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项目强条实施要求及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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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条文实施开展要
求
工程中心安全质量部二〇一
七年七月五日
为加强天润新能风力发电工程建设过程控制,强化质量责任,规范质量行为,按《风
力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进行管理的要求,需严格执行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
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 年版;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 年版,特制定本《工程中心强条实施开展要求》,各参建单
位均应遵照执行。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基本规定1、项目各参建单位应加强单位内部质量管理,制定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
的管理制度,有关工程管理及技术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强制性条文。 2、工程项目建
设前,各单位应确定本工程项目有效的版本清单(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危险因素、环
境因素),明确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强制性条文。工程开展过程中随新标准发行及时
更新清单,进行动态管理,保证强制性条文的现行和有效。 3、工程建设过程中,参建
各单位应按计划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如有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应及时改正,
并应保存整改记录。未整改合格的,严禁通过验收。 4、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在施工
过程中如发现勘察设计有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应及时向勘察、设计单位或建设
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结果在图纸会审(检)纪要中体现; 5、工程中编制的各
类策划方案等文件中的措施、标准均应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6、专职质检员、监理工程师应持与所检查专业一致且有效的资格证书上岗。
7、各单位应保证强制性条文执行的经费,主要包括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相关资料购
置费、培训费、检查费、奖金等。 8、作为实施强制性条文的原始资料,各参建单位的《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和《强制性条文验收汇总表》、《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应填写规范、数据真实,记录齐全,签证有效,并按规定收集、整理、归档,移交建设单位。 9、业主项目部负责对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具体强条的
实施管理,各大区经理对本区域各项目的强条实施情况进行管理,工程中心工程部专业技术人员、安质部人员对项目强条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二、强制性条文实施(执行)计划编制1、建设单位制定本工程强制性条文的实施规划,各参建单位应有针对性的执行计划,
并对相关内容培训,做好记录。保证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完整性。 2、建设单位编
制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实施规划》应由业主项目部负责编制,项目经理进行审核、
经大区经理批准后下发各参建单位。 3、监理单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检查计划》应由
监理项目部组织编制,监理公司管理部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文件封面的落款为监理单位名称,并加盖监理单位章。报建设单位进行审核批准后执行。 4、施工单位《工
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应由施工项目部组织编制,按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明确
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强制性条文。编制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应包括如下部分:(1)工程概
况(2)编制目的(3)编制依据(4)强制性条文实施组织机构(5)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及附表:(A)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表(B)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C)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由施工单位安全质量管理部门审核,施工单位分管领导批准。文
件封面的落款为施工单位名称,并加盖施工单位章。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应从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意见。报监理单位审核后,建设单位批准执行。执行计划中的实施措施应有针对性,包含针对强条的培训、考核等相关内容。强制性条文执行
计划报审表见附表2.1,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见附表2.2。 5、各参建单位编制强制性条文实施(执行)计划编制依据所采用的标准应采用符合要求的有效版本,实施计划内容详细、可操作,严禁采用失效和过期版本。
三、强制性条文的执行1、工程施工阶段,强制性条文执行的主体责任单位为施工单位。
2、在工程开工准备阶段,施工单位应对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和措施进行分解细化,落
实至相关责任人。 3、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将强制条工文实施计
划的落实情况,根据工程进展按分项工程据实记录、填写《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执行记录齐全,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见附表 3.1。 4、工程采用材料、设备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会同监理单位对设备材料的强制性条文执
行情况进行实物验收,如有违反、执行偏差、遗漏情况,及时作出退货建议并报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建筑、安装的质量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严格按照经审批的强条执行计划进
行施工。
四、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检查1、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的主体责任单位为监理单位。
2、监理单位应按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对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
进行检查。 3、施工过程中,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与工程同步对施工单位强制性条文执
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签证。 4、在分部工程验收时,应由总监组织对施工单位执行强制
性条文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检查结果填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检查记录齐全,并应由施工单位签证。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见附表4.1。
五、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核查1、在单位工程验收阶段,业主项目部为强制性条文执
行情况核查的主体责任单位。
2、单位工程验收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监理项目部对照经审批的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填写《强
制性条文执行汇总表》。报建设单位审核,确认。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汇总表样
见表附表5.1。
六、强条实施的培训为了保证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在工程中的贯彻落实,业主项目部和
各参加单位应加
强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宣贯与培训工作,使有关人员熟悉并掌握其内容和要求,正
确理解与执行。根据工程进度开展情况,可安排在每分部(分项)工程开展前,有针对
性的组织进行强制性条文宣贯培训,并做好记录。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培训记录表样见
表6.1-6.2。
七、强条实施的考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强制性条文。对于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
准的,责令改正,
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责任单位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
成的损失;并依据合同及(《TR-WD0802-0404 质量管理考核及奖罚办法》、《TR-WD0802-0402 安全管理考核及奖惩办法》进行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