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溶液‘配制’及‘标定’原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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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溶液‘配制’及‘标定’原始记录

配制人:标定:复标:审核:

标准物质配制(标定)记录

编号: CHEC/QBG-075

名称:、配制方法:

使用天平型号编号室温℃、湿度%RH 配制:取定溶mL 标定:取份:

⑴⑵⑶⑷

用溶液滴定,滴定消耗量(mL)V1= 、V2= 、V3= 、V4= 、V0= 。

标准溶液浓度计算公式:C=

计算结果():C1= C2= C3= C4= C =

相对偏差(%):S1= S2= S3= S4=

备注:

配制人:复核人:

配制日期:年月日有效期年月日

标准溶液配制记录

编号: CHEC/QBG-147

标准溶液名称:规格:

配制方法:

仪器名称:

溯源标准:

温度:℃、湿度:%RH

标准溶液拟配浓度:

配制或稀释过程:

配制日期:年月日有效期:年月日配制人:复核人:

0.1mol/L盐酸标准滴定溶液的标定

编号:JL/LJ-001-01

一、标定方法:GB/T5009.1-2003

二、使用仪器:AEL-200电子天平(仪器编号:JYB001)马弗炉(仪器编号:

JYC009)

三、操作

1、量取9ml盐酸,加适量水并稀释至1000ml。混匀,待标定。

2、标定:精密称取约0.15g在270~300℃干燥至恒量的基准无水碳酸

钠,加50ml水使之溶解,加10滴溴甲酚绿-甲基红混合指示液,用本溶

液滴定至溶液由绿色转变为紫红色,煮沸2min,冷却至室温,继续滴定

至溶液由绿色变为暗紫色。

四、记录和结果

1、计算公式:c(HCl)=m/[(V1-V2)×0.0530]

0.0530……与1.00ml盐酸标准滴定溶液[c(HCl)=1mol/L]相当的基

准无水碳酸钠的质量,g

配制人:复核人:

配制日期:复核日期:

标准溶液(滴定液)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关键词(必填项目):标准溶液、滴定液

目的(必填项目):

对标准溶液的使用等制定统一的要求,便于统一的管理。

背景知识(选填项目):

无。

原理(选填项目):

主体内容(操作步骤,必填项目):

1 内容

1.1 标准溶液的配制

1.1.1 所有品种均严格按《中国药典》2005年版及《滴定液配制及标定SOP》规定进行配制。

1.1.2 检查所领试剂标签完好、包装完整、封口严密、无污染,在规定使用期内,符合其规格要求。

1.1.3 配制所用容器具必须洁净。

1.1.4 严格按配制方法操作,实验操作规范符合要求。

1.1.5 配好的标准溶液须放在与溶液性质相适应的洁净试剂瓶中,贴好标签。

1.2 标准溶液的标定

1.2.1 标定标准溶液的试剂应使用基准试剂。

1.2.2 标定标准液所用天平应专用,天平的称量及精度必须与所称样品

要求相符,必须由计量部门签发的计量合格证,切在检定效期内。

1.2.3 称量基准物的容器及操作过程所用的容器须洁净、无痕迹、无残留物。

1.2.4 所有使用的精密玻璃计量器具,如容量瓶、滴定管、移液管均应经过校正,有校正记录。

1.2.5 按要求进行标定和复标,标定的份数和附表的份数不少于3份,标定(复标)三份样之间的相对偏差≤0.1%,标定和复标之间的相对偏差≤0.1%,否则重标。标定结果按初复标的平均值计算,取四位有效数字。

