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行政强制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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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安厅对精神病肇事肇祸的管理办法

四川省公安厅对精神病肇事肇祸的管理办法

四川省公安厅对精神病肇事肇祸的管理办法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实施重点管控,是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管理课题。

本文结合万年县实际情况,从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事件的特点和工作实际入手,谈谈如何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工作。

一、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事件的特点(一)暴力犯罪多发。

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行为与正常人违法犯罪不同,在行为过程中多表现暴躁、偏执和善恶不分,以威胁、放火、打砸等破坏性暴力行为居多,动辄使用凶器伤人、杀人,手段极其残忍,在群众中极易引起恐慌。

(二)侵害目标多样。

大多数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侵害行为大多数指向自己身边的人,如父母、兄弟姐妹、周边邻居等;也有一些狂乱型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侵害不特定的目标。

(三)伤害后果严重。

精神病人暴力侵害后果以杀人和重伤居多,男性精神病患者造成的伤害程度要大大超过女性精神病患者。

二、工作对策在重视民生问题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大背景下,精神病防治和精神病人管控已然成为社会热点问题。

要真正管控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必须有全面系统的设计、协作配合的机制,齐抓共管、标本兼治,重管控更重防治,从源头入手,分类、分级、分段管控,最大限度地降低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的风险,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要求。

(一)定期摸底排查,掌握底数。

派出所民警特别是社区民警要对辖区内的精神病人、性格偏执人群,按照“街不漏巷、乡不漏村、村不漏户”的要求,根据精神病发病的规律特点,定期组织开展摸排工作,对摸排出来的有肇事肇祸行为(或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疑似精神病人,逐一采集信息、建档立卡,并将病人的家庭成员、社会关系、自身情况、精神病史、平时表现、家庭住址及活动范围等情况分别列入台帐管理,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二)严格分类管控,落实责任。

对经鉴定确认发生过肇事肇祸行为或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特别是对有过打人毁物、可能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精神病人,要逐人成立管控工作小组,制定管控工作措施。

对排摸出来的精神病人,应根据其病情的严重程度进行风险评估,按照危险程度予以区分治疗,落实管控。

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工作的思考

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工作的思考

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工作的思考近年来,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件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较大威胁,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收治与管控成为亟需解决的社会管理工作。

笔者就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收治与管控谈几点看法。

一、安康市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基本情况截至XX年10月30日,全市登记在册的患有或疑似患有精神疾病的人数有29873人,其中按照公安部入库标准,信息录入《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的危险性评估3级以上患者有460人。

这些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中:一是青壮年人员居多,年龄在25至50岁之间,共414人,占此类人群总数的90%;二是农民占比例较大,共322人,占此类人群总数的70%;三是受教育程度较低,共391人,占此类人群总数的85%;四是因家庭变故、感情纠纷等原因诱发患病人员居多,共312人,占此类人群总数65%;五是具有潜在暴力倾向,共92人,占此类人群总数20%;六是患有精神残疾人员的家庭状况、经济能力等较差,生活状况较为恶劣。

二、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件的特点XX年,安康市各级公安机关共接报涉及精神病人报警求助672起,协助家属送医疗机构医治487人次,协调民政、残联解决精神病救助救治318人次。

患有精神疾病人员引发的治安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具有暴力倾向。

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在行为过程中多表现暴躁、偏执,动辄使用凶器伤人,具有较强的攻击性。

例如,XX年5月26日,旬阳县蜀河镇精神病人余某拿着砍刀出来在院子里挥舞,扬言要砍死自己的爱人,后被民警控制,未造成严重危害。

二是侵害对象不确定。

大多数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没有特定的侵害目标,没有因果关系,侵害行为大多数指向自己身边的人,如家人、邻居、路人等。

例如,XX年3月19日,紫阳县城关镇会仙桥社区精神病患者杨某,常在小区内燃放鞭炮、往附近居民楼乱扔酒瓶。

三是病情具有突发性。

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的行为是不由其主观意志决定的,正常人很难辨别这一群体,对他们的思想和行为也缺乏足够的预判。

疑似精神病人警情处置要点与战法研究

疑似精神病人警情处置要点与战法研究

疑似精神病人警情处置要点与战法研究刘波【摘要】基层公安机关面临着接处警任务日益繁重、警情类别繁多、处置困难增大等问题的挑战.肇事肇祸疑似精神病人警情是当今社会加快转型升级过程中公安机关面临的较为复杂并具有很大挑战性的警情,民警需要在现场和后续做的工作较多,因而处置难度也较大,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临场处置能力、技战术水平、现场执法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处置与此类似的疑难警情时,一线执勤执法的民警要做到前期准备工作充分、预案制定周全,现场处置临危不乱,要牢固树立证据意识,严格依法依规有序处置;后续工作同样要做到依法依规按流程妥善处理,同时要具备全员公共关系意识,把警情提升到舆情的高度去重视,积极应对各种形式的舆论、媒体,做到不卑不亢,冷静理性.【期刊名称】《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年(卷),期】2019(000)005【总页数】6页(P25-30)【关键词】疑似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警情;110接处警;警情处置【作者】刘波【作者单位】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辽宁沈阳11016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22.14警情处置是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服务群众的重要形式,是基层民警日常工作的主要内容。

