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性普通高中基本要求和评估办法
贵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
贵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2018年修订稿)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新要求,进一步促进我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内涵发展,引导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全省普通高中总体办学水平,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印发的《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印发的《贵州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教育部印发的现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普通高中学科课程标准》和《贵州省“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按照我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创建和评估工作改革的意见和要求,在《贵州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升类及创建评估方案(2014年修订稿)》的基础上,制订《贵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2018年修订稿)(以下简称《方案》)。
一、基本条件(一)办学规模1.普通高级中学学生总人数不超过5000人,2018年以后新建和改扩建学校不超过3000人,公办学校学生总人数不少于1500人,民办学校学生总人数不少于1200人。
2.完全中学(公办)学生总人数不少于1500人,其中初中人数不超过600人且按照义务教育划片招生规定招生。
3.完全中学(民办)学生总人数不少于1500人,其中初中人数不超过高中人数。
4.高中班额不超50人,初中班额不超45人。
(二)办学条件1.生均校园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
2.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寄宿制学校不低于15m2/生,非寄宿制学校不低于12m2/生;生均校园绿化面积4平方米以上。
3.普通教室数高于教学班总数的20%,普通教室全部装备多媒体设备。
4.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每12个教学班一套,通用技术教室、计算机网络教室、音乐美术专用教室按照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建设规范标准建设。
5.校园网络全覆盖,校园安全监控全覆盖;教师办公室每人一台计算机,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不少于17台。
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试行)
附件: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试行)二、说明1、具体评估细则和计分办法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另行制定。
2、最后得分采用百分制,5个一级指标分别按25%、20%、20%、20%、15%的比例计算最后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90分以内为良好,60~75分以内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3、凡评为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评为不合格的,取消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资格。
4、根据《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管理办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暂停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资格一年;一年后仍整改不到位的,取消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资格。
同时具有下列行为二项者,暂停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资格一年,限期整改;一年内整改不到位的,取消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资格。
同时具有下列行为三项者,取消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资格。
(1)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的;(2)随意增减课时或违反规定组织学生节假日成建制补课的;(3)下达升学指标,并以指标完成情况评价和奖罚学校、校长、教师、学生的;(4)违规单独组织招生考试或使用非正当手段争抢生源的;(5)鼓励、支持、纵容公办学校教师到复读学校(复读班)兼课的;(6)公布学生考试排名,并以此奖罚教师、学生的;(7)在职教师对本校及现任教学段的学生实行有偿家教、家养或有偿补课的;(8)违反政策规定乱收费的。
5、根据《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管理办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资格。
(1)有关部门不足额拨付教师工资或违反国家政策平调学校办学经费的;(2)学校举办或变相举办复读学校(复读班),或招收复读生的;(3)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统(会)考和竞赛、检查、评估等重大活动,学校集体舞弊或严重弄虚作假的;(4)违反政策乱收费,造成恶劣影响的;(5)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学校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
6、本方案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解释。
(完整版)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指标体系
学校占地面积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求,城市生均不 达到要求的给8分,
C15生均 低于 20 平方米,农村生均不低于 25 平方米;校舍 基本达到要求的给5
面积 建筑面积,城市生均不低于 8 平方米,农村生均不低 ——7分,有差距的
(8分) 于 10 平方米;体育场地面积,城市生均不低于 6 平 给3——4分,差距
做得好的给4——5 分,一般的给2——3 分,差的给0分。民 办学校按照相应的政 策评分。
总务室 总务室
备注细目录
B3经费投 入(15 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3
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实施细则
评估主要内容
评分细则
得分 扣分 责任处室
学校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会计帐簿。办学
C12财务 管理(4
分)
4
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实施细则
A2办学条
一件级(指20标0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
评估主要内容
评分细则
得分 扣分 责任处室
C17师生 生活用房 (8分)
合理解决学校教师周转房,学生食堂、宿舍等建设和 管理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和要求。
达到要求的给8分, 基本达到要求的给5 ——7分,差距大的 给0分。
行办室 行办室 行办室 行办室
备注细目录
A1队伍建 设(100
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2
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实施细则
评估主要内容
评分细则
得分 扣分 责任处室
做得好的给10——
C7教职工 二级:师生比例达到省定标准,专任教师及其它教辅 15分,一般的给5—
配备 人员按规定配备,20%以上老师获得硕士学位和研究 —9分,教职工配备
示范性普通高中基本要求和评估办法
示范性普通高中基本要求和评估办法示例性普通高中基本要求和评估办法一、基本要求1.招生规模符合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学生总数不得超过 xxx人。
2.学校设施完备,包括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等。
3.学校教师队伍稳定,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背景和资质。
二、教学管理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进度。
2.注重师生互动,鼓励学生发表意见并参与课堂讨论。
3.配备专门的教务管理人员,保证学校教学管理的规范和高效。
三、现代教育手段1.加强信息技术教学,提供计算机、多媒体设备等教学设施。
2.引入现代教育手段,如虚拟实验室、远程教育等。
四、学生评估办法1.采用多样化的评估方式,包括考试、作业、课堂表现等多方面评估学生学习情况。
2.鼓励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科研活动等,积极评价学生综合能力。
