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律师制度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
律师的意义和价值

律师的意义和价值律师作为一种职业,具有深远的意义和巨大的价值。
他们是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扮演着维护正义、保护个人权益和维权的重要角色。
在现代社会中,律师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律师的意义在于维护正义。
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但是平凡的人很难理解和适应复杂的法律制度。
律师通过为客户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确保公民在面临法律问题时能够获得公正的待遇。
他们运用自己深厚的法律知识,向客户解释法律条文和法规,并帮助他们理解他们的权利和义务。
律师代理案件,出庭辩护,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并保护被告人的权益。
律师通过维护正义,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其次,律师的价值在于保护个人权益。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权益和利益,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这些权益往往受到侵害。
律师可以帮助人们维护自己的权益,捍卫自己的利益。
例如,在劳动法领域,律师可以为雇员提供法律援助,确保他们的劳动合同得到妥善执行,并保护他们的工资和福利。
在知识产权领域,律师可以帮助创作者保护自己的作品,防止他人盗用和侵权。
通过律师的努力,个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障,而不受他人的侵犯。
此外,律师还具有维权的功能。
维权是指在法律范围内,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利益。
当个人遭受损害或侵害时,律师可以代表他们,提起诉讼,为受害者争取应有的赔偿和补偿。
律师可以为受害者制定合理的维权策略,积极主动地调查和收集证据,并在法庭上进行辩护。
通过律师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受害者能够得到公正的判决,得到应有的赔偿,重建他们的生活和尊严。
值得注意的是,律师的意义和价值不仅体现在个人层面,也体现在社会层面。
律师通过处理各种法律事务,为确保社会的公正和和谐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他们对商业纠纷的调解、合同的起草、公司的法律事务等方面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支持。
他们参与立法,为政府和立法机构提供合法合规的建议,推动社会的法治进程。
律师的存在和工作,使得社会的各个领域都能够遵守法律法规,从而确保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律师的价值和意义

律师的价值和意义引言律师作为法律行业的专业人士,承担着维护法治社会和公正司法的重要职责。
他们的价值和意义在于为人们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代理服务,确保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一、维护公正和司法公正律师作为法律行业的重要一员,通过为当事人提供法律代理服务,努力维护公正和司法公正。
他们不仅在法庭上担任辩护律师或代理律师的角色,还在案件调查、证据收集和法律分析等方面提供专业支持。
律师的存在,使得法庭审判更加公正,确保每个人都能得到公正的对待。
二、维护合法权益律师在法律领域扮演着维护合法权益的角色。
他们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帮助当事人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责任,并为他们制定合适的法律策略。
当人们面临法律问题时,律师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帮助他们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受到不公正待遇。
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律师在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他们通过解决纠纷和争议,帮助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调解,从而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
律师的存在,使得法律问题能够以和平和协商的方式解决,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律师作为法治社会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对法治社会的建设起着重要作用。
他们通过参与法律制定和法律改革,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为社会提供合理的法律框架和制度。
律师的存在,使得法治社会能够得以建立和发展,为社会的稳定和繁荣奠定基础。
五、维护公民权利和自由律师是维护公民权利和自由的重要力量。
他们通过代理和辩护,保护公民的基本权益和自由。
无论是在刑事案件中,还是在民事纠纷中,律师始终站在当事人一边,力图保护其合法权益。
律师的存在,使得公民能够享受到法律赋予的权利和自由。
六、提供法律教育和普及律师不仅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代理服务,还承担着法律教育和普及的任务。
他们通过举办法律讲座、撰写法律文章等方式,向公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众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
律师的存在,使得公众能够更好地了解和遵守法律,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结论律师作为法律行业的专业人士,承担着维护法治社会和公正司法的重要职责。
论律师在化解矛盾纠纷及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论律师在化解矛盾纠纷及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作者:王华来源:《法制与社会》2017年第06期摘要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认真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加强社会矛盾的化解,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在贯彻“调解优先”原则中,律师发挥出了相当巨大的作用。
在文中就律师在化解矛盾纠纷及维护社会稳定的过程中所发挥出的巨大作用进行探讨,以期可以更好的维护社会公道、法律正义。
关键词律师社会矛盾社会稳定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17.02.361我们必须要正确处理好人治与法制的关系,要正确认识到人治与法治的区别,要彻底依靠法制来稳定政党,稳定国家的发展。
1997年9月的十五大会议上首次提出的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即跨时代的依法治国制度,中共十八大再次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的重要指导思想。
依法治国是我党治国之道,是领导人民管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基本方针。
依法治国不仅需要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健全的政策,更需要全社会各界人民的参与和大力支持,只有这样,我们的依法治国政策才能够更快更完善的推行下去。
在社会力量中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中流砥柱,是法律与民众连接的导体,是维护人民利益、为民请愿的先锋。
律师工作旨在维护法律公平公正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更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人物定位为依托,充分发挥出律师的自我专业素养。
因此要积极有效地组织律师参与到信访工作中,参与到社会的矛盾纠纷调解中,参与到复杂案件和缠诉缠访案件的化解中,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在大量的法律实物中全面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和谐,解决人民生活中的社会矛盾作出积极贡献。
我国正处在经济发展转型、社会关系转变的重要时期,社会关系虽整体和谐稳定但管理难度逐年加重,人民收入日益差异化,社会矛盾日益突出,调解纠纷变得日益重要。
化解纠纷的主要方式有调解、和解和仲裁等,其中群众纠纷以“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为宗旨。
论新形势下我国律师管理体制的完善

