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卖科办事程序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金昌市烟草专卖局
专卖监督管理科办事程序
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
1、专卖管理所接到申请人提出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申请,如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

专卖管理所所长在5日内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实地进行勘验后将申请材料提交专卖监督管理科。

2、专卖监督管理科在10日内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实地进行勘验后将申请材料提交市局。

3、市局在5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的决定。

4、专卖监督管理科在市局做出准予或不准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送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或告知不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的理由。

二、烟草专卖行政处罚
1、发现有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时及时立案,填制《立案报告表》,对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应当立即查处后及时补办立案手续。

2、对已经立案的案件,指派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负责办理。

3、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在7日内做出处理决定。

4、在做出行政处罚前3日告知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5、由两名执行人员宣读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当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采用邮寄、函告、委托、留置、公告等形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由两名执法人员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代收罚款银行出具的代收证明办理行政处罚决定。

7、执行完毕后2日内结案、归档。

三、烟草专卖罚没库房管理
1、将登记保存卷烟2日内入库上帐。

2、按处罚决定书办理卷烟出库,并在出库后2日内下帐。

3、按移交通知书办理卷烟移交后2日内登记出库数量。

4、按销毁卷烟审批单办理卷烟出库后2日内登记出库数量。

5、月末最后1天进行盘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