五、校园文化建设1.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
2.注重学生德育教育,加强学生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
六、校本课程开发1.强调课程设置的灵活性和个性化,根据学生的需求和兴趣设置相关课程。
2.定期进行课程评估和调整,确保教学内容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以上内容为示范性普通高中基本要求和评估办法,学校应按照以上要求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特殊应用场合1. 特殊学生群体需求针对有特殊学习需求的学生群体,如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或国际学生等,可以增加以下条款:•设立专门的学前教育班级,提供适合学前儿童的教育教学活动。
•配备特殊教育教师和辅导员,为特殊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教学支持和辅导服务。
•提供国际学生的语言培训,并提供文化交流活动,促进国际学生的综合发展。
问题及解决办法:问题:特殊学生群体需求较多,可能需要额外的人力资源和经费支持。
解决办法:学校可以与相关机构合作,争取教育主管部门的支持,以确保特殊学生群体得到充分的关怀和支持。
2. 非传统教育模式针对实施非传统教育模式的学校,如素质教育、创新教育或远程教育等,可以增加以下条款:•设立创新教育实践基地,提供创新实践项目和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
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验收评估、复查评估标准(修订)一、《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验收评估、复查评估标准》(以下简称《评估标准》),用于评估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工作。
二、申请评估的普通高中,办学时间应在3年以上,符合《评估标准》规定的条件,通过自治区级“卫生学校”评估并达到“优秀”标准。
三、《评估标准》采取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
量化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30个,三级指标100个,内容涵盖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各个方面,主要突出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内涵建设和高中新课程改革的实践;综合定性考核主要内容为校容校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校风(教风、学风、领导作风)、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声誉、辐射作用等。
四、《评估标准》实行1000分制。
其中量化权重900分,定性权重100分。
量化一级指标及权重具体是:办学思想(80分)、环境条件(140分)、班子队伍(120分)、学校管理(130分)、课程实施(120分)、教育科研(80分)、办学规模与质量(90分)、办学特色(70分)、示范作用(70分)。
定性考核等级分为优秀、优良、良好、较好、合格、不合格六等,优秀的1页权重为100分,优良的权重为90分,良好的权重为80分,较好的权重为70分,合格的权重为60分,不合格的权重为零分。
五、“扣分要点”所规定的扣分标准只在该三级指标中实施,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
六、在验收评估过程中,学校总评得分达900分以上(含900分)为达标。
在一级指标中,有一项得分未达本项总分60%者,则不得通过验收评估。
七、有以下任何一项即一票否决,不能通过验收评估和复查评估。
(一)政府没有兑现示范性高中立项建设时的资金投入承诺,没有按政策规定拨给学校经费的,有平调、挪用、截留学校资金的;(二)学校有严重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如:办“校中校”、乱收费、使用非法出版物等;(三)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发生重大违法案件;(四)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五)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校舍面积不达标;(六)专任教师学历和中级、高级技术职称未达标;(七)现有班级少于30个教学班,学生人数少于1500人;(八)没有按编制部门规定的标准,配足专任教师和教辅人员,缺编率在10%以上;(九)近三年整体教学质量连续下滑,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成绩达不到所在设区市同类学校的平均水平。
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细则与办法
一级二级三 级 指 标权指标指标(评估要点)重一、(一)政办府学履方行向职(15分)2、发展规划。
①指导学校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办学目标明确,思路清晰;②有落实措施,措施到位。
5①规划无近期和长期目标,内容不具体、不科学,该三级指标记0分;②规划缺乏具体可行的措施,或未按规划分年度推进,扣2-3分。
查学校规划和相关文件。
3、坚持教育公平。
不得举办和变相举办民办学校,已举办的实行“四独立一分离”;招生计划按市州规定比例分配到本区域内的初中学校。
5某一项达不到要求的,该三级指标记0分。
查法人资格证书,财务帐表、学籍资料,查看校园及设施。
责(二) 100分办学环境及条件评分细则检查方法扣分及理由1、指导学校全面执行各项教育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教育方针政策,全面推行素质教育,不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单纯以升学率高低评价学校、任免校长。
5凡向学校下达升学指标,该三级指标记0分。
查会议纪录及有关规章制度,座谈、个别走访、听近两学年度汇报。
4、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学校及其周边环境治理高度重视,措施到位,校园周边环境秩序良好。
4近三年学校及周边有发生侵害学生、教师案件的,该三级指标记0分;有其他问题的酌情扣1-3分。
走访调查。
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细则与办法5、实施部门检查准入制度,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有关部门未擅自对学校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
4有“四乱”之一,该三级指标记0分;有检查准入制度和依法维权行为,但效果不好,扣1-2分。
走访调查,查看相关文件和会议记录。
(45分)6、校园建设。
①布局协调,区划合理;②校园整洁、美化和绿化;③生均校园面积不低于30m2。
3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
现场察看,走访调查,查相关资料。
一、(二)政办府学履环行境职及责条8、实验设备设施。
①有专用的理、化、生仪器室和实验室,每4个班有一间实验室;②仪器设备达到《中学理科教学仪器配备》I 类要求,且每年有新增仪器;③实验开出率达到要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为了进一步提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的综合实力符合示范性高中的标准,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
一、评估目标1.提升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办学水平,推动高中教育的发展。
2.促进教育教学,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公平。
3.建设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4.加强学校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教育教学效益。
5.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中毕业生。
二、评估内容1.学校办学特色:评估学校的办学特色,包括学科特色、教育理念、课程设置、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2.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学校的教学质量,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资源配置等方面的情况。
3.师资队伍建设:评估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包括教师的师德素质、教学能力、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情况。
4.学生培养成果:评估学校的学生培养成果,包括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综合素质、思想品德等方面的情况。
5.学校管理与评价体系:评估学校的管理与评价体系,包括学校的组织架构、管理机制、管理效果等方面的情况。
三、评估方法1.统一考评:对学校的办学特色、教育教学质量、师资队伍建设、学生培养成果进行统一考评。
2.督导检查:对学校的教学实施、管理和学生培养情况进行定期督导检查。
3.自查报告:要求学校按照要求进行自查,提交自查报告,对自身的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进行全面评估。
四、评估结果的运用1.动态调整示范性普通高中名单:根据评估结果,动态调整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名单,有助于保证示范性高中的质量和水平。
