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对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影响_1
浅析新准则对所得税会计的影响
关 键 词 :新会 计 准 则 ;财务 信 息 ; 所得 税 会 计
新 准则 首次 引进 了暂 时性差异 的概念 ,暂时性差异从资 产负债表 的 角度 考察 资产 、负债的账 面价值 与其计税基础之间 的差异 。根据暂时性 差 异对未来 期间应 税金额 影响的不同 ,暂时性差异又可分 为应纳税暂时 性 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当资产 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 基础或是负 债 的账 面价值小于其计 税基础 时 ,会形成应纳税暂 时性 差异 ,应确认递 延 所 得税 负 债 。 旧制 度中 ,时间性差 异是从损益表 的角度考察税前会计 利润与应纳 税 所得额之间的差异。时间性差 异一定是暂 时性差异 ,但 暂时性差异并 不都是时间性差异。如企业重估 资产增值 ,会计上调整 相关账户 ,增值 部分以后可以计提折旧 ,但是税 法不允许该部分折 旧在税 前列支 。这是 暂时 陛 差 异但不 是时间性 差异 ,原因在 于资产增值收益计入 资产负债表 的 权 益 类 ,而 不 是 计 人 损 益 表 。 所 得 税 会 计 信 息 在 财 务 报告 中 的 列报 和披 露 的变 化 ( 1 )所得税项 目在资产负债表 中区别 于其他 资产和负债 单独列示 , 新准则新增加 “ 递 延所得税资产 ”和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两个新科 目; 旧制度是 “ 递延税 项”,并在 “ 递延税 项” 下设 “ 递延税 款借 项 ”和 “ 递延税 款贷项 ”项 目,反映企业期末 尚未转 销 的递延 税款 的借 方或贷 方余 额。新准则这样做 可以清 晰地反 映企业 的财务状况 ,避免了 旧制度 下资产和负债数值上 直接抵 消后反 映 的缺陷 ,更 有利 于企 业的 正确决
一
熟。
、
策。
( 3 )作为 国家会计准则 ,新准则应当与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相结合 以提高其可操作性。但 在一些具体 问题上 ,新准则与我国现行企业 所得 税法并不一致。如新准则中 “ 应税利润” 的概念在税法 中并不存在 ,而 且税法上有一些征税的情况 ( 增值税 中的视 同销售 、债务 重组所 获得的 收益 、对预收款项的征税 等) ,是 “ 应税利润 ”无法 涵盖的 ;新准则第 二条 “ 所得税包 括企业各种 以应税利润为基础的境内和境外税额 ,也包 括 由子 公 司 、联 营 企业 或 合 营企 业 分 配 给 企 业 的利 润 的 征 税 ” 可 能 没 有 考虑到税法的选择性规定 ,因为如果税法规定无需补税 ( 例 如定期 减免 部分或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率低 于联营企业 的所得税税 率时 ) ,则 不会 引起纳税义务。本文认 为 ,可对 新准则 做 出适 当调 整。如将 “ 应税 利 润” 根据税法 改为 “ 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条 中考虑 到企业适用所 得税 率高于联营企业的所得税税率 的情况 ,应加注 “ 如税法规定需补税 ”这 选择性条件 。 三 、新 会 计 准 则 体 系 下 企 业 运 用所 得 税 会 计 的 对 策 会计规则是为了规 范会计 主体 的会计确认 、计量 、记 录与报 告 ,保 证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 的会计信息 。出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的需 要 ,会计规则强调权责发生制 、配比原则 、实质重于形式等会计基 本前 提和会计原则 ,并不断充实会计基本前提和会计原则 的内涵 。而税 法出 于保证 国家的税收收益和便于管理的需要 ,更加强调真实 、合法 。在新
