切人开放的牧场,每个牧羊人都从牧羊中获利,并且每个理性的牧羊人都试图扩大自己的牧羊量,当过度放牧时,就面临“公地悲剧”——牧场的退化。
“公地悲剧”的实质就是个人理性的聚集形成非理性的结果⑤,当每一个理性的人都试图扩大自己的利益,施外部性于他人,无限制地扩大社会成本时,其最终结局不是全赢而是全输,这就是“囚徒困境”。
(完整word版)公地悲剧与反公地悲剧的原因及对策

公地悲剧【Tragedy of The Commons】当资源或财产有许多拥有者,他们每一个人都有权使用资源,但没有人有权阻止他人使用,由此导致资源的过度使用,即为“公地悲剧”。
如草场过度放牧、海洋过度捕捞等。
公地作为一项资源或财产有许多拥有者,他们中的每一个都有使用权,但没有权利阻止其他人使用,从而造成资源过度使用和枯竭。
过度砍伐的森林、过度捕捞的渔业资源及污染严重的河流和空气,都是“公地悲剧”的典型例子。
之所以叫悲剧,是因为每个当事人都知道资源将由于过度使用而枯竭,但每个人对阻止事态的继续恶化都感到无能为力。
而且都抱着“及时捞一把”的心态加剧事态的恶化。
公共物品因产权难以界定而被竞争性地过度使用或侵占是必然的结果。
反公地悲剧【Tragedy of Anti-Commous】1998年,美国黑勒教授(Michael·A·Heller)在《The Tragedy of Anti-Commous》一文中提出“反公地悲剧”理论模型。
他说,尽管哈丁教授的“公地悲剧”说明了人们过度利用(overuse)公共资源的恶果,但他却忽视了资源未被充分利用(underuse)的可能性。
在公地内,存在着很多权利所有者。
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每个当事人都有权阻止其他人使用该资源或相互设置使用障碍,而没有人拥有有效的使用权,导致资源的闲置和使用不足,造成浪费,于是就发生了“反公地悲剧”。
二者的区别概述公地与反公地“悲剧”的本质在于产权问题。
产权一般具有两种形态:公共产权和私人产权。
当某种资源为某个人单独所有时,该资源为私人财产,其产权为私人产权。
它具有产权制度边界清晰、产权归属明确,所有权效率高的特点。
当某种资源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所有时,称为公共财产,其产权为公共产权。
它具有以下特点:在消费规模上没有限制,每个社会成员都能享受这项资源的权益,所以存在收费困难;每个当事人天然享有资源权益,无需采取交费申请加入的方式;每一当事人在使用该资源时,会影响和损害其他成员的利益,即存在外部性。
解读_公地悲剧_与_反公地悲剧_以农村旅游资源为例

的有效使用,结果造成包括自己在内的任意一个经济主体都不能真正 拥有有效的使用权,进而会导致资源的闲置和使用不足。在现实经济活 动中,为了使公共资源得到利用(哪怕是不太充分的利用),要么由一个 主体到各个部门去寻租以获得一个几近完整的使用权,要么各个产权 主体之间需要相互进行多重谈判,以达到一个协商一致的结论。这些活 动都大大增加了交易费用和交易成本,影响了资源的利用效率。
随着城市居民的访古探幽以及休闲需求的增加,特别是由于假日 的增多,农村旅游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但是在农村旅游的不断发展过程 中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作为“公地”的农村旅游资源也不可避免的出 现了“公地悲剧”和“反公地悲剧”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农村旅游的可持 续发展。
一、“公地悲剧”与“反公地悲剧”的涵义 产权经济学家认为当产权不存在或产权的作用受到限制的时候就 会出现资源配置的低效率甚至无效现象。[1]根据新制度经济学观点,社会 产品可分为两大类:公共物品(public goods)和私人物品(personal goods)。 私人物品是由私人企业生产并通过市场交易实现的产品,它的消费具 有排他性、可分割性;公共物品是由公共部门生产和提供、由社会成员 免费使用的产品,它的消费具有非排他性和不可分割性。无论是“公地 悲剧”还是“反公地悲剧”两者反映的都是与公共物品相关的问题。 