2.增加经费和政策支持:对于评估结果优秀的学校,增加经费和政策支持,鼓励其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3.优先录取:对于评估结果优秀的学生,优先录取进入示范性普通高中,鼓励其发挥潜力,提高学校整体水平。
五、评估周期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评估周期为三年一次,学校需要在三年内进行一次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学校进一步发展的参考。
国家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评估标准
国家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评估标准Tomorrow Will Be Better, February 3, 2021国家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评估标准一、学校办学理念和发展规划评估要点1、办学理念和办学目标符合素质教育精神;1、1、学校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共同参与,形成明确、清晰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目标;2、2、体现教育方针和时代精神,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3、3、符合学校实际,有办学特色;2、办学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并贯彻到学校一切办学活动中;1、1、有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学校办学理念的具体措施和实际行动;2、2、学校管理者、师生、家长与社区普遍知道并赞同学校办学理念;3、3、能依据办学理念设计并实施各项办学活动,如制订发展规划、组织管理、学校文化建设、课程设计与实施、开展学生教育活动、学校人际关系以及校园建设等;3、客观认识学校现状,形成明确的、切合学校实际的发展规划;1、1、通过多种途径如学术交流、文献阅读等主动了解国际教育发展趋势,全面而深刻地理解国家教育政策和改革方向;2、2、能定期对学校各方面发展状况进行广泛调查研究,形成自评分析报告和改进方案;3、3、规划符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以及本校实际;4、4、规划包括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有具体措施,重点突出;5、5、有对学校发展规划进行评估、调整的机制;6、6、学校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共同参与学校发展规划制订、评估和调整的全过程,并接受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与监督;国家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评估标准二、学校组织与管理评估要点1、校长和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1、1、领导班子结构合理、团结合作,成员之间相互尊重,有民主平等的交流氛围和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2、2、有较高的道德修养,诚实、正直、公正、宽容,具有社会责任感;3、3、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和实干精神,能够不断进取、勇于反思,努力学习一门外语;4、4、有改革和创新意识和能力,学校能够在德育、课程、教学、教师素质、考试评价等方面积极探索,并在某一方面起示范作用;5、5、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明确学校一切管理工作都是为了有利于学生的健康发展和教师的不断成长;6、6、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依法治校,廉洁自律;2、实行校长负责制,形成规范而高效的管理机制,加强民主监督;1、1、根据学校办学理念和办学目标积极进行学校内部管理创新,形成相互支持、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2、2、有经过民主程序产生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能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得到有效实施;3、3、实行校务公开,教代会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和社区能有效参与学校重大决策并监督学校工作;3、办学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1、1、保障师生安全与身心健康,依法维护师生正当利益;2、2、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按国家或省有关规定收费,接受社会监督;3、3、贯彻国家课程计划,不允许在规定的课时计划外进行集体补课;4、4、严格学籍管理制度,原则上学校规模不超过60个教学班,班级规模不超过50人,不招收复读生,“三限生”不超过规定比例;国家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评估标准三、课程实施评估要点1、建立完善的课程管理机制1、1、学校成立了由多方代表共同组成的学校课程委员会,并能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学校办学理念制订学校课程发展规划;2、2、教师、学生、家长能有效地参与学校课程建设,包括制订课程计划、开发校本课程、开发课程资源等;3、3、学校课程委员会定期对学校课程进行评估,促进课程不断更新;4、4、教学管理的制度与高中新课程基础性、多样性和选择性的要求相一致,能立足本校实际,在学校层面为教学管理制度的重建提供经验,也为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2、创造性地执行国家课程方案;1、1、全面执行国家课程方案,高质量实施包括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英语以及艺术、体育在内的必修课程;2、2、提供多样的、能基本满足学生需要的选修课程,校本课程应充分体现本地和学校特色;3、3、学校创造条件为全体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提供指导和帮助;4、4、教师能根据本地条件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各种校内外课程资源;3、优化教与学的过程;1、1、注重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同时,关注学生学习的过程与方法,关注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养成;2、2、形成民主、平等、和谐、互动的师生关系和教学环境;3、3、积极进行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改革,引导学生自主探究、独立思考、合作交流和实践操作,充分发挥学生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4、4、理解信息技术对教学过程的作用,合理利用包括信息技术在内的各种有效的教学手段,提高教和学的效果;5、5、在数学和自然科学类等课程中进行双语教学的探索和尝试;国家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评估标准四、教师队伍建设评估要点1、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满足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1、1、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并尊重学生、有社会责任感、具有合作与奉献精神;2、2、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掌握并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尊重个体差异,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并在师生互动中实现教学相长;3、3、有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相关知识和能力,所有教师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要求,有一定比例的教师获得硕士学位,鼓励教师跨专业获得学位;4、4、鼓励部分教师掌握好一门外语并积极进行双语教学的探索;5、5、有积极的自我发展意识,注重学习与提高,并能在日常的教育教学实践中勇于反思、改进和提高;6、6、能主动适应并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善于总结、积累,形成在国内有影响的教师骨干和教育教学成果;2、建立促进教师发展的评价制度;1、1、评价内容应包括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观念、教育教学能力、反思与自我发展等反映教师专业发展的主要方面;2、2、教师自评为主,学生、同事、家长和管理者共同参与评价,形成评价报告,提出改进建议;3、建立以校为本的培训制度和教学研究制度;1、1、教师有自我发展的目标和计划;2、2、教师间建立广泛合作和相互支持的工作机制,全体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研究,采取多种形式研究、探讨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有效促进教师专业发展;3、3、安排培训和教研所必需的资金和时间,建立专家咨询系统;4、4、根据自身需要与优势举办教学研讨和经验交流活动,自觉应用和推广教学研究成果;5、5、提供机会使