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的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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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交付方式与交付时间约定

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交付方式与交付时间约定

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交付方式与交付时间约定货物买卖是商业交易中常见的一种形式,而货物买卖合同则是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达成的合法约定。

在货物买卖合同中,交付方式及交付时间的约定是非常重要的内容,直接影响交易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本文将就货物买卖合同中交付方式与交付时间的约定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交付方式的约定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交付方式是指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的具体方式。

通常情况下,交付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 直接交付:指卖方将货物直接交付给买方,买卖双方当面完成交付手续。

这是最常见的交付方式,适用于交易双方地理位置相近、货物易于搬运的情况。

2. 快递邮寄:指卖方使用快递服务将货物邮寄给买方。

这种方式适用于交易双方地理位置较远、货物较小、易于打包和邮寄的情况。

3. 物流运输:指卖方委托物流公司将货物运输到买方指定的地点。

这种方式适用于交易双方地理位置较远、货物较大、需要专业运输设备的情况。

4. 自提:指买方亲自到卖方指定地点提取货物。

这种方式适用于交易双方地理位置较近、买方有能力搬运货物的情况。

在选择交付方式时,买卖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交付方式的选择应考虑到货物的性质、数量、质量要求以及交易双方的地理位置等因素,以确保交付过程的顺利进行。

二、交付时间的约定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交付时间是指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的具体时间。

合同中的交付时间约定有以下几种形式:1. 约定日期:买卖双方明确约定一个具体的日期作为交付时间。

例如,“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期为2022年1月1日”。

2. 约定时限:买卖双方明确约定一个时间段作为交付时间。

例如,“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

3. 即时交付:合同签订后,卖方立即将货物交付给买方。

这种方式适用于货物存货充足、即时交付能够满足买方需求的情况。

4. 阶段交付:合同约定在一定时间内分批进行交付。

这种方式适用于交易双方需求持续、货物难以一次性交付的情况。

买卖中的交付义务

买卖中的交付义务

买卖中的交付义务买卖合同是商业中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它规定了买方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以及卖方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

其中,交付义务是买卖合同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影响着交易双方的权益和合作关系。

本文将探讨买卖中的交付义务,并分析其相关法律规定和实践问题。

一、交付义务的含义买卖合同所指的交付义务是指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将商品实际交付给买方的行为。

交付既包括实际移交商品的物理行为,也包括卖方将商品控制权交给买方的法律效果。

买方在收到商品后,就享有了对商品的占有、使用和处分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6条的规定,卖方应当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商品,并向买方提供相应的单据和证明。

同时,买方也有义务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商品交付,并支付相应的货款。

二、交付方式交付方式是指双方约定商品从卖方到买方的转移方式,常见的交付方式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 实物交付:即卖方将商品直接实物交给买方。

这是最常见的交付方式,适用于实物商品的交易,如家具、电子产品等。

2. 船上交货:适用于国际贸易中的海运运输,即卖方将商品交付给买方指定的船舶,一般在船上签订交货单据。

3. 委托交付:当卖方无法直接交付商品时,可委托第三方进行交付。

第三方可以是物流公司、代理商等,卖方需要确保交付的安全和准确性。

4. 电子交付:适用于互联网上的商品交易,如软件、音乐、电子书等。

卖方通过电子方式将商品提供给买方下载或使用。

在选择交付方式时,双方应根据具体交易情况和商品特性进行合理协商,确保交付的方式符合双方利益和法律规定。

三、交付时间和地点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交付时间和地点,这些约定对双方的权益和义务都具有重要意义。

1. 交付时间:交付时间是指卖方应当将商品交付给买方的具体时间。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买卖合同没有约定交付时间,卖方应当在买方支付货款的同时将商品交付给买方;如果合同约定了交付时间,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

2. 交付地点:交付地点是指商品交付给买方的具体地点。

买卖中的交付时间与方式

买卖中的交付时间与方式

买卖中的交付时间与方式交易中的交付时间与方式是买卖合同中非常重要的内容。

交付时间与方式的具体约定直接影响到买方和卖方的权益,因此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双方应对此进行明确规定。

一、交付时间的约定在买卖合同中,交付时间的约定应该具体明确,以避免引起买卖双方的争议。

一般情况下,可以有以下几种常见的交付时间约定。

1. 确定日期交付双方可以明确约定一个具体的日期作为交付时间,如合同签订后的第十五个工作日。

这种方式比较明确,买卖双方都能够清楚地知道什么时候应该履行自己的义务。

2.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的XX天内交付这种交付时间的约定可以增加交易的灵活性,双方可以在签订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自行选择交付的时机。

但是需要注意,在约定的期限内,买卖双方都应该保持及时沟通,确保及时交货。

3. 确定具体事件触发交付有些情况下,交付的时间可以与特定事件的发生有关,如某一产品的国内销售许可证获得批准、某一机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完成等。

这种约定可以避免双方因为交货时间产生争议,确保交付时机的合理性。

二、交付方式的约定除了交付时间的约定外,交易中的交付方式也是买卖合同中必不可少的内容。

交付方式的约定应考虑到交易的实际情况以及买方和卖方的需求。

1. 直接交付直接交付是最常见的交付方式,即卖方将货物亲自交到买方指定的地点。

这种交付方式简单明了,买卖双方可以直接面对面完成交付,确保货物的安全与完好。

2. 快递邮寄当交易双方地理位置相隔较远时,可以选择快递邮寄的方式进行交付。

买方和卖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快递公司,确保货物的及时到达和完好无损。

3. 分批交付在某些交易中,货物可能需要分批交付,这时买卖双方可以约定分批交付的方式。

例如,买方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逐批购买货物,卖方则按照买方的要求分批交付。

4. 线上交付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线上交付方式也逐渐被广泛应用。

线上交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网络传输或云存储等方式进行,适用于一些虚拟产品或文件的交付。

如何理解买卖合同中的“交付”?实践中,交付的形式有哪些?