很早以前,亚里士多德就说过:“参与分享人员最多的公共物品,获 得的关心最少。” “公地悲剧”(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最早是由哈 丁(Hardin)于 1968 年在美国的《科学》杂志上提出来的。其含义是,如果 一种资源的产权界定不清,最终将会被滥用。因为人们使用这些资源 时,没有考虑到其行为会给他人带来负外部性。[2]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就 是说在涉及到公共资源使用时,由于产权的无排他性特征,使得每个人 在决策时只考虑个人的边际收益大于等于个人的边际成本,而不会考 虑其行动给别人造成的损失和所带来的社会成本,最终会造成一个给 予他们无限制放权的经济系统的崩溃。[3]哈丁进一步指出,就作为公共 物品的自然资源来看,人类过度使用空气、水、海洋水产等等看似免费 的资源,必将付出无形而又巨大的代价。 “反公地悲剧”(The Tragedy of the Anticommons) 的概念最早由美 国密西根大学的黑勒(Michael Heller)于 1998 年在《哈佛法学评论》中 的“反公地悲剧:从马克思到市场转变中的产权”一文中较完整地提出: “公共地”作为一项资源或财产有许多拥有者,他们中的每一个都有使 用权,而且没有人有权阻止其他人使用,结果使资源过度使用和枯竭; “反公共地”正好有相反的产权特性,“反公共地”作为一项资源或财产 也有许多拥有者,但他们中的每一个都有正式或非正式的权力阻止其 他人使用稀缺资源,最终没有人拥有有效的、实质性的使用权。[“4] 反公 共地”的产权特性不是虚置、不明晰的产权,而是支离破碎的产权,导致 资源的闲置或使用不足。黑勒在文中举了“闲置的莫斯科商店”案例来 说明反公共地悲剧:在 20 世纪 90 年代初,莫斯科街道上出现过这样一 种怪现象。一方面,街道两边的店铺大量空置;另一方面,街道两边涌现 出许多金属做成的箱型销售摊。在 1993 年的高峰期,莫斯科街道有 1.7 万只这样的金属箱子。为什么在莫斯科寒冬里街道两边叫卖的商贩不 到温暖的店铺里面去?为什么街边的拥有者要放弃可观的租金收入?[5] 黑勒认为原因是莫斯科的店铺有很多的拥有者,而且他们每一个人都 有权阻止其他人使用,最终没有人能够使用,导致店铺的反公共地悲 剧。 由两者的概念可以看出,“公地悲剧”是公共物品过度使用的结果, “反公地悲剧”则是公共物品被闲置而造成的资源浪费。“公地悲剧”与 “反公地悲剧”是一对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经济学概念。 二、“公地悲剧”与“反公地悲剧”的异同 “公地悲剧”主要是由于公地资源产权空缺,任何人都没有将其他 人排斥在资源的使用主体以外的权力,他所能做的只能是同别人一样 通过自己对资源尽可能多的利用而避免自己的利益受损,结果就只能 是造成资源的过度使用直至衰竭。“反公地悲剧”则是因为在公共地内, 存在着至少是两个或者是更多的权利所有者与使用者,而且任何一个 人都可以运用自己所拥有的权力通过设置重重使用障碍来阻止其他人
地方政府跨界水污染治理的"公地悲剧"理论与中国的实证

( S c h o o l o f E c o n o mi c s a n d F i n a n c e , X i ' a n J i a o t o n g U n i v e r s i t y , X i ' a n 7 1 0 0 6 1 )
文章 编号 : 1 0 0 1— 8 4 0 9 ( 2 0 1 6 ) 1 1 — 0 0 2 4— 0 5
‘ Tr agedy o f t h e Com m ons’ Theor y and Em pi r i cal St ud y
i n t he Tr ans boundar y W at er Pol l ut源自i on Tr eat m en t
《 软 科学 ̄ 2 0 1 6 年1 1 月 . 第3 0 卷. 第1 1 期 ( 总 第2 0 3 期 )
地方政府跨界水污染治理的 “ 公 地 悲剧 " 理论 与中国的实证
李 国平 , 王奕 淇
( 西安 交通 大 学 经 济与金 融 学院 , 西安 7 1 0 0 6 1 )
摘要 : 首先 , 构建 多个 地方 政府 之间的跨 界水污染治理博弈理论模型 , 对地方政府 的行 为选择进行分析 , 结果表 明地
