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水上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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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水上交通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水上交通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2.1 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立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2 指挥部职责(1)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2)及时掌握水上交通突发事件信息,分析研判事件发展趋势;(3)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启动相应应急响应级别;(4)组织救援力量开展救援工作;(5)协调解决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3 指挥部组成指挥部由以下部门组成:(1)交通运输部门;(2)公安部门;(3)消防部门;(4)海事部门;(5)卫生健康部门;(6)应急管理部门;(7)其他相关部门。

三、应急处置措施3.1 预警与预防(1)建立健全水上交通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时段、重点船舶的监控;(2)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船员、旅客的安全意识;(3)加强船舶、港口、码头等设施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3.2 应急响应(1)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根据事件严重程度,确定应急响应级别;(2)组织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3)做好伤员救治、失踪人员搜救、财产损失评估等工作;(4)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上级指挥部报告事件进展情况。

3.3 恢复与重建(1)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后,组织开展灾后重建工作;(2)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3)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交通突发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参照国内外相关应急预案制定。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以下各类交通突发公共事件:(1)交通事故:包括道路交通事故、水上交通事故、铁路交通事故等。

(2)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山体滑坡等导致的交通中断。

(3)公共卫生事件:如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导致的交通中断。

(4)社会安全事件:如恐怖袭击、群体性事件等导致的交通中断。

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2)预防为主: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意识。

(3)统一指挥:成立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4)快速响应: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及时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组织机构成立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 职责(1)应急指挥部:负责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现场交通管制、事故处理、人员疏散等工作。

(3)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道路、桥梁、隧道等交通基础设施的抢修保通工作。

(4)医疗卫生部门:负责伤员救治、疫情防控等工作。

(5)气象部门:负责提供气象信息,为应急处置提供依据。

三、应急处置措施1. 交通事故(1)迅速进行现场勘查,确定事故原因。

(2)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3)及时疏散人员,确保现场安全。

(4)进行事故处理,恢复正常交通秩序。

2. 自然灾害(1)及时掌握灾害信息,发布预警信息。

(2)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确保人员安全。

(3)抢修交通基础设施,尽快恢复交通。

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水路交通是人们日常生活和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突发的公共事件可能会威胁到水路交通的安全和顺畅运行。

为了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采取有效的应急预案是至关重要的。

下面将列举几项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 火灾事故预案:- 火灾扑救:包括设立灭火器材和灭火器的现场,设立定期检查和维护灭火设备的机制。

- 撤离策略:制定适当的撤离策略,确保人员可以及时有序地离开水上交通工具。

- 抢险救援:配备专业的救援队伍和设备,能够在火灾事故发生后迅速展开抢险救援工作。

2. 漏油事故预案:- 署名责任:明确责任部门,建立清晰的指挥结构,确保迅速有效的应急响应。

- 漏油处理:准备相应的清洁设备、吸油布和化学药剂,以尽快清理漏油区域。

- 信息公告: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漏油事件通知,告知周边地区的居民和企业,避免进一步的环境污染。

3. 水上逃生和救援预案:- 确保逃生设备和装备:包括救生衣、救生艇和浮标等,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迅速逃生。

- 逃生培训:定期对乘客和船员进行逃生训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 救援调度:建立专业的救援队伍,保证及时、高效地处理溺水事故或其他紧急救援工作。

4. 恶劣天气预案:- 天气监测和预警:建立天气监测和预警系统,及时掌握恶劣天气情况,提前做好准备。

- 航行限制: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发布航行限制通告,限制或暂停水上交通工具的运行。

- 紧急避难点设置:在水域周边建立紧急避难点,确保人员可以在恶劣天气中得到安全保护。

综上所述,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核心包括灭火、漏油处置、水上逃生和救援以及恶劣天气预警等方面。

关键在于规划健全的应急响应系统、配备先进的应急设备和培养专业的应急队伍。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水路交通在突发公共事件中能够安全、迅速地应对。

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旨在确保当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应对和处理,最大程度地保障乘客和船员的安全,并减少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的风险。

突发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突发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突发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一、紧急救援流程1. 报警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后,首先要立即拨打紧急救援电话。

在报警时,应提供详细的事故发生地点、事故类型和人数伤亡情况等信息。

确保提供准确的信息可以帮助救援人员更快地到达现场。

2. 救助伤员在等待救援人员到来之前,应尽力救助受伤的人员。

如果自己具备急救知识和技能,可以进行简单的急救措施,如止血、人工呼吸等。

同时,要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3. 指挥疏导交通如果事故发生在水上交通繁忙的区域,应尽快指挥疏导交通,避免交通阻塞和次生事故的发生。

