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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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投成本法转权益法追溯调整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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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投成本法转权益法追溯调整分录(原创版)目录1.长投成本法转权益法的概念和原因2.追溯调整的概念和作用3.长投成本法转权益法追溯调整的具体分录4.举例说明长投成本法转权益法追溯调整的过程5.长投成本法转权益法追溯调整的意义和影响正文一、长投成本法转权益法的概念和原因长投成本法转权益法是指在企业会计处理中,将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方法从成本法改为权益法的过程。

这种转换通常发生在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权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例如从控制转为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

权益法能够更准确地反映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因此,在控制权发生变化时,需要将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方法从成本法改为权益法。

二、追溯调整的概念和作用追溯调整是指在会计处理中,对之前的会计分录进行修正,以反映当前的实际情况。

在长投成本法转权益法的过程中,追溯调整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确保会计处理的一致性,二是反映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实际影响。

三、长投成本法转权益法追溯调整的具体分录在长投成本法转权益法追溯调整的过程中,需要对之前的长期股权投资分录进行调整。

具体的分录如下:借:长期股权投资贷:营业外收入四、举例说明长投成本法转权益法追溯调整的过程假设企业 A 原先对企业 B 拥有 60% 的股权,采用成本法进行会计处理。

后来,企业 A 将所持有的企业 B 的股权比例降至 20%,不再对企业 B 实施控制,而是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 A 需要对之前的长期股权投资分录进行追溯调整。

假设在成本法下,企业 A 对企业 B 的初始投资成本为100 万元,而被投资单位企业 B 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为 150 万元。

在权益法下,企业 A 需要按照被投资单位企业 B 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进行会计处理。

因此,在追溯调整时,企业 A 需要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从 100 万元调整至 150 万元,同时计入营业外收入 50 万元(150 万元 - 100 万元)。

基于新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权益法会计处理图解

基于新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权益法会计处理图解

基于新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权益法会计处理图解随着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不断发展和更新,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和规定也在不断变化。

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也经历了一系列的变化,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从成本法转向了权益法。

本文将通过图解的方式,详细解释基于新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权益法的会计处理方式。

一、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概念1. 成本法成本法是指企业在购买长期股权投资时,按照实际支付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并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中不进行重新计量。

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与企业购买时支付的成本一致,不会随着被投资企业的价值变化而变化。

2. 权益法权益法是指企业在购买长期股权投资后,将被投资企业当期利润的一定比例纳入自己的当期损益,根据被投资企业的盈余情况进行重点评估。

在权益法下,由于投资者将被投资企业的盈余纳入自己的当期损益,因此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将随被投资企业的盈余变化而变化。

二、成本法转权益法的会计处理流程1. 成本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购买|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C)初始计量```在新准则下,权益法成为了会计处理长期股权投资的首选方式。