论新形势下我国律师管理体制的完善摘要:当前,全国上下正在致力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现行的行政管理为主,行业管理为辅的律师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形势下律师业的发展。
律师制度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有着独特的功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律师管理制度是律师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规范、科学的律师管理体制,这是我国律师业发展壮大的重要条件。
因此,对我国现行律师管理体制进行创新和完善势在必行。
关键词:律师管理体制两结合创新完善一、中国律师管理体制的现状及其分析我国自律师行业恢复以来,一直是司法行政管理占主导地位。
虽然司法部早在1993年就提出要“建立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与律师协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并且经过二十余年的实践检验,总体上讲“两结合”的律师管理体制适合中国国情,同时也适应了律师行业发展的需要,有利地推动了律师行业的发展。
但是,这种“两结合”毕竟脱胎于当时尚有相当大影响力的计划体制。
这从根本上决定了“两结合”体制仍有很多不足之处。
(1)现行法律对“两结合”管理体制缺乏明确定位致使律师协会管理职能的行使没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4条规定“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第37条规定:“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
有关律师协会在律师管理工作中的地位、作用、具体职能及行使方式的规定过于原则和笼统,缺乏可操作性的指导和有针对性的规范,“两结合”管理体制没有通过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加之国家现行法律体系中对行业协会的性质、职能等基本要素缺乏明确界定,一直以来,律师协会管理职能的行使缺少法律依据。
(2)、律师在司法程序、司法体制和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太低1、当前的律师刑事辩护率低,并呈下降的趋势,不利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也有损于国家法治的形象,产生这个问题的原因除了收费低、风险大、体制和制度上的障碍外,关键还是对律师在司法程序中的定位的认识问题,假设仅仅把律师看成是服务人员,是收人钱财、替人消灾的,势必会把律师作用局限于非常狭小的空间。
律师在现代法治社会中的作用

法治型社会需要律师,律师活动促进法治社会的发展。
在法治型社会,法律至上,在所有行为规范中,法律具有最高效力;在社会冲突的解决中,以司法手段最为有效;司法机关在解决冲突时,只服从法律,而不受法律之外的权力的干涉,不为社会舆论所左右,不为个人情绪所动摇;更不为某种私利所扭曲;实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任何人都平等地享有法律权利、承担法律义务,任何人的法律权利都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任何人的违法行为都平等地受到法律追究。
在这种以法律规范指导一切社会生活的社会,律师职业应运而生。
律师是法律专家,精通法律,具有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条件,能够切实满足社会主体对法律内容的了解以及正确行使法律权利和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需要。
在古罗马社会,由于法律价值被广泛认同,因而萌芽了律师及律师制度,在现代社会中,西方资产阶级的法治,推动了律师职业的发展,建立了西方发达的律师制度。
与此同时,律师的职业活动,又反过来对社会法治化水平的提高具有不可忽视的促进作用。
律师通过开展刑事辩护、民事代理,担任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等活动,向社会主体阐释法律精神和法治原则,无疑有助于提高广大社会主体的法律素养以及全社会的法治环境,推动社会法治水平的不断优化。
这正如西方学者所言:“律师是一个复杂法律制度的专家。
他犹如法院里的官员一样,以一种替大众服务的精神来运用他的知识,虽然法律界人士散布全国各地,并无统一组织,可是在他们之间却存在有一种‘同盟’”。
“企业及及社会生活,以及政治制度的力量,都得靠律师们来担负起职业责任。
”律师文化是法治文化的表现形式。
法治文化是一种大众文化,“真理”是由社会在平等、自由的自然扩展的相互关系中形成。
专制文化则是一种统治者“钦定”的文化,是固定的意识形态,将这种钦定的确立为社会的真理,一切以这种钦定的文化为标准。
“野蛮的力量也要为它自己的卑劣制造某些道义上的支持来粉饰冠冕”[9].钦定的之所以也称为文化,乃是因为“文化”这一词本身就含有文明、正义的意思。
和谐社会群体性纠纷调解制度研究——以律师调解群体性纠纷制度的构建为视点

人 、 府 等各 利 益 相 关 方 共 同 补 偿 受 损 者 遭 受 的损 失 . 政 能够 真正 地 达 到 解 决 纠 纷 的 目的 3诉 讼 审 理 的结 果 有 理 的 一 方 当事 人 可 能会 败诉 . 别 . 特 在 输 赢 的 博 弈 中 . 些 当事 人 可 能利 用 各 种 规 则 遮 掩 原 始 证 一
或 弥 散 于 社 会 之 中 . 尚未 能 进 入 到 实 体 解 决 的 相 关 程 序 之
中. 社会 纠 纷 的长 期 积 压 . 化 出 当事 者 以 及 相 关 主体 对 社 酿 会 的 抱 怨 情 绪 . 化 部 分 群 体 的 社 会 对 抗 心 理 . 应 会 消 解 强 相
构 建 律 师 调 解 群 体 性 纠 纷 制 度 的 可 行 性 分 析
据 . 导 案 件 事 实 . 诉 讼 结 果 充 满 变 数 。此 外 诉 讼 期 间较 误 使
长 . 件 按 照 诉 讼 程 序 往 往 久 拖 不 决 . 对 当 事人 双 方 的利 案 会 益 造 成 巨 大 影 响 同 诉 讼 相 比 . 师 参 与调 解 的高 效 率 和接 律 近 正 义 , 该 是 群 体 性 纠 纷 当 事 群众 追 求 的 目标 。 应 因此 , 过 通 调 解 可 以 及 时解 决 纠纷 . 量 减 少讼 累 大
20 0 7年 1 2月 2 5日 .胡 锦 涛 总 书 记 在 同 全 国政 法 工作
会议 代 表 和 大 法 官 、 检 察 官 座 谈 时 强 调 指 出 :要 以定 分 止 大 “ 争 为 目标 , 实行 人 民调 解 、 政 调 解 、 法 调 解 有 机 结 合 , 多 行 司 更
纷 较 多 发 生 在 房 屋 拆 迁 、 地 征 用 征 收 、 业 改 制 、 资 诈 土 企 集 骗 、 境 污 染 、 区移 民 、 民 工 权 益 保 障 等 方 面 。 群 体 性 纠 环 库 农 纷 往 往有 着 较 为 复 杂 的 社 会 、 济 、 治 等 原 因 , 国 家 稳 定 经 政 对
律师的价值和意义

