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农业局关于组织平安农机示范村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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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农业局关于组织平安农机示范村认定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杭州市农业局
【发布日期】2010.09.07
【实施日期】2010.09.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杭州市农业局关于组织平安农机示范村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农业(农机水利)局:
根据杭州市农业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关于《杭州市“深化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意见》(杭农机 [2009] 161 号)的部署和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平安农机示范村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单位
列入2010年创建计划的市级“平安农机”示范村的建设单位。
二、认定办法
市级“平安农机”示范村由市农业局组织验收审定,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看现场和检查台账资料相结合,按照杭州市级“平安农机”示范村建设评分标准,分别逐项打分进行认定。
三、时间安排
各地接通知后,要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做好申报、推荐等各项准备工作。
杭州市农业局将于9月15日至10月15日组织开展“平安农机”示范村认定。
附件: 1、杭州市“平安农机”示范村申报表(略)
2、杭州市“平安农机”示范村评分表
二〇一〇年九月七日附件2
杭州市“平安农机”示范村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