如何理解买卖合同中的“交付”?实践中,交付的形式有哪些?

如何理解买卖合同中的“交付”?实践中,交付的形式有哪些?交付是指将标的物交给买受人占有的过程,包括现实交付和拟制交付。

现实交付是出卖人将标的物的事实管领力转移于买受人,使标的物处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由买受人直接占有标的物。

拟制交付包括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

简易交付是指在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因其他原因而实际占有标的物时,则买卖合同一经订立生效即视为交付完成。

指示交付是当标的物由第三人占有时,出卖人将向第三人请求返还的权利让与买受人,以代替法律分析交付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交给买受人占有的过程,这是占有转移的一种形式。

交付分为现实交付和拟制交付。

现实交付,是出卖人将标的物的事实管领力转移于买受人,使标的物处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由买受人直接占有标的物。

拟制交付,是指出卖人将对标的物占有的权利转移于买受人,以代替交付实物。

拟制交付又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简易交付,是指在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因其他原因而实际占有标的物时,则买卖合同一经订立生效即视为交付完成。

第二,指示交付,就是当标的物由第三人占有时,出卖人将向第三人请求返还的权利让与买受人,以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

第三,占有改定,就是买卖合同中约定,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于买受人,但标的物仍由出卖人实际占有、买受人取得的是间接占有。

交付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交给买受人占有的过程,分为现实交付和拟制交付。

现实交付是出卖人将标的物的事实管领力转移于买受人,使标的物处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由买受人直接占有标的物。

拟制交付包括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

简易交付是指在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因其他原因而实际占有标的物时,则买卖合同一经订立生效即视为交付完成。

指示交付是当标的物由第三人占有时,出卖人将向第三人请求返还的权利让与买受人,以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

占有改定是买卖合同中约定,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于买受人,但标的物仍由出卖人实际占有、买受人取得的是间接占有。

买卖合同的商品交付与验收

买卖合同的商品交付与验收

买卖合同的商品交付与验收一、交付的定义与要求买卖合同中,交付是指卖方将商品交给买方,并使买方取得商品实际控制和使用的行为。

在交付过程中,买卖双方需要遵守一定的要求和程序,以确保商品的合法交付和买卖双方的权益。

首先,交付的时间和地点应当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

买卖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商议确定交付时间和地点,以确保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交付的时间和地点一旦确定,买卖双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实际交付。

其次,交付的方式也需要在买卖合同中约定。

常见的交付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实物交付,即卖方将商品实际交给买方;另一种是交付凭证,即卖方将商品的凭证(如提货单、仓单等)交给买方。

无论采用哪种交付方式,都需要保证买方能够合法取得商品的实际控制权。

最后,交付时商品的数量、质量、规格等应当符合买卖合同的约定。

卖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保证商品的数量、质量、规格等符合买方的需求。

如果商品在交付过程中出现数量不符、质量不达标或规格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进行补偿或退货。

二、验收的原则与程序验收是指买方对交付的商品进行检查和确认,以确定商品是否符合买卖合同的约定。

验收的目的是保护买方的权益,确保买方购买到合格的商品。

在进行验收时,买方需要遵守以下原则:1.公平原则:买方应当客观公正地对商品进行验收,不能因个人喜好或偏见而对商品做出主观判断。

2.合理原则:买方的验收要求应当合理,不能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

买方有权对商品的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查,但不能对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提出要求。

3.及时原则:买方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对商品进行验收。

如果买方在验收时发现商品存在问题,应当及时通知卖方,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出异议。

验收的程序如下:1.买方收到商品后,应当立即进行外观检查。

买方需要检查商品的包装是否完好,是否有明显的破损或变形等情况。

2.外观检查合格后,买方需要对商品进行实质性的检查。

买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对商品的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查。

买卖中的交付方式

买卖中的交付方式

买卖中的交付方式买卖合同的交付方式是指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的方式和要求。

交付方式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因此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交付方式的约定非常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买卖中的交付方式,并分析其特点和适用场景。

一、直接交付方式直接交付方式是指卖方将货物直接交付给买方的方式。

这种方式简单直接,适用于交易双方地理位置相近,或者货物易于搬运的情况下。

直接交付方式的特点是交货速度快,方便快捷,可以节约时间和物力成本。

另外,直接交付还可以避免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损坏或丢失的风险。

因此,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直接交付方式时,双方可以更加安心和放心。

二、运输交付方式运输交付方式是指卖方将货物通过运输工具(如汽车、船舶、飞机等)运送到买方指定的地点或交接地点的方式。

这种方式适用于交易双方地理位置相距较远,货物需要通过远程运输才能交付的情况。

运输交付方式的特点是能够解决地理距离的限制,实现买卖双方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同时,通过运输交付方式,货物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也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运输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些不可控的风险和不可预见的情况,双方在约定运输交付方式时,应当明确风险的承担和责任的界定。

三、装运交付方式装运交付方式是指卖方将货物装运到指定的港口或集装箱码头的方式。

这种方式适用于国际贸易和大宗货物交易,涉及到多个运输环节和各种相关手续。

装运交付方式的特点是具有更高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能够满足海运、空运等不同交通方式的需求。

同时,通过装运交付方式,买卖双方可以减少交付环节的工作量和风险。

然而,由于涉及到多个环节和各种证件手续,装运交付方式的操作复杂度相对较高,需要买卖双方充分了解相关规定和程序。

四、分批交付方式分批交付方式是指卖方将货物分批次交付给买方的方式。

这种方式适用于较大数量的货物交易,或者买方对货物有分批销售或分批生产的需求。

分批交付方式的特点是可以满足买方的分批使用或分批销售的需求,减轻了买方的资金压力。

买卖中的交付义务

买卖中的交付义务

买卖中的交付义务在买卖合同中,交付义务是卖方应履行的重要义务之一。

本文将围绕买卖中的交付义务展开分析和讨论,从法律角度出发,对交付义务进行解读和说明。

一、交付义务的含义及法律规定买卖合同中的交付义务是指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并完成相应的交付手续。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履行交付义务。