方政府跨界环境污染治理投入的纳什均衡最优小于整体 的帕 累托最优 , 二者呈现背离状态 , 并且背离程度随着参 与
跨界环境污染治理地区的增加而增加 , 导致 “ 囚徒困境” 和“ 公地悲剧 ” 局面 ; 其次, 利用 我 国 2 0 1 2年 6 2个 主要水库
和湖泊相关数据为研究样本 , 实证分析行政单位数量对水资源质 量的影 响, 对理论假 设进行验证 ; 最后 提出解决跨
“反公地悲剧”问题研究进展

* 阳晓伟,宁波大学法学院,邮政编码:315211,电 子 邮 箱:yxw20062008lt@126.com;庞 磊,云 南 师 范 大 学 经 济 与 管 理 学 院,邮政编码:650500,电子邮箱:panglei719@126.com;闭明雄,宁波大学 商 学 院,邮 政 编 码:315211,电 子 邮 箱:bimingxiong@ 126.com。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经济思想 史 的 知 识 社 会 学 研 究”(14AZD109);国 家 社 科 基 金 青 年 项 目 “潜 规 则 的经济学分析研究”(15CJL006)。作者感谢 M.Heller教授的建议和匿名审稿人的建设性意见,当然文责自负。
关 键 词 :反 公 地 反 公 地 悲 剧 产 权 破 碎 盖 达 尔 之 问
反公地悲剧理论最主要的提出者是美国产权法 研 究 领 域 顶 尖 专 家 迈 克 尔 · 赫 勒 (Michael Heller)。 赫勒于1985年 获 哈 佛 大 学 文 学 士 学 位,1989 年 获 斯坦福大学法学博士学 位;1990-1994 年 担 任 世 界 银 行 住 房 政 策 与 法 律 顾 问 兼 项 目 副 经 理;1994- 2002年任教于 密 歇 根 大 学 法 学 院,并 于 1999 年 晋 升教授;2002年 至 今 任 哥 伦 比 亚 大 学 法 学 院 教 授, 并 曾 担 任 该 学 院 副 院 长 。 赫 勒 于 《哈 佛 法 学 评 论 》上 发 表 的 《反 公 地 悲 剧 :从 计 划 经 济 到 市 场 化 转 型 中 的 产权》(下文简称《反公地悲 剧》)(Heller,1998)一 文 标志着反公地悲剧理论的正式诞生。
公地悲剧理论在社会经济研究中的应用

公地悲剧理论在社会经济研究中的应用公地悲剧理论是指在一个共享资源的场景下,个体理性的自私行为会导致整体利益的损害。
这一理论最早由美国政治学家哈丁(Hardin)在1968年提出,成为社会科学领域的经典概念之一。
在社会经济学的研究中,公地悲剧理论被广泛应用,用于解释和分析各种资源管理问题。
首先,公地悲剧理论可以解释资源耗竭问题。
在一个共享资源的情况下,个体追求自身利益的行为可能导致资源过度开发,最终导致资源的耗尽。
例如,渔业资源的开发和捕捞活动是一个典型的公地悲剧问题。
每个渔民都追求自己的利益,尽可能多地捕捞鱼类。
然而,当每个渔民都这样做时,渔业资源就会被过度开发,导致鱼类种群的减少和渔业资源的耗尽。
其次,公地悲剧理论可以解释市场失灵问题。
在市场经济中,资源的配置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和价格机制来调节的。
然而,当存在共享资源时,如果个体在追求自身利益时不考虑整体利益,就会导致资源配置的失灵。
以环境保护为例,企业为了追求最大的利润可能会采用高污染的生产方式,而忽视了环境保护的整体利益。
这就是所谓的环境公地悲剧,只靠市场机制无法解决。
第三,公地悲剧理论还可以解释社会合作问题。
在共享资源的情况下,如果每个个体都自私地追求自己的利益,就很难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合作。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需要通过制定合作机制、建立监管体系和内部约束等手段来引导个体行为。
例如,国际社会在保护大气层臭氧层时制定了蒙特利尔议定书,通过国际合作来限制各国的危险气体排放,以共同保护环境资源。
此外,公地悲剧理论还可以应用于分析社会公共品的供给问题。
公共品是指不竞争和非排他的产品,如公园、图书馆等。
在公共品供给过程中,每个人的使用并不会排挤其他人的使用,也无法将其排除在外。
