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专业设计工日定额 发电工程100MW凝汽机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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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专业设计工日定额发电工程100MW凝汽机组部分
2003年7月
负责编制单位:华东电力设计院
主编单位: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参编单位: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安徽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山东省电力工程咨询院
东北电力设计院
组编人:沈融、马洪、李兵、曹劲负责编制人:陈益中
主要编制人:段宗周、王景廷、王淑雪
参加编制人:陈光灿、楚国铮、汪海、丛训章
刘金栋、周龙宝
审批单位: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
目录
说明 (1)
第一部分100MW凝汽机组发电工程初步设计工日定额 (2)
1 100MW凝汽机组初步设计工日定额说明 (2)
2 100MW凝汽机组初步设计工日定额 (3)
第二部分100MW凝汽机组施工图设计工日定额 (4)
1 100MW凝汽机组施工图设计工日定额说明 (4)
2 100MW凝汽机组工日定额常见方案技术条件 (6)
3 100MW凝汽机组常见方案施工图设计工日定额汇总表 (10)
4 100MW凝汽机组设计工日定额常见方案施工图成品汇总表 (11)
5 100MW凝汽机组施工图设计各专业工日定额汇总表 (12)
5.1热机部分 (12)
5.2运煤部分 (17)
5.3除灰部分 (21)
5.4电气、系统部分 (23)
5.4.1电气部分 (23)
5.4.2系统保护部分 (30)
5.4.3 系统远动部分 (31)
5.4.4系统通信部分 (31)
5.5热控部分 (31)
5.6土建部分 (36)
5.6.1土建总图部分 (36)
5.6.2土建建筑、结构部分 (36)
5.7暖通、环保部分 (45)
5.7.1暖通部分 (45)
5.7.2环保部分 (49)
5.8水工部分 (50)
5.8.1供水部分 (50)
5.8.2水工结构部分 (54)
5.9化水部分 (58)
说明
1.1 原电力工业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1997年颁发的《电力设计生产工时定额》执行以来,由于电力工程新技术的广泛应用、设计深度、内容和手段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增加了许多新的内容,为了指导设计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组织有关电力设计单位对原定额进行了修(新)编。
1.2 本次发电工程定额修(新)编的内容有:
25MW、50MW供热机组部分;
100MW凝汽机组部分;
100MW供热机组部分;
200MW凝汽机组部分;
200MW供热机组部分;
300MW凝汽机组部分;
600MW凝汽机组部分;
900MW凝汽机组部分;
脱硫系统工程部分;
空冷系统工程部分(直冷系统待出版);
核电工程部分(待出版);
燃气轮机组部分(待出版)。
1.2.1 本册定额适用于国产100MW凝汽机组部分。
1.3 设计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设计的内容深度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现行有关规定。
1.4 本定额是按一般独立担任分册设计人员的技术水平编制的。
1.5 设计中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在定额外另行增加工日,当采用非标准设备设计和制作图时,按其工作量,另行增加工日。
1.6 本定额工日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工程设计管理,即:直接工日、辅助工日和备用工日。
直接工日是指设计专业组内生产人员用于计算、设计及制图、编写说明、校核及修改、互提资料、会签及联系配合等需用的全部工日。
辅助工日是指设计阶段正式开始前进行的准备工作、工程设计管理以及结束后资料整理归档需用的全部工日。
其工作内容包括:提勘测任务书、验收勘测成品、签订有关设备的技术协议、外委设计的协调配合、编写设计计划大纲等准备工作;工程设计质量检查、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考核和竣工验收等服务、设计回访、工程总结及专业资料整理归档等。
备用工日是为工程设计中一些不可预见的工作量而设置的。
1.7 凡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中未包括的项目本定额中不包括。
1.8 本定额是以常见方案的技术条件为基础编制的,在表中标“*”者为非常见方案,“()”者为第二方案。
1.9 遇到非常见方案或特殊自然条件,相关专业工日可适当调整。
第一部分100 MW凝汽机组
发电工程初步设计工日定额
1 100MW凝汽机组初步设计工日定额说明
1.1 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或扩建国产100 ( 125、135 ) MW燃煤凝汽式火力发电工程。
1.2 本定额系根据国家的技术政策、现行的设计技术规程和原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火力发电厂初步
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DLGJ9–92的要求编制的。
1.3 本定额是按专业划分,工作内容包括初步设计的准备工作、设计评审、编制文件、审校核、送印、归档、一次性审查修改等,但不包括设备规范书、招标书的编制、参加设备招标、技术合同谈判和重大专题研究等工作。
1.4 本定额是按能独立担任初步设计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编制的。