更多的一线教师广泛参与国内外各种学术交流活动;6、6、创造条件开展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整合的培训与研讨;国家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评估标准五、学生发展评估要点1、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1、1、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2、2、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3、3、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资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4、4、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与他人合作;5、5、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有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6、6、感受并欣赏生活、科学和艺术中的美,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2、注重过程,全面关注学生发展状况;1、1、多方面了解学生,发现不同学生的潜能;2、2、以多种方式和多种途径全面了解学生的发展历程,注重对事实的记录和对原因的分析,提出具体、可操作的改进建议,促进学生不断发展;3、3、引导学生养成自我反思的习惯,学会正确评价自己,提高自我认识的能力;4、4、恰当运用评价结果,保护学生的自尊和自信;国家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评估标准六、学校环境与办学条件评估要点1、创建优良的校园文化;1、1、学校氛围民主、平等、和谐、开放、健康、活泼、积极向上;2、2、校园环境建设充分体现办学理念,学校建筑功能满足学生学习和发展的需要,形成有特色的校园文化;3、3、有丰富多彩的学生社团活动,并积极参加社区文化活动;2、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有效使用设施设备;1、1、学校教育资源的配置含师资配置得到当地政府的有力支持;2、2、学校设施设备和相关资源的配置与当地的经济和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相协调,以经济、实用、安全、高效、方便师生使用、满足教师和学生发展需要为首要原则;3、3、学校建设坚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精神,树立成本意识和效益观念,能在设施设备配置和管理中体现“效益的最大化”;4、4、学校建设能体现教育特点,浸透文化精神,俭朴大气,符合相关的质量与安全标准,能满足课程改革要求;5、5、设施设备向师生充分开放,为师生充分利用各种设施设备提供指导;3、充分发挥图书馆或信息中心的作用;1、1、制订图书、资料配置原则,满足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需求;2、2、定期收集并分析师生对图书、信息资料的需求和社会发展变化的信息,及时补充、更新图书和资料的配置,有条件的学校逐步提高图书馆的数字化水平;3、3、建立图书馆或信息中心管理制度,充分开放,为师生使用图书资料栅信息设备提供指导,方便使用,成为师生学习的重要场所和信息交流中心;国家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评估标准七、学校与社会评估要点1、加强与社区的沟通与合作;1、1、与社区建立良好的沟通与合作渠道;2、2、充分利用社区各种教育资源,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3、3、学校教育设施和教学资源面向社区合理开放;4、4、在当地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较高的社会声誉,发挥自身优势为社区的建设和发展服务,成为传播先进文化和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2、加强与其他学校的交流;1、1、定期开展各种学习和交流活动,建立起相互学习、共同发展的校际关系,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2、2、积极探索教师跨校兼课、学生跨校选课等新型校际合作模式;3、3、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打破地域和时间的限制,促进资源共享;4、4、在教师培训、教研、资源等方面为其他学校提供支持,传播先进的教育理念、优秀的管理和教学经验,成为后备校级干部培训和骨干教师培训的基地;3、建立学校与家庭有效的沟通机制;1、1、有与家长充分沟通和交流的多种渠道;2、2、通过有效的培训和指导,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质量观;。
安徽省优秀省级示范普通高中评估实施细则
基本要求评价标准评价方法(一)学校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办学理念先进。
严格执行课程标准,扎实推进高中课改,在所在区域内为实施课改、推进素质教育的示范;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特色被所在区域公认,学生无违法犯罪现象。
(20分)1.具有鲜明的办学理念且办学理念符合国家教育方针。
(5分)2.课程设置符合“课程标准”要求,素质教育资料翔实且具有示范意义。
(5分)3.综合素质评价c级以上水平达99%、学业水平测试一次性合格率达98%、学生学业成绩提高率在区域内处领先地位。
(5分)4.无学生违法犯罪现象。
(5分)1、查阅学校发展规划、文件、学期工作计划及总结、专项工作计划和总结、其他相关资料。
2、查阅学校新课程改革和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方案、课程总表、实地听课、新课程实验计划与总结等资料;查阅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学生学业成绩提高率;查验学校新课程改革、素质教育成果展示、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等。
3、召开区域内学校、家长座谈会;走访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并请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校注重教师队伍建设,教师职业道德优良。
教师无违法犯罪现象,没有教师因严重违反师德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学校形成优秀教师群体,特级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以上、高级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5%以上,有一定数量的省级优秀教师、市县以上学科带头人。
学校教师研究生学历(含教育硕士)比例达到5 %。
(20分)1.无教师受法律法规惩处或党纪政纪处分。
(5分)2.高级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5%以上;省级优秀教师、市县级学科带头人不少于专任教师的5%(省级优秀教师包括省级教坛新星、省优质课大奖赛三等奖以上、省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以上单位授予的先进称号;市县学科带头人包括市教坛新星、市教学能手、市优质课大奖赛一等奖获得者以及市县认定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拥有量,专任教师百人左右的学校不少于2人,150人左右的学校3—4人,200人左右的学校5人以上。
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审细则
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审细则一、评审目的和原则1.评审目的:通过评审,选出具有示范性的普通高中,为其他学校提供发展的榜样和借鉴。
2.评审原则:-公正公平:评审过程中,确保公正公平,不偏袒任何学校。
-以质量为导向:评审主要关注学校的办学质量和综合实力。
-因材施教:鼓励学校因地制宜,发挥特色优势,注重个性化教育。
二、评审标准1.办学理念:评估学校的办学宗旨是否与国家和地方教育政策相一致,是否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是否注重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的有机结合。
2.师资队伍:评估学校师资队伍的结构和素质,包括教师的资格、教学经验和教育思想,以及相关教学资源的配备情况。
3.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包括学生的学术水平、综合素质、科研成果等,以及教学管理、课程设置、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情况。
4.学生发展质量:评估学校对学生个性化发展的关注程度,包括学生心理健康、职业规划、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培养。
5.办学特色:评估学校的办学特色,如特色课程、学科竞赛、社团活动等,是否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创新性。
三、评审程序和要求1.评审程序:-学校自愿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评审材料。
-评审组对学校进行实地考察,重点了解学校的办学情况和办学特色。
-评审组根据评审标准进行综合评估,形成评审意见报告。
-相关教育部门组织专家对评审意见进行评审,形成最终评审结果。
2.评审要求:-学校必须具备参评资格,包括学校资质符合规定,并符合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的招生标准。