然而,如果每个人都不支付费用,靠他人付费提供公共品,就会导致资源的过度使用和供给不足的问题。
因此,需要通过政府的干预和税收制度等手段来解决公共品供给问题。
总之,公地悲剧理论在社会经济研究中有着广泛的应用。
_公地悲剧_与_反公地悲剧_理论在中国的应用研究_陈新岗

山东社会科学Shandong Social Science2005年第3期(总第115期)No .3,2005(Serial No .115)收稿日期:2004-11-03作者简介:陈新岗(1975-),男,山东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博士。
“公地悲剧”与“反公地悲剧”理论在中国的应用研究陈新岗(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山东济南 250100)[摘要] “公地悲剧”与“反公地悲剧”反映的是公共物品问题。
“公地悲剧”是公共物品过度使用的结果,“反公地悲剧”则是公共物品被闲置而造成的资源浪费。
“公地悲剧”在于产权不清,所以需要明晰产权;“反公地悲剧”在于产权支离破碎,故要整合产权。
我国的国有企业大都具有“公地”特性,注重两种“悲剧”的研究,积极寻找有效对策,避免发生在国有企业这块公地上的“悲剧”,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关键词] 产权; “公地悲剧”; “反公地悲剧”; 国企改革[中图分类号]F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45[2005]03—0075—04 “公地悲剧”与“反公地悲剧”理论与国有企业改革密切相关。
目前经济学界对“公地悲剧”理论的探讨较多,林毅夫、张维迎、张军、陈抗诸位教授对此都有精彩论断,①而对“反公地悲剧”则讨论甚少。
笔者拟从两种理论的比较分析中,探寻当前条件下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对策。
一、“公地悲剧”与“反公地悲剧”的产生根据新制度经济学观点,社会产品大体可分为两类:公共物品(p ublic goods )和私人物品(personal goods )。
私人物品是由私人企业生产并通过市场交易实现的产品,其消费具有排他性、可分割性。
公共物品是由公共部门生产、由社会成员免费使用的产品,其消费具有非排他性和不可分割性。
“公地悲剧”与“反公地悲剧”反映的是公共物品问题。
1968年英国哈丁教授(Garrett Hardin )在《Th e tra gedy of th e commons 》一文中首先提出“公地悲剧”理论模型。
从_公共地陷阱_到_反公共地悲剧__相关者视角的旅游资源经营行为分析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Journal of 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 (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Vol. 35, No. 6 M arch, 2008
从“公共地陷阱 ”到“反公共地悲剧 ”
———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的旅游资源经营行为分析
我国区域旅游发展规划的应用途径中发现 ,在适宜 的参与平台上 ,各利益相关者积极的参与状况表明 , 他们对旅游资源的开发规划有很大的热情 ,而不是 像人们通常所认为的那样“默默无语 ”[ 30 ] 。姚国荣 等在考察宏村古村落旅游开发与运营机制后也发 现 ,当宏村旅游业快速发展 、经济效益迅速提高时 , 当地居民开始不满足于原协议中与自己利益有关的 条款 ,于是采取各种手段 、通过各种途径 (如上访 、 上诉等 )要求取得经营权 ,最终黟县政府 、旅游经营 者与宏村村民协商对原协议进行适当修改 ,增大了 利益分配格局中对当地居民利益的倾斜力度 [ 32 ] 。