律师的价值和意义律师是法律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们扮演着保护公民权益、维护社会正义的重要角色。
他们的职责包括代表当事人进行法律辩护、提供法律咨询、起草法律文件等。
律师的价值和意义在于为人们提供法律保障,维护人权和社会公正。
律师的价值在于他们为当事人提供法律保障。
在法律纠纷中,当事人往往面临复杂的法律程序和规定。
律师通过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熟悉和专业技能的运用,能够帮助当事人理清法律关系,为他们提供合法的法律建议,并代表他们进行法律辩护。
律师的存在使得当事人能够在法律领域中获得公平和正义,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的意义在于他们对社会公正的维护。
律师作为法律的专业从业人员,他们不仅要履行自己的职业道德,还要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
他们通过代表当事人进行合法维权,推动法律公正的实现。
律师能够通过法律手段来制止不法行为,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公正和谐。
律师的价值还体现在他们对法律制度的贡献。
律师是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通过对法律的解释和应用,为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做出了贡献。
律师在代理案件时,不仅要遵守法律的规定,还要运用法律知识和技巧,为案件的解决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案。
他们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于法律制度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律师的价值和意义在于为人们提供法律保障,维护人权和社会公正。
他们通过代表当事人进行法律辩护、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为人们提供了合法的法律保护。
同时,律师对社会公正的维护和对法律制度的贡献也是不可忽视的。
律师的存在和工作使得法律制度能够更加完善和健全,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因此,律师的价值和意义不容忽视,他们是社会进步和公正的守护者。
对提高律师业促进社会和谐能力的思考

对提高律师业促进社会和谐能力的思考[摘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工程。
律师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有着非常重要作用,要从提高综合素质、建立健全制度、改善执业环境等方面,不断提高律师业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
[关键词]律师行业;匡扶正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全社会共同建设,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律师行业作为一个新兴的特殊行业,进一步明确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角色定位,不断提高其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对于律师行业自身建设、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人民幸福指数等,具有重要的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一、律师行业是促进社会和谐的生力军构建和谐社会不仅是我国社会建设的科学定位和总体目标,更是我国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
(一)参政议政,推进法治律师行业发挥促进社会和谐作用的途径很多,参政议政是其中很重要的一种方式。
主要表现在参与立法、执法和司法三个方面。
首先,立法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基础。
律师行业触及着社会动脉,律师在诉讼和非诉讼的舞台上,与社会各阶层、各个群体、公检法司发生着广泛的联系。
只有律师参与立法,才能更好地体现民主立法,最终达到公众利益法律化和法律的公众化。
自我国律师制度恢复以来,律师们通过参与国家、部委、地方立法提出了数千议案、提案,不断完善着国家的法律法规。
如,自从深圳首创的以执业律师为主体的法律助理制度以来,海口、重庆、上海、成都、郑州、广东和湖北等地的人大都进行了类似的尝试,在全国产生了巨大影响。
第二,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之一是建设法治政府。
一方面,律师可以通过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依法行政提供智力支持;另一方面,律师还可以利用法律权威对政府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如2010年4月,河南执法办案卷宗考评邀请律师“挑刺”,为规范执法“支招”,效果非常好。
第三,立法表明有法,司法表明法治。
权利的救济靠司法。
律师在法治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

律师在法治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人们为什么需要律师,律师有什么作用。
比较律师与当事人本人参加诉讼所体现出来的区别,就可揭示了律师的作用。
第三,律师熟悉法律实务尤其是其中关于诉讼的实际事务。
做一个好的律师,往往经过反复处理大量的案件而逐渐领会掌握了种种程序上的技术,这不单是个知识的问题,还包括经验和技巧。
这显然是当事人所不具备的。
第四,从与案件或纠纷本身的关联来说,当事人本人是直接的利害关系者,往往只能站在自己主观的立场上来对待诉讼,而律师则因案件本质上属于他人的问题,能够保持一定距离,较客观冷静地把握情况。
第五,律师作为从事专门职业的人员,接受职业团体特殊的伦理规范制约。
虽然他与法官同属从事法律专门职业,但律师毕竟不是司法机关的附属部分。
他以一种中间的独立的立场参与诉讼。
律师作为代理人参与诉讼具有不可替代性,这里更多地从当事人的角度思考,如果从司法的过程来思考,则律师的必要性,更多地体现在它对司法正义的保障作用上。
律师制度是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比如在美国律师协会职业责任法规中规定:“律师作为法律卫士,在维护社会利益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要起到这种作用,律师就必须了解他们与法律制度间的关系,以及在法律制度中所起的作用,律师的义务就是维护最高的道德标准。
”具体说来,律师对司法正义的维护表现为:这意味着,这里的“事实”并非认识论中的事实真相,不是存在于现实生活世界中的原来事物,对它的认识就不能只靠法官的调查取证,而更多地要靠双方当事人尤其是他们的律师在法庭上的举证和辨论,最后,法官根据双方所提出证据的分量和说服力来翔实判定“事实”,这个被判定的“事实”只不过是与诉讼有关的客观事实的一部分,而远非全部,而对它的发现,律师的参与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纠问制诉讼中,是要求法官亲自调查,取证,确保事实的真实性,这里的基本理论和逻辑预设是有一个能被了解的事实真相,有一个能无偏见的代表人民的认识主体-----法官或检察官。
律师的社会责任