可以设置警戒线、引导车辆绕行等措施,确保道路畅通。

二、应急物资与装备1. 救生设备在水上交通事故发生时,救生设备尤为重要。

包括救生圈、救生衣、救生筏等,这些设备能够提供浮力,帮助被困人员保持在水面上,减少溺水风险。

2. 救援工具应急预案中需要配备一些救援工具,如救生艇、救生绳等。

这些工具能够帮助救援人员快速到达事故现场,并进行救援行动。

3. 通信设备通信设备是水上交通事故中至关重要的工具。

预案中应包括对应的通信设备,如对讲机、手机等,确保救援人员与指挥中心之间的及时联络。

三、事故处理与调查1. 事故处理事故处理包括确定责任、清理现场以及维护交通秩序等。

当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现场的安全,并配合交警部门进行善后工作。

2. 事故调查对于严重的水上交通事故,需要进行事故调查,找出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人。

调查部门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听取当事人陈述等,并撰写详细的事故调查报告。

四、预防措施1. 安全教育对从事水上交通的驾驶员、乘客以及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加强对突发事故的应对能力。

2. 定期检查维护水上运输工具应该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能。

及时发现并修复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3. 合理规划航线对水上交通航线进行合理规划,避免在狭窄、复杂的水域进行高风险行驶。

同时,加强对水上交通的监管,严肃违规行为。

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水路交通作为重要的交通方式之一,在日常运输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然而,突发事件如船舶事故、恶劣天气等可能会对水路交通造成影响甚至带来严重后果。

为了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各相关部门应建立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保障应急处置的迅速、有效。

二、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突发事件的分类将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分为船舶事故、恶劣天气、水路交通设施损坏、交通管制等四类。

2. 应急预案的组织与指挥2.1 建立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络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2.2 设立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3. 紧急救援的措施3.1 水上救援力量的调配: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调配水上救援队伍和力量,开展救援行动。

3.2 伤员救治:保障伤员迅速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3.3 物资运输:根据需要,及时调配物资,并确保物资顺利运抵事故现场。

4. 信息报告与发布4.1 及时、准确地向上级部门和相关机构报告突发事件的情况和处置进展。

4.2 对外发布应急信息,同时做好舆情引导和应对。

5. 事后处置5.1 调查处理:及时成立事故调查组,对突发事件进行深入调查,查明原因和责任。

5.2 受灾人员安置工作: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生活帮助和心理疏导。

5.3 事故现场的清理和恢复:负责清理事故现场,恢复正常的水路交通运输秩序。

6. 预案的演练和修订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测试预案的可行性和足够性。

根据实际应急处置情况,不断修订和完善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结语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可有效保障突发事件时的紧急救援和后续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同时,应加强应急演练和修订工作,不断完善预案,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前言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为了预防和减少水上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水上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为确保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成立以下组织机构,明确各组工作职责:1、灭火行动组负责组织、指挥初期火灾的扑救工作,采取措施控制火势蔓延,降低火灾损失。

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初期火灾扑救方案;(2)组织灭火器材、设备的使用和操作;(3)指挥、协调各组参与灭火行动;(4)及时向上级报告火灾扑救情况。

2、通信联络组负责火灾事故现场的通信联络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准确、及时。

具体职责如下:(1)建立通信联络网络;(2)收集、整理、上报火灾事故信息;(3)协调各组之间的联系与协作;(4)及时传达上级指示。

3、疏散引导组负责组织、指挥火灾事故现场的疏散工作,确保人员安全、有序撤离。

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疏散预案;(2)确定疏散路线、安全出口;(3)组织疏散演练;(4)现场指挥、协调疏散工作。

4、安全抢救组负责火灾事故现场的安全抢救工作,确保遇险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安全抢救方案;(2)组织抢救设备、器材;(3)指挥、协调各组参与安全抢救工作;(4)及时向上级报告抢救情况。

5、现场警戒组负责火灾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维护现场秩序,保障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具体职责如下:(1)设置警戒线,控制现场人员出入;(2)维护现场交通秩序;(3)协助疏散引导组进行疏散工作;(4)协助安全抢救组进行现场救援。