图2展示了权益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流程。

```图2 权益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流程3. 成本法转权益法的具体操作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将原先按成本法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转换为权益法的计量。

这一过程需要以下几个步骤:(1)确定是否符合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的条件:被投资企业的盈余情况、是否有控制权等。

(2)进行资产减值测试:确认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是否已经发生减值,需要进行资产减值测试,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已经发生减值,则需要进行资产减值准备。

(3)按照权益法重新计量:将原先按成本法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重新计量,计算被投资企业当期利润的一定比例,并在自己的财务报表中确认。

(4)确认影响损益的净投资收入:将被投资企业当期利润的一定比例确认为自己的当期损益,计入自己的利润表中。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知识点: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权益法、金融资产之间核算方法的转换【提示】共计有6种情况:假定条件如下:5%(金融资产);20%(权益法);60%(成本法)(1)5%(金融资产)→20%(权益法)(2)5%(金融资产)→60%(成本法)【涉及合并报表】(3)20%(权益法)→60%(成本法)【涉及合并报表】(4)20%(权益法)→5%(金融资产)(5)60%(成本法)→20%(权益法)【涉及合并报表】(6)60%(成本法)→5%(金融资产)【涉及合并报表】一、公允价值计量转换为权益法的核算例如:5%(金融资产)→20%(权益法)1、转换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转换日原投资公允价值+新增投资的公允价值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其他综合收益【或贷方】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变动投资收益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新增投资而应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贷:银行存款等2、比较上述计算所得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前者小于后者的,差额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二、公允价值计量转换为成本法的核算(即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取得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个别财务报表例如:5%(金融资产)→60%(成本法)——原投资系公允价值计量转换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原投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新增投资成本 =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变动+新增投资成本【提示】若原投资公允价值计量,转换日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等(1)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应当将按照该准则确定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转换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转换

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可能因持股⽐例下降或上升⽽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或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

⼀、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1.增资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 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影响、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导致持股⽐例上升,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影响或是实施共同控制的,在⾃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应区分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新增长期股权投资两部分分别处理: (1)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 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余额与按照原持股⽐例计算确定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 ①属于通过投资作价体现的商誉部分(即原取得投资时投资成本⼤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价值; ②属于原取得投资时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余额⼩于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价值,另⼀⽅⾯应同时调整留存收益(追溯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下图所⽰: (2)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 对于新取得的股权部分,应⽐较新增投资的成本与取得该部分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其中投资成本⼤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价值;对于投资成本⼩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同时计⼊取得当期的营业外收⼊。

注意:两次投资形成的商誉或计⼊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的⾦额应综合考虑,以确定与整体投资相关的商誉或应计⼊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的⾦额。

(3)对于原取得投资后⾄新取得投资的交易⽇之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相对于原持股⽐例的部分 ①属于在此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应享有份额的,⼀⽅⾯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价值,同时对于原取得投资时⾄新增投资当期期初按照原持股⽐例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应调整留存收益; ②对于新增投资当期期初⾄新增投资交易⽇之间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应计⼊当期损益; ③属于其他原因导致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价值的同时,应当计⼊“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成本法与权益法之间的转换

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成本法与权益法之间的转换
(五)
成本法—金融工具
(出售减资)
1出售股权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
2剩余长投转金融工具
借:交易性金融工具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
不需追溯成本法差额
思路:先卖再买
权益法—公允价值
(出售减资)
1出售股权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
※(考试中为了避免出售比例的重复计算,最好是出售和结转两步合成分录,不易计算出错)
(四)
成本法—权益法
(其他方增资)
1、调整因持股比例变动影响的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当年)
盈余公积(以前)
利润分配(以前)
其他2、3、4同上
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投资方应享有的原子公司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思路:先卖后买
1、对比新增被投资单位的帐面可辨认净资产份额,确定投资成本。
2、冲减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金融工具分两种: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形成的差额记入“投资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形成的差额记入“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注意:一定要先确定投资成本,不能习惯性用分批处理方法,容易造成投资成本的错误计算。
(二)
非同控
公允计量—成本法
(增资)
1、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公允价值)
贷:交易性金融工具(帐面价值)
投资收益
或:其他权益投资