律师的社会责任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基础重要组成部分的律师制度和律师职业,理应在现代化建设中尤其是在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胡锦涛同志在论述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时曾指出,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是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坚持执法为民、防止司法腐败的必要保证。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也曾说,律师是法治国家维护社会正义的重要力量,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成员。
在我国目前,律师不是自由职业者,律师是社会主义社会中的法律服务工作者。
律师不仅应当承担特定的社会责任,同时在执业活动中也应当把社会利益放在应有的位置上。
“律师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阶层,是社会法律服务的提供者,是各类社会矛盾解决的参与者,协调者、预防者。
因此,无论从社会责任,自身利益,还是职业特点,都要求律师应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有所作为,这是社会发展对律师的要求,也是对律师的挑战,对律师的思想观念,职业道德,执业技能,执业行为,行业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律师应承担的社会责任:(1)作为当事人代理人的责任。
律师要对当事人负责,这是从律师制度诞生以来就有的责任,这一责任在今天仍然有效。
现代律师的一个基本信念是,律师除了能有效地为当事人服务的意义之外,还具有社会和政治价值。
律师不仅应当寻求有利于当事人的结果,而且对其他人也要诚实。
律师也不能用以拖延诉讼为目的的攻击与防御方法,去赢得诉讼胜利,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律师为了防止当事人实施可能导致人员死亡或伤害的犯罪行为,可以公开案情。
律师在知道当事人的行为构成犯罪或欺诈时,不应当参与或者帮助,但可以从良好的意愿出发劝说当事人。
可见,律师对当事人的责任中已渗进了浓厚的社会责任。
(2)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的责任。
首先,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其行为符合法律的要求,律师只有为了诉讼才能诉诸法律程序,而不应以此来危害或威胁他人。
其次,律师应当尊重法律制度,尊敬那些服务于法制的人,而不是歪曲法律和事实以满足当事人的愿望,也不是缠诉,利用任何法律的空子、漏洞。
辩论辩题对法律制度的作用如何?

辩论辩题对法律制度的作用如何?正方,法律制度对社会的作用重大。
首先,法律制度是社会秩序的基石,它规范了人们的行为,维护了社会的正常运转。
正如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所言,“法律是自由人的保护者,但它也是所有人的枷锁。
”法律的存在可以防止人们的行为过于任性,保护了每个人的权利和利益。
其次,法律制度是社会发展的保障。
在法治社会中,人们可以依法行事,避免了私力敛财、恶意侵犯等行为,为社会的稳定和繁荣提供了保障。
美国前总统林肯曾经说过,“法律不仅是一种道德的约束,更是一种社会的力量。
”可以看出,法律制度的存在对社会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最后,法律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在法治社会中,每个人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不论是贫穷还是富有,都能够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正如马丁·路德·金所说,“没有公正的法律,社会就无法正常运转。
”法律制度的存在可以确保社会的公平正义,防止了权力的滥用和不公平的现象。
综上所述,法律制度对社会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它是社会秩序的基石,社会发展的保障,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因此,我们应当珍惜法律制度,遵守法律,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反方,法律制度对社会的作用有限。
首先,法律制度的存在并不能完全保障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事实上,即使有了严格的法律制度,仍然存在很多人会违法乱纪,甚至利用法律漏洞进行犯罪活动。
因此,法律制度并不能完全解决社会问题,其作用是有限的。
其次,法律制度的存在并不能完全保障社会的发展。
在一些国家,尽管有了完善的法律制度,但由于官僚主义、腐败等问题,法律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导致社会的发展受到了阻碍。
因此,法律制度对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也是有限的。
最后,法律制度并不能完全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
在一些国家,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往往受到特定利益集团的影响,导致了法律的不公正现象。
因此,法律制度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作用也是有限的。
综上所述,法律制度对社会的作用是有限的,它并不能完全保障社会的秩序和稳定,社会的发展,以及公平正义。
律师队伍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律师队伍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随着我国改革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中共中央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
什么是和谐?恐怕一万个人有一万个说法,有人说和谐就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有人说和谐就是长幼有序家庭和睦,有人说和谐就是贫富差距不悬殊,有人说和谐就是男女搭配,干活不累…… 早在春秋时期《左传》中有“八年之中,九合诸侯,如乐之和,无所不谐”,孔子云:“君子和而不同”,孟子曰:“天人合一”,千百年来,人们对和谐社会赋予了太多的想象和描绘,善良而淳朴的愿望恐怕我们用一千零一夜也表达不完,述说不尽。
胡锦涛总书记对和谐社会予以高度概括和总结:我们所要建设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这充分表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要素为一体的系统工程,既要通过发展不断增强社会和谐的物质基础,又要通过推进法制建设来不断提供社会和谐的制度保障。
律师队伍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有着独特的地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重视律师队伍的地位和作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 一、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律师队伍; 构建和谐社会是民心所向、众望所归。
要将这一理念贯彻到日常行为之中,首先在于明确和谐社会其本质属性。
无论人们对和谐社会怎样想象、怎样描述或怎样定义,都不会偏离其本质属性。
和谐社会的本质就是民主法治,利益均衡,以人为本。
; (一)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的社会。
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
在和谐社会中,通过法律为人们设定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使人们在决定自己的行为之前有明确清晰的依据,从而趋利避害,作出使自己利益得到最大化的决断。
而在发生了矛盾纠纷之后,充分发挥法律作为社会调节器的作用,对矛盾冲突作出及时的解决;更为重要的是,矛盾双方对于依据法律所作出的裁判,能够心悦诚服。
律师社会责任论文