三、报警和接警程序1、报警(1)发现水上交通突发事件时,现场人员应立即通过电话、无线电、对讲机等方式向单位消防控制中心报警。

(2)报警时应详细报告以下内容:事件类型(如火灾、泄漏等)、发生地点、火势大小、遇险人员数量及状况等。

水上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水上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水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提高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水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4. 《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5. 《地方水上搜救应急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水上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船舶碰撞、火灾、爆炸、污染、沉船、搁浅、人员落水、搜救行动等。

四、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政府领导、统一指挥3. 分级负责、属地管理4. 快速反应、协同作战5. 科学决策、依法规范五、组织体系1. 指挥机构成立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 专项工作组根据水上突发事件的性质,成立专项工作组,负责具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 支援力量协调公安、消防、海事、航道、渔政、卫生、环保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六、应急响应1. 预警(1)加强水上安全监测,及时发现和报告水上安全隐患。

(2)根据预警信息,采取相应预防措施,降低水上突发事件发生的风险。

2. 应急响应(1)接到水上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2)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根据突发事件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 应急处置(1)现场处置:立即组织力量,开展现场救援、疏散、灭火、污染控制等应急处置工作。

(2)后续处置:对突发事件进行评估,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七、保障措施1. 人力资源保障:确保应急队伍数量充足、素质过硬。

2.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确保应急物资供应。

3. 技术保障:提高应急处置技术水平,引进先进装备。

4. 资金保障:设立专项资金,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水上突发事件的发生随时可能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威胁,因此制定一份完善的应急预案是必须的。

本文将就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进行探讨,并提供针对不同情况的解决方案。

一、预案介绍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基于水运事故的潜在危害而制定的应急措施。

旨在通过有序的紧急处置措施来减少事故损失,确保人员安全,保护环境。

二、应急响应级别划分为了使应急处置工作更加有序高效,本预案将水上突发事件分为三个级别,以确保快速、恰当地响应各种突发事件。

1. 一级响应:对涉及人员安全和生命财产的严重威胁,以及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做出快速处置和救援。

2. 二级响应:对一般性水上突发事件做出及时处置和应对,防止其升级为一级响应。

3. 三级响应:对一般性情况的指导、技术支持和专家咨询,提供相应的应急处置指南。

三、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程序1. 事件报告与启动当发生水上突发事件时,相关人员应立即向指定的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2. 事件评估与情况分析应急指挥中心应迅速评估事件性质、规模和影响,并进行合理的情况分析,为后续决策提供依据。

3. 协调与资源调配根据事件需求,应急指挥中心应协调相关部门和救援队伍,及时调配所需人员和物资资源。

4. 应急处置与救援根据事件性质和规模,组织有效的救援和处置措施,确保人员安全、防止事态扩大。

5. 信息发布与公众引导及时发布事件相关信息,向公众传达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知识,引导公众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6. 事后评估与总结事件处理结束后,进行事后评估与总结,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以提高日后应对类似事件的能力。

四、不同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1. 沉船事件- 确定事故原因,制定搜救计划,最大限度减少伤亡。

- 保护周边环境,避免可能的污染。

- 调动潜水队进行搜救与打捞工作。

2. 火灾事故- 迅速处置火灾源头,尽可能控制火势蔓延。

- 疏散人员,确保人员安全。

- 进行灭火与救援工作,降低损失。

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工作目标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旨在建立健全水上交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社会影响,确保水上交通运行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1)加强水上交通公共卫生安全管理,提高公共卫生风险防控意识,做好日常卫生监督、监测和预防工作。

(2)建立健全水上交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机制,及时掌握相关信息,提前采取预防措施。

(3)定期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2)成立水上交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协调、指挥水上交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

(3)加强与上级部门、相邻地区及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1)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优化应急资源调配,提高应急物资和设备的使用效率。

(3)加强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确保指挥部与各部门、各应急队伍之间的信息畅通。

三、组织管理1、成立水上交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水上交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

2、设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预案的制定、修订,应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应急物资和设备的采购、保管等。

3、成立水上交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组,为应急指挥部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4、设立水上交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包括救治伤病员、控制疫情扩散、保障水上交通运行等。

5、明确各部门职责,包括卫生、交通、公安、海事、消防、宣传、财政等部门,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有序进行。

6、建立水上交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及时发现问题,不断完善预案。

水上交通事故处置预案制度

水上交通事故处置预案制度

一、总则为有效预防和应对水上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水上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水上交通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水上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船舶碰撞、搁浅、火灾、爆炸、泄漏、污染等事故。