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公允价值)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之间互相转换的全面总结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之间互相转换的全面总结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转换小结2010-9-14根据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的变化,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会在成本法和权益法之间转换,成本法核算实际上有两种,一是对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一是对子公司采用成本法,所以,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实际上涉及三种核算形式的转换,即权益法、成本法(非合并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合并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为便于以下的讨论,将这种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称之为合并)。

而且,引起核算方法转换的原因一是增加股份,二是减少股份(或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现在我们来讨论一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转换的类型。

一、因增持股份引起的转换1、从成本法到成本法(不是指子公司采用的成本法,以下同),比如持股比例10%到15%。

该种变化不涉及特别的会计处理方法,它实际上只是一项追加投资,适用会计准则2号-长期股权投资讲解“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按照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的成本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的规定。

2、从成本法到权益法,比如持股比例15%到25%,达到具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程度。

会计准则2号-长期股权投资讲解:应区分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和新增加股权投资两部分分别处理。

(1)首先,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与按照原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前者小于后者的,根据其差额分别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留存收益。

(2)其次,对于新取得的股权部分,应比较追加投资的成本与取得该部分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前者小于后者的,根据其差额分别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和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进行上述调整时,应当综合开考虑与原持有投资和追加投资相关商誉或计入损益金额。

长投成本法转权益法追溯调整分录

长投成本法转权益法追溯调整分录

长投成本法转权益法追溯调整分录一、长投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概念及区别长投成本法与权益法是企业会计中两种主要的投资核算方法。

长投成本法是指企业对其他单位进行投资时,按照成本法核算,即将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变动进行调整。

而权益法是指企业对其他单位进行投资时,按照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变动进行核算,即将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变动反映到投资单位的权益中。

二、长投成本法转权益法的追溯调整原因企业在采用长投成本法核算投资时,可能会出现以下原因导致需要转为权益法:1.投资单位发生重大事项,如并购、重组等,使得投资单位不再符合长投成本法的核算条件。

2.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导致投资价值发生变化,使得长投成本法无法真实反映投资价值。

3.投资单位所在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影响投资单位的盈利能力和价值。

三、长投成本法转权益法的追溯调整分录长投成本法转权益法的追溯调整分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将长投成本法下的投资成本调整为权益法下的投资成本。

这一步骤主要是将长投成本法下的账面价值调整为权益法下的账面价值,反映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变动。

2.调整投资收益。

在权益法下,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变动将直接影响投资单位的收益。

因此,需要将长投成本法下的投资收益调整为权益法下的投资收益,包括股息收入和净资产变动带来的投资收益。

3.调整投资单位的投资成本和投资收益。

在权益法下,投资单位的投资成本和投资收益将根据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变动进行调整。

需要将长投成本法下的投资成本和投资收益调整为权益法下的投资成本和投资收益。

4.调整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将长投成本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调整为权益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以反映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变动。

5.调整投资单位的权益。

根据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变动,调整投资单位的权益。

总之,长投成本法转权益法的追溯调整分录是一项复杂的任务,需要对企业会计政策和相关规定有深入了解。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与权益法及其转换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与权益法及其转换

①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 投资后 , 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 的被 应 投资单位实现 的净损益 的份额 , 确认 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 资的 账面价值 。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 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 应分得的部分 , 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 ②投资企 业在确认 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实现的净损 益的份额 时 , 应 当 以取得 投资时被投 资单位各项 可辨认资产等 的公允价值为基 础 , 对 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比如 , 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 固定 资产 、 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 , 相对于被投 资单 位已计 提的折 旧额 、 摊销 额之间存在差额的 , 应按其差额对被投资单位净 损益进行调整 , 并按调 整后的净损益和持股 比例计算确认投资损益。 在进行 有关调整 时, 当 应 考虑具有重要性的项 目。 ③在确认投资收益时 , 除考虑公允价值 的调 整外 , 于投资企业与 对 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 内部交 易损益应予抵销 。即 投 资企业 与联营企业及 合营企业之间发生 的未实现 内部 交易损益按照 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 的部分应 当予 以抵 销 ,在此基础上确认 投 资损益 。 应 当注意的是 ,投 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及合 营企业之 间发生的未 实现 内部交 易损失 , 于所转 让资产发生减值损失 的, 属 有关 的未 实现内 部交易损失不应予 以抵销 。 ④投资企业确认被投 资单位 发生的净亏损 ,应 当以长期股权投资 的账 面价值 以及其他实质 上构 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 的长期权益 减记 至零为限 , 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 投资的长期权益 ,通常是指长期 应收项 目。 比如 ,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 的长期债权 , 债权没有明确 的清 该 收计划、 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期间不准备收 回的, 实质 上构成对被投资单 位的净投资。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 的亏损时 , 当按 照以下顺序进行 应

长投成本法转权益法追溯调整分录

长投成本法转权益法追溯调整分录

长投成本法转权益法追溯调整分录一、长投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概念及区别长投成本法是指投资方在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时,按照成本法进行核算,即将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续不再调整。

而权益法是指投资方在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时,根据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变动调整投资方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长投成本法只关注投资成本,而权益法关注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变动。

二、长投成本法转权益法的追溯调整原因企业在采用长投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可能由于市场环境变化、企业经营状况改善等原因,导致原长投成本法的核算方法不再适用。