律师的社会责任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基础重要组成部分的律师制度和律师职业,理应在现代化建设中尤其是在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胡锦涛同志在论述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时曾指出,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是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坚持执法为民、防止司法腐败的必要保证。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也曾说,律师是法治国家维护社会正义的重要力量,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成员。
在我国目前,律师不是自由职业者,律师是社会主义社会中的法律服务工作者。
律师不仅应当承担特定的社会责任,同时在执业活动中也应当把社会利益放在应有的位置上。
“律师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阶层,是社会法律服务的提供者,是各类社会矛盾解决的参与者,协调者、预防者。
因此,无论从社会责任,自身利益,还是职业特点,都要求律师应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有所作为,这是社会发展对律师的要求,也是对律师的挑战,对律师的思想观念,职业道德,执业技能,执业行为,行业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律师应承担的社会责任:(1)作为当事人代理人的责任。
律师要对当事人负责,这是从律师制度诞生以来就有的责任,这一责任在今天仍然有效。
现代律师的一个基本信念是,律师除了能有效地为当事人服务的意义之外,还具有社会和政治价值。
律师不仅应当寻求有利于当事人的结果,而且对其他人也要诚实。
律师也不能用以拖延诉讼为目的的攻击与防御方法,去赢得诉讼胜利,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律师为了防止当事人实施可能导致人员死亡或伤害的犯罪行为,可以公开案情。
律师在知道当事人的行为构成犯罪或欺诈时,不应当参与或者帮助,但可以从良好的意愿出发劝说当事人。
可见,律师对当事人的责任中已渗进了浓厚的社会责任。
(2)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的责任。
首先,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其行为符合法律的要求,律师只有为了诉讼才能诉诸法律程序,而不应以此来危害或威胁他人。
其次,律师应当尊重法律制度,尊敬那些服务于法制的人,而不是歪曲法律和事实以满足当事人的愿望,也不是缠诉,利用任何法律的空子、漏洞。
律师的工作意义

律师的工作意义
律师的工作意义在于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律师是法
律实践中的重要角色,他们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表当事人进行诉讼
等方式,为人们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他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促进
社会的和谐稳定。
首先,律师的工作意义体现在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法律是社会
秩序的基石,是维护公民权益、规范社会行为的准则。
律师作为法律
的执行者和维护者,通过代表当事人进行法律服务,帮助人们了解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促使法律的实施和执行更加严谨和公正,
进而增强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其次,律师的工作意义在于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
在社会生活中,
不同人员之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纠纷和争议,而律师的出现正是为了
帮助各方当事人解决矛盾,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律师在法庭上代表
当事人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保障每个人都能得到公正对待,确保
权利不受侵犯,构建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
此外,律师的工作意义还在于维护个人的尊严和尊重。
在现代社会中,个人权利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而律师通过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帮助当事人保护自己的尊严和尊重,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使得每个
人都能得到尊重和平等对待,增强社会的公共安全感和信任度。
总之,律师的工作意义体现在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保
障以及个人权利的尊严维护等方面。
律师作为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人员,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和人们的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保障,发挥着不
可替代的作用,对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促进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律师对个人国家社会的意义

律师对个人国家社会的意义律师对个人、国家和社会的意义是巨大的。
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律师在维护个人权益、维护国家法律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首先,律师对于个人来说,是法律保护的第一道防线。
在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组织之间发生纠纷时,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协商解决矛盾。
律师代表当事人出庭辩护,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当事人在法律面前受到公正对待。
律师在个人生活中的意义就在于帮助个人解决法律问题,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使个人在社会中得到尊重和保护。
其次,律师对于国家来说,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
律师作为法治社会的参与者和推动者,能够监督和参与国家法律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律师在推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为国家构建规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提供支持。
律师同时也是国家法律执行的监督者,通过代理公益诉讼、参与司法审查等方式,确保法律执行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律师对于国家来说是保障法治、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力量。
再者,律师对于社会来说,是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律师通过参与法律援助、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等方式,帮助那些无法自力更生、无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人群。
律师通过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有效防止社会不公和不平等现象的发生。
律师在社会中的作用远不止于为当事人解决法律问题,更在于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贡献。
总的来说,律师在个人、国家和社会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律师维护个人权益,推动国家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应当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不断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更好地为个人、国家和社会提供法律保障和支持。
充分发挥律师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

