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收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改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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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税收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改善措施

摘要:税收宣传是提高公民纳税意识,促进纳税服务深入开展,提升征管水平的重要措施;是营造良好税收环境,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建立法制公民社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和方式。坚持不懈地抓好税收宣传,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是税务部门坚持依法纳税、保证税收制度稳定发展的必要工作。当前我国的税收宣传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尚需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税收宣传问题措施

税收宣传是税收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的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税收宣传是提高公民纳税意识,促进纳税服务深入开展,提升征管水平的重要措施;是营造良好税收环境,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建立法制公民社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和方式。坚持不懈地抓好税收宣传,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是税务部门坚持依法纳税、保证税收制度稳定发展的必要工作1。

由于我国目前税收立法的级次低,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等名目繁多,不利于纳税人掌握,所以需要税务机关做大量的宣传工作,弥补税收立法的不足。税收宣传工作的力度反映着税收工作的力度,税收宣传规模、水平、机制只有代表税收发展的方向,广泛宣传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宣传税收法规,才能促进税收事业的发展。

一、当前我国税收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宣传呈明显的阶段性,宣传持续性不够。

自从1992年开始“税收宣传月”的工作以来,每年的税收宣传工作基本都集中在4月份,在这个月里,可以看到各种形式的宣传形式,报纸、电视、网络等等媒体都成为税收宣传的必不可少的平台。在轰轰烈烈的宣传一个月之后,宣传月一过,税收宣传的工作也就随之停止。实际上,税收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法制化建设工程,必须要有科学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组织原则,否则税收宣传质量就得不到提高,很难从根本上起到提升全民纳税意识的效果2。这样陡涨陡落的宣传形势,根本不能达到有效的税收宣传效果。近年来,随着日常税收宣传工作的加强,这个实效性问题已经有了较大的改观,但仍需要进一步改变。

(二)税收宣传形式单一,受众接收率低。

从平面到影视、网络,再到立体互动传播,新媒体的发展日新月异。但我们的税收宣传方式还处在平面、填鸭式阶段,文字宣传多视频宣传少,内容多是叙述工作,百姓可读性不高,无法实现全方位信息投送,无法为纳税人提供套餐式资讯服务。报刊上介绍法规的文字,绝大多数也是过于专业化、术语化,不能吸引广大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因此,也就不能被吸收和理解3。税收宣传形式多

样化,保持经常性,这是由税收工作本身的复杂性和涉及面广的性质决定的。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家的税收政策在不断变化,纳税人个体在不断变化,纳税人的思想意识在不断变化,他们对税收工作提出的执法与服务并重的要求也在不断地变化,想单纯地通过“税收宣传月”这种形式,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是绝对跟不上形势的4。

(三)税收宣传工作互动性差,往往是税务机关单向性的向社会大众传达信息,而忽略社会大众向税务机关的信息反馈。

每年一到税收宣传月,就可以看到税务部门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工作,报纸专刊、电视栏目、街道横幅……税务机关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将所要宣传的税法知识散布给社会大众。但这项工作绝大部分是税务机关单向性的向社会大众灌输税法规定,极少涉及与纳税人的互动,来了解纳税人的真正诉求。其实,纳税人往往有自己的特殊方面的税法需求,“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则似乎在税收宣传工作中不太适用。当税务部门宣传的知识不与纳税人的真正需求相对应时,税收宣传工作就不能得到广大社会大众的积极响应,从而也就不肯能有很好的宣传效果。

(四)税收宣传缺乏有效的绩效考核。

在当前我国这种重政绩不重成绩的行政风气下,没有一定的绩效考核约束,就不能引起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税收宣传工作最多也就当成照章行事,机械地完成上级任务一般。我国的《征管法》中明确了税收宣传是税务部门的义务,国家税务总局每年也都会以行政命令形式下达有关税收宣传的要求,但它们都未明确规范判断税收宣传效果的具体标准。每年只是完成了很多宣传活动,却无法估计税收宣传所达到的效果,无法测评税务部门的工作效率。没有合理的标准作出对税收宣传工作的评价并实现对税收宣传工作的监督,就不能形成对税收宣传部门的良性促进。