三、组织领导1. 成立水上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水上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3. 各相关部门、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水上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处置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2. 快速反应,及时处置,确保事故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3. 信息畅通,及时报告,确保事故信息准确、及时、全面。

4. 科学救援,合理调配,确保救援工作有序、高效。

五、应急处置程序1. 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船舶负责人应立即向就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2)海事管理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领导小组报告。

2. 事故现场处置(1)现场救援1)救助落水人员,确保生命安全;2)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3)保护现场,确保事故调查和取证。

(2)现场警戒1)设置警戒区域,防止无关人员进入;2)疏导交通,确保救援车辆通行。

3. 事故调查与处理(1)事故调查1)查明事故原因;2)确定事故责任;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2)事故处理1)对事故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2)对事故损失进行赔偿;3)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4. 信息发布(1)事故发生后,海事管理机构应及时向社会发布事故信息。

(2)事故处理过程中,如需发布相关信息,应经领导小组批准。

六、应急物资与装备1. 应急物资(1)救生设备: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筏等;(2)消防设备:灭火器、消防水带、泡沫灭火器等;(3)救援设备:拖船、吊车、挖掘机等。

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配合上级指挥机构 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04
应急响应
信息报告
报告程序
明确报告程序和责任人,确保及时上报、不漏报 。
报告内容
应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性质、可能造成的 危害等信息。
报告时限
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规定报告的时限, 确保信息及时传递。
先期处置
处置程序
明确先期处置的责任人和流程 ,确保事发后能够迅速采取有
编制依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而编制的,这些法律法规 和政策文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
行业标准规范和要求
在编制应急预案时,还参考了行业标准规范和要求,如《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等。
指船舶因故偏离航道,搁 浅在航道以外的浅滩或礁 石上,造成船体损伤或阻 塞航道的事件。
船舶失控事件
指船舶因故失去动力或控 制,导致船舶漂流或与航 道内其他船舶发生碰撞的 事件。
危化品泄漏事 件
指船舶载运的危化品因故 发生泄漏,造成环境污染 或人员伤亡的事件。
其他突发事件
指除上述突发事件以外的 其他水路交通突发事件, 如船员失踪、船舶被劫持 等。
队伍保障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建立专业的水路交通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 ,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组织社会力量参与
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形成政府与社会共同参与的 应急救援格局。
物资保障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
建立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包括救生设备 、堵漏器材、油料等,确保应急救援需要。

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水路交通是我国重要的交通方式之一,有着广泛的应用范围。

然而,在水路交通的运输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各种意外事故,如船只事故、碰撞等,这些事件一旦发生,将会对人员安全、船只状况、航运秩序等方面产生严重的影响。

针对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我们需要制定一份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便在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采取应对措施,最大程度地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船只状况。

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人员生命安全为首要考虑;2.防范为主,预防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3.统一指挥,协调应对,形成应急合力;4.救援优先,及时救助伤者和抢救落水者;5.控制形势,降低事故影响范围。

应急流程事件初期处置1.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应急救援力量;2.第一时间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并向现场派出应急队伍,同时发布应急通知;3.在水路交通事故点设置临时围栏,警示过往船只,防止事故扩散。

事故进一步扩大处置1.继续加大救援力量,投入更多人力、物力和财力;2.统一协调各利益相关方应对水路交通突发事件;3.调配更多的救援力量,包括水上救援、陆上救援等,并参与事故发生的船只的部门进行有效合作。

事件得到初步控制处置1.对事故现场进行全部封锁,禁止非救援人员进入;2.安排专人负责指挥现场救援工作,协调好各种救援资源,对应紧急救助措施;3.安排抢修船只或运输受到影响的货物。

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处置1.加强现场警戒,保护证据,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2.对于已经救出的人员立即进行医疗救治;3.尝试相关事件的法律处理。

应急措施人员伤亡1.对于落水/受伤人员和受困人员应当立即开展营救工作;2.及时果断地运送受伤人员到医院救治。

船只漏烟/泄漏1.对于船只漏烟/泄漏等问题,应当直接向救援人员报告;2.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对漏烟/泄漏的地方进行紧急封堵,防止有毒有害物质继续外泄;3.通过调查和分析原因,制定相应的改善方案,保证不再发生类似事故。

水上交通事故安全应急预案

水上交通事故安全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了有效应对水上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所有水上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预案组织机构1. 指挥部: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水上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协调。

2. 应急救援小组:由海事、公安、消防、医疗、交通等部门组成,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援、处置和后续工作。