就后者来说 ,王咏等通过对古村落型旅游地管 理体制进行研究发现 ,古村落旅游资源的物质载体 以集体所有和私有财产为主 ,如村落中道路 、水系等 归集体所有 ,绝大多数民居属于村民私有 ,并且民居 在古村落中的文化价值 、科研价值尤为重要 [ 33 ] 。当 居民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得不到满足时 ,他们便会 以消极的方式声称自己的权利 ,给旅游资源开发者 造成不可预料的成本和收益损失 。比如宏村村民曾 联名上访 、上诉 ,有意用牛马粪涂在墙上 ,拒绝让游 客参观 ,村民私下带游客逃避检票口进入宏村旅游 景点及其他破坏宏村整体旅游形象的行为等 ,由此 , 经营者常因当地居民的不接纳 、不配合 、不断上诉 、 上访等而疲惫不堪 ,政府部门也因村民问题而焦头 烂额 [ 32 ] 。王莉等在对西递 、宏村的利益相关者关系 进行研究的过程中也发现 ,两村因社区居民与旅游 企业之间关系不顺 ,均发生了过激事件 ,而矛盾焦点 集中在 旅 游 经 营 管 理 体 制 及 旅 游 利 益 分 配 问 题 上 [ 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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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社会科学Shandong S ocial Science 2005年第3期(总第115期)N o.3,2005(Serial N o.115)收稿日期:2004-11-03作者简介:陈新岗(1975-),男,山东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博士。
“公地悲剧”与“反公地悲剧”理论在中国的应用研究陈新岗(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山东济南 250100)[摘要] “公地悲剧”与“反公地悲剧”反映的是公共物品问题。
“公地悲剧”是公共物品过度使用的结果,“反公地悲剧”则是公共物品被闲置而造成的资源浪费。
“公地悲剧”在于产权不清,所以需要明晰产权;“反公地悲剧”在于产权支离破碎,故要整合产权。
我国的国有企业大都具有“公地”特性,注重两种“悲剧”的研究,积极寻找有效对策,避免发生在国有企业这块公地上的“悲剧”,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关键词] 产权; “公地悲剧”; “反公地悲剧”; 国企改革[中图分类号]F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45[2005]03—0075—04 “公地悲剧”与“反公地悲剧”理论与国有企业改革密切相关。
目前经济学界对“公地悲剧”理论的探讨较多,林毅夫、张维迎、张军、陈抗诸位教授对此都有精彩论断,①而对“反公地悲剧”则讨论甚少。
笔者拟从两种理论的比较分析中,探寻当前条件下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对策。
一、“公地悲剧”与“反公地悲剧”的产生根据新制度经济学观点,社会产品大体可分为两类:公共物品(public g oods )和私人物品(pers onalg oods )。
私人物品是由私人企业生产并通过市场交易实现的产品,其消费具有排他性、可分割性。
公共物品是由公共部门生产、由社会成员免费使用的产品,其消费具有非排他性和不可分割性。
“公地悲剧”与“反公地悲剧”反映的是公共物品问题。
1968年英国哈丁教授(G arrett Hardin )在《T he tragedy of the comm ons 》一文中首先提出“公地悲剧”理论模型。
他说,作为理性人,每个牧羊者都希望自己的收益最大化。
在公共草地上,每增加一只羊会有两种结果:一是获得增加一只羊的收入;二是加重草地的负担,并有可能使草地过度放牧。
经过思考,牧羊者决定不顾草地的承受能力而增加羊群数量。
于是他便会因羊只的增加而收益增多。
看到有利可图,许多牧羊者也纷纷加入这一行列。
由于羊群的进入不受限制,所以牧场被过度使用,草地状况迅速恶化,悲剧就这样发生了。
②“公地”作为一项资源或财产有许多拥有者,他们中的每一个都有使用权,但没有权利阻止其他人使用,从而造成资源过度使用和枯竭。
过度砍伐的森林、过度捕捞的渔业资源及污染严重的河流和空气,都是“公地悲剧”的典型例子。