1.5 本定额系按照执行基本建设规定程序编制的,初步设计开始前应具备国家下达的项目建议书和正式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文件。
初步设计确定方案前,应具备国家正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过审定的电力系统设计文件,取得机电炉及主要附属设备厂家资料,与外部有关的协议落实,并有完整的勘测资料。
1.6 本定额是按新建两台机组设计,并考虑扩建2–4台同类型机组。
如一期安装一台机组定额工日乘0.85系数;一期安装3~4台同类型机组定额工日乘1.2~1.3系数。
1.7 扩建工程根据不同情况在本定额工日的基础上乘以系数,扩建工程系数是对整个工程定额而言,实行时应根据工程各专业的不同情况分配。
1.7.1 扩建同容量机组按下表系数选用:
1.7.2 超过规划容量之扩建工程可按实际情况决定。
1.7.3 涉及老厂改造的工作量不包括在定额之内。
2 100MW凝汽机组发电工程初步设计工日定额
第二部分100MW凝汽机组
施工图设计工日定额
1 100MW凝汽机组施工图设计工日定额说明
1.1 本定额适用于新建两台国产100(125、135) MWMW燃煤凝汽式机组的火力发电工程,并留有扩建两台同类型机组作为基本条件,执行电力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0年批准颁发的《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执行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符合国情的电力建设方针和节水、节能、节约原材料等政策。
定额的常见技术条件是根据近几年工程设计中通常使用和审定的技术条件而制订的,必要的非常见技术条件也列入了定额,使定额有较好的适用性。
1.2 本定额是按照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编制的,施工图设计应具备电力工业部1994年10月批准颁发的“电力工程勘测设计工期定额”中规定的开工条件;即有正式批准的初步设计,设计技术原则明确,设计基础资料齐备,外部有关协议落实。
施工图的设计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原电力建设总局一九八〇年颁发的“火力发电厂施工图设计成品内容深度规定”和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的有关规定。
1.3 定额的专业分工:定额的专业设计分工原则上与多数院现行习惯分工相一致,重点明确如下:
1.3.1 厂内通信列入电气专业,系统通信列入系统专业。
1.3.2 电缆桥架:电气电缆列入电气专业,热控电缆列入热控专业,合用部分列入电缆数量为主的专业,并由车间负责人和电气热控专业统一规划协调。
1.3.3 控制部分:运煤及电除尘控制列入电气专业,其他辅助生产的控制均列入热控专业,全厂火灾报警,消防控制,集控室的空气调节控制也列入了热控专业。
1.3.4 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灰水处理列入供水专业,工业废水列入化水专业。
1.3.5 主厂房的水消防管道,由供水提出要求,热机专业规划布置,详图列入供水专业。
1.3.6 灰的浓缩池和煤尘沉淀池结构图列入土建专业。
1.3.7 输煤系统的地面水冲洗(包括煤仓间皮带层)列入运煤专业,其排水列入水工专业。
1.3.8 鸟瞰图列入总图专业。
1.3.9 由厂用电向灰场和水源地的供电,控制列入电气专业。
1.3.10 网络控制系统列入电气专业。
当有关院的专业设计分工与本定额不一致时,可以根据分工的差异把相应的卷册工日划拨给另一专业。
1.4 定额工日的计算方法:
1.4.1 根据不同工程设计的具体技术条件,列出各专业施工图阶段需要完成的图纸卷册目录。
1.4.2 查工日定额总的部分,按卷册汇总得各专业卷册设计施工图定额工日之和。
1.4.3 专业定额工日=[卷册设计施工图定额工日之和+辅助工日(准备工日)+专业备用工日+施工图总图工日+辅助工日(资料归档工日)]×调整系数。
1.4.4 施工图总定额工日= 各专业定额工日之和+备用工日
专业备用工日是本定额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用于工程综合管理和专业内部不可予计的工作。
1.5 非常见方案定额工日的修正。
1.5.1对机组建设台数不同的新建工程有关专业的定额工日可乘以下调整系数:
1.5.2 扩建与上期单机容量一致的同类型机组,且扩建技术条件与上期工程类同时,有关专业卷册定额工日乘0.3~0.8系数。
当扩建机组的容量和技术条件与上期工程不同时,有关专业的定额工日乘1.1~1.2系数。
1.5.3 厂址位于地震区或当主要建筑物采用人工地基时,土建及水工结构专业定额总工日乘以下调整系数。
1.5.4 厂区地面坡度大于3%且地形复杂时,总图专业的总定额工日乘以下调整系数,其他有关专业的卷册工日亦应适当增加。
1.5.5 对集中采暖区,暖通专业的定额工日乘1.1~1.4的系数,非采暖区乘0.8的系数,具体按以下调整
1.6 定额的卷册编号与现行制图标准一致:
J -05 -12
││└───册号、即第12册
│└─────卷号、第5卷
└───────专业代号,J为热机专业,按电力规划设计院颁发的制图标准的规定:
热机:J 电气:D 暖通:N
运煤:M 热控:K 水工:S 环保:P
除灰:C 土建:T 化水:H 总图:Z
系统:X 继保:R 远动:Y 系统通讯:U
1.7 本定额当有二种及以上不同时出现的常见方案时,除第一常见方案外,其他常见方案均在工日栏以“( )”表示;定额的非常见方案均在工日栏内以“* ”号表示。
2 100MW凝汽机组工日定额常见方案技术条件
续表
3 100MW凝汽机组常见方案施工图设计工日定额汇总表
注:其它辅助工日均含在卷册设计工日中。
4 100MW凝汽机组设计工日定额常见方案施工图成品汇总表
5 100MW凝汽机组施工图设计各专业工日定额汇总表5.1 热机部分
续表
5.2 运煤部分
5.3 除灰部分
5.4 电气、系统部分
5.4.1 电气部分
续表
续表
5.4.2 系统保护部分
5.4.3 系统远动部分
5.4.4 系统通信部分
5.5 热控部分
5.6 土建部分
5.6.1 土建总图部分
5.6.2 土建建筑、结构部分
续表
5.7 暖通、环保部分
5.7.1 暖通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