疑似精神病人警情是110民警在接处警中遇到的具有挑战性、复杂性的警情。

基层一线执法执勤民警由于存在精神病理的基础知识储备不足、对精神病患者特别是重症精神病人的表现识别能力有限、执法装备以及警力准备不足、现场指挥和协同作战意识欠缺、处置类似特殊人群警情的流程不规范、具体战法尚不成熟以及专门处置训练不足等情况,往往导致民警在处置类似警情时伤亡较大,极易引发肇事肇祸病人及被害人家属投诉和舆情关注,不仅对公安机关的工作造成困扰,也会对公安机关及相关民警的公众形象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笔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力求探讨有效处置此类案件的方法,以期对公安机关特别是一线执勤执法民警正确有效地处置此类警情提供实战方面的指导和帮助,以维护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公众形象。

派出所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总结

派出所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总结

派出所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总结# 派出所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总结(一)在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中,我深刻认识到沟通和理解是打开工作局面的重要钥匙。

我刚参与这项工作的时候,心里直犯嘀咕,这可咋整呢?这些病人的情况千奇百怪,有的狂躁,有的抑郁,感觉就像一团乱麻。

但是我想啊,只要能跟他们好好沟通,了解他们的想法,工作就好开展了。

就像海伦·凯勒的老师安妮·莎莉文一样。

莎莉文老师面对又盲又聋的海伦·凯勒,那可是相当难沟通啊。

但是莎莉文老师没有放弃,她通过各种方式,像在海伦·凯勒的手上写字,带她感受大自然等,最终成功地和海伦·凯勒建立了沟通。

这就告诉我,面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咱们不能怕麻烦,得找对沟通的方法。

我们派出所的同事们就开始学习各种跟这类病人交流的技巧,有时候还会请专业的心理咨询师来给我们上课呢。

团队协作在这项工作里那也是相当重要的,我一直觉得,众人拾柴火焰高嘛。

就像唐僧师徒西天取经一样,少了谁都不行。

孙悟空神通广大,能降妖除魔,但是没有唐僧的坚定信念,没有猪八戒的插科打诨调节气氛,没有沙僧的踏实肯干,这经也取不成。

我们派出所管控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也一样。

民警负责日常的巡逻排查,社区工作人员提供病人的家庭和社区信息,医护人员则从专业的医疗角度给出建议。

我们大家互相配合,要是有个病人突然发病闹事了,民警先到现场稳定情况,医护人员紧接着就来进行救治或者评估,社区工作人员就负责联系家属,安抚周围群众。

这一整套流程下来,全靠大家的默契配合。

耐心是必须得有的,这工作可急不得。

我心里就想,这就跟种树似的,得慢慢浇水施肥,才能茁壮成长。

就像达芬奇画鸡蛋,那得画多少遍才能把基本功练扎实啊。

管控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儿。

有些病人病情反复,今天看着状态还不错,明天可能就发病了。

我们就得一遍又一遍地去关心他们的情况,定期去家访,查看他们的服药情况,看看生活环境有没有什么变化。

“五步法”强化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

“五步法”强化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

“五步法”强化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在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控工作中,安徽省宿松县公安局汇口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实践中总结出了“入户访、家属控、共同盯、积极治、真情帮”的收治管控“五步工作法”。

截至目前,汇口派出所共列管肇事肇祸精神病人16名、其他精神病人42名,没有发生一起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管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第一步:“入户访”。

今年3月,该所积极牵头镇综治、民政、卫生、财政等部门成立了排查行动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组织社区民警按照“村不漏组、组不漏户”的要求,对精神疾患人员进行全面调查,做到逐人见面、逐人筛查,摸清底数。

通过认真细致的排查,摸清了辖区患有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等精神疾病的人员,以及严重精神发育迟滞的精神疾患人员底数,并积极开展危险性评估,逐人制订救治、服务、管控措施,落实监管人、看护人员和责任。

同时,全面采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详细信息和照片资料,逐一建立档案,更新相关信息系统数据,为日常管控奠定坚实的信息基础。

第二步:“家属控”。

将排查出的42名病情较轻、家人能自行管理且日常活动范围都处于家人可控的视线范围内的精神病人,采取辖区民警与其家属签订协议的方式,提出要求,明确责任,做好日常自行看管,保证不闹事、不肇祸。

第三步:“共同盯”。

将间歇性、病情相对稳定、有一定工作和生活自理能力的精神病人列为关注级。

这部分人员日常活动能力较强,但范围相对稳定,在发病时有可能会发生一些过激行为。

对于他们,通过工作,委托其家庭所在村的村干部和周边领导做好日常监测,如发现病情复发、情绪不稳、活动范围反常等情况,要及时报告,果断采取强制治疗措施。

今年5月11日,辖区三洲村村民反映该村精神病人员何某近来情绪不稳定,有肇事肇祸的倾向。

何某患精神病多年,病发后曾有持刀追人、砍人的现象。

为防止何某病发后肇事肇祸,该所社区民警在镇综治办的协助下及时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及时消除了隐患。