之所以叫悲剧,是因为每个当事人都知道资源将由于过度使用而枯竭,但每个人对阻止事态的继续恶化都感到无能为力,而且都抱着“及时捞一把”的心态加剧事态的恶化。
公共物品因产权难以界定(界定产权的交易成本太高)而被竞争性地过度使用或侵占是必然的结果。
1998年,美国黑勒教授(Michael ・A ・Heller )在《T he tragedy of Anti -comm ons 》一文中提出“反公地悲剧”理论模型。
他说,尽管哈丁教授的“公地悲剧”说明了人们过度利用(overuse )公共资源的恶果,但他却忽视了资源未被充分利用(underuse )的可能性。
在公地内,存在着很多权利所有者。
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每个当事人都有权阻止其他人使用该资源或相互设置使用障碍,而没有人拥有有效的使用权,导致资源的闲置和使用不足,造成浪费,于是就发生了“反公地悲剧”。
③在实践中,要避免悲剧,我们要花费大量的交易费用、谈判成本以及说服潜在竞争者的成本。
一旦发生了“反公地悲剧”,我们很难将各种产权整合成有效的产权。
就像在大门上安装需要十几把钥匙同时使用才能开启的锁,这十几把钥匙又分别归不同的人保管,而这些人又往往无法在同一时间到齐。
显而易见,打开房门的机会非常小,房子的使用率非常低。
繁琐的知识产权保护、国企的多头管理等都是“反公地悲剧”的典型例子。
之所以也叫悲剧,原因在于每个当事人都知道资源或财产的使用安排能给每个人带来收益,但由于相互阻挠而眼睁睁地看着收益减少或资源浪费。
由二者概念可以看出,“公地悲剧”是公共物品过度使用的结果,“反公地悲剧”则是公共物品被闲置而造成的资源浪费。
二、“公地悲剧”与“反公地悲剧”的异同公地与反公地“悲剧”的本质在于产权问题。
产权一般具有两种形态:公共产权和私人产权。
当某种资源为某个人单独所有时,该资源为私人财产,其产权为私人产权。
它具有产权制度边界清晰、产权归属明确,所有权效率高的特点。
当某种资源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所有时,称为公共财产,其产权为公共产权。
它具有以下特点:在消费规模上没有限制,每个社会成员都能享受这项资源的权益,所以存在收费困难;每个当事人天然享有资源权益,无需采取交费申请加入的方式;每一当事人在使用该资源时,会影响和损害其他成员的利益,即存在外部性。
由于该资源向每个社会成员开放,允许他们自由进入,平等分享,并获取平均利益,因此,搭便车和产权拥挤现象就难以避免。
鉴于权利是相互排斥的,对于稀缺资源来说,公共产权要么造成资源的过度利用(“公地悲剧”),要么造成资源利用不足(“反公地悲剧”)。
(一)二者的相同之处1、二者都具有明显的负外部性。
关于外部性的经典定义:一个人的效用函数的自变量中包含着其他人的行为。
它是这样一种情形,一个生产者或消费者的活动“附带地”产生一些好的或不好的影响。
但这种影响并不由其制造者自己来承担,并不影响制造者自己的成本或收益,而是由“外部”(其他生产者或消费者)承担,给外部带来成本和收益,因此称之为外部影响。
④外部性有两种:外部经济(正外部性),就是好的外部影响,如蜂农的蜜蜂对花农产生的积极影响等;外部不经济(负外部性),就是不好的外部影响,如各种污染等。
“公地悲剧”具有明显的负外部性。
过度放牧、砍伐、捕捞及污染带来土地沙化、水土流失、种群灭绝及环境恶化等极大的负外部性。
“反公地悲剧”造成资源浪费、投资及收益减少,从一定程度上说,也是一种负外部性。
2、因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机制,产生各种产权问题。
“公地悲剧”,就自然资源而言,会因缺乏有效的监督而造成浪费;就企业而言,因产权不清,会产生委托———代理人问题、搭便车及各种机会主义行为。
“反公地悲剧”主要发生在企业界。
由于产权支离破碎,会因缺乏有效的使用权或干扰太多而造成资源闲置,也会因寻租活动的存在造成资产无效率。
(二)二者的区别1、就产权性质而言,前者有有效的使用权,而后者是无效(或低效)的使用权;前者产生无效的监督权,而后者是有效的监督权;前者有平等的收益权,而后者没有平等的收益权;前者没有明确的处置权,而后者有明确但不完全的处置权。