1.2.6 以上各项操作均应有记录(配制、标定、复标)。

1.2.7 标准溶液须贴标签,内容包括:品名、浓度和校正、配制者、配制日期、复标者、标定者、标定日期、复标日期、室温、使用期限等。

1.2.8 标准溶液的使用期限一般为1-3个月,特殊配制另行规定。超过使用期期限不得使用,必须重新标定。

1.2.9用过的容器、器具洗涤、干燥、贮存。

1.3 标准溶液的贮存

1.3.1 标准溶液应专室存放,室内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并有专人负责。

1.3.2 每日检查室内温湿度并记录,不符合要求应及时调整。特别注意性质不稳定的标准溶液。

1.3.3 保持室内干净、整洁、有序。

1.4 标准溶液的发放

1.4.1 专人负责标准液的发放工作。

1.4.2 每个检验员所需标准液均由标准溶液配制人员统一配制,不得自行配制、使用。

1.4.3 过使用期的标准溶液不得发放、使用。

1.4.4 发放应有记录,内容:品名、浓度、效期、数量、标定日期、领用日期、、领用人、发放人。

1.4.5 所有领用标准液的容器应具塞,并严格洗涤、晾干后才可盛装。湿容器不得盛放标准溶液。

1.4.6 领用后的容器均要贴好标签。

主要参考文献(选填项目):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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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规范

一、目的:

建立一个实验室仪器、试剂、试液、标准溶液、滴定液的管理检验操作及安全卫生的管理规范,以便全体人员遵照执行,确保检验工作的规范性。

2、责任者:全体人员

3、规范内容

二、安全卫生规范

1 、实验室内应穿实验衣,必要时戴护目镜及口罩。

2 、实验室内不得嬉闹、吸烟、吃东西,不准用实验器皿盛装食物。

3、进行化验时不得中途离开。

4、实验中所用仪器、试剂放置要合理,有序。实验台面要清洁整洁。实验工作结束或暂告一段落时,仪器试剂用品应放回原处,房间要打扫干净,垃圾应放入垃圾桶内,不得随意乱扔或抛入水池中。

5、玻璃仪器之清洗:应先以清水冲洗后,再以清洗液洗净,最后用纯水冲洗,晾干。

6 、不可用口或鼻直接尝、嗅化学试剂。

7、易燃易爆试剂,须储放于阴凉通风处,不得直接爆置于阳光下或接近热源。

8、皮肤或衣服沾上化学试剂时,应立即用清水冲洗,若喷到眼睛应立即以洗眼器冲洗。

9、如曾使用有毒物进行工作,工作完毕应立即洗手。

10、稀释硫酸时只能将浓硫酸慢慢注入水中,边倒边搅拌,不得反向操作。

11 、使用高氯酸工作时,不能戴手套。

12、配制溶液或在实验中能放出HCN、NO2、H2S、SO2、Br2、NH3等及其他有毒和腐蚀性气体时(如HCL、H2SO4、HNO3、CCL4等)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13 、使用明火时,应查看周围有无可燃性化学试剂。

14 、加热易燃试剂时,不得使用明火和电炉直接加热,应以水浴方式。

15 、使用火焰加热时,应注意衣袖、头发等是否因太长而被燃烧之可能性。

16、以烧瓶或试管进行加热时,瓶口或管口不可朝向别人或自己。

17、加热时,不可以将瓶口密闭,以免膨胀爆炸。

18、使用玻璃仪器时,应先检查是否有裂痕,边缘是否有尖锐的棱角,以减少意外发生。

19 、正在燃烧的火焰,若要添加燃料是,应先熄灭冷却后方可添加。

20 、少量有毒试剂之废弃必须用大量水冲入下水道.

21、浓度较高的废酸、废碱要经中和处理后才能排入下水道。

22、大量有机溶剂不得直接放入下水道,应尽可能回收利用或集中处理。

.23、实验室应备有消防灭火器,必要时使用。

24 、下班前应检查水电是否关好,检查须进行隔夜试验的设备是否无安全之虑,方可离开。

三、化学试剂的管理

1 、实验室的化学试剂由实验室专人负责申购、登记、验收。

2 、购入的化学试剂应逐件检查产品的名称、标签、出厂日期、品级商标、厂名、合格证等,“三无”产品及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得验收入库。

3 、经验收无误的化学试剂应按一般化学试剂、剧毒品、易燃易爆品、强氧化剂、强腐蚀剂等分类分别存放,不可乱堆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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