二、改善我国税收宣传效果的措施

(一)设立专门的税收宣传机构,变阶段性宣传为持续性宣传。

税收宣传不能集中局限于一年一度的税收宣传月,而应贯穿全年税收工作的始终,做到月月都是宣传月5。现在的税务部门很少有成立专门的税收宣传机构,多是在税收宣传月临时抽调人手负责一下宣传月的税收宣传工作,这样就很难保证税收宣传的专业性、时效性。所以不妨在有关税务机构成立专门的税收宣传机构,专门负责辖区内长期的税收宣传工作。税收宣传机构除了在每年的税收宣传月中担当主要的宣传主体,负责大部门的宣传工作外,更要在宣传月之余普及税法知识,接受纳税人的税务咨询,以及搜集社会大众对税收的特殊诉求,以便在下一年的税收宣传月中有针对性的开展税收宣传工作。有了专门的税收宣传队伍,才能保证专业的宣传水平以及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积极探索更高效的税收宣传形式。

以往的税收宣传大多是以税务机关为主体开展的以各种媒体为中介的宣传方式,年年重复,使得税收宣传的效应大大降低,远不如实施“税收宣传月”初期的影响效应。其实可以找到其他的主体一起参与到税收宣传的工作中来,一是可以充分利用高校资源。很多高校都有财经类专业,且专业都有涉及税务知识,高校学生掌握的税收知识已经达到或超过税收宣传人员所需的专业水平,完全可以胜任税收宣传工作。重要的是,利用高校学生宣传税收是一项成本低、成效大的绝好选择。一方面可以利用招募税收宣传志愿者的方式省下一大部分宣传经费,另一方面,高校大学生积极性高、创造性想法多,于其自身又可以得到一定的社会经验,因此是一个双赢的策略。二是可以申办电视栏目,专门开设税收知识大讲堂之类的栏目,于中央台定期播出。将专业的税收知识变为丰富的电视节目将更加有利于社会大众对税收知识的吸收6。

(三)变税务机关单向传达税收信息为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双向沟通交流。

再丰富的宣传形式只要不符合信息受众的口味也会是徒劳无功的。以往的税收宣传中,税务机关只关心自己能宣传什么和如何宣传,没有关心纳税人真正想要得到的税收信息是什么。因此,往往造成税务机关宣传工作做了不少,但宣传效果并不明显的尴尬。为提高宣传的实效性,必须首先了解纳税人真正的需求,进而有针对性的开展税收宣传工作。了解纳税人真正需求的渠道正如前面提到的,要通过专门的税收宣传机构长期的搜集这方面的信息,只有长期与纳税人面对面沟通交流才能很好的把握纳税人的需求。

(四)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

为保证良好的宣传效果,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是必须的。税收宣传工作究竟达到了怎样的效果是很难辨别的,因此建立的考核机制需要涵盖多种因素。税务部门可以借助信誉良好的社会调查评估机构,通过设计一个包括税收宣传项目、实际效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等指标在内的评估体系,将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统一,并结合问卷调查、座谈会等不同的方式对社会大众、税务机关监察部门、税务宣传一线人员等群体进行抽样调查7,以此对税收宣传工作的绩效进行评估,并与政绩挂钩,以便促进税收宣传工作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剑锋.新型税收宣传体系构建研究:[硕士学位论文].保定:河北大学,2010.

[2]樊聿虎.我国税收征管效率研究.财会研究,2010(04).

[3]李静,何婷,蒋伟.对当前我国税收宣传问题的研究.金融经济,2010(06).

[4]姚巧燕.我国税收宣传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铜陵学院院报,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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