派出所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行动方案

派出所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行动方案

派出所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摸清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底数,有效预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共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上海世博会正常运行。

根据沪公闵(2010)264号《关于印发〈闵行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9月底组织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行动,行动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结合世博会安保工作要求,扎实推进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滚动排查工作,摸清底数,掌握现实情况,为加强救治服务、落实管理措施、有效预防精神病人肇事肇事祸案(事)件的发生、提高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维护公共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精神病人合法权益打下工作基础。

二、工作目标通过排查,进一步落实世博期间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措施,达到“三清”(底数清、病情清、去向清)、“三落实”(治疗落实、监护落实、康复落实),将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三、组织领导派出所成立由所长任组长,分管副所长任副组长,治安、社区、综合警组警长为组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四、排查范围患有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等精神疾病的人员以及严重精神发育迟滞的精神疾患人员。

重点是曾经肇事肇祸和可能肇事肇祸的精神疾患人员,即其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违犯《刑法》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病人;或患有上述重性精神疾病,且病情不稳定、流露暴利倾向,经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评估为高风险的精神病人。

五、工作措施1、提高认识。

通过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所民警认识到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行动是中央领导同志交办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做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服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直接关系到上海世博会期间的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所民警要按照“有一人排查一人、排查一人录入系统一人”的工作原则,确保排查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

处置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件 要做到四个“注重”

处置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件 要做到四个“注重”

处置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件要做到四个“注重”作者:李奋军来源:《派出所工作》2019年第08期精神病人殴打他人、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故意损坏财物等肇事肇祸案件在基层派出所接处警中时有发生。

民警在执法实务中要注重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件与普通公民违法犯罪案件在调查取证、案件定性、实体处理、以及行为人权利保障等方面的差异,对症下药,才能实现执法的公正性。

一、注重调查取证的特殊性在办理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件中,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的程序规定调查取证。

但由于精神病人缺乏对违法犯罪行为的认识能力以及行为的自我控制能力,获取精神病人作为行为人供述这一直接证据的难度相当大。

即使有口供存在,口供的可信度也相当低,甚至都不具有证据资格。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但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做证人。

刑事诉讼法对精神病人的证人资格有较为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由于其缺乏辨别是非和正确表达的能力而排除其证人资格。

而刑事诉讼法对犯罪嫌疑人是精神病人这一特殊主体的供述材料是否排除证据资格并未明确规定。

笔者认为,无论证人证言还是犯罪嫌疑人供述,都属于言词证据。

言词证据的性质决定了精神病人的供述一般情况下可信度较低。

这就要求民警要转变取证思路,要将获取证据的重点由直接证据向间接证据转变。

在侦查实务中,通过社会调查获取行为人是否为精神病人的证明材料,通过警犬技术搜查实物证据,通过DNA技术鉴定血迹,及时提取现场足迹、指纹、作案工具等等都是获取间接证据的有效方法。

间接证据之间只要形成证据链条,排除合理怀疑,同样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由于精神病人对违法犯罪行为本身缺乏认识能力,其反侦查能力相对较低,获取血迹、鞋印、作案工具等间接证据相对于普通人违法犯罪较为容易。

因此在仔细进行现场勘验的基础上注重提取各种有效的实物证据是侦破案件的有效途径。

在初步确定犯罪嫌疑人为精神病人的情况下,要对其依法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

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工作经验做法(范文)

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工作经验做法(范文)

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工作经验‎做法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工‎作经验做法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工作经验做‎法针对春夏之交精‎神病患者疾病多发‎的情况,县公安局‎认真组织民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精神‎病患者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严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

‎一、调查摸排、‎分级管理。

今年三‎月初县公安局组织‎各派出所对所属辖‎区内的精神病患者‎展开全面性的调查‎,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层层落实管控‎,实行责任人、监‎护人双项责任制。

‎镇政府、村委会、‎责任区民警是主要‎责任人,精神病患‎者的近亲属是主要‎监护人,在管控工‎作中责任区民警要‎与监护人签定监护‎责任书,落实监护‎任的看管责任;对‎没有监护人或近亲‎属的,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要相‎应履行监护职责;‎对生活无着落,流‎浪街头的精神病患‎者要积极护送到民‎政部门并妥善救助‎。

平时密切关注一‎般性精神病人的动‎态,落实药物治疗‎、心里疏导、生活‎安定措施,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二、及时监‎控,迅速处理。