”具体来说,交付义务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交付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 交付时间:卖方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履行交付义务。

如果合同没有明确规定交付时间,则根据习惯或者根据交易性质予以补充规定。

2. 交付地点:合同一般会约定交付的地点,卖方应当按照约定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

如果合同没有明确规定,货物的交付地点应当是卖方的经营场所或者住所。

3. 交付方式:交付方式可以是实物交付或者符号交付。

实物交付是指将货物的实际控制权交给买方,符号交付是指卖方将控制货物的凭证(如提单、装箱单)交给买方。

二、交付义务的履行要求根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卖方在履行交付义务时需要满足以下要求:1. 交付标的物:卖方必须交付合同约定的标的物。

标的物应当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要求。

2. 交付凭证:卖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货物的必要凭证,以便买方办理接收手续或者提货手续。

3. 交付手续:卖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交付手续,例如提供货物清单、装车单、发票等。

三、交付义务的履行时间交付义务的履行时间是买卖合同中的重要约束因素。

具体的交付时间可以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由法律或者习惯予以确定。

1. 协议交付:买卖双方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时间,例如在合同中规定货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在某一具体日期完成交付。

2. 即时交付:根据交易性质或者习惯,有些交易需要立即交付。

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应当在合同成立之时即刻履行交付义务。

3. 长期交付:有些交易可能需要分批交付或者分期交付,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或者买方的要求按期履行交付义务。

货物买卖合同的交付与验收

货物买卖合同的交付与验收

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交付与验收细则一、合同基本概念货物买卖合同是双方就货物的买卖达成的协议,涉及款项支付、货物交付、验收等重要内容。

妥善处理交付与验收是保障交易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

二、交付1. 交付的含义交付是指卖方将标的货物交付给买方,买方接受后形成交易的完成。

交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地点和时间进行。

2. 交付方式- 实物交付:卖方将货物实际交给买方。

- 委托交付:卖方委托第三方将货物交给买方。

- 运输交付:卖方通过运输方式将货物发送,买方负责接收。

3. 交付地点和时间交付的地点和时间应按照合同条款明确约定。

如未作特殊约定,按照一般交易习惯进行交付。

三、验收1. 验收的含义验收是买方对所交付货物进行的检查和确认,以确保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数量和质量。

2. 验收方式- 外观验收:通过目测检查货物的外观。

- 数量验收:核对收到的货物数量。

- 质量验收:依据合同约定,进行样品抽检或报告审核。

3. 验收期限合同中应规定验收的时间期限。

一般情况下,买方应在收到货物后的合理时间内完成验收,通常不超过XX天。

4. 验收结果- 合格:验收合格后,买方应当及时确认,并按约支付货款。

- 不合格:如发现货物不符合约定,买方应立即通知卖方,并提出整改意见。

四、违约责任若因交付或验收问题导致合同违约,违约方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承担违约金等。

五、总结货物买卖合同的交付与验收是确保买卖双方权益的重要环节。

合理的约定和执行可以有效降低交易风险,保障交易顺利完成。

双方应在签署合同时,充分理解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以维持良好的商业关系。

商品买卖合同中的交付方式和验收标准

商品买卖合同中的交付方式和验收标准

商品买卖合同中的交付方式和验收标准商品买卖合同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涉及到商品的交付和验收过程。

在合同中,交付方式和验收标准是双方约定的关键要素,它们直接影响着买卖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本文将就商品买卖合同中的交付方式和验收标准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1. 交付方式在商品买卖合同中,交付方式的选择取决于双方的商议和约定。

常见的交付方式包括以下几种:1.1. 直接交付:双方约定在特定时间、地点直接完成交付。

这种方式适用于双方所处地点相近且交货量较小的情况。

一般情况下,交付时买方应当亲自验收商品的数量和质量,并签署交货单或其他相关文件。

1.2. 运输交付:双方约定通过物流或承运商进行商品的交付。

这种方式适用于交货地点较远,交货量较大的情况。

在运输交付中,买卖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商品的装运方式、运输公司、运费负担等具体细节,并约定由哪一方负责运输过程中的损失或延误。

1.3. 邮寄交付:双方约定通过邮寄方式进行商品的交付。

这种方式适用于商品较小、重量轻以及交货地点较为分散的情况。

在邮寄交付中,买卖双方应当约定商品的包装要求、快递公司选择及费用负担等事项,并约定在商品送达买方手中之前的损失责任分配。

1.4. 电子交付:双方约定通过电子手段进行商品的交付,如电子邮件、网站下载等。

这种方式适用于虚拟产品或者大多数日常消费品,交货速度较快且便捷。

在电子交付中,买卖双方应当确保交付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信息被篡改或泄露。

2. 验收标准验收标准是判断商品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的依据,买方根据合同约定对商品进行验收。

常见的验收标准包括以下几种:2.1. 数量验收:买方根据合同约定,检查所收到的商品数量是否与合同规定一致。

买卖双方可以约定一定的误差范围,超出范围的数量应当由卖方负责补发或减价赔偿。

2.2. 外观验收:买方根据合同约定,检查所收到的商品外观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

外观验收包括商品的颜色、形状、大小、质地等方面的比对。

买卖合同模板约定交货、验收和付款条款

买卖合同模板约定交货、验收和付款条款

买卖合同模板约定交货、验收和付款条款一、交货条款1. 交货地点:卖方应将货物交付至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交货地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2. 交货时间: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将货物交付给买方。

如果卖方无法按时交货,应提前通知买方并协商延期交货时间。

3. 交货方式:交货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常见的交货方式包括快递、物流运输等。

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交货方式。

4. 运输费用:运输费用由谁承担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一般情况下,买方承担运输费用,但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5. 包装要求:卖方应按照买方的要求对货物进行适当的包装,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二、验收条款1. 验收标准:买方有权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验收标准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一般情况下,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