3. 信息联络组: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事故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4. 后勤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物资供应、交通疏导等。

四、应急处置程序1. 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同时拨打110、119、120等紧急电话求助。

2. 现场救援: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小组赶赴现场进行救援。

3. 现场处置:应急救援小组到达现场后,根据事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1)实施水上搜救,寻找落水人员;(2)对事故船只进行控制,防止事故扩大;(3)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4)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确保现场秩序;(5)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4. 后续处置:事故处理完毕后,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提出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应急处置要求1. 高度重视,迅速行动。

事故发生后,各级各部门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2. 严格纪律,确保安全。

应急救援人员在执行任务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安全。

3. 协同作战,共同救援。

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完成救援任务。

4. 加强宣传,提高意识。

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水上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六、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预案由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3. 本预案如有未尽事宜,由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水路运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水路运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水路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水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水路运输企业、船舶、港口码头、航道等相关单位在水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4)快速反应,协同处置;(5)信息公开,及时通报。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应急指挥部成立水路运输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2 应急指挥部职责(1)组织制定和修订水路运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2)组织事故应急处置的培训和演练;(3)组织事故应急处置的物资储备;(4)组织事故应急处置的应急队伍;(5)组织事故应急处置的指挥调度;(6)组织事故应急处置的信息发布。

2.3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收集、整理事故信息,向上级报告;(2)组织制定事故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3)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事故应急处置;(4)组织事故应急处置的物资调配;(5)组织事故应急处置的应急队伍;(6)组织事故应急处置的信息发布。

三、事故应急处置3.1 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影响范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3.2 应急响应(1)根据事故等级,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2)根据事故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

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船舶碰撞、火灾、爆炸、溢油、沉船、人员落水等。

三、组织指挥体系1.成立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指挥部组成:(1)指挥长:由当地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

(2)副指挥长: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3)成员:海事、交通、公安、消防、卫生、环保、气象、通信等部门负责人。

3.指挥部职责:(1)组织、指挥、协调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3)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

四、应急处置措施1.信息报告(1)事发单位应立即向指挥部报告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原因、损失等。

(2)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上报上级人民政府。

2.应急处置(1)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救援力量,迅速开展搜救、救助、灭火、污染控制等工作。

(3)确保遇险人员生命安全,及时转移伤员。

(4)做好现场警戒,维护交通秩序。

3.善后处理(1)调查事故原因,查明责任。

(2)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清理,消除安全隐患。

(3)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包括赔偿、补偿等。

五、应急保障1.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如救生衣、救生圈、灭火器、消防器材等。

2.技术保障:加强水上安全应急技术研发,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通信保障:确保应急通信畅通,为应急处置提供有力支持。

4.培训演练:定期开展水上安全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六、附则1.本预案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各级各部门应按照本预案要求,切实做好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工作目标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旨在建立健全水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水上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和社会稳定。

通过预防为主、快速反应、高效运转的原则,提高水上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1)加强水上公共卫生监测和预警,做好预防工作,降低突发事件发生的风险。

(2)建立健全水上公共卫生应急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

(3)加强水上公共卫生设施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有力保障。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2)成立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指挥水上公共卫生应急工作。

(3)建立健全水上公共卫生应急协调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合力。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1)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2)优化应急流程,提高应急响应速度和处置效率。

(3)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信息传递和指挥调度的效率。

三、组织管理1、成立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水上公共卫生应急工作。

2、设立水上公共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3、成立水上公共卫生应急专家组,为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

4、明确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职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工作格局。

