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房地产开发办公室关于申请登记入住动迁周转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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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房地产开发办公室关于申请登记入住动迁周转
房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12.11.07
•【字号】
•【施行日期】2012.11.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
正文
鞍山市房地产开发办公室关于申请登记入住动迁周转房的公

2006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群众住房问题放在改善民生的突出位置,实施大面积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全市动迁居民9.3万户,到目前为止已有7.9万户回迁,占85%,其余15%的动迁居民将于2013年和2014年上半年全部回迁。

2008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为全面做好回迁安置工作,投资20亿元建设1.2万套动迁周转房,目前已经建成。

市委、市政府决定将动迁周转房全部用于尚未回迁居民。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保障对象
1.为有70岁以上老人的动迁家庭100%提供动迁周转房;
2.为有残疾人的动迁家庭100%提供动迁周转房;
3.为享受低保的动迁家庭100%提供动迁周转房;
4.为动迁期限2年以上的家庭100%提供动迁周转房。

二、优惠政策
1.动迁居民使用动迁周转房,个人不需缴纳房屋租金;
2.动迁居民使用动迁周转房,免收电梯费和供暖费。

三、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需到原动迁区域所属社区(村委会)登记申请房源相关信息,经征收部门审核并签订动迁周转房使用协议,即可入住动迁周转房。

四、咨询电话
1、鞍山市房屋征收管理局 2522511
2、铁东区房屋征收管理局 2699861
3、铁西区房屋征收管理局 8817615
4、立山区房屋征收管理局 8686848
5、千山区房屋征收管理局 2321938
6、开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 8433369
7、文旅区房屋征收管理局 5806028
特此公告
鞍山市房地产开发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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