政 中发 挥积极 作用 。” 表 明要 推行 普遍 法律顾
问 制 度 , 而 律 师 就 是 法 律 顾 问 制 度 中 的 主 要
我 国《 律师法》 第 二 条规 定 , 律 师 以维 护 当事人 合 法权 益 , 维 护法 律 正确 实施 . 维 护社 会 公平 和 正义 为使 命 ,是 依法 取 得律 师执 业
不 开 。从 总体上 讲 , 律师 的经 济地位 与法 律地 位 相适应 , 与市 场经 济的发 展相 适应 。随着我 国改革 开放 的 深入 、 民 主法 治 的进 步 、 市场 经 济 和世 界 经济 一体 化 的发 展 。律 师 的经 济地 位 将会 不断 提高 。
( 四) 律 师 的 社 会 地 位
进 程 中发挥律 师 的职能作 用 。 f 二1 律 师 的 法 律 地 位
( 一) 律 师在担 任政 府法律 顾 问 中的 作用 《 中共 中央 关 于 全 面 推进 依 法 治 国若 干 重 大 问题 的决 定 》 中指 出 , “ 积极 推行 政 府法 律 顾 问制 度 , 建 立政 府法 制 机构 人 员为 主体 、 吸收 专家 和律 师 参加 的法 律 顾 问 队伍 ,保证
( 三) 律 师 的经济 地位 律 师 的经 济地 位 与市 场经 济 的发 展分 不
开, 与法 治环 境分 不 开 , 与 律 师 的法律 地位 分
务 ,特别 是在 参 与涉 及政 府作 出 的抽 象 行政
行 为 ,直 接 牵 涉 到 政 府 依 法 行 政 的 大 政 方 针 正确 与否 。因此 , 做 好 政府 法律 顾 问 , 必 须积
1 7
世 行 2 0 1 4年第 1 1期
律师职业的社会影响与社会责任

专业性、独立性、服务性、保密 性。
律师职业的历史与发展
律师职业的起源
律师制度起源于古罗马时期,随着商 品经济的发展和诉讼的增加而逐渐兴 起。
律师职业的发展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治的完善,律师 职业逐渐发展壮大,成为现代社会不 可或缺的法律服务力量。
律师职业的社会地位
律师的社会角色
律师是维护社会公正、促进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是社会矛盾纠纷的调解者和 法律服务的提供者。
加强律师行业自律管理
推动律师行业自律组织建设,发挥行业自律组织在律师执业监管中 的作用,促进律师行业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
提高律师职业的社会认知度
加强律师职业宣传
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加强对律师职业的宣传,提高社会 对律师职业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推动律师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鼓励和支持律师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展示律师职业的 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律师应当关注司法实践中 存在的问题,积极提出改 进意见和建议,推动司法 改革的深入进行。
04
律师职业在社会责任方面 的实践
参与公益诉讼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律师通过参与公益诉讼,为受到 违法行为侵害的公众争取权益, 保护环境、消费者权益等社会公
共利益。
促进法治进步
公益诉讼往往涉及法律空白或制度 缺陷,律师的参与有助于揭示问题 、推动相关法律的完善和法治进步 。
营造法治文化氛围
律师通过参与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尊法学法 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法治国家的建设奠 定基础。
05
律师职业在社会责任方面 的挑战与问题
利益冲突问题
01
律师与客户利益冲突
律师在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时,可能会面临客户利益与自身利益或第三
辩论辩题对法律制度的作用如何?

辩论辩题对法律制度的作用如何?
正方,法律制度对社会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法律制度是社会秩序的基石,它规范了人们的行为,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没有法律制度,社会将陷入混乱和无序状态。
其次,法律制度保障了人们的权利和利益,确保每个人都能够在公平的法律框架下获得保护。
再者,法律制度促进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它为经济活动、科技创新等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支持。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法律制度在社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反方,虽然法律制度在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人权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它并非完美无缺。
首先,法律制度存在着执行不力的问题,有些法律条文无法得到有效执行,导致了社会的混乱和不公平现象。
其次,法律制度可能会被滥用,一些权力机构或个人可能会利用法律制度来达到自己的私利,导致了司法不公。
最后,法律制度的制定和修改过程可能存在一些弊端,有时候法律并不能及时跟上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因此,我们需要审视法律制度的作用,不能一味地夸大其作用。
观点阐述,从我个人的观点来看,法律制度对社会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
正如约翰·肯尼迪曾经说过的,“没有法律,就没有自由。
”法律制度的存在保障了人们的权利和自由,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秩序,为社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
当然,法律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否定它的作用。
相反,我们应该不断完善法律制度,使其更好地适应社会的需求和发展。
可以借鉴中国古代的“法家”思想,强调法律的严明和公正,以及现代西方的法治理念,强调法律的透明和民主。
只有这样,法律制度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和人们的幸福生活提供坚实的保障。
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在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的建议