5、建立水上公共卫生应急队伍,加强应急培训,提高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

6、建立健全水上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确保应急物资的供应。

7、加强与上级部门、相邻地区和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区域应急联动机制。

四、预防措施1、加强卫生管理(1)建立健全水上卫生管理制度,包括水质监测、船舶卫生管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等,确保各项卫生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指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预先制定的应急管理和处置方案,包括应急组织、通讯联络、应急资源和救援力量等方面的准备和响应措施。
相关定义和缩写
02
应急预案编制的依据和适用范围
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根据国家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设立应急指挥部
包括综合协调组、交通管制组、医疗卫生组、物资保障组等,各组分工协作,负责不同方面的应急工作。
指挥部下设工作组
应急指挥部的设立
各部门的职责
负责制定和实施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协调各部门工作,及时掌握并报告事件信息。
交通管理部门
负责维护现场秩序,疏导交通,协助开展救援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影响评估
总结本次应急响应的经验教训,完善预案和应对措施。
吸取教训
调查评估
根据调查评估的结果,制定详细的恢复重建计划,明确重建目标和任务。
制定重建计划
恢复重建规划
通过政府投资、社会捐赠等方式筹措资金,为恢复重建提供资金保障。
筹措资金
按照重建计划,组织相关部门和力量实施恢复重建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重建实施
编制依据
行业标准及规范
依据水路交通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如《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南》等,制定适合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
地区实际情况
结合各地区水路交通运营实际情况,如地理环境、水文气象、船舶和港口设施状况等因素,制定更具针对性的应急预案。
水上交通事故:包括船舶碰撞、搁浅、失控、翻沉、火灾、爆炸等事故,以及人员落水、失踪等事件。

水上交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水上交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提高水上交通从业人员对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快速反应、救助处置和交通保障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水上突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1.3 工作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

二、事故概念及其分类2.1 事故概念本预案所称水上交通突发事故是指在航行、停泊、作业过程中发生的碰撞、触礁、搁浅、触损、浪损、火灾、爆炸、风灾、自沉及其他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件。

2.2 事故分类(1)碰撞事故:两艘以上船舶之间发生撞击造成损害。

(2)触礁事故:船舶触碰礁石或搁置在礁石上致损、造成人员伤亡或船舶翻沉。

(3)搁浅事故:船舶搁置在浅滩上致损、造成人员伤亡或船舶翻沉。

(4)触损事故:船舶触碰岸壁、码头、航标、桥墩、浮动设施等水上水下建筑或者沉船、沉物、木桩、鱼栅等障碍物造成损害。

(5)浪损事故:船舶因其他船舶兴波冲击造成损坏。

三、应急组织体系3.1 应急指挥部成立水上交通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水上交通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2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交通运输部门、海事部门、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卫生部门、航道部门、气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等。

3.3 应急指挥部职责(1)组织协调水上交通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2)负责应急处置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发布;(3)指挥调度应急处置力量;(4)监督应急处置工作的落实。

四、应急处置程序4.1 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2)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2 事故现场处置(1)组织救援力量到达事故现场,进行人员搜救、伤员救治、财产损失评估等工作;(2)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3)根据事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水上交通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水上交通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水上交通事故救援应急预案一、概述水上交通事故救援应急预案是为了加强对水上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在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救援,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本预案对水上交通事故救援工作的组织机构、应急救援流程和关键步骤进行详细规定,以提高救援效率和应对能力。

二、组织机构1. 水上交通事故救援指挥部水上交通事故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和指挥水上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包括指挥救援队伍、调度救援资源、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合作等。

2. 救援队伍救援队伍由经过专业培训并具备相关资质的救援人员组成,其任务是在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时迅速赶到现场,采取必要的救援措施,并协助事故调查工作。

3. 救援资源救援资源包括水上交通事故救援艇、专业救援设备、救护车辆等。

水上交通事故救援指挥部负责统筹调度救援资源,确保其能够在第一时间到达并投入救援工作。

三、应急救援流程1. 发生事故报警当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时,目击者或相关人员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将事故的具体情况报告给应急救援指挥部。

2. 指挥调度接到报警后,水上交通事故救援指挥部将立即启动应急救援流程,指挥调度救援队伍和资源,同时通知相关部门配合救援工作。

3. 快速到达现场救援队伍在接到指挥部的调度后,立即出动前往事故现场。

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救援路线和工具,尽快到达现场展开救援工作。

4. 预先准备工作在到达现场之前,救援队伍应做好预先准备工作,包括佩戴救援装备、核实事故信息、评估风险等,以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5. 救援行动一旦到达现场,救援队伍应根据事故情况进行立即救援行动。

这包括营救被困人员、控制事故现场、进行急救等。

6. 协助事故调查在完成救援任务后,救援队伍应协助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支持。

四、关键步骤1. 确认事故性质和范围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首先需要确认事故的性质和范围。

这有助于制定切实可行的救援方案,并避免救援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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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 目的在《淮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统一指导下,为快速、有效地做好淮安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干线航道畅通,防止内河水域严重污染,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1.2.1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在淮安市水上搜救中心的统一指挥和调度下实施,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应急资源以及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相应预案,组织对我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监控、报告、报警、联动、响应、结束及善后等工作。