新会计准则对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影响
计 算 应 交 所 得 税 的 同 时 , 相 同 的 数 额 确 认 所 得 税 费 用 。 这 实 际 上 所 得 时 . 了 慎 重 起 见 . 在 以 后 转 销 时 间 性 差 异 的 时 期 内 , 足 够 以 为 如 有 是 会 计 服 从 于 税 法 原 则 的 体 现 。 是 企 业 为 了 避 免 复 杂 的 纳 税 调 整 . 的 纳 税 所 得 予 以 转 销 的 , 能 采 用 纳 税 影 响 会 计 法 , 则 , 应 采 用 才 否 也
所 得 税 》 以 下 简 称 “ 准 则 ”) 要 求 从 2 0 ( 新 , 0 7年 1月 1 日起 在 上 市 公 司 范 围 内 率 先 施 行 。
【 关键 词 】 新会 计 准 则 企 业 所得 税 会计 处理
则 新 会 计 准 则 的实 施 充 分 借 鉴 了 《 际会 计 准 则 》 国 的规 定 , 现 负 债 也 就 不 符 合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真 实 涵 义 。 而 采 用 债 务 法 , 在 税 率 实 了 与 国 际 通 行 做 法 的 接 轨 , 指 明 了 中 国 所 得 税 会 计 准 则 的 发 展 趋 发 生 变 动 的 当 期 , 对 递 延 税 款 的 账 面 余 额 按 照 现 行 税 率 进 行 调 整 ,
明 企 业 所 得 税 会 计 处 理 的 问 题 。 人 在 学 习 和 调 查 研 究 中 接 触 到 的 企 准 则 一 致 的 做 法 。 确 了 企 业 核 算 所 得 税 费 用 只 能 采 用 纳 税 影 响 会 本
业 所 得 税 方 面 的会 计 处 理 与 新会 计 准则 作 如 下 推 讨 , 以供 同 行 商榷 。
为 限 , 认 由可 抵 扣暂 时性 差 异 产 生 的递 延所 得 税 资产 。 ” 确
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及对企业的影响
改 变所有企业的所得税 费用,并导致 净
是“ 资产 负债 表现” 的体 现 : 企业 在取得 资产和 负债时 , 当确定其计税基础 , 应 资
二、 暂时性差异的确认
“ 时性 差异, 资产和 负债 的账 面 暂 是
便于财务软件的升级 , 同时 , 也便于 网络
传送的数据 、 报表在银行 、 财政部 门相互
的递延所得 税 资产或递 延所得 税 负债 。 简单地说 , 益计 量从 属于资产的计价 , 收
一
则的精神 。就其主要 变化和所得税的 简
便算方法作如下分析 对期 末
资产进 行估价来求得一 定时期 内资产的 净增量, 并以此作 为当期收益。新所得税
维普资讯
JS J D
《 业会计 准则 第 1 一所得 税 》 企 8号 ( 以下称新所得 税会计准则 ) 与现行企业
会计制度关于所得 税的确认和计量计理 念完全不 同。笔者根据新所得税会计 准
产和 负债 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 间
的 差额 为暂 时性 差异 ,然后确认所 产生
用 和应 交所得 税 。 ( ) 所 得税 会 计 准则 的 主要 变化 二 新
新 所得税会计 准则规 定 ,所得 税 的 会计处理采用资产 负债表债务 法,这将 利润的改 变。资产 负债表债务 法实质上
新得会准的 所税 计 则 主变 及企的响 要化对业影
念新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所得税会计的影响
一
是 应 付 税 款 法 ,二 是 纳 税 影 响 会 计 财富 。企 业只有在 资产 减去负债后 的余 值 7当然是 它现在 的价值 。历史成本 计 业 价 值 增 加 了 ,股 东 财 富 增 长 了 。 净 利 产或 负债的过去 ,然而时过境迁 ,现在
法 。 应 付 税 款 法 的 特 点 就 是 简 单 、 直 额 ,即净资产增加 的情况下 ,才表明企 量属性 最大 的弊 病就在于 它只能反映资 观 .所 以 大 多 数 企 业 使 用 应 付 税 款 法 .