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在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的建议在当今这个法治社会,律师可真是不可或缺的角色,像一把锋利的刀,划破各种复杂的法律纠葛,简直是生活中的“法律超人”呀。
咱们都知道,法律是个大杂烩,琐碎繁杂,像一团乱麻,稍不留神就容易被纠缠进去。
律师在这里就像那位经验丰富的老船长,带着大家稳稳地航行在法律的海洋里。
他们不光是为当事人辩护,更是我们社会治理的好帮手,哎,你说这能不重要吗?律师在社会治理中就像是个“法律顾问”,帮咱们解读那些看似高深的法律条款。
听说过“法不责众”吧?其实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大家一起闹事,法律也不好动手。
但律师可不这么认为,他们可是希望每个人都能明白法律,懂得怎么去遵循,才不至于被法律的“雷霆之怒”给惹上。
你想啊,普通百姓对法律总是有些陌生,律师可以通过社区讲座、宣传活动等方式,让大家轻松学会法律知识,像吃糖果一样简单,这可比看枯燥的法律条文强多了。
再说了,律师在调解矛盾上也是个高手。
咱们生活中难免有摩擦,邻里之间、小区里的纠纷,都是常事。
你看,律师像是那位和事佬,巧妙地把双方的心结解开。
通过专业的沟通技巧,他们能让争吵变得轻松,原本火药味十足的气氛瞬间变得温馨,这可真是“和气生财”呀。
那些个纠纷,律师就像是拿着灭火器,及时扑灭,让大家都能和睦相处,心里没了负担,这样生活才美滋滋。
律师还担负着推动法律制度完善的重要职责。
想想看,有时候法律条款可能不够灵活,或是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步伐,律师们就会利用他们的专业知识,积极提出修改建议。
比如,某个新兴行业需要新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律师们第一时间就能站出来,提出自己的看法,给出可行的方案,像是给法律体系打了一针强心剂,让它活力四射。
律师还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
咱们都知道,社会不公的问题时有发生,有些人凭借关系、金钱,可能会逃脱法律的制裁。
但律师们却是那道坚固的防线,他们用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
无论是公益诉讼,还是为困难家庭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律师们都在用实际行动告诉大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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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07学年度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比较政治制度》结课论文题目:论律师制度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专业:行政042班学号:26 号姓名:方*指导老师:陈华平老师论律师制度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内容摘要:中国和西方的古代哲人都有“大同社会”和“理想国”的构想。
在中国思想史上,在儒家、道家的言论中,早有和谐思想的萌芽。
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我们党也一直在追求政治和谐、社会和谐。
2002年发出“社会更加和谐”的号召,2003年提出协调经济与社会的关系。
2004年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命题。
和谐社会的构建是民心所向、众望所归。
而制度因素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是十分重大的,律师制度是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自身对和谐社会也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律师制度和谐社会司法制度正文: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局面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先进文化一体的格局发展到包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四位一体的格局。
和谐和谐社会是我们共同追逐的目标,也是十亿人民的奋斗方向,其对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有着深远而重大的意义。
社会需要和谐的发展,和谐的发展则离不开制度的保障,一个和谐的社会首先应该是一个法治的社会,制度对其的作用是十分巨大的。
律师制度作为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是有其独特的优势,可以发挥其无可替代的作用。
本文将着重论述律师制度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
一、律师制度与和谐社会的概述1、什么是律师制度?律师制度,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有关律师的性质、任务、组织和活动原则,以及律师如何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自1979年恢复律师制度以来,我国律师业得到迅猛发展。
律师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大力推进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进程。
律师能最大程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使法律的正确实施,为大众的利益服务,为穷人、弱者寻求公正,因此律师制度的完善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是相当巨大的。
2、什么是和谐社会?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实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建设和谐社会,就应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不断增强全社会创造活力的社会;建设谐社会,就应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使其和睦融恰的社会。
和谐社会是需要全社会各个阶层的服务的也是需要全社会成员的努力的。
3、律师制度与和谐社会的关联。
首先,和谐社会的一个法治的社会,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基础。
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一项重大实践任务,也是一个复杂系统的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努力。
作为我国法治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律师制度更应发挥其在建设和谐社会的独特作用。
其次,律师制度与和谐社会的建设有着天然的联系。
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律师制度创设的前提和基础。
律师业的发展状况也成为了衡量国家民主法治总体水平的一种标志。
律师制度巩固和完善,更好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更大程度推进了和谐社会的进程。
再次,律师的职能活动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解决和消除社会矛盾与冲突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基础,而律师正是直面社会矛盾与冲突的职业。
在许多纠纷的利益冲突中,律师对当事人的引导和建议、对当事人决策与判断的影响,不仅直接关系各种社会矛盾与纠纷能否得到妥善解决,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全社会的社会纠纷总量以及社会纠纷发生的概率。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种利益关系日趋复杂,诱发社会矛盾与冲突的因素不断增多。
通过发挥律师的作用,减少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
最后,律师制度是引导律师行动的指南,是发挥律师在和谐社会中作用的重要的因素。
社会是由多个层面组成的,和谐社会也是各个层次的横向和纵向的和谐。
我们应充分的运用律师在社会成员中具有较强的公信力和亲和力,有效运用律师的公信力和亲和力,有助于整合各种社会关系,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冲突,减少社会交往的摩擦,促进人们相互尊重,实现各种社会力量的良性互动,推进和谐社会的进程。
二、律师制度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
律师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主要内容。
律师制度的落实可以维护社会公正,推进依法治国,也能促进执法为民的实现,有效的防止司法腐败。
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中,在错综复杂的色黄河生活中,律师在排解社会纠纷,消弭社会冲突、维护社会正义等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概括起来,律师制度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1、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政治文明。