2、发生原因:“公地悲剧”在于私人成本小于社会成本,如污水排放,如果工商部门的罚款超过企业用于排污的费用,企业还会无限制地排放吗?“反公地悲剧”则是私人成本大于社会成本,如上面所举的例子,若个人有足够的力量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来实现完整的产权,那么“金属森林”就不会出现了。
3、解决办法:“公地悲剧”因为产权虚置、不明晰,所以需要明晰产权。
“反公地悲剧”因为产权支离破碎,故需要整合产权。
三、我国国有企业两种“悲剧”的现状分析公地的本质特征在于决定使用方式的产权结构,也就是说,并非只有自然资源才能成为“公地”。
如果某种资源的产权安排决定了很多人都能不同程度地使用这种资源,那么这种资源就具有公地的特性。
按照这种解释,公地的范围就可以从自然资源扩展到企业界。
我国的国有企业大都具有“公地”特性,像国有资产流失、银行三角债等都是国有企业“公地悲剧”与“反公地悲剧”的表现形式。
(一)“公地悲剧”的两种主要表现形式1、无形资产流失。
无形资产是企业的一项重要资源,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主要动力源,拥有无形资产企业就掌握了获取超额收益的能力。
然而,伴随着越来越活跃的产权交易活动的展开,我国国有企业以各种形式流失的无形资产难以数计。
无形资产流失既有客观上的原因,如无形资产具有的无形性、不稳定性等特性,也有主观上的原因,如缺乏利益主体的关注、缺乏有效的行为监督和约束机制等等。
例如“冠生园”事件,南京冠生园黑幕曝光后,包括上冠、武冠、新冠在内的整个“冠生园”品牌都受到连累,这说明“冠生园”品牌发生了“公地悲剧”。
现实中,我国饮食行业的老字号,差不多都经过了一个产权公有化的过程,像冠生园一样多家企业使用同一品牌。
白来的东西不珍惜,于是有人摘果,无人栽树。
要真正珍惜老字号这笔无形资产,就要把它当作有价资产来监督、管理,这不仅是一个要落实财产权的问题,而且是一个确立产权人和收益人的问题。
凝结在中华老字号上的“无形资产”,都是前人“有形注入”的结果。
这种“有形注入”,既是严格的质量管理,也是看得见的物力成本。
对此,我们应结合企业特点,做好无形资产保护工作,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2、有形资产流失。
如果说“冠生园”事件是国有企业在品牌上的“公地悲剧”,那么国有资产流失则是有形资产的“公地悲剧”。
所谓国有资产流失,主要是指运用各种手段将国有产权、国有资产权益以及由此而产生出来的国有收益转化成非国有产权、非国有资产权益和非国有收益,或者以国有资产毁损、消失的形式形成流失。
由于国有产权的虚置和模糊,国有企业成为众人的公地,于是资产流失的“悲剧”随之发生。
⑤有形资产流失的主要原因:一是资产评估不合理;二是产权交易中的折扣行为;三是优惠政策,如有的地方对本企业职工给予20%至30%的优惠,亏损企业也给予一定的优惠等;四是企业内部人控制,损公肥私。
第一、第二和第三个因素都与我国产权交易市场不发达密切相关,这些因素虽然都一定程度地引起资产流失,但这是我国现阶段为深化改革而不得不付出的代价,这些问题只有靠深化改革、完善管理、加快发展来解决。
一些地方的实践也证明,通过产权改革,产权清晰了,权责明确了,出资人的责权利意识得到了强化,有效地推动了企业和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对于由企业内部人控制而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是应该坚决反对和制止的。
必须完善企业产权的制度化改革,加强监管和处罚,采取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规范管理,防止这类现象的发生。
(二)“反公地悲剧”的主要表现形式1、企业的多头或无序管理。
对企业的多头管理,实际上是有权的事、有利的事都争着管,负责任的事则互相推诿。
由于不能单独决策,造成企业效率低下。
银行与企业的三角债就是“反公地悲剧”的例子。
作为商业企业的银行,理应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银行对企业的债权和企业对银行的债务应按照法律、法规正常进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