-学校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评审材料,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教职员工情况、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学校必须配合评审组的实地考察和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学校必须接受评审结果,并按要求配合整改、改进。
四、评审结果和奖励1.评审结果:-经评审的学校分为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和候选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
-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可以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并向公众宣传,以示范其他学校。
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指标体系
达到要求的给 9 分,未达到要求的, 各学科仪器设备的品 种和数量,每少 3% 扣 2 分(不足 3%酌 情扣分),扣完为止, 其它未达要求的酌情 扣分。
艺体卫室
学校现代管理机制和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制定有学校 C23民主 章程,校长负责制和教师聘任制度落实,充分发挥党 管理 组织的监督保障作用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和 (7分) 监督作用,学校管理民主,校务公开制度落实。
行办室
C2办学理 二级:有较为成熟的办学理念,学校工作不断创新, 念 得到普遍关注和认可;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 (5分) 负担取得成效。
行办室
C3发展规 制定了符合学校实际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 划 实施。 (5分) B1领导班 子(55 C4班子配 领导班子成员均符合高中教师任职资格。班子成员结 分) 备 构合理,学历达到本科以上,职称达到中级以上,信 (10分) 息技术水平达标,全部参加了校长岗位培训。
做得好的给12—— 20分,较好的给6— —11分,一般的给3 ——5分,差的给0 分。
教科室
C10经费 通过政府财政拨款等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学校经费 来源(6 来源稳定;学校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设施添置等专项 经费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 分)
做得好的给5——6 分,一般的给3—— 4分,差的给0分。 民办般的给1—— 3分,差的给0分。 班子成员有1人的1 个项目没有达标的, 扣1分,扣完为止。
行办室
行办室
A1队伍建 设(100 分)
学校校长综合素质较高,班子成员政治素养高、清正 C5班子管 廉洁,有扎实的学校管理知识,熟悉教育教学管理, 学校工作运转高效。班子成员坚持任课,并经常深入 理 (10分) 教学一线指导工作。校长及班子成员每学期平均听课 不少于30节
示范性普通高中基本要求和评估办法
河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基本要求和评估办法(2008年,试????行)根据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的需要,特就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基本要求和评估办法规定如下。
一、基本要求(一)办学方向1、办学思想端正。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
培养目标明确。
2、遵循教育规律,积极推行素质教育。
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和谐发展。
(二)学校管理1、有健全的管理组织机构和科学规范的规章制度,管理手段现代化。
2、实行校长负责制。
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监督、保证作用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作用。
建立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开展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机制。
学校团组织、学生会能发挥自主管理作用,学生社团活动活跃。
3、积极进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有体现学校办学宗旨和办学特色的总体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及实施办法。
有规范可行的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分步实施。
4、重视校园文化建设,优化校园育人环境,体现环境育人特点。
有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
校园布局合理,校容校貌整洁,校园环境优美,体现教育性。
校内道路畅通,平整硬化。
各类安全设施、设备及制度齐全,符合有关规定。
精心整理学校附近无污染源。
5、学校规模和班额适当。
教学班不少于18个、不超过54个;每班学生50人,最多不超过56人。
6、学校各类教学、办公、生活场所整洁有序,体育、艺术场所及设施规范达标。
7、严格财务管理,收费符合有关规定。
勤工俭学成效显著。
8、学校各类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9、校产管理规范,各种保管维护措施健全,保持完好状态。
各种物产登记准确,检修及时。
校园各种教育资源使用效益高。
(三)队伍建设1、领导班子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团结务实,作风民主,廉洁奉公,开拓精神强,在群众中威望较高。
2、校长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获得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时间在5年以内的参加过岗位培训,5年以上的参加过提高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较高的学校管理水平,精通教育教学,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较强的改革进取意识。
示范性普通高中基本要求和评估办法
示范性普通高中基本要求和评估办法首先,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基本要求是教育教学质量高。
高中阶段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关键时期,示范性普通高中要重视学科知识和能力的培养,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思维、合作精神和学习能力的培养。
要注重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的培养,引导学生通过自主学习和合作学习掌握知识和方法,培养学习兴趣和学习习惯。
同时,还要鼓励学生参与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
此外,示范性普通高中还应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和全面素质的培养,注重锻炼学生的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其次,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评估办法应该科学、全面。
评估是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评估办法应该能够客观、全面地评估学校的整体水平和学生的综合素质。
评估办法应该包括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学校管理水平、师资队伍、教育资源等方面的评估。
要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明确量化的评价指标,为学校提供明确的发展目标和问题改进方向。
同时,评估办法还应该包括对学生个人综合素质的评估,对学生学业水平、思维能力、实践能力等进行全面评价,为学生的选择和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最后,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评估办法应该公正、透明。
评估是对教育质量进行监督和改进的手段,要保证评估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评估结果应该公开发布,让公众了解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学生的发展水平。
评估过程应该公正、公平,避免评估结果受到人为因素的干扰。
同时,评估办法还应该督促学校和教师认真备课和教学,对教学过程和效果进行及时监控和反馈,促进持续改进和提高。
综上所述,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基本要求是教育教学质量高,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全面素质的培养;评估办法应该科学、全面,包括学校整体水平和学生个人综合素质的评估;评估办法应该公正、透明,保障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只有这样,示范性普通高中才能真正成为培养优秀学生的摇篮,为社会发展和国家繁荣做出贡献。
合肥市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评估实施方案及评估细则