我国《宪法》(修正案)明确将依法治国确立为基本治国方略,党的十六大进而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律师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中的一支特殊队伍,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对于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实现政治文明的战略目标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2、推进司法改革,实现司法公正。
良好的司法体制对构建和谐社会有重大意义。
律师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重要内容,它与国家司法制度的宗旨完全一致。
律师以维护基本人权、实现社会正义为使命,与公、检、法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相互制约构成维护法律尊严、实现司法公正的统一体。
律师执业实际上是对国家司法机关执法的监督和制约过程,是捍卫司法人权、减少司法腐败、促进司法公正的正义之举。
3、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经济发展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在良性运行的经济中,律师制度的作用是巨大的。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需要法律的规范,更需要律师的维护。
律师事务所可以成为政策与市场、集团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纽带。
律师是社会运行规则的创造者,以其活生生的、丰富的社会实践教会公民怎样看待、处理矛盾与利益,遵守共同的生活秩序与规则;律师是社会利益的调节器,通过其执业活动,维护一方利益,实现社会各方利益的平衡,促进社会稳定;律师是社会矛盾的预防剂,个人通过律师服务,吸取教训,为防止矛盾的发展积累经验。
充分发挥律师的社会作用,改进社会管理,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安定团结。
4、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社会正义。
发挥律师在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中的援助与扶持作用。
困难群体能否有效、及时地实现自己的正当利益,直接关系社会公平与正义能否得到维护,关系社会的稳定与安宁。
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均衡的实际出发,引导律师将服务重点逐步移向收入较低的人群。
将律师的服务延伸到更广的范围,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5、促进群众沟通,反映社会需求。
发挥律师在促进社会成员相互沟通、恰当反映各阶层要求中的媒介和传导作用。
社会成员之间充分沟通,各阶层的要求得以顺畅表达,是和谐社会的应有状态。
通过律师广泛的执业活动,传导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把党和政府对社会管理的要求传达给社会公众。
同时律师在社会各个层面的交流时,能够认识到社会的许多不足,更好的反映社会需求。
6、排解社会纠纷,缓解社会矛盾。
在诉讼、仲裁程序的技术性和专业性日益强化的趋势下,律师的参与显得尤为必要。
实践表明,律师参与诉讼或仲裁,有助于推动纠纷解决程序的顺畅运行,帮助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法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理性、恰当地解决社会纠纷。
此外,律师在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作用日益突出。
7、规范法律服务,繁荣律师事业。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就是要求我国法律服务业抓住本世纪头二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健康、快速地发展壮大。
律师的地位与律师业的兴衰是一个国家法治程度高低的重要标志之一。
律师执业内环境的优化,重点在于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秩序,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律师制度对构建和谐社会有重大的作用和意义,我们应最大化的将其优势发挥出来,推进我国和谐社会的进程。
三、律师制度目前不足的地方。
1、应尽快建立公益诉讼制度。
公益诉讼,是指任何公民、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为了社会公共利益,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国家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简单地讲,公益诉讼就是消费者试图以个人的抗争,去捍卫全体消费者的权益。
公益诉讼是指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利益而提起的诉讼。
律师作为法律界的精英人士,其对法律的认识更深刻,其自身能力的发挥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
在我国建立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主要表现一下几个方面:一是发展社会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举措;二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三是保护环境公益的需要;四是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五是确保依法行政的需要。
公益诉讼的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是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因素。
2、亟待完善律师收费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
律师收费问题一直是我国司法部门重点关注的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律师和消费者之间,律师都想多赚点,而消费者则是希望少付点。
而面对律师资源的稀缺,则导致其费用上升。
和谐社会是将全体人民的劳动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因此也要让贫困人口享受到律师服务,这就进入了一个悖论,如何解决这个棘手的问题呢?我想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予以加强。
一是完善律师制度;我们需要进一步的推进律师收费的市场化进程,让价值规律调节其收费。
另外政府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市场,制定一个符合我国现状的收费标准,以保证中产阶层以上的人能够承受的起这样的服务。
二是法律援助制度;为了让一部分公民因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没有经济能力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机会维护自己的利益。
目前而言,我国法律援助的对象而言,毋庸置疑,我国的法律援助的范围是有限的,我们要扩大这一范围让更多的人的利益得到保护。
此外我们也要提供资金的支持,让法律援助的进行的更顺利。
3、律师区域分布问题日益突出。
没有律师业地区间的平衡发展,就谈不上律师业自身的和谐。
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必然导致律师业地区发展的失衡,那么失衡发展的地区必然得不到律师的帮助,和谐社会也必然会失调。
如果国家政策向经济不发达地区多一些倾斜,律师体制多一些改革,就有助于地区间的平衡发展,有助于和谐社会的建立。
如建立一种新型的律师流动体制,在不发达地区,贫困地区设立分所,实行律师定期轮换,为当地经济社会生活提供法律服务,缩小地区间法律服务资源不平衡的差距,为迫切需要法律帮助的个人、企业、社会团体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这样才有助于社会的稳定,也有助于中国律师业的和谐健康发展。
总之,制度是约束人们行为及其相互关系的一套行为规则。
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在于以有效制度安排来调节矛盾和冲突,减低社会运行的交易成本,让社会能更好的运行。
任何一种制度的运行都要靠人来操作,律师制度也一样,要发挥其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需要全体律师的作用,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推进和谐社会的进程。
参考文献:1、肖胜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年11月版《律师学》2、周民锋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1年3月版《西方国家政治制度比较》3、赵宵洛《中国律师》2006年第4期《闲话律师收费改革》4、张请洁郑春乃《中国律师》2006年第4期《建立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初步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