此时,企业需要将长投成本法转为权益法进行核算,并对之前的账务进行追溯调整。

三、长投成本法转权益法的分录调整步骤1.计算追溯调整的基数:以长投成本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基数,计算出权益法下应有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2.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将长投成本法下的账面价值调整为权益法下的账面价值。

3.调整投资收益:根据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变动,计算出投资方应享有的投资收益,并调整长投成本法下的投资收益。

4.调整其他相关科目:如投资成本、投资准备等。

四、分录调整实例分析假设某企业原采用长投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为1000万元,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为2000万元。

后来,企业决定将长投成本法转为权益法进行核算。

转权益法后,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调整为3000万元。

1.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000万元调整为3000万元。

2.调整投资收益:权益法下,投资方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30%(3000万元×30% = 900万元),扣除原长投成本法下的投资收益,调整后的投资收益为900万元。

3.调整其他相关科目:投资成本由1000万元调整为3000万元,投资准备根据调整后的投资收益进行相应调整。

五、转权益法后的会计处理及影响长投成本法转权益法后,企业的会计处理将更加符合实际情况,能够反映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变动对投资方的影响。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转换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转换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权益法的核算(来源于中华会计网校)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情形:(1)因持股比例上升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2)因持股比例下降不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但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处理原则:第一种情况,因追加投资导致持股比例上升,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是实施共同控制情况下的会计处理。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步,计算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与按照原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之间的差额并进行会计处理。

第二步,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再次投资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第三步,对新增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第二种情况,因处置投资等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能力由控制转为具有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情况下的会计处理。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步:应按处置或收回投资的比例结转应终止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第二步:比较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计算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 (1)如果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则属于投资作价中体现商誉部分,因此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2)如果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调整留存收益。

第三步:(1)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转变为权益法核算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份额,一方面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留存收益;(2)对于被投资单位在此期间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当计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权益法转换大总结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权益法转换大总结

长期股权被投资之成本法和权益法之间的转换一、增资(一)成本法增资之后仍为成本法(10%→15%)(10%→50%)(成本法该怎么做怎么做)例:2012年A出资1500万购入B公司10%股权,取得时候B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20000万,年底B 分配现金股利50万。

借:长期股权投资1500贷:银行存款1500借:应收股利50贷:投资收益50假设2013年A公司又出资750万购入B5%的股权。

借:长期股权投资750贷:银行存款750(二)成本法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资之后转为权益法(10%→30%)(1)成本法增资转权益法(调原来10%)例:2012年A出资1500万购入B公司10%股权,取得时候B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20000万,年底B 分配现金股利50万。

假设2013年A又出资3000万购入B公司20%的股权,出资当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23000万,2012年B实现净利润100万,2013年实现净利润100万,此时达到30%控制了。

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

借:长期股权投资3000贷:银行存款3000对于原来的10%部分,1500万小于2000万,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和留存收益。

(相当于调整原来的营业外收入)借:长期股权投资500贷:盈余公积50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450新取得的部分,3000万与23000*20%的差额1600万,调整营业外收入:借:长期股权投资16000000贷:营业外收入16000000对于两次投资之间公允价值的变动23000万-20000万=3000万,相对于原来10%部分,300万,属于利润部分2012年的5万(100万-50万分配股利)*10%,2013年的10万(100万*10%),调整留存收益和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变动285万(300万-5万-10万)调整资本公积——其他权益变动。

借:长期股权投资300贷:资本公积——其他权益变动285投资收益10盈余公积0.5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5此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1500+3000+500+1600+300=6900万(即为原投资现公允+新投资公允),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23000*30%=6900,可见经过调整,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等。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转换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转换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转换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企业持有的对子公司投资以及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按照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的成本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的份额。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投资企业享有的部分,应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投资企业在确认自被投资单位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后,应当考虑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发生减值。

在判断该类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时,应当关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否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包括相关商誉)账面价值的份额等情况。

出现类似情况时,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器厂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投资企业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的影响。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共有的控制。