附件1:合肥市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评估实施方案(修订)为适应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办学行为,提高普通高中管理水平,促进全市普通高中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安徽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评估实施方案(修订)》,结合我市教育实际,重新修订本评估实施方案和评估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引导全市普通高中科学发展、规范发展、特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评估原则:注重过程,以创建促改革、促发展;从实际出发,坚持办学硬件条件够用、实用、安全,注重办学质量和特色;突出示范辐射,促进学校在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育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做好表率和引领;动态管理,不定期督导检查,推动学校整体办学水平不断提高。
二、评估组织和程序评估组织:市教育局成立市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评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处),承办具体事务。
同时建立评估专家库,评估时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估组。
评估程序:(一)自评学校对照《合肥市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评估实施方案(修订)》及《评估细则》进行认真自评;自评合格后,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申报。
(二)申报市属学校直接向市教育局申报。
县(区)所属学校向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对申报学校预评估,初步认定达合格标准的,由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向市教育局提出书面报告。
高校附中及民办学校向主管部门申报,由主管部门向市教育局提出书面报告。
(三)评估市教育局对申报学校进行实地察看、指导,并将察看情况向市教育局分管领导汇报;同意后,组织专家评估组进行评估,形成书面评估意见。
(四)批复市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评估领导小组审核专家评估情况,提出认定意见。
经审定批准的,予以命名挂牌。
三、评估内容和要求(一)评估内容包括课程改革、组织与管理、队伍建设、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学生质量等6个方面(A级指标),分为B级指标27条、C级指标75条,总分1000分。
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实施细则2常用
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实施细则2常用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是对高中教育的一种重要评估机制,其目的是为了提高高中教育质量和水平,促进高中教育和创新。
为了更好地实施这一评估方案,制定了细则2,以明确评估的具体实施规范和要求。
首先,在评估范围和对象方面,细则2明确规定了评估的范围和对象。
评估范围包括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整体教学质量、高中教师队伍建设、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评估对象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全体教职工和学生。
其次,在评估内容和指标方面,细则2详细列出了评估的内容和指标。
评估内容包括教学质量、教师队伍建设、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科研、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评估指标包括学业水平、教学质量、学科竞赛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教师教学能力、学校管理水平等。
第三,在评估过程和方法方面,细则2明确规定了评估的过程和方法。
评估过程包括准备、实施、评估和总结四个阶段;评估方法包括问卷调查、现场观察、文件审核、专家评审等。
最后,在评估结果和应用方面,细则2规定了评估结果的公布和应用。
评估结果将以等级和得分的形式公布,并作为评估学校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的依据;评估结果还将作为学校获得优质高中示范性资助的重要依据。
细则2的实施将有力推动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发展和提高。
通过评估,学校将更加关注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激发教师的教学热情和创新能力,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科研水平。
同时,评估结果的公布和应用,将激励学校争取更多的示范性资助和政策支持,推动学校的全面发展。
总之,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实施细则2是一个重要的评估工具,对于改进高中教育质量和水平,促进高中教育和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细则2的实施,将为评估提供明确的实施规范和要求,最终推动高中教育的发展和提高。
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实施细则
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实施细则
一、评估目的
为推进我国普通高中办学质量的提升和整体水平的提高,促进
高中教育改革全面加强和促进全面发展,明确普通高中评估的目的是:评估普通高中的办学水平,发现存在问题和不足,为高中教育
改革提供参考,并促进高中教育的素质教育和可持续发展。
二、评估标准
1.学科设置和教师配备:评估高中学科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
和专业性,教师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学科教学
的节奏、深度和广度等。
2.教学过程管理:评估高中的教学过程管理、课程设置、课程
改进和教材使用等方面的表现,了解教师课堂教学与学生学习效果
的关系,发现问题问题,并提出建议。
3.学生成绩与评价:评估高中学生成绩的分布、变化和趋势;
根据教育教学目标和学科特点,综合使用各种学习成果评价方式,
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对学生个性化发展和多元评价进
行科学把握。
4.师资队伍建设:评估高中师资队伍建设,包括高中教师培训
机制建设、教学管理保障等方面,提出各项改进意见。
5.基础设施与校园文化:评估高中基础设施的先进性和适应性,校园文化的建设情况,保障校园环境及安全、健康等各个方面。
大连市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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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2社会实践 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科技活动、创造发 (5分) 明等。 重视、加强教研教改活动。有校长分工负责,设立专门机构,有专兼职科研人员。 C43组织领导 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教研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时间保证,有教科研 (3分) 经费,建立教科研档案。教学研究制度完善,确保教科研课题按计划运行,组织有 效的校本研究活动,引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A2课程改 树立强烈的科研意识,确立科研兴校战略。积极开展教研、科研活动,学校承担一 革及教学 项省课题或两项以上市级教育科研课题(包括教改实验)。教科研项目要立足学校 C44教科研项 科研 实际,立足学校教育教学,立足学科教学工作,具有很强的实效性和应用性,解决 (180 B11教研科 目(3分) 学校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促进学校办学质量的提高。全校教师广泛参与科研课题研 分) 究,参与度达到30%以上。 研(16 分) 学校教研、教改成果丰富,学校、教研组(备课组)有每学年教研教改总结报告, C45教科研成 三年内累计有10% 以上的教师在省、市以上刊物发表过论文或在教研科研会议上介 果(5分) 绍经验或在学术会上交流材料。建立了教学反思制度,教师形成了自觉进行教学反 思的习惯。 注重教科研成果在学校的应用和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促进作用。科研成果对提高 C46教科研成 广大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起到了相应的作用,对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发挥了 果应用推广 应有的作用。近三年有教研、教改成果在县(区、市)以上范围推广,并产生一定 交流(5分) 成效。 一级 指标 A3队伍建 设(150 分)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评 估 内 容 评价 方法
示范性普通高中基本要求和评估办法