2. 验收时间:买方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时间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3. 验收结果:如果货物符合验收标准,买方应及时通知卖方,并确认验收结果。

如果货物不符合验收标准,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进行修理、更换或退货。

4. 验收证明:卖方应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验收证明,以证明货物已经通过验收。

三、付款条款1. 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常见的付款方式包括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支付等。

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付款方式。

2. 付款时间: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将货款支付给卖方。

如果买方无法按时付款,应提前通知卖方并协商延期付款时间。

3. 发票要求:卖方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具发票,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发票的开具时间和内容。

4. 滞纳金:如果买方延迟付款,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滞纳金。

滞纳金的计算方式和支付方式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5. 其他费用:除了货款和滞纳金外,双方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约定其他费用,如手续费、保险费等。

四、违约责任1. 卖方违约:如果卖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

范本买卖中的交付方式

范本买卖中的交付方式

范本买卖中的交付方式买卖合同中的交付方式购买和销售商品是商业活动中重要的环节之一。

在买卖合同中,交付方式是双方就商品转移所有权达成的一项关键约定。

本文将讨论范本买卖合同中常见的交付方式,并分析各种方式的特点和适用情况。

一、交付方式的基本概念和要素在买卖合同中,交付方式指的是卖方向买方交付商品的具体方式,以实现商品所有权的转移。

交付方式主要包括以下要素:1. 交付时间:交付时间是指卖方将商品交付给买方的具体日期和时间。

双方应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时间,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2. 交付地点:交付地点是指卖方向买方进行商品的交付的具体地点。

交付地点的选择应根据商品的性质和交易各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确定。

3. 交付方式:交付方式是指卖方将商品交付给买方的具体方法和手段。

不同的商品、不同的交易对象可能适用不同的交付方式。

二、常见的交付方式1. 直接交付:直接交付是指卖方将商品亲自交付给买方或者买方指定的收货人。

这种方式适用于交易双方距离近、商品较小且易搬运的情况。

交付时间和交付地点都可以根据双方商定来确定。

2. 邮寄交付:邮寄交付是指卖方将商品通过邮政或快递等方式寄送给买方的交付方式。

在这种情况下,交付时间为商品寄出的时间,交付地点为买方指定的收货地址。

邮寄交付适用于交易双方距离较远,商品较小且适宜快递运输的情况。

3. 电子交付:电子交付是指卖方通过电子邮件、互联网下载等电子方式将商品交付给买方。

这种交付方式适用于数字化商品、软件、电子文件等无需实体运输的情况。

交付时间为买方在收到电子文件后的时间,交付地点为买方所在地。

4. 验货交付:验货交付是指买方在收到商品后进行验货并确认合格后的交付方式。

买方可以在商品到达后进行检查,确保商品的数量、质量等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验货交付适用于买方对商品有特殊质量要求或需要确保商品完好无损的情况。

5. 分期交付:分期交付是指卖方按照约定的时间段将商品分批交付给买方的交付方式。

买卖合同中的交付方式

买卖合同中的交付方式

买卖合同中的交付方式本合同(以下简称为“合同”)由买方(以下简称为“甲方”)和卖方(以下简称为“乙方”)共同签订,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购买乙方所出售的商品,达成以下协议:一、货物描述甲方将购买以下货物(以下简称为“商品”):1. 货物名称:【填写商品名称】2. 货物规格:【填写商品规格,如尺寸、重量等详细信息】3. 数量:【填写购买商品的数量】二、交付方式1. 交货地点:【填写规定的交货地点】2. 交付日期:甲方要求乙方在合同签署后【填写天数】日内将商品交付至指定地点。

3. 交付方式:乙方应按以下方式进行商品的交付:a. 甲方自行提货:甲方有权在约定的交付日期,在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自行提货。

b. 送货上门: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按约定的交付日期将商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三、交付标准1. 商品应符合甲方提出的规格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产品质量规定。

2. 商品在交付时应处于完好无损的状态,包装完好,不得存在缺陷、破损或其他质量问题。

四、交付延迟和风险责任1. 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导致乙方无法按时交付商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尽快重新安排交付时间,双方共同商议解决办法。

2. 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商品交付延迟,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延迟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3. 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至甲方,自此之后,甲方将承担商品的所有风险和责任。

五、验收与仲裁1. 甲方接收商品时,应进行合理的验收,并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验收结果。

2. 如果商品未能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或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更换、退款或进行其他合理的解决方式。

3. 双方如产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可以提交至供应商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仲裁结果为终局,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六、其他条款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终止合同的订立之前的一切口头、书面协议和合作咨询。

买卖合同模板如何明确商品交付和支付方式

买卖合同模板如何明确商品交付和支付方式

买卖合同模板如何明确商品交付和支付方式一、商品交付方式在买卖合同中,明确商品交付方式对双方的权益保护至关重要。

以下提供一些常见的商品交付方式,供参考:1. 快递配送:双方约定使用快递公司进行商品的寄送和收货。

买方需提供详细的收货地址,并承担相应的运费,卖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商品交付给快递公司。

2. 自提:买方可以亲自前往卖方指定的地点,领取已购买的商品。

双方需提前协商好具体的自提时间和地点。

3. 物流配送:对于较大的商品或批量商品,双方可约定使用物流公司进行运输。

在合同中明确物流公司的选择和费用承担方式,以及运输时间和交货地点等信息。

4. 上门交付:针对某些特定类型的商品,如大型家具或设备,双方可以约定卖方亲自将商品送至买方指定的地址。

为了确保交付过程的顺利进行,建议合同中明确以下条款:1. 交付时间:明确卖方应在何时将商品交付给买方,这可以是一个具体的日期或一定的期限。

2. 交付地点:明确商品的交货地点,确保买方可以准确地提货或接收商品。

3. 运输风险:卖方需承担商品在运输过程中的风险,直至商品交付给买方。

二、支付方式支付方式是买卖合同中另一个重要的内容,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支付方式,确保交易款项的安全和合法性。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支付方式:1. 银行转账: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支付。