了 两 件 大 事 :一 是 包 括
项 基 本 准 则 和 的 目的是 将时间性差异 的所得税 影响看 整 或 不 可 靠 ,则 利 润 表 信 息 必 然 不 完 整
3 项 具 体 准 则 在 内 的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颁 作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的 一 项 资 产 或 项 负 或 不 可 靠 ,净 利 润 也 就 不 真 实 。净 利 润 8
必 将 对 中 国企 业 产 生 深 远 的 影 响 ,从 而 法 还 是 债 务 法 ,都 是 将 时 间 性 差 异 对 未 它 们 的 确认 和 计 量 ,道 理 也 在 于 此 。 进 ~步 推 动 中 国经 济 的 向前 发 展 。 来 所 得 税 的 影 响 视 作 对 本 期 所 得 税 费 用
新会计准则下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对所得税会计处理的影响
账 的基准不 同 , 使得会计 和所得税之 间的账 务处 理产生 了区别 , 导 致所得税 暂时性差异 。合并情况 下企 业不对 所得税 暂时性差异 中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确 认 , 因为 旦确认所 得税负债 , 将导致 商誉 的增加 , 而商誉 的增
一
加将增加商誉减值 的可能性 , 在确认递延所得税 负债后 又增加 了企业 商誉 的账 面价值 。
公允价值将对所得税 产生不 同的影响 。 本 文将分 别探讨 企业 在初始 计量 和后 续计 量过程 中因公 允价值 使用对 所得税会计 的影 响。 公 允价值 的初始 计量同企业所得税的关 系
一
的初始计量 同税法 中的规定大体一致 , 因此在账务处理 上不会存在差异 。如《 债务重组》 准则 规定 , 以非现金资 产清偿债务 的, 应当以该非现金资产 的公 允价值进行人 账。 《 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对债务重组方式形成 的资产 以 公允价值和相关税 费作为人账的基准。 通过对会计和税法规定的对 比可以发现 , 企 业非货 币性资产 在初始 时采用公 允价值计 量不 会产生所 得税
、
( 一) 不存在差异 的企业 资产 和负债 金融资产 和非货 币性 资产在进行初 始确认时 , 按 照 《 企业 会计准则 》 的要 求 , 同税 法 的规定 不存在 差异 , 不
会导致所得税会计 问题 的产生 。
合并 过程 中的资产 和负债 都 以历史成本计 价 , 维持原计
税基 础不 变 。
市场价值变化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 按照《 企业会计准 则》 的要求 , 计人企业 的当期损益 , 从而影 响企业 利润总 额 。通过 以下对投 资性房 地产公允 价值发 生变化 的实 例, 讲解公允 价值 变化如何影 响企业所得税 。 某 市 A公 司为一家房地产企业 ,于 2 0 1 2年 1 月1 日 将一栋商 品房对外 出租 。 因该 商品房所处地段房产交
新会计准则下企业所得税核算的变化
初暂时 性 差异的纳税影响额的差额作为本期 所得税费用的调整。这一核算方法在程序上 相对简单,并且其确认所得税费用的方法克 服 了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和i L原则在确定  ̄ L 8: 收入和费用时适用标准不统一的缺陷,提高
了所得税费用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但应
与其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的差额。同时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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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 表债务法要求每一会计 期末都应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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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新会计准 则下 企业所得 税核 算的变化
秦 皇岛港股份有限公 司
— 广’ 一’ - —亏 , ’ _ 一 .
各资产 、 负债项 目的暂 时性差异 , 以适应 并 税率计量为递延所得 税资产或负债。期初 、
由于会 计制度 与税 法遵 循的 原则 、 体 现的要求不 同,同一企业 在同一会计期 间
础之间的差额 。按 照基 本会计准 则对资产
的定义 ,一项资产 的确 认意味着该 资产的 账面价值在 未来期 间将以经济利 益流入企 业的形式收 回, 如果该经济利 益是 应税 的,
扣 的金额。负债的计税基础 , 是指负债的账 面价 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 税所得额 时
了会计界 和有关 法规制 定机构 的认 同 , 并
逐步成为一项国际惯例。
的经营收益和公允价值提 高产生 的持 有资
产增值的收益。资产 负债 表债务法 的关键 是计税基础和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 , 是 指~项资产或负债 的账 面价值与 其计 税基
注意的是 ,资产负债 表债务法核算准确性是
三、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相关变化特征
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20 0 8年 9月
重庆 职 业技 术 学 院 学报
o m a fCho g i o a o a u l o n qngV c t n l& Te hnc nsi t i c ia I tue l t
Vo .7 11 N o. 5
S l. 2 0 e0 0 8
准 则来规 范. 行会 计 的账务 处 理 。而 企业 的 纳税 实践 是 以会 计账 务 处理 为基 础 , 据税 法规 定 来展 开 。新准 进 依 则 的所得 税账 务 处理 直接 影 响 当期 的损 益乃 至税 收 意 义上 的所 得 关键 词 : 所得 税 准则 : 业 所得 税: 响 新 企 影
财 政部 正式 发 布 《 企业 会 计 准则 》体 系 ,规 定 自 新
20 0 7年 1月 1日起 在上 市 公 司范 围 内施 行 。 新 企 业会 计 《
准则 》 系 体 现 了很 多重 要理 念 和 观念 的转 变与 创新 。 体 在 提高 会计 信 息质 量 上 .新会 计 准 则在 基 本准 则 中明确 界
负债 确认 的条件 , 递延 所得 税 资产 可抵 扣 暂时 性差 异 。 确
认 因可抵 扣 暂 时性 差 异产 生 的递 延 所得 税 资产 应 以未 来
在 于企 业财 务 报表 中的 “ 得税 ” 用 项 目不 同 。作 为会 所 费 计 报表 中 的费用 项 目 . 当根据 会 计 准则 . 照权 责 发生 应 按
制 和配 比原 则反 映 企业 当期创 造 的收益 中应 负担 的所 得
期 间可 能取 得 的应 纳 所得 税 额 为限 在 可抵 扣 暂 时性 差
异转 回期 间 内 .企 业无 法 产 生足 够 的应 纳所 得 税额 可抵
新会计准则对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影响
2 两种 方 法 下 的递 延 所 得 税 负债 和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含 义 不 同
损 益表 债务法 下 ,时间性差 异 可分
为应 纳税时 间性差 异和 可抵 减时间性 差
异。 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 得税 负债 也 递
.