河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基本要求和评估办法(2008年,试????行)根据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的需要,特就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基本要求和评估办法规定如下。
一、基本要求(一)办学方向1、办学思想端正。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
培养目标明确。
2、遵循教育规律,积极推行素质教育。
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和谐发展。
(二)学校管理1、有健全的管理组织机构和科学规范的规章制度,管理手段现代化。
2、实行校长负责制。
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监督、保证作用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作用。
建立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开展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机制。
学校团组织、学生会能发挥自主管理作用,学生社团活动活跃。
3、积极进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有体现学校办学宗旨和办学特色的总体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及实施办法。
有规范可行的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分步实施。
4、重视校园文化建设,优化校园育人环境,体现环境育人特点。
有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
校园布局合理,校容校貌整洁,校园环境优美,体现教育性。
校内道路畅通,平整硬化。
各类安全设施、设备及制度齐全,符合有关规定。
学校附近无污染源。
5、学校规模和班额适当。
教学班不少于18个、不超过54个;每班学生50人,最多不超过56人。
6、学校各类教学、办公、生活场所整洁有序,体育、艺术场所及设施规范达标。
7、严格财务管理,收费符合有关规定。
勤工俭学成效显著。
8、学校各类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9、校产管理规范,各种保管维护措施健全,保持完好状态。
各种物产登记准确,检修及时。
校园各种教育资源使用效益高。
(三)队伍建设1、领导班子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团结务实,作风民主,廉洁奉公,开拓精神强,在群众中威望较高。
2、校长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获得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时间在5年以内的参加过岗位培训,5年以上的参加过提高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较高的学校管理水平,精通教育教学,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较强的改革进取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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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基本要求和评估办法(2008年,试行)根据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的需要,特就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基本要求和评估办法规定如下。
一、基本要求(一)办学方向1、办学思想端正。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
培养目标明确。
2、遵循教育规律,积极推行素质教育。
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和谐发展。
(二)学校管理1、有健全的管理组织机构和科学规范的规章制度,管理手段现代化。
2、实行校长负责制。
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监督、保证作用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作用。
建立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开展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机制。
学校团组织、学生会能发挥自主管理作用,学生社团活动活跃。
3、积极进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有体现学校办学宗旨和办学特色的总体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及实施办法。
有规范可行的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分步实施。
4、重视校园文化建设,优化校园育人环境,体现环境育人特点。
有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
校园布局合理,校容校貌整洁,校园环境优美,体现教育性。
校内道路畅通,平整硬化。
各类安全设施、设备及制度齐全,符合有关规定。
学校附近无污染源。
5、学校规模和班额适当。
教学班不少于18个、不超过54个;每班学生50人,最多不超过56人。
6、学校各类教学、办公、生活场所整洁有序,体育、艺术场所及设施规范达标。
7、严格财务管理,收费符合有关规定。
勤工俭学成效显著。
8、学校各类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9、校产管理规范,各种保管维护措施健全,保持完好状态。
各种物产登记准确,检修及时。
校园各种教育资源使用效益高。
(三)队伍建设1、领导班子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团结务实,作风民主,廉洁奉公,开拓精神强,在群众中威望较高。
2、校长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获得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时间在5年以内的参加过岗位培训,5年以上的参加过提高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较高的学校管理水平,精通教育教学,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较强的改革进取意识。
3、班子成员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熟悉学校管理业务,有较强的改革意识、教育科研能力和较高的管理能力。
4、师资队伍数量符合编制要求,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学科配套,能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
专任教师学历全部达到本科及以上,其中有一定数量的教师取得硕士学位或达到研究生水平,部分教师是省内有影响的教育教学专家、学科带头人或骨干,高级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0%以上。
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建立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
5、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适应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
教师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尊重学生,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育思想端正,业务能力强,教育教学效果好,能主动适应并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善于反思和总结;有积极的自我发展意识,注重学习和提高;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能掌握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积极进行教育教学课件的开发和使用。
6、学校重视教师培训工作,有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和措施,成效显著。
建立促进教师不断发展的评价机制和以校为本的培训、教研制度,鼓励、支持教师参加培训、进修。
7、学校职工队伍精干,工作高效,热情为教育教学服务,非教学人员与教学人员比例适当。
8、教职工的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落实较好。
(四)教育教学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按规定开全课程,开足课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进行校本课程的研究与开发,合理开发和利用各种校内外课程资源,形成完备的有本校特色的必修、选修、综合、活动课程体系。
2、重视德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中学德育大纲》、《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守则》等。
德育机构、队伍健全,基地落实,认真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
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