制‎定工作预案,在遇‎突发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事件时及时‎出警并控制局面。

‎4月1日,精神病‎患者耿某精神病复‎发,背着装有菜刀‎的包来到县医院门‎口,嚷着要砍人。

‎旌阳派出所迅速出‎动并控制局面。

案‎发后及时与其家人‎沟通稳定患者情绪‎。

4月16日,乔‎亭村南山间歇性精‎神病人张某突然发‎病,在乔亭村东村‎山上放火烧山,群‎众制止时,张某一‎手拿一把菜刀,一‎手拿一把尖刀,威‎胁群众不许靠近,‎甚至拿刀具追赶群‎众,蔡家桥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将其控制住‎,同时缴获了二把‎刀具。

5月16日‎,精神病人周某挑‎扁担于旌阳一小门‎口贩卖竹笋,期间‎精神病复发。

旌阳‎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防止事态恶化,‎这三起案件因处置‎及时、方法得当,‎均为造成人员伤亡‎。

2019年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工作的思考

2019年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工作的思考

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工作的思考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工作的思考近年来,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件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较大威胁,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收治与管控成为亟需解决的社会管理工作。

笔者就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收治与管控谈几点看法。

一、安康市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基本情况截至XX年10月30日,全市登记在册的患有或疑似患有精神疾病的人数有29873人,其中按照公安部入库标准,信息录入《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的危险性评估3级(含3级)以上患者有460人(男性323名,女性137名;曾有肇事肇祸行为的54名,轻微滋事的100名,其他306名)。

这些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中:一是青壮年人员居多,年龄在25至50岁之间,共414人,占此类人群总数的90%;二是农民占比例较大,共322人,占此类人群总数的70%;三是受教育程度较低,共391人,占此类人群总数的85%;四是因家庭变故、感情纠纷等原因诱发患病人员居多,共312人,占此类人群总数65%;五是具有潜在暴力倾向,共92人,占此类人群总数20%;六是患有精神残疾人员的家庭状况、经济能力等较差,生活状况较为恶劣。

二、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事)件的特点XX年,安康市各级公安机关共接报涉及精神病人报警求助672起,协助家属送医疗机构医治487人次,协调民政、残联解决精神病救助救治318人次。

患有精神疾病人员引发的治安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具有暴力倾向。

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在行为过程中多表现暴躁、偏执,动辄使用凶器伤人,具有较强的攻击性。

例如,XX年5月26日,旬阳县蜀河镇精神病人余某拿着砍刀出来在院子里挥舞,扬言要砍死自己的爱人,后被民警控制,未造成严重危害。

二是侵害对象不确定。

大多数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没有特定的侵害目标,没有因果关系,侵害行为大多数指向自己身边的人,如家人、邻居、路人等。

例如,XX年3月19日,紫阳县城关镇会仙桥社区精神病患者杨某,常在小区内燃放鞭炮、往附近居民楼乱扔酒瓶。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措施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措施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措施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措施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是一类特殊群体,其行为可能给社会造成严重威胁,因此,为了保障公共安全,管控这类精神病人的措施就显得异常重要。

首先,要有效从源头控制。

医院和政府应该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
的诊断和健康管理。

一方面,及时、准确诊断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
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其药物治疗和社会支持的力度,以便精神病人能
够及时获得有效的治疗。

其次,应该加大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考核。

相关部门应该及时对其
各项行为进行考核,并根据各地情况进行针对性的管控措施,以便及
时发现肇事肇祸的迹象,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防范肇事肇祸精神病人
可能造成的损失。

最后,应该加强预防和意识。

要加强向普通民众宣传和教育,让普通
民众更加了解和尊重精神疾病患者,以减少不必要的社会排斥现象。

同时也应该增强处置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法律意识,使社会各界充分
理解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需要特别照顾和管控,避免误解和歧视。

总之,管控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是一件复杂的工作,要有效完成这一工作,从源头控制、加大考核、加强预防和意识建议都是有益的,认真
执行以上措施,就可以确保安全,保障社会的稳定。

重性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案例分析

重性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案例分析

全文共计4755字重性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案例分析
通过对我市近年发生的几起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典型案例专门分析,探索对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的具体处置措施、程序、方法,旨在进一步提升基层派出所民警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及其引发案事件的处置水平,减少社会危害的发生,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提供参考对策。

一、“武疯子”现场处置
【案例】2019年10月3日,石泉县城郊派出所接改县局“110”指挥中心指令:城关镇一四村村民李某将谭某砍伤,请立即处警。

接警后,城郊派出所2名民警及1名辅警迅速赶往现场。

发现李某在室内。

民警一面与其对话,让李某开门出来,一面安排同伴在门口埋伏,就在与李某对话中,李某突然开门扑出门外,拔出一把菜刀,直接向民警头部砍来,民警用警棍格挡躲避后撤退到安全距离。

李某手持菜刀、木棒躲回房间。

民警迅速向县局报告情况,县局组织警力赶到现场,李正全再次冲出,使用菜刀等攻击民警,处警民警用钢叉、盾牌对其进行制服。

民警柯某在同其他民警合力制服李某时左腿髌骨骨折。

①案例反映问题:
1。

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分析

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分析

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分析作者:杨建设来源:《消费导刊》2013年第03期摘要:切实加强和改进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是公安保卫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