其特点是,合营各方均受到合营合同的限制和约束,任何一个合营方均不能单独控制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涉及合营企业基本经营活动的决策需要各合营方一致同意。

投资企业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投资企业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重大影响通常体现为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是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权益法转换概念的理解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权益法转换概念的理解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权益法转换概念的理解一、什么是权益法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代表了所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份额。

所以当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发生变动时,投资企业应当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这就是权益法核算。

实际上所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都是权益法核算。

只是在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情形下,由于在合并报表中需要并入被投资企业,所以长期股权投资需要被抵消。

这种情形下,个别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核算没有实际意义,所以使用简化处理,采用成本法核算(在合并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也应当采用权益法调整之后再抵消)。

二、成本法与权益法的转换,为什么个别报表与合并报表处理不一致1、个别报表的处理由于上文说过,成本法是对于控制这种情形的简化处理。

当处置投资失去控制时,合并报表中不再合并被投资企业,个别报表中就不能适用简化处理了。

在失去控制,仍然具有重大影响时,投资企业对该投资仍然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处理,在个别报表中,并未跨越重大会计界限(即处置前后仍在同一会计科目中核算,并未重分类为其他会计科目),应当视为一项会计政策变更处理。

遵循会计政策变更处理的原则,对于该项投资,视同在最初取得该项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

2、合并报表的处理这里说的合并报表,并不是指对被投资企业的合并。

在失去控制后,合并报表中不再包含被投资单位。

如果此时投资企业没有其他的子公司,不再编制合并报表,就不需要再有合并报表的处理了。

如果投资企业有其他的子公司,仍然编制合并报表,对此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列报与个别报表不一致。

在合并报表中,应当视同于对原全部的长期股权投资(持有的所有的,包括处置部分与留存部分)处置,再将留存的被投资单位长期股权投资按处置时点的公允价值重新买入。

以此来确认的投资收益与个别报表中确认的投资收益不同(个别报表只包括处置部分,以及权益法调整的归属于本年的部分,合并报表中包含着留存部分的公允价值价与权益法核算调整的差额)3、留存的长期股权投资个别报表与合并报表中的列报金额是否一致留存部分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调整后的金额,与处置时点该股权的公允价值往往不一致。

长投成本法转权益法追溯调整分录

长投成本法转权益法追溯调整分录

长投成本法转权益法追溯调整分录摘要:一、长投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基本概念及区别二、长投成本法转权益法的原因三、长投成本法转权益法的追溯调整分录四、长投成本法转权益法在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正文:长投成本法与权益法是企业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两种常用方法。

长投成本法是指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成本进行计量,不随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变动而调整。

而权益法则是根据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某些情况下,企业需要将长投成本法转为权益法进行核算,并进行追溯调整。

长投成本法转权益法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当企业减持投资份额,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由控制转为具有重大影响或与其他投资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时,采用权益法能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投资收益和风险。

其次,采用权益法核算能更好地遵循会计准则的要求,提高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最后,权益法能够反映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变动,有利于企业了解投资项目的实际价值。

在将长投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追溯调整的目的是使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符。

具体的追溯调整分录如下:1.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借:长期股权投资(原成本法账面价值)贷:营业外收入(差额,如有)2.将原成本法下的投资收益转为权益法下的投资收益:借:投资收益(原成本法下的投资收益)贷:长期股权投资(原成本法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的差额)3.调整留存收益:借:长期股权投资(原成本法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的差额)贷:留存收益(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权益变动)在实际操作中,企业进行长投成本法转权益法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1.确保追溯调整的准确性,遵循会计准则和规定。

2.充分了解被投资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便进行合理的权益法调整。

3.加强与投资者和被投资单位的沟通,确保双方对权益法转换的理解和认可。

4.在转换过程中,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确保合规性。

2019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转换及案例分析.doc

2019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转换及案例分析.doc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转换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可能因持股比例下降或上升而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或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

一、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1.增资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导致持股比例上升,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是实施共同控制的,在自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应区分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新增长期股权投资两部分分别处理:(1)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与按照原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①属于通过投资作价体现的商誉部分(即原取得投资时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②属于原取得投资时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小于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一方面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另一方面应同时调整留存收益(追溯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贷: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如下图所示:(2)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对于新取得的股权部分,应比较新增投资的成本与取得该部分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其中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同时计入取得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注意:两次投资形成的商誉或计入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的金额应综合考虑,以确定与整体投资相关的商誉或应计入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的金额。