合同中应指定卖方的银行账户信息,以及支付款项的时间和方式。

2. 支付宝、微信支付:随着移动支付的流行,买卖双方可以通过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款项的支付。

3. 线下支付:适用于当面交易的情况,双方可以选择在交付商品时直接支付现金或使用支票等支付工具。

为了明确支付方式,建议在合同中规定以下内容:1. 付款时间:明确买方应在何时支付款项,可以是一次性支付或分期付款。

2. 支付比例:如果是分期付款,合同中应明确每次支付的比例或金额。

3. 手续费和税费:如果支付过程中涉及到银行手续费或相关税费,合同应明确由谁承担。

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交付方式与交付时间约定

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交付方式与交付时间约定

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交付方式与交付时间约定在货物买卖合同中,交付方式与交付时间的约定对于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具有重要的影响。

合同中明确规定交付方式和交付时间,可以有效避免交付方面的纠纷,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

下面将详细介绍货物买卖合同中交付方式和交付时间的约定。

一、交付方式的约定在货物买卖合同中,常见的交付方式有以下几种:1. 直接交付:合同当事人约定将货物交付给对方当事人,这是最常见的交付方式。

卖方将货物送达买方指定的地点,买方验收后支付货款,完成交易。

2. 快递交付:在跨地区或者需要快速交付的情况下,合同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快递公司进行货物交付。

卖方将货物交给快递公司,并提供快递单号给买方,买方凭借单号可以查询货物的物流信息。

3. 承运交付:适用于大宗货物或者需要远程运输的情况。

卖方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由承运人负责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买方在货物到达后验收并支付货款。

4. 自提交付:适用于买卖双方距离较近的情况,买方可以自行前往卖方指定的地点提取货物。

卖方将货物保管妥善,买方到达后验收并支付货款。

5. 电子交付:对于虚拟商品或者无形资产的交易,可以约定采用电子交付的方式。

卖方将数字化的货物传输给买方,买方确认后支付货款即可完成交易。

二、交付时间的约定在货物买卖合同中,交付时间的约定对于交易的履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合同双方通过约定交付时间,可以明确交货日期,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1. 准确约定: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具体的交付日期或时间段,例如:2022年6月30日前,每月第一个工作日等。

这样做有利于买卖双方进行生产计划和安排,减少交货延误的可能性。

2. 一次性交付:在合同中约定一次性交付,即卖方在约定的交付时间内将全部货物一次性交给买方。

这种约定适用于一批货物数量较少的情况。

3. 分批交付:适用于货物数量较多或者分批生产的情况。

合同中约定在一定时间段内分批交付货物,具体的交付数量、时间等细节需要明确规定。

4. 随时交付:合同双方约定交付时间为随时交付,即买方随时可以通知卖方准备好货物并交付。

买卖范本规定买卖双方的交付与支付方式

买卖范本规定买卖双方的交付与支付方式

买卖范本规定买卖双方的交付与支付方式一、交付方式在买卖合同中,交付方式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

它规定了买卖双方在交付商品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交付方式:1. 直接交付:在直接交付的方式下,卖方将商品直接交到买方手中,买方验货后确认接收。

这种方式适用于小型商品或者现场交易。

2. 快递交付:对于远程交易或由于客户需求而采用快递交付的情况,卖方将商品交给快递公司,并提供相应的快递单号给买方,买方等待快递送达后再进行验收。

3. 自提交付:当买卖双方就交货地点达成一致时,可以选择自提的方式进行交付。

卖方将商品运送到协商的交货地点,买方则前往该地点进行自提。

4. 电子交付:对于一些虚拟商品或数字化产品,交付方式可以采用电子交付。

卖方通过电子邮件、互联网等方式提供给买方相应的电子文件或产品。

以上是常见的一些交付方式,具体的交付方式可以根据买卖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协商结果来决定。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交付方式,并在合同中明确载明。

二、支付方式支付方式是买卖合同中另一项重要的内容,它规定了买方支付货款以及卖方收取货款的方式。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支付方式:1. 现金支付:现金支付是最常见的支付方式之一,买方在验收商品后直接支付现金给卖方。

这种方式适用于小额交易或交易双方均同意的情况。

2. 银行转账:买方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货款汇入卖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这种方式更常见于大额交易或者跨境交易。

3. 支付宝、微信支付:在电子商务领域,买方可以通过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付款。

买方通过手机或电脑进行支付操作,将货款划入卖方的支付账户。

4. 支票支付: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买方可以选择使用支票进行支付。

买方开具支票并将其交给卖方,卖方在支票到期日兑现支票获取货款。

对于支付方式的约定也应明确载明在买卖合同中,以保证付款的安全和有效性。

总结:在买卖合同中,交付方式和支付方式是卖方和买方必须要关注和约定的内容。

买卖合同中的货款支付和交付要求

买卖合同中的货款支付和交付要求

买卖合同中的货款支付和交付要求一、货款支付要求1. 付款方式根据买卖双方的协商,货款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支付:(1)一次性支付:买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2)分期支付:买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按照双方协商的付款计划分期支付货款。

具体的付款时间和金额应在合同附件明确规定。

2. 付款账户买方应将货款支付至卖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卖方应提供准确的账户信息,并确保账户的有效性和正常使用。

如果账户信息有任何变更,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并提供新的账户信息。

3. 拖欠和逾期付款如果买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或未按照付款计划分期支付货款的,应向卖方支付每日默认金额。

默认金额应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计算,并以逾期付款的天数为基础。

4. 货款发票卖方应及时向买方提供货款发票。

货款发票应包括商品名称、数量、单价、总金额、交易日期等信息,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税务要求。

二、交付要求1. 交付时间和地点卖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地点将商品交付给买方。

交付时间和地点应在合同附件明确规定。

如有特殊情况,买卖双方应在书面协议中约定。

2. 商品数量和质量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交付的商品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