笔者就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提出了一点看法。

关键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分析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致人死伤问题已经成为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

加强和规范有暴力倾向精神病患者的管理,预防和阻止其肇事肇祸行为就显得尤为重要。

切实加强和改进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是公安保卫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

笔者就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工作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一、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存在的困难1.控制难度大。

一些精神病人居无定所,活动轨迹随意性较大,难以摸排管控;一些精神病患者家属因不堪长期拖累或束手无策,往往对病人听之任之,放任不管;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具有暴力性、攻击性、突发性和盲目性,往往在周围人毫无戒备的情况下,随时受任何外部条件刺激实施杀人、伤害和个人极端行为,管控的主动权难以掌握,往往只能在肇事肇祸案件发生后,被动地采用处置措施。

如,2009年发生在河南油田辖区的精神病人李某,在无任何征兆的情况下,突然持刀向一名老太太挥刀乱砍,造成当事人当场死亡。

2.处置压力大。

由于精神病人发病时力量较大,且作案后逃跑路线没有规律,瞎跑乱撞,给堵截和控制带来一定难度,公安机关使用常规手段处置很难奏效,经常出现因现场处置方法不当而导致精神病人自伤、伤人甚至袭警等情况的发生。

事后由于受害人医药费和财产损失不能及时得到补偿,有可能引发上访等涉稳事件,或产生其他不确定因素。

3.治疗能力弱。

由于精神病治疗周期长,费用高,易反复的特点,大多数家庭无力承担巨额的医疗费用,大多抱着“破罐破摔”的心理,任其自生自灭。

目前尚没有建立和完善精神病人治疗经费的社会救助机制,使多数病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据测算,一个三级以上重症精神病患者每月住院费用需要3500元左右,一般情况下3个月为一个疗程,严重患者需要住院一年左右。

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类警情处置预案

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类警情处置预案

一、预案目的为有效应对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类警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各级公安机关在处置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类警情时的行动指导。

三、预案组织领导1. 成立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类警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类警情的处置工作。

3. 各级公安机关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四、警情处置流程1. 接警(1)接到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类警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调度警力。

(2)询问报警人,了解警情基本情况,包括精神病人姓名、年龄、性别、病史、肇事肇祸行为、地点、时间等。

2. 出警(1)派出警力迅速赶赴现场,确保警力充足、装备齐全。

(2)根据警情,通知相关医疗机构、卫生防疫部门、消防部门等相关部门联动处置。

3. 现场处置(1)到达现场后,迅速了解现场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现场秩序稳定。

(2)对精神病人进行初步判断,如确认为精神病人,立即将其控制,防止其继续肇事肇祸。

(3)对现场群众进行疏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对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4. 协同处置(1)与医疗机构、卫生防疫部门、消防部门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处置警情。

(2)对精神病人进行救治,必要时进行强制隔离治疗。

(3)对现场进行勘查,收集相关证据。

5. 证据固定(1)对现场进行拍照、录像,固定现场证据。

(2)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收集证人证言。

6. 处理结果反馈(1)将警情处置情况及时上报上级公安机关。

(2)对精神病人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后续处理措施。

(3)对现场进行清理,恢复交通秩序。

五、注意事项1. 处置警情时,民警要严格依法行事,确保自身安全。

2. 在处置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精神病人的特殊体质,避免使用过激手段。

3. 加强与医疗机构、卫生防疫部门、消防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

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的调查与思考——以南京市为例

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的调查与思考——以南京市为例
第2 9 卷 第 2期
2 0 1 4年 3月
江 苏 警 官 学 院 学报
J 0UR NAL 0F J I ANGS U P 0LI CE I NS T I TUTE
V o 1 . 2 9 N o . 2 Ma r. 201 4

治安 学研 究 ・
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 管控 的调查 与思考
基金项 目:江 苏省 高等 学校 大学 生实践创 新训练计 划重点项 目 “ 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 的调查 与思考 ”( 项 目编号: 2 0 1 2 1 0 3 2 9 0 0 9 ) ;江 苏高校优 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 目 ( P A P D ) 。 收稿 日期 :2 0 1 4 一 O 1 — 1 2 作者简介 :魏励华 ( 1 9 9 1 一 ) ,男 ,汉族 ,江苏溧阳人 ,江苏警 官学院 2 0 1 0级侦 查一区队学生,南京,2 1 0 0 3 1 。
因此针对刑法刑事诉讼法精神卫生法等法律对公安机关管控处置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规范措施不足以解决南京市地方实情以及南京市尚未出台地方精神卫生法规的实际情况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充分听取公安司法卫生等相关部门的意见立足于南京市精神病人的实际情况和区域案件特点制订切实可行的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和相应的部门规章明确对精神病人以及在其肇事肇祸后的管辖主体与责任分工避免事发后由于职责的混乱不清引发各部门之间的推诿扯皮形成上下协调平级联动的责任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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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南京市为例
魏 励 华
摘 要:近年来,南京市各辖 区内精神病人 的肇事肇祸案件频繁发生 ,给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造 成极 大的威胁。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具有不可预测,手段残忍,危害范围广 ,社会影响大等特点。在肇 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处置方面,法律法规存在漏洞,信息登记缺失,精神病人收治困难等难点 突出。针 对 当前 南京 市精 神 病人 及 其肇 事肇 祸 的 实际情 况 ,立足 法律 ,建 立健全 相 关信 息平 台,完善 风 险评估 机 制 ,加 强 同家属 的沟通 交流 ,强化政 府 资金 补助 等措施 ,将 有 助 于提 高公 安机 关与相 关部 门对 肇 事 肇祸精神病人处置管控 的效率和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人 身财产安全,降低精神 病人肇事肇祸的损 害