1.2.2 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协调由市水上搜救中心和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负责,搜救中心办公室设在市地方海事局,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在洪泽湖区设立前线指挥部,各县(区)突发水上交通事件在市水上搜救中心的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辖区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2.3 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各县(区)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和权限,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并建立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规范处置工作程序。

1.2.4 决策科学、反应迅速搜救中心决策过程民主科学,发挥搜救中心组成员和各相关专家的作用,决策果断,措施有效。

启动应急预案后,应急程序各环节要体现反应的快速性,保证应急资源以最快速度到达突发水上交通事件水域。

1.3 编制主要依据1.3.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3.3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1.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3.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3.6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1.3.7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1.3.8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3.9 《船舶载运散装油类安全与防污染监督管理办法》1.3.10 《江苏省内河交通管理条例》1.3.12 《淮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3.11 《江苏省水上搜寻救助条例》1.4 编制背景、现状及趋势1.4.1 编制背景淮安是水运大市,水网密布,航道通航里程和船舶通行密度居全省前列,航道里程达1487 公里,2010 年船闸船舶通过量达94.3 亿吨,渡口年渡运量达270 万人次,京杭运河淮安段又是船舶密集区,日均通过量达3000 艘次,危险品运输船舶日均达350 余艘次,水路运输极其繁忙,极易造成内河交通和水域污染事故,加之极端天气频繁,船舶和人员遇险等突发事件也经常发生。

因此,对加强对我市内河交通突发事件的防范、应急处置非常紧迫。

1.4.2 应急现状目前承担我市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任务的主要是全市各级地方海事部门。

海事部门担负日常内河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十分繁重。

目前仅靠海事的力量已不能适应应急处置工作要求。

1.4.3 突发事件趋势预测随着我市经济的迅速发展,内河运输将更加繁忙,由于船舶流量增加,大型化发展趋势加快,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特别是干线航道堵塞,湖区风灾险情有增加的趋势,损失也可能进一步扩大。

1.4.4 水上突发事件预防、应急规划市水上搜救中心将重点开展京杭运河、淮河、洪泽湖等水域的突发事件预防、应急反应预案的研究工作。

加快各县(区)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系统的建设。

逐步完善本市辖区重点水域的突发事件预控、应急预案,加快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和装备建设。

1.5 适用范围淮安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适用于淮安市所辖通航水域发生的水上交通事故、人员伤亡、遇险,干线航道大面积堵塞,船舶严重污染水域等突发事件。

按照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淮安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淮安市地方海事局负责制定,由市水上搜救中心发布,各成员单位备案。

1.6 制定与发布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水上搜救中心机构组成总指挥:市政府副市长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局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航道管理部门)、市安监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省洪泽湖渔业管理办公室(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气象局、市卫生局、市水利局、市环境监察局、驻淮各通信公司、有关航运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

搜救中心办公室设在市地方海事局。

2.2 市水上搜救中心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水上遇难搜寻救助、船舶防抗灾害性天气、船舶大范围污染的预防和应急反应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全面负责全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救援的组织、指挥、协调等工作。

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及搜救所需专业资源和社会资源的组织、动员、储备和调动方案。

及时总结交流水上搜救工作的经验,表彰、奖励搜救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不断提高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的保障能力。

指导全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发布.2.3 市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职责2.3.1 贯彻落实上级搜救中心的规定和决定,制订各项工作制度,负责搜救中心的日常工作。

当全市通航水域洪泽湖区重大水上遇难发生时,根据搜救中心的指示,指导和协助湖区前线指挥部和事发地县(区)政府开展搜救。

如水上遇难特别重大,应建议搜救中心调集市直有关力量或协调驻淮军队、武警部队支持,赶赴事发现场,参加搜救工作。

2.3.2 拟订全市水上搜救力量的组织、动员、储备、调动和建设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2.3.3 拟订重大水上遇难的应急反应预案和各项具体实施方案。

2.3.4 具体承办搜救中心的重要会议,组织召开搜救专业会议; 组织起草搜救中心文件。

2.3.5 拟订水上搜救演习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2.3.6 承办搜救中心其他工作任务。

2.4 湖区前线指挥部职责(洪泽县政府)2.4.1 密切关注洪泽湖区水上安全动态, 随时掌握有关气象、水文、船舶航行等现场信丿3 02.4.2 一旦发生湖区险情,应及时准确地向搜救中心汇报,并按照险情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2.4.3 根据搜救中心的指示,及时指挥成员单位开展搜救。

