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管控门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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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员出入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和信息安全,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临时工、访客及其他外来人员。
第三条人员管控门禁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成立门禁管理小组,负责门禁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门禁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和完善门禁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负责门禁系统的安装、维护和升级;
(三)对违反门禁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定期对门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
第三章门禁管理要求
第六条公司设立门禁系统,对所有人员出入进行管控。
第七条员工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公司门禁卡进入公司。
第八条临时工、访客等外来人员需经相关部门审批,持临时通行证进入公司。
第九条人员出入公司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按时打卡,不得随意进入或离开公司;
(二)进入公司时,主动接受门卫检查,配合门卫做好登记工作;
(三)离开公司时,主动向门卫道别,确保门禁系统正常关闭;
(四)不得将门禁卡借给他人使用,不得将他人带入公司。
第十条严禁以下行为:
(一)擅自更改门禁卡密码;
(二)将门禁卡转借他人使用;
(三)将门禁卡遗失后不及时报告;
(四)未经批准,擅自带入或带出公司物品。
第四章处罚措施
第十一条违反本制度第六条至第九条规定的,给予警告或罚款;情节严重的,给
予记过、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违反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的,给予警告或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违反本制度第十条规定的,给予警告或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
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门禁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
为准。
第十六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门禁管理小组负责补充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