对肇祸精神病患者进行强制医疗的法律分析

对肇祸精神病患者进行强制医疗的法律分析

对肇祸精神病患者进行强制医疗的法律分析肇祸精神病患者是精神疾病人中最具暴力攻击性的典型患者,因其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在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后具备免除刑事处罚的法定条件,但其潜在的社会危险性不因免责而被排除,强制医疗是消除其社会危险性的有效途径,本文通过对肇祸精神病患者肇祸行为、强制医疗的方法和措施进行分析,以求解决之办法。

标签:肇祸精神病患者强制医疗措施肇祸精神病患者是指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精神病人。

近年来,由于社会经济体制转型,矛盾冲突频发,各种心理应激因素急剧增加,精神卫生问题已成为我国当前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

伴随着社会不断发展与进步,人们对精神病人与危害行为间的关系日益重视,特别是严重的肇祸精神病人给社会和他人造成的危害已经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

对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对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是对患有精神疾病由此而成为无刑事责任能力或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所适用的旨在隔离排害和强制医疗的措施,它对于精神病人健康恢复、保障其合法权益以及消除其人身危险性、预防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构建和谐社会都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肇祸精神病患者的现况分析肇祸精神病患者是精神疾病患者中最具暴力攻击性的典型患者,是精神疾病患者的外在特征最具代表性的群体之一。

精神疾病是在各种生物学、心理学及社会环境因素影响下,人的大脑功能失调,导致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的疾病。

精神疾病主要分为重性精神病与精神障碍两种。

1、重性精神病是以大脑精神活动失调和紊乱为主要表现的一组疾病,主要有脑器质性精神病、反应性精神病、偏执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周期性精神病以及精神发育迟缓等。

2、精神障碍的主要表现有:酒瘾、毒瘾、网瘾、人格障碍、焦虑障碍、情绪问题、应激障碍、睡眠障碍、性心理障碍、各种适应性障碍等。

一般来说,存在精神障碍问题者接近人群的10%,美国的统计资料约在20%左右。

对持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现场处置策略与方法研究

对持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现场处置策略与方法研究

对持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现场处置策略与方法研究延宁【摘要】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件时有发生,它严重威胁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生活的稳定.对这些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进行合法有效的控制是公安民警的重要职责之一.精神病人的行为特征与常人不同,对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件的处置需要一些特别的具有针对性的策略和方法.【期刊名称】《湖南警察学院学报》【年(卷),期】2016(028)005【总页数】8页(P43-50)【关键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公共安全【作者】延宁【作者单位】湖南警察学院,湖南长沙410138【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631.43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09年初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在一亿人以上,另有研究数据显示中国有1600万以上的重性精神病患者[1],他们之中的三分之一以上在发病期间都可能存在攻击行为,即俗称的“武疯子”对这些在发病时攻击他人或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合法、有效的控制是公安机关重要职责之一。

由于我国对枪支和爆炸物的管控很严,因此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主要通过徒手或持刀或其它器械进行肇事肇祸行为。

其中持械精神病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更大,所以本文在大量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和警务实战案例的基础上,通过综合、比较、分析,从警务战术层面探究如何提高人民警察依法、安全、合理、有效的对持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现场处置的能力,研究和寻找控制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安全、有效的策略和方法。

(一)精神病的概念、种类精神病是指由于人体的丘脑、大脑功能紊乱,所导致患者在感知、思维、情感和行为等方面出现异常。

常见的精神病有多种类型,如精神分裂症、脑器质性精神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等。

(二)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概念在我国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前,人们对于那些有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习惯上称之为“武疯子”,直到1986年上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上海市监护治疗管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条例》,对于这种具有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给予了法定名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情况调研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情况调研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情况调研关于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情况的调研我街道辖区18个村(社区),目前有各种精神病人48名,情况大致有三种,一是易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已经送入医院进行强制医疗;二是在家强制管控的,由家人和村(社区)以及公安部门共同管控;一是病情控制中,和家人一起居住,由家人督促吃药,基本没有危害性。

一、具体做法(一)认真做好清查摸排工作。

要求各村(居、场)严格按照管辖范围对精神障碍患者开展摸底排查,对精神障碍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家庭情况、发病情况、监护人情况以及监管现状进行认真清理登记。