3、充分发挥社会、社区教育组织的作用,依托社区建立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形成学校、社会、家庭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大教育网络。
主动争取社会、家庭对学校教育工作的支持,指导家长科学教育子女。
积极参与和服务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寓德育于各科教学和学校各项工作之中,做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和全员育人,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健康的心理素质,成效显著。
4、按照教学规律和教学原则组织教学,教学过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
教育教学质量在当地同类学校中居于前列。
加强教学管理,积极进行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优化教学过程。
在注重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教学的同时,关注学生学习的过程与方法,注重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培养,形成民主、平等、和谐、互动的师生关系和教学环境,充分发挥学生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
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发展学生个性和特长,为全体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提供指导和帮助。
5、认真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上好体育课,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体育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较强的健康意识和良好的锻炼习惯,使学生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学校有传统体育项目,定期举办体育运动会。
重视传染病预防工作和学校饮食卫生管理,防止传染病流行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和学生健康档案,积极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每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学生卫生习惯好,常见病、多发病发病率低。
6、按课程方案开设并上好艺术必修课和有关选修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学生具有较高的艺术欣赏能力和一定的艺术表现能力,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
7、按课程方案开设并上好综合实践活动课和信息技术课,教材、师资、设备、场地得到落实。
有丰富多彩的学生社团活动,并积极参加社区文化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的人文素养和环境意识。
8、积极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推进教学手段、教育方式、方法的现代化。
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研究与探索,并取得一定成效。
9、建立以校为本的教科研制度,积极进行教学领域里的各项改革,成效突出。
(五)办学条件1、学校基本建设要有整体规划,能较好地体现教育特点,浸透先进文化,俭朴大气,形成有特色的校园文化。
要有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需要相适应的硬件设备,能体现学校的办学思想与特色,并有较高的使用效率。
学校设施设备和相关资源的配置与当地经济和教育发展整体水平相协调,符合经济、实用、安全、高效、方便师生使用、满足师生发展需要的原则。
设施设备向师生充分开放,并为师生使用提供指导。
2、有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能满足教学活动需要的校园校舍。
生均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以上均不包括教职工住宅用房和勤工俭学用房),生均绿地面积不少于1平方米。
校园内各种建筑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规范和标准要求。
3、学校各类教学及辅助用房、设施、设备、仪器、标本、模型、挂图等能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各科实验仪器、设备达到教育部教学仪器配备目录第一种配备方案。
实验室有专职管理人员。
按照有关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开出率达100%。
4、有音乐、美术、劳技专用教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等,使用面积和相关设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教室配备闭路电视系统、视频展示台等现代化教学设备。
重视校园网络建设,能充分发挥网络在教育教学、教师培训和学校日常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5、图书馆(室)建设符合《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的要求,设置有藏书室、教师阅览室和学生阅览室,提倡分学科分类设置阅览室或电子阅览(备课)室、电子资料室等,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实现网络资源共享。
教师阅览室座位数不低于教师总人数的40%,学生阅览室座位数不少于学生总人数的20%。
藏书量、报刊种类、工具书、教学参考书以及其它音像资料(录音带、录像带、光盘、投影片等)能满足教育教学需要,达到《规程》中规定的图书馆(室)藏书量的I类标准。
藏书结构合理,质量较高。
有熟悉业务的专职管理人员,图书资料管理规范。
图书馆(室)开放时间充足,图书资料借阅率高。
6、有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体育活动场地。
位于城市市区的学校有400米或300米标准田径场,位于市郊、县城和农村的学校有400米标准田径场。
有体育馆或风雨操场,有条件的学校建有游泳池。
体育设施和器材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7、设有卫生室,按标准配备具有较高素质的医务人员。
卫生器械、设备达到原国家教委规定的Ⅰ档配备标准。
有必备的常用药物。
8、办学经费充足,能满足正常办学和学校发展需要,来源稳定可靠。
公办学校基本建设、大型设备添置等专项经费纳入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
学校年生均经费高于申请评估前一年的全省普通高中平均水平,申请评估前三年的生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
(六)办学效益1、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在各种学科竞赛、科技制作、小创造、小发明、文艺演出、体育比赛、书法、绘画比赛等活动中成绩突出。
会考优秀率、合格率较高。
2、学校在省内外有较高声誉,社会和高等院校对学校毕业生评价较好。
3、学校各项工作对其它普通高中起示范和辐射作用。
通过选派干部和骨干教师、提供设备和场地、联合办学等形式帮助其他普通高中,特别是薄弱普通高中提高办学水平,并取得显著效果。
二、评估办法(一)组织领导:省教育厅成立“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专家组”,负责全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的指导、咨询和评估工作。
(二)申报对象:符合上述“基本要求”的普通高中均可申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1、申报学校所在的县(市、区)高中阶段入学率低于申报前一年的全省平均水平,普通高中校际差距较大;中小学危房率超过3%,义务教育辍学率高于申报前一年的全省平均水平者;2、申报学校所在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普通高中投入不到位,按全部普通高中在校生计算,生均公用经费低于规定标准者;3、申报学校所在省辖市未开展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认定者。
(三)评估程序:1、省辖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对照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基本要求和《河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细则(试行)》(见附件)进行自查,总分达765分 (即指标体系总分的85%)以上,且A1、A2、A3、A4总分达到569分 (即A1、A2、A3、A4总分的85%)以上者,可写出自查报告,经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同意,向省辖市教育局申请初评。
省辖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可直接向省辖市教育局申请初评。
省辖市教育局要组织人员按照《河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细则(试行)》对申报学校进行全面评估后,于每年10月底前按分配数额向省教育厅申请评估。
省教育厅直属学校可直接向省教育厅申请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