(3)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新取得投资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①属于在此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应享有份额的,一方面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对于原取得投资时至新增投资当期期初按照原持股比例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应调整留存收益;②对于新增投资当期期初至新增投资交易日之间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应计入当期损益;③属于其他原因导致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当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长投成本法转权益法追溯调整分录

长投成本法转权益法追溯调整分录

长投成本法转权益法追溯调整分录一、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权益法追溯调整分录的概述长期股权投资是企业投资的一种重要形式,投资方通过对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投资实现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和控制。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包括成本法和权益法。

成本法是指投资方在被投资单位取得股权时,按照取得股权的成本计量长期股权投资,并在投资期间不随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变动调整投资成本。

权益法是指投资方在被投资单位取得股权后,按照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变动情况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需要将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转为权益法。

例如,投资方在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比例发生变化,导致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权发生变化,此时投资方需要将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转为权益法。

另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如果投资方与被投资方之间的交易形成关联方,投资方也需要将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转为权益法。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权益法的追溯调整是指投资方在将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需要将被投资单位在转股期间实现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权益变动等,按照权益法的规定进行调整,以反映被投资单位的真实经营状况和投资方的实际权益。

二、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权益法的分录处理1.转销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下的账面价值: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下的账面价值2.确认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公允价值:借: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的投资成本贷: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公允价值3.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贷: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的投资成本4.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被投资单位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权益变动三、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权益法追溯调整分录的案例分析假设甲公司于2018 年1 月1 日取得乙公司40% 的股权,投资成本为1000 万元。

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032_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1)

032_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1)

第二节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三、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一)公允价值计量转换为权益法核算【总体思路】视同将原投资在转换日按当日的公允价值全部出售,再将原投资和新增投资按当日公允价值回购。

所以原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当日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结转至投资收益科目中,即“先卖再买”。

转换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转换日原投资公允价值+新增投资成本【简单记忆】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投资的公允价值+新投资的公允价值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基本账务处理: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贷:银行存款(付出对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差额,或借方)同时:借:其他综合收益贷:投资收益或作相反分录。

【例5-17】2×16年2月,甲公司以9 000 000元现金自非关联方处取得乙公司10%的股权。

甲公司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18年1月2日,甲公司又以18 000 000元的现金自另一非关联方处取得乙公司15%的股权,相关手续于当日完成。

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20 000 000元,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15 000 000元,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为6 000 000元。

取得该部分股权后,甲公司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对该项股权投资转为采用权益法核算。

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影响。

分析:甲公司原持有1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15 000 000元,为取得新增投资而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为18 000 000元,因此甲公司对乙公司25%股权的初始投资成本为33 000 000元。

甲公司对乙公司新持股比例为25%,应享有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为30 000 000元(120 000 000元×25%)。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转换及案例分析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转换及案例分析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转换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可能因持股比例下降或上升而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或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

一、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1.增资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导致持股比例上升,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是实施共同控制的,在自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应区分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新增长期股权投资两部分分别处理:(1)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与按照原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①属于通过投资作价体现的商誉部分(即原取得投资时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②属于原取得投资时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小于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一方面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另一方面应同时调整留存收益(追溯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贷: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如下图所示:(2)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对于新取得的股权部分,应比较新增投资的成本与取得该部分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其中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同时计入取得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注意:两次投资形成的商誉或计入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的金额应综合考虑,以确定与整体投资相关的商誉或应计入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的金额。