街道综治办将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情况列入每月高危人群情况研判报区综治办,以便上级部门及时掌握。

(二)严格落实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职责。

各村(居、场)要对每名精神障碍患者落实1至2名家属或者亲属作为监护人,关心精神病人的思想和生活状况。

精神障碍患者发病期间,监护人必须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实施严格监管。

要分解责任,明确专人,落实专人对本辖区内精神障碍患者的包保责任,落实关爱措施,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有些患者家庭经济困难,治疗费用对于特别严重的及时向公安部门备案,社区民警协助管控。

(三)切实加强相关治安防范措施。

各村(居)对本辖区内出现急性发作的易肇事肇祸的精神障碍患者,要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确保对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及时救治。

若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要迅速与派出所和街道联系,采取坚决措施果断处臵。

坚决防止发生危害社会的严重后果。

二、但是在前期的管控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主要有:(一)管控力量不够。

很多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为其父母,基本都是老年人,根本不具备管控能力,又没有专门的管控救助机构,难免脱管。

(二)治疗经费难以保障。

很多需要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虽然街道和村(社区)帮助解决了一部分医疗费用,但是毕竟力量有限。

深入治疗药品也难以保障。

区疾控中心发放的免费药品只能治疗一些轻微症状的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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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安机关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中的行政强制摘要精神病是一种会影响人的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的疾病,可能给自己或他人带来危害。

目前,我国有各类精神疾病患者1亿多人,其中约有1600万人是重症精神障碍患者,这些重症精神障碍患者都具有暴力性和攻击性,对社会治安造成威胁。

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能是维护社会治安,所以公安机关在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管控工作中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公安机关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主要涉及行政管束、强制医疗、强制性协助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虽然我国出台了《精神卫生法》、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进行修订。

但是对于行政强制医疗的决定主体过于杂乱、强制医疗的程序设置不规范、对于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但存在社会危害的精神病人的管控存在空缺等问题给实践带来了各种问题。

又因为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特殊性,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权益需要更强程度的保护,这也是我对公安机关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管控中的行政强制研究的价值基础。

一、公安机关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行政强制公安机关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过程中,经常会用到行政管束和强制医疗,从性质上看,这两种行政强制都涉及到人身自由的限制。

检索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只有《人民警察法》和《精神卫生法》直接规定了专门针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行政强制。

(一)公安机关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行政管束行政管束是指在紧急状态下,警察暂时性限制相对人的人身自由,以避免发生或继续发生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危险,或者排除对被管束人自身或他人人身可能造成的危害。

根据行政管束的性质可以分为:保护性管束、预防性和制止行管束、救助性管束。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二款1可知行政管束是限制人生自由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脚注(和《精神卫生法》3脚注。

我们可以看出,公安机关对于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采取的行政管束是将被管束人从一种对自己造成危险或者对他人造成危险的状态转移到一种安全对状态。

其目的是中止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2第14条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3第28条第2款规定:“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危害他人或自己的行为,以减轻其危害程度,或者避免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对他人或自己造成危险,以防止社会危害大发生。

因此可以看出公安机关度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行政管束属于保护性管束。

从内容上来看可以公安机关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行政管束分为几块,1、管束对象是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只需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根据精神病人的一般特征来判断,对方是否属于精神障碍患者。

2、行政管束的启动点是精神障碍患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者财产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点行为或者危险。

3、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行政管束的方式可以使用强制手段和保护性警械,其具体的措施应当根据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危险程度而定,必须要参照《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和比例原则,行政管束过程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造成的伤害要与行政目的成一定比例,在管束过程中通常使用的警械有防爆叉、警绳等具有保护性的警械,原则上不得使用具有杀伤性的武器例如手枪、手铐、警棍等。

4、行政管束的时限不超过24小时,行政管束后应当及时通知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并且让其监护人带他去精神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如果其监护人拒绝带他其医疗机构进行诊断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其送往指定的精神病医院进行诊断。

(二)公安机关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行为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强制医疗是违背当事人或者其监护人的意愿而对其进行强制治疗,其目的是为了避免精神障碍患者发生危害公共安全、危害他人、危害自身的行为,通过对其强制医疗以达到治愈疾病,维护社会治安的目的,具有强制性、非自愿性、公益性的特点。

公安机关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作出的强制医疗是行政强制医疗,决定机关是公安机关,监督审查也是有公安机关内部进行的。

但是公安机关在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行政强制医疗过程中,只是扮演协助者的角色,主要还是由精神医疗机构执行的。

公安机关根据精神医疗机构和专业精神执业医师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诊断来决定以及其监护人或本人对住院治疗的意愿来决定是否对其进行强制医疗。

强制医疗的过程中公安机关的主要工作就是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采取保护性措施送往精神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对需要住院治疗的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有擅自脱离住院治疗或者其监护人阻碍实施住院治疗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精神医疗机构对这类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强制医疗,以保障强制医疗的顺利的进行。