买方有权对商品进行检查和测试,并以合理的方式验证商品的数量和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3. 交付方式(1)自提:买方可以自行前往卖方指定的交付地点提取商品,并在提取时签字确认交付完成。

(2)送货上门:卖方应按照买方提供的送货地址将商品送达买方指定的地点。

买方应在收货时进行验收,并在确认商品数量和质量无误后签字确认交付完成。

4. 交付风险和所有权转移商品的所有权在以下情况下转移给买方:(1)自提:商品自提时,所有权即转移给买方。

(2)送货上门:商品在卖方将其交付给物流公司后,所有权即转移给买方。

5. 交付延迟和违约责任如因卖方原因导致交付延迟,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违约金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计算,以弥补买方因延迟交付而产生的损失。

买卖中的交付义务

买卖中的交付义务

买卖中的交付义务在买卖交易中,交付是双方完成合同的重要环节之一。

作为买卖双方,需要了解交付义务及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探讨买卖中的交付义务的内涵、要求及其规范。

一、交付义务的内涵交付义务是指卖方将货物、服务等交付给买方的义务。

简而言之,交付即将买卖双方约定的物品或劳务移交给对方。

交付义务的内容根据不同的买卖对象有所不同,可以是具体的商品、产品,也可以是服务、权利等。

在交付义务中,卖方需要确保所交付的物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并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交付。

与此同时,买方需要按时支付货款或提供相应的交付条件,以便卖方能够实施交付。

二、交付的要求1. 交付时间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具体的交付时间。

买卖双方应当严格按照约定的时间履行交付义务。

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卖方应当在买方合理期限内交付。

2. 交付地点买卖合同对交付地点进行约定,一般是卖方所在地或卖方指定的地点。

卖方应当将货物送至约定的交付地点,以便买方可以接收。

3. 交付方式交付方式可以是物理的移交,也可以是通过网络等电子方式进行。

在电子商务发展迅速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交易采用了电子交付方式。

无论采用何种交付方式,双方都应当确保交付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三、交付义务的规范买卖交易中,为了确保交付义务的履行,有一些规范和保障措施。

1. 质量标准货物的质量标准和其他交付要求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确保双方对交付验收的标准一致。

卖方应当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并且不得夸大其它虚假宣传。

2. 风险转移买卖双方在交付过程中需要对交付物品的损失或损坏承担相应的风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当货物在交付后发生损失或损坏时,风险由买方承担。

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双方可以通过约定将风险转移给对方。

3. 过程监管对于一些重要的交付,如大额货款,买方可能需要进行货物的过程监管,以确保货物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卖方应当提供相关的文件、证明材料等以便买方进行监管。

买卖中的货物交付与验收要点

买卖中的货物交付与验收要点

买卖中的货物交付与验收要点一、引言买卖合同是商业活动中最为常见的合同形式之一,其中货物的交付与验收是买卖双方必须重视和遵守的环节。

本文将重点就买卖中的货物交付与验收要点进行论述,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相关规定和实践应用。

二、货物交付货物交付是指卖方将货物从自己的控制转移给买方,并使买方能够支配和使用货物的过程。

在货物交付中,以下几个要点需要注意:1. 交付时间: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货物的交付时间,确保双方有共同的时间参照。

同时,还需要考虑到货物特性、交通等因素,制定合理的交付期限。

2. 交付方式:交付方式可以根据双方实际情况选择,常见的方式有直接交付、邮寄、运输等。

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应注意交付过程中货物的保护和安全。

3. 交付地点:交付地点是买卖双方约定的货物过户的场所,一般情况下是卖方仓库或买方指定地点。

明确交付地点有助于规避争议和纠纷。

4. 交付单据:交付单据是记录货物交付过程的文件,如送货单、装车清单等。

买卖双方应共同确认交付单据的准确性,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后续使用。

三、货物验收货物验收是买方在收到货物后对其进行检查和确认的过程,确保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

在货物验收中,以下几个要点需要注意:1. 验收时间:买方应在合理时间内进行货物的验收,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验收时间的长短可以根据货物性质和实际情况灵活确定。

2. 验收标准: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货物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法。

买方在验收时应按照约定标准进行检查,如对外观、规格、数量等进行验证。

3. 验收结果:验收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

合格的货物即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可以予以接受;不合格的货物则需要双方协商解决,如退货、换货等。

4. 验收证明:合格货物的验收结果需要记录为验收证明,如验收报告、签收单等。

验收证明是后续交易和纠纷解决的重要依据,买卖双方应妥善保存。

四、货物交付与验收的处理在实际操作中,买卖中的货物交付与验收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以下是应对常见问题的处理方法:1. 延迟交付:若卖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货物,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或解除合同。

商品买卖合同中的交付方式和验收标准

商品买卖合同中的交付方式和验收标准

商品买卖合同中的交付方式和验收标准【商品买卖合同中的交付方式和验收标准】一、引言商品买卖合同中的交付方式和验收标准是确保买卖双方权益平衡、促进交易顺利进行的重要部分。

本文将详细探讨商品买卖合同中交付方式和验收标准的相关内容。

二、交付方式在商品买卖合同中,交付方式是指卖方将商品交付给买方的方式。

常见的交付方式包括:1. 实物交付:实物交付是最为常见的方式,即卖方将商品的实物交由买方接收。

在这种方式下,卖方需将商品准备妥当并确保商品满足合同约定的品质标准。

2. 标记交付:标记交付是指卖方将商品标记为买方所有,并通知买方提货的方式。

这种方式适用于大型商品或无法移交实物的情况,例如机械设备、汽车等。

3. 电子交付: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交付在商品买卖合同中逐渐普及。

这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互联网等方式将电子文件或数字货物交付给买方。

三、验收标准验收标准是买方对交付的商品进行检验和确认的依据,以确定商品的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下面是常见的验收标准:1. 外观检查:在验收商品时,买方首先需要进行外观检查。