(3)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新取得投资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①属于在此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应享有份额的,一方面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对于原取得投资时至新增投资当期期初按照原持股比例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应调整留存收益;②对于新增投资当期期初至新增投资交易日之间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应计入当期损益;③属于其他原因导致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当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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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转换
成本法转权益法——增资
【商誉综合考虑】
【例1】
商誉综合考虑:两次在初始入账时都已经考虑,不需调整。

商誉综合考虑:第二次负商誉冲掉第一次商誉20,还有商誉20,不用调整。

【例3】
商誉综合考虑:本期的负商誉冲掉了上期的40,还要确认20的负商誉,即营业外收入20: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20
贷:营业外收入20
商誉综合考虑:两次确认初始投资时只应确认本次的营业外收入,
第一次: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6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60
第二次: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60
贷:营业外收入60
商誉综合考虑:第二次商誉冲掉第一次负商誉40,即本应确认第一次负商誉20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2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0
商誉综合考虑:第二次商誉冲掉第一次负商誉60,还有180,不需要调整。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已评估值+商誉
留存收益使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增加60,剩下的180则是这10%的评估增值。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6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60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18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80
长投的账面价=法一:按账面600+1200+60+180=2040
法二: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份额8000*22%+第一次商誉40+第二次商誉240=2040
【例2】
留存收益使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增加60,但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只增加了20,也就是说10%的评估价下降了40。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6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60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40
贷: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40
长投的账面价=法一:按账面600+1200+60-40=1820
法二: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份额5800*22%+第一次商誉40+第二次商誉504=1820
留存收益使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增加60,但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还下降了20,也就是说10%的评估价下降了80。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6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60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80
贷: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80
长投的账面价=法一:按账面600+1200+60-80=1780
法二: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份额5400*22%+第一次商誉40+第二次商誉552=1780
留存收益使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增加60,剩下的180则是这10%的评估增值。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6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60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18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80
长投的账面价=法一:按账面600+900+60+180=1760
法二: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份额8000*22%+第一次商誉40-第二次负商誉40=1760
注意,负商誉的冲减以正商誉为限,就是说这里顶多只能冲40。

●成本法转权益法——减资(处置部分股权而丧失对子公司的控制权)
出售部分:
借:银行存款1400
投资收益1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1500
负商誉部分: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4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40
利润部分: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5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50
●权益法转成本法——增资(多次交易实现合并)
(一)同一控制
【例1】增资前,“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借方余额1000,“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借方余额500。

增资后占被合并方权益账面价为3000。

合并方付出对价1100。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3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1000
——损益调整500
银行存款11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400
(二)非同一控制
【例2】增资前,“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借方余额1000,“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借方余额500。

合并方付出对价1100再投资形成合并。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26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1000
——损益调整500
银行存款1100
【例3】增资前,“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借方余额1000,“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借方余额500。

合并方付出对价1100再投资形成合并。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26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1000
——公允价值变动500
银行存款1100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500
贷:投资收益500
权益法转成本法——减资
【例3】减资前,“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借方余额4000,“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借方余额1000。

减资50%,获得对价3000。

出售部分:
借:银行存款3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2000
——损益调整500
投资收益500
剩余部分: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25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2000
——损益调整500
【解释】权益法转成本法是为什么原来的损益调整要转到成本法的长投的成本当中,这不是没有按回了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了吗?
含了当时的商誉和现在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因为当时的商誉买了就买了,的确是一个成本对价,而如果现在再买这份股份,就要付商誉加+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这相当于是一个历史成本,如果现在购买的话的历史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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