1、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送往”诊断行为公安机关的基本职就包括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所以,面对政治肇事肇祸的精神障碍患者,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义务对其的危害活动进行制止。

而且《精神卫生法》4中也明确指出公安机关对于有危害公共安全或伤害自身或他人行为的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有义务制止其行为并且送往精神医疗机构进行诊断。

但是在《精神卫生法》中所说的送往只是表示表示目的词语,并没有说明使用什么手段来达到这一目的。

考虑到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行为能力和认知能力都有限,而且具有攻击性和暴力性,所以将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送往精神医疗机构过程中,必要时可以采取一些强制手段即“强制送检”。

至于“强制送检”过程中使用何种强制手段就应当参照《人民警察警械和武器使用条例》和依照比例原则,在达到行政目的地同时,对相对人的影响要降到最小。

在实践中,公安机关一般会使用警绳这一类具有保护性质的约束警械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者进行约束,然后送往精神医疗机构,对其在派出所的暂时约束地点也是类似醒酒房的约束室,防止其自残。

2、对公安机关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协助行为精神医疗机构根据专业知识和《精神卫生法》5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做出专业的医疗诊断,对符合住院治疗的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做出住院治疗的决定。

虽然医院不属于行政机关但是从《精神卫生法》29条和30条可知《精神卫生法》赋予精神医疗机构的精神执业医师做出住院治疗的权力,所以这一决属于行政决定,其法律依据是《精神卫生法》。

既然是行政决定,当决定机关不足以排除障碍,顺利的执行这一行政决定,就可请求公安机关从旁协助,以保障住院治疗这一行政决定得以顺利执行。

而且《精神卫生法》35条第二款也明确表示当监护人阻碍实施住院治疗或者患者擅自脱离住院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精神医疗机构采取相应措施保障住院治疗的实施。

对于其中的协助方式也涉及行政强制手段,对于监护人阻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治疗的,可以依据《治安管理法》对其进行警告,如果情节严重还对其进行治安拘留,如果造成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可以依据相应法律对其进行处理;如果患者擅自脱离住院治疗,可以对其进行保护性约束,防止脱离住院治疗。

3、公安机关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的协助行为属于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5《精神卫生法》30条第二款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一)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二)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

政强制执行我国的《行政强制法》第2条6脚注把行政强制分为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医疗可以看作是公安机关根据精神医疗机构以及精神执业医师的诊断,对精神障碍患者作出住院治疗的行政决定,但是精神障碍患者擅自脱离住院治疗或者其近亲属阻碍其住院治疗的行为明显属于拒绝履行行政机关住院治疗的行政决定,所以公安机关采取行政强制手段协助精神医疗机构,让精神障碍患者履行住院治疗的行政决定。

所以行政强制医疗可以看作是一种行政强制执行。

二、公安机关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实施行政强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公安机关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行政强制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人民警察法》和《精神卫生法》,虽然其中对于公安机关在处理肇事肇祸中使用行政强制也有所规定和说明,但是如何规范强制权,对于疑似精神病应当采取什么措施,在精神障碍患者初诊结论作出时到再次诊断结论这一期间,公安机关可以以何种方式协助精神医疗机构对精神障碍患者的暂时留院观察等。

(一)对不符合强制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无完整的管理体系《精神卫生法》虽然规定了符合本法30条第二款的精神障碍患者,应当进行行政强制医疗,但是对于不符合《精神卫生法》规定,不需要强制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并没有相应的法律来规范对于他们的管理。

而且精神病只能早发现早治疗,如果不积极治疗,很容易使轻微的精神障碍演变成严重精神障碍,如果让不符合强制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回到社会,而且还没有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对他们进行管理势必会对社会治安造成危险。

例如在2013年3月14日,浙江某银行当保安的李某,多年前就被确诊抑郁症,因为没有得到很好的治疗,使得病情恶化,最后因琐事用刀杀死了自己的两名同事。

李某在2009年被确诊为抑郁症,期间一直使用药物治疗,但是由于家庭条件困难,所以对于抑郁症也没有很在意,而且当时表现和正常人没有多大区别,所以就在病情好转后,就停止药物治疗,在2012年12月底,就有同事感觉到李某的精神有点不正常,当时同事以为李某只是性格比较怪也就没在意,没想到李某在2012年3月14日因为生活琐事就把两名同事杀害,事后李某被确诊为精神障碍患者且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所以对不符合强制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也应当出台一些相应的管理措施。

(二)程序设置不规范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与刑事强制医疗相比,行政强制医疗的程序设置不规范。

刑事强制医疗有三大构成要件1、行为人在违法“行为”发生之时,完全失去辨认或控制能力。

2、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必须要经过“法定程序”鉴定。

再次,只有必要的时候,才可以实行强制医疗,若无必要,则只需让家属或监护人监管与治疗即可。

3、是否采用刑事强制医疗程序必须由法院进行司法审查,经过必要的举证、质证等庭审流程,由法院最终决定是否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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