外观检查包括检查商品有无破损、污染等问题,确保商品符合合同约定的外观要求。

2. 功能性检查:功能性检查是买方对商品进行的重要步骤。

买方需验证商品的功能是否正常、是否满足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要求。

这包括操作商品、测试商品的性能等。

3. 检测报告:对于特定类型的商品,可能需要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以确保商品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作为验收的依据。

4. 验收时限:在商品买卖合同中,验收通常需要在一定的时限内完成。

买方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验收,以确保不影响后续的交易流程。

四、争议解决如果在商品的交付和验收过程中发生争议,买卖双方可以参照以下方式解决:1. 协商解决:在发生争议时,买卖双方应积极沟通,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分歧。

双方可以通过商议、调解等方式达成共识,以维护双方的权益。

2. 引入第三方:如果双方无法就争议达成一致,可以引入第三方机构或专业人士进行调解或仲裁。

买卖合同中的交付验收标准

买卖合同中的交付验收标准

买卖合同中的交付验收标准买卖合同是商业交易中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其规定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买卖合同中,交付验收标准是其中一个非常关键的内容。

本文将就买卖合同中交付验收标准的定义、具体内容以及其在实际商业交易中的应用进行探讨。

一、交付验收标准的定义交付验收标准是指买卖双方在履行买卖合同过程中,对交付的货物或服务进行检验、确认合格与否的一组规范或指引。

交付验收标准规定了交付的条件、方式以及验收的标准,以确保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能够得到保障,减少争议。

二、交付验收标准的具体内容1. 交付的时间和地点:买卖合同中应明确交付的时间和地点,确保买卖双方可以按照约定及时进行交付。

2. 交付的方式:根据实际情况,交付方式可以是实物交付、邮寄或电子交付等。

买卖合同中应明确交付方式,以避免歧义和纠纷。

3. 货物或服务的数量和规格:买卖合同应详细描述所交付货物或服务的数量和规格,确保双方对交付内容有明确的了解。

4. 货物或服务的质量:买卖合同中应明确交付货物或服务的质量要求,确保交付的货物或服务符合双方的期望和要求。

5. 罚则和赔偿:当交付的货物或服务未能满足合同约定的交付验收标准时,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相应的罚则和赔偿措施,以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三、交付验收标准的应用交付验收标准在实际商业交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它可以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避免纠纷和争议的产生。

以电子商品交易为例,卖方应在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电子商品的交付方式、交付时间以及对电子商品的质量要求。

买方在收到电子商品后,应按照买卖合同中的验收标准进行检验,确保电子商品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对于不符合交付验收标准的电子商品,买方有权拒收或要求卖方进行修复、更换等。

除了商品交易,交付验收标准在服务行业也同样重要。

例如,在软件开发合同中,服务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交付验收标准交付所开发的软件,并确保软件的功能和质量符合买方的需求。

买方则需要按照验收标准对软件进行测试和评估,以确保软件达到合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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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的交付篇一:买卖合同交付时间的推定买卖合同交付时间的推定我国《合同法》第139条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61条、第62条第(四)项的规定。

”这是关于买卖合同未约定标的物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如何处理的规定。

《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根据该条规定可知,当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首先,当事人可以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法》第62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根据该条可知,按照合同法61条的规定仍然不能确定的,按照本法第62条第(四)项的规定,出卖人就可以随时履行,买受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出卖人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为了使买受人有一个合理的准备接收标的物的时间,如准备仓库等,出卖人应当在交付之前通知买受人。

即使法律对此不作规定,这也是出卖人按照诚实信用的合同原则应当履行的义务,因为通知一下对出卖人来说并不是多大的负担,却可以使买受人免受可能的损害。

至于这段准备时间应当多长,则应当根据具体的情况合理的确定,难以一概而论。

篇二:买卖合同中的“交付”与“风险转移”一、问题的提出甲和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甲以约定的价格将其房屋卖给乙。

合同生效后,甲将房屋移交给乙居住使用,但并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某日下暴雨时雷电将房屋击毁,问此时房屋的毁损风险由谁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人据此认为,我国立法采取的是“交付主义”,甲将房屋移交给乙居住使用即为《合同法》第142条所说的“交付”,在房屋交付以后发生的毁损风险应由买受人乙承担。

笔者认为如此下结论值得商榷,在这一问题上至少存在以下两个理论问题:第一,关于“交付”含义的理解;第二,《合同法》立法采取的是否“交付主义”。

二、《合同法》中“交付”的含义(一)法律意义上的“交付”民法理论向来都承认,“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拟制交付。

现实交付是指出卖人将其标的物的事实管领权转移给买受人,使标的物处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由买受人直接占有标的物。

①现实交付一般是指具体的、可以转移实际占有的物品的交付。

拟制交付,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的权利转移给买受人,以替代对实物的交付。

拟制交付又分为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

其中,简易交付是指在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经实际占有标的物时,则合同一经成立即视为交付完成,此前买受人虽然占有标的物,但不享有所有权,合同成立时转移的只是所有权;指示交付是指在标的物由第三人占有的情况下,出卖人将要求第三人返还标的物的请求权让与买受人,以此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这种返还请求权正是标的物所有权的体现;占有改定是指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但标的物在约定的期间仍由出卖人占有,此种交付中虽不转移占有,仅转移所有权,但仍能完成交付。

可见,在上述三种拟制交付方式中,转移的权利就是标的物的所有权,所谓拟制交付,就是仅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交付方式。

既然在法律上拟制交付是用来替代现实交付的,那么在法律效果上应该是等同的。

因此“交付”的法律含义就应该包括“转移所有权”的内容,不能将“交付”仅仅理解为“转移占有”。

从某种意义上讲,“转移所有权”对于交付的意义会更大于“转移占有”,因为仅“转移所有权”而不“转移占有”可以完成交付,但如果仅“转移占有”而不“转移所有权”,出卖人的交付义务就没有履行完毕,买受人对标的物的占有始终只是他主占有,没有达到买卖合同的目的。