必要时,调集当地社会力量参加搜救。

如果水上遇难特别重大,应及时请求搜救中心从市直单位调集力量或协调驻军、武警对搜救工作给予支援。

2.4.4 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做好遇难的调查、统计和遇险、遇难人员的安置、救助、遣散等工作。

2.5 搜救中心各成员单位职责2.5.1 市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局、航道管理部门):承担水上搜救行动的现场指挥工作,负责水上交通管制、水上交通事故和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以搜救中心名义调动和协调专业船舶和社会船舶参与水上搜救,协调各成员单位关系,承担搜救中心办公室日常工作; 航道管理部门提供航标、船闸等支持和保障.2.5.2 市安监局:负责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贯彻国家有关水上搜救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参与重大水上遇难搜救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

2.5.3 市委宣传部:负责水上搜救行动的新闻发布,从有利于维护政府形象, 有利于水上搜救和事故处理工作正常进行和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出发, 做好搜救信息发布和对外宣传的新闻把关工作。

2.5.4 市发改委:负责水上搜救资源保障的协调工作。

2.5.5 市公安局:参与失火船舶的救助并提供救助装备和技术支持;参与水上搜救行动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负责搜救现场的治安工作,组织公安船艇参加水上搜救行动,负责搜救行动的道路交通控制,负责110 接报水上遇险的信息转递工作2.5.6 市财政局:支持搜救中心办公室等部门开展工作,对有关搜救工作经费的依法纳入部门预算,并给予政策和经费的支持。

2.5.7 市民政局:在政府统一领导下, 对获救人员的善后、死亡人员的遗体处置等开展社会救助。

2.5.8 市卫生局:负责协调获救伤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及水上紧急医疗援助。

2.5.9 市环境监察局:制定水域污染应急反应预案,参与船舶污染水域应急反应的组织协调指挥,负责污染状况的化验和预测,提供必要的环保技术支持。

2.5.10 市气象局:负责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气象情况,发布恶劣天气警报,并为搜救工作提供气象保障。

2.5.11 市水利局: 负责及时向搜救中心提供全市水情变化,开展搜救时湖区和全市通航水域周边有关水利设施、水位调控等方面的配合协调2.5.12 省洪泽湖渔业管理办公室(市农委):按水域分工负责渔业船舶、人员遇险遇难搜救的指挥协调,协助和配合水上交通遇险遇难的搜救。

2.5.13 驻淮各通信公司:根据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需要,负责提供水上搜救区域段的应急移动通信保障;提供船舶、人员失踪移动通信的定位技术支持。

2.5.14 其他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地方搜寻救助力量参与水上搜救、遇险人员临时安置、维稳等工作。

2.5.15 辖区内航运企业:应市水上搜救中心要求,组织有关船舶参加水上救助行动。

2.6 现场应急响应及指挥现场指挥:事件发生地政府县(区)长或副县(区)长。

现场副指挥:市地方海事局长,事故发生地县(区)交通运输局长。

指挥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等工作。

现场指挥部职能和任务:在水上搜救中心的领导下,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现场指挥和协调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分析、判断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决策、确定应急处置措施,成立相应应急小组;部署和组织各应急小组、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明确的职责开展工作;聘请有关行业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及时向市水上搜救中心汇报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现状、发展趋势、采取的措施和损失情况,并传达落实上级有关指示2.7应急组织体系图3 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分级3.1I 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3.1.1 造成特大人员伤亡,死亡失踪11 人以上,危及50 人以上生命安全3.1.2 发生154 小时以上航道堵塞或滞留船舶3000 艘以上。

3.1.3 造成特大水域污染事故3.2II 级(严重)突发事件3.2.1 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死亡失踪7 人以上10 人以下,危及30-50 人以上生命安全3.2.2 发生72小时以上至154小时以下航道堵塞或滞留船舶1000-3000 艘。

3.2.3 造成重大水域污染事故3.3III 级(重大)突发事件3.3.1 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死亡失踪3 人以上6 人以下,危及30 人以下生命安全3.3.2 发生48 小时以上72小时以下航道堵塞或滞留船舶500-1000 艘。

3.3.3 造成较重水域污染事故3.4 W级(较大)突发事件3.4.1 造成人员伤亡,死亡失踪2 人以下3.4.2 发生航道堵塞48小时以上至8小时以下,滞留船舶500 艘。

3.4.3 造成一般水域污染事故4 信息上报与分析处理各级水上搜救中心和地方海事机构是接受水上交通突发事件报告的首要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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