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律师制度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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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07学年度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比较政治制度》结课论文
题目:
论律师制度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
专业:行政042班
学号:26 号
姓名:方*
指导老师:陈华平老师
论律师制度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
内容摘要:中国和西方的古代哲人都有“大同社会”和“理想国”的构想。在中国思想史上,在儒家、道家的言论中,早有和谐思想的萌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我们党也一直在追求政治和谐、社会和谐。2002年发出“社会更加和谐”的号召,2003年提出协调经济与社会的关系。2004年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命题。和谐社会的构建是民心所向、众望所归。而制度因素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是十分重大的,律师制度是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自身对和谐社会也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律师制度和谐社会司法制度
正文:
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局面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先进文化一体的格局发展到包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四位一体的格局。和谐和谐社会是我们共同追逐的目标,也是十亿人民的奋斗方向,其对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有着深远而重大的意义。社会需要和谐的发展,和谐的发展则离不开制度的保障,一个和谐的社会首先应该是一个法治的社会,制度对其的作用是十分巨大的。律师制度作为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是有其独特的优势,可以发挥其无可替代的作用。本文将着重论述律师制度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
一、律师制度与和谐社会的概述
1、什么是律师制度?
律师制度,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有关律师的性质、任务、组织和活动原则,以及律师如何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自1979年恢复律师制度以来,我国律师业得到迅猛发展。律师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大力推进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进程。律师能最大程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使法律的正确实施,为大众的利益服务,为穷人、弱者寻求公正,因此律师制度的完善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是相当巨大的。
2、什么是和谐社会?
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实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建设和谐社会,就应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不断增强全社会创造活力的社会;建设谐社会,就应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使其和睦融恰的社会。和谐社会是需要全社会各个阶层的服务的也是需要全社会成员的努力的。
3、律师制度与和谐社会的关联。
首先,和谐社会的一个法治的社会,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基础。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社会
主义建设的一项重大实践任务,也是一个复杂系统的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努力。作为我国法治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律师制度更应发挥其在建设和谐社会的独特作用。
其次,律师制度与和谐社会的建设有着天然的联系。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律师制度创设的前提和基础。律师业的发展状况也成为了衡量国家民主法治总体水平的一种标志。律师制度巩固和完善,更好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更大程度推进了和谐社会的进程。
再次,律师的职能活动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和消除社会矛盾与冲突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基础,而律师正是直面社会矛盾与冲突的职业。在许多纠纷的利益冲突中,律师对当事人的引导和建议、对当事人决策与判断的影响,不仅直接关系各种社会矛盾与纠纷能否得到妥善解决,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全社会的社会纠纷总量以及社会纠纷发生的概率。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种利益关系日趋复杂,诱发社会矛盾与冲突的因素不断增多。通过发挥律师的作用,减少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
最后,律师制度是引导律师行动的指南,是发挥律师在和谐社会中作用的重要的因素。社会是由多个层面组成的,和谐社会也是各个层次的横向和纵向的和谐。我们应充分的运用律师在社会成员中具有较强的公信力和亲和力,有效运用律师的公信力和亲和力,有助于整合各种社会关系,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冲突,减少社会交往的摩擦,促进人们相互尊重,实现各种社会力量的良性互动,推进和谐社会的进程。
二、律师制度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
律师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主要内容。律师制度的落实可以维护社会公正,推进依法治国,也能促进执法为民的实现,有效的防止司法腐败。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中,在错综复杂的色黄河生活中,律师在排解社会纠纷,消弭社会冲突、维护社会正义等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概括起来,律师制度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1、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政治文明。我国《宪法》(修正案)明确将依法治国确立为基本治国方略,党的十六大进而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律师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中的一支特殊队伍,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对于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实现政治文明的战略目标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2、推进司法改革,实现司法公正。良好的司法体制对构建和谐社会有重大意义。律师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重要内容,它与国家司法制度的宗旨完全一致。律师以维护基本人权、实现社会正义为使命,与公、检、法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相互制约构成维护法律尊严、实现司法公正的统一体。律师执业实际上是对国家司法机关执法的监督和制约过程,是捍卫司法人权、减少司法腐败、促进司法公正的正义之举。
3、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在良性运行的经济中,律师制度的作用是巨大的。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需要法律的规范,更需要律师的维护。律师事务所可以成为政策与市场、集团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纽带。律师是社会运行
规则的创造者,以其活生生的、丰富的社会实践教会公民怎样看待、处理矛盾与利益,遵守共同的生活秩序与规则;律师是社会利益的调节器,通过其执业活动,维护一方利益,实现社会各方利益的平衡,促进社会稳定;律师是社会矛盾的预防剂,个人通过律师服务,吸取教训,为防止矛盾的发展积累经验。充分发挥律师的社会作用,改进社会管理,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安定团结。
4、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社会正义。发挥律师在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中的援助与扶持作用。困难群体能否有效、及时地实现自己的正当利益,直接关系社会公平与正义能否得到维护,关系社会的稳定与安宁。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均衡的实际出发,引导律师将服务重点逐步移向收入较低的人群。将律师的服务延伸到更广的范围,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5、促进群众沟通,反映社会需求。发挥律师在促进社会成员相互沟通、恰当反映各阶层要求中的媒介和传导作用。社会成员之间充分沟通,各阶层的要求得以顺畅表达,是和谐社会的应有状态。通过律师广泛的执业活动,传导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把党和政府对社会管理的要求传达给社会公众。同时律师在社会各个层面的交流时,能够认识到社会的许多不足,更好的反映社会需求。
6、排解社会纠纷,缓解社会矛盾。在诉讼、仲裁程序的技术性和专业性日益强化的趋势下,律师的参与显得尤为必要。实践表明,律师参与诉讼或仲裁,有助于推动纠纷解决程序的顺畅运行,帮助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法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理性、恰当地解决社会纠纷。此外,律师在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作用日益突出。
7、规范法律服务,繁荣律师事业。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就是要求我国法律服务业抓住本世纪头二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健康、快速地发展壮大。律师的地位与律师业的兴衰是一个国家法治程度高低的重要标志之一。律师执业内环境的优化,重点在于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秩序,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律师制度对构建和谐社会有重大的作用和意义,我们应最大化的将其优势发挥出来,推进我国和谐社会的进程。
三、律师制度目前不足的地方。
1、应尽快建立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是指任何公民、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为了社会公共利益,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国家司法机关提起诉讼。简单地讲,公益诉讼就是消费者试图以个人的抗争,去捍卫全体消费者的权益。公益诉讼是指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利益而提起的诉讼。律师作为法律界的精英人士,其对法律的认识更深刻,其自身能力的发挥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在我国建立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主要表现一下几个方面:一是发展社会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举措;二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三是保护环境公益的需要;四是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五是确保依法行政的需要。公益诉讼的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是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