有学者就认为:“买卖之交付别样于借用、租赁,就在于买卖之交付是所有权的交付。

”②《合同法》第133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条中的“交付”,不能仅从字面上理解为“转移占有”,还应该包括“转移所有权”的含义。

一般动产(指无需进行所有权登记的动产)所有权公示方式就是占有,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交付、所有权转移和占有转移是三位一体的。

但对于不动产和大多数特殊动产(指需要进行所有权登记的动产)而言,由于我国实行的是“登记要件主义”,要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效力,必须办理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手续,因此在交付的过程中,仅转移标的物的占有并不能完成交付。

《合同法(试拟稿)》第168条第5项规定:“需要办理法定手续的,以办完规定手续的时间为交付的时间。

”此后的《合同法(征求意见稿)》第94条第4项也做出了相同的规定,但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有人提出,由于我国《船舶登记条例》第5条采取的是“登记对抗主义”,此外,我国《民用航空法》对航空器采取的也是“登记对抗主义”,仅转移占有就足以转移所有权,完成交付,只是不能对抗第三人而已,为了保持法律体系的一致性,建议删除这一规定。

该建议在最后表决通过的《合同法》中被采纳。

③上述立法资料显示,《合同法》第133条中所谓的“法律另有规定”是指对船舶和民用航空器的规定,而有的学者认为是指所有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方能转移所有权的不动产和特殊动产,④这种理解值得商榷。

动产和不动产是对合同标的物的基本划分,由于其物理特性和法律特征的不同,在交易中分别适用不同的规则,但在没有区分的场合,就适用同一规则。

《合同法》在动产和不动产适用不同交易规则时是做了明确区分的,如《合同法》第63条第3项的规定,但是,在《合同法》第133条中,法律并未区分动产和不动产,可见二者应该适用同一规则,即交付、所有权转移和占有转移是三位一体的,不动产的交付必须转移所有权。

此外,对动产而言,当事人可以通过意思自治将“所有权转移”从交付之中暂时分离出去,但对不动产而言,由于登记的效力是法律强制的,当事人不能通过意思自治将“所有权转移”从交付中分离出去,因此可以说,“所有权转移”对不动产的交付更是不可或缺。

在本文开头所提到的案例中,由于甲只是向乙转移了房屋的占有,没有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因此甲的交付义务并没有履行完毕。

(二)字面意义的“交付”也许有人会提出,《合同法》第135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货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义务。

”法律在这里是明确将“交付”与“转移所有权”分开的,可见“交付”并不包括“转移所有权”的内容。

笔者认为,从该条要表达的立法意图来看,显然这里的“交付”只是从其字面含义“转移占有”来讲的,不同于法律意义上的“交付”。

如果由于“交付标的物”的用词与《合同法》第133条相近而无法觉察出其间的差别,那么“交付提取货物的单证,并转移所有权”的用语就很明确地表达了这层含义,因为单纯的转移单证的占有,没有转移所有权的行为是不能完成交付的。

例如,在买卖仓储货物的交付时,出卖人仅转移记名仓单的占有,不在仓单上作背书,那仓储货物肯定是无法完成交付的。

这种意义上使用的“交付”还出现于《合同法》第136条的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由于在现实买卖中存在着大量“转移占有”与“转移所有权”相分离的情形,特别是在信用消费发达的今天,分期付款买卖越来越普遍,当事人大都会约定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以前,所有权不转移,因此,在《合同法》中对此专门做出规定,是有其现实意义的,只不过在立法的语言表述上,前后未能保持一致,容易造成理解上的混乱,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

(三)“交付”含义差别的原因由上述分析可知,《合同法》是在双重意义上使用“交付”一词的:一种是法律意义上的“交付”,包括“转移占有”和“转移所有权”的内涵;另一种是字面意义的“交付”,仅指转移现实占有。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立法上的不协调,主要有以下原因:第一,理论界认识上的混乱。

我国的合同法学者,多年以来对交付制度的研究大多止于对交付时间、地点、方式等问题的界定,对交付的含义本身关注得较少。

一方面将交付分为现实交付和拟制交付,把二者的法律效果等同,从而间接地承认了交付包括“转移所有权”的内涵,另一方面又在一般情况下把“交付”与“现实交付”等同起来,⑤然而现实交付只适用于一般动产的交付,这种交付中“所有权转移”的观念,极易被“占有转移”这一表面现象所掩盖,如此使用的“交付”就只剩下“占有转移”这一字面含义。

由于现实中绝大多数的买卖都是一般动产买卖,这样就更加容易仅从字面含义上来使用“交付”。

当然,也有学者明确将“交付”的含义仅界定为“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但在其下文中却认为,“简易交付仅适用于无需办理特定手续的动产,不动产一般不适用。

”⑥既然承认“交付”仅指占有转移,那么在简易交付的情况下,买受人对不动产的占有由“他主占有”变为“自主占有”,占有在观念上已经发生转移,当然属于交付,为何将其排除在简易交付的适用范围之外呢就是因为对于不动产而言,仅转移占有并不能完成交付,还需要办理所有权的变更手续,“交付”本身是包括“转移所有权”的内涵的。

可见,试图将“转移所有权”的内涵从“交付”的含义中剥离出去,在理论上是无法自圆其说的。

第二,立法技术上指导思想的冲突。

在成文法的立法用语问题上,向来有两种主张:一种是平民主义的,主张法律的用语应该通俗易懂,能为社会一般公众所理解,这种主张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一直为我国传统立法所遵循;另一种是学术主义的,认为立法应该是学术的结晶,为了语言的简洁,在立法表述上应该采纳法律术语,这种主张以《德国民法典》为代表,是我国学者们所提倡的。

学术主义的立法成果,只有通过专业训练的学者型司法人员才能将其准确应用于实践,而我国司法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尚不能达到这一要求。

因此,在《合同法》的起草过程中,仍然沿袭了传统的平民主义表述方式,但由于学术界的广泛介入和影响,在传统的平民主义的立法中留下了大量学术主义的痕迹,交付在用语上的双重含义就是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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