各种方法所得税会计的全面 的比较
损益表债务 法和资产 负债表债务法 ,
两 者 的差 异 主 要 表 现 如 下 :
1
、
和认识
11 . 几种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 比较 l 、应付税款法是将应纳所得税全部
两种 方 法 对 收 益 的 理 解 不 同
限, 确认 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
1
为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资产负债表 债务
法 ,我们对 两者的联 系和 区别进行分析 ,
找 出两 者 的 差 异 。
2 谨慎 性 原 则 的 应 用 、
应用谨慎 性原 则 ,可抵减 暂时性 差 额, 从而决定是否应确认为 一项递 延所得
税 资 产 。 企 业 应 当 以很 可 能取 得用 来 抵 但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应是本期的发生额 。
资产 负债表 债务 法下 ,暂时性 差异 也可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减暂时 递 应 随 同有 关 的收入 和费用 计入 同一 时期 性差异 。 延所得税 资产 和递 延所得税负 债是该资产和 负债 的账面余额 , 其期末期 内,以达到收入和费用的配 比,按应税所 得额 计算的应交所得税计入 “ 应交税金 一 初余额之差则是本期发生和转 回的递延所 应 交 所 得税 ” 两 者 之 间 的差 额 计 入 “ 延 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 资产 净额 。 , 递 税款 ” 。企业采用 “ 纳税 影响会计法”处理 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时间性差 异
议新会计准则对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变化
基础之问的差额 ; 未作为资产、负债确认的项 目, 按照税法规
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
二、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和暂时性差异
( ) ~ 资产 、 负债的账面价值 , 是指资产负债表 E 列示的 额也属于暂时性差异 , 如企业开办费 , 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其发 资产 、 负债项 目 金额,如固定资产项 目 的账面价值 :固 定资产 生当期全部计人管理费用 , 视同期末账面价值为零 , 税法规定 科目 余额 一 累计 折旧辞目 余额一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余额。 应按不短于5 年的期限平均摊销, 期末的计税摊余金额为暂时 ( ) 二 资产的计税基础 , 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的过 性差异。按照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分
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 自应税经济利益 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中扣除的金额 。用公式表示 ,资产 的计税基础= 资产取得时的 ( ) 五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 计税成本 一 资产持有期间按照税法规定已经税前扣除的金额, 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 , 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 资产在未来期间准予税前扣 性差异 ,产生于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或负债的账面 除自金额 。资产取得时的计税成本一般为资产取得时支付的成 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负债 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q 负债 的 面 账 本, 和会计 的初始确认价值一般情况下相同; 资产持有期间 价值 一 ( 账面价值 一 未来期间计算 按照税法规定已经税前扣除的 金额 ,系在资产持有期间 , 企业 定可予抵扣的金额 ) 未来期 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 =
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就该项资产 已经税前扣除累积金额 ,如按 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
新会计准则对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影响及对策分析
必将产生 深远 的社会影响。为此本文对新 会计准则对企业所得税税收纳税筹划所产
生 的 影 响及 对 策 进 行 了分 析 和 探 讨 。
1 、引言
纳 税 筹划 是 指 纳 税 人 为 达 到 减轻 税 收 负 担 和实 现 税 收 零 风 险 的 目的 ,在税 法 所 允 许 的范 围 内 ,对 企 业 的 经 营 、投 资 、理 财 、组 织 、交 易 等各 项 活 动 进 行 事 先 安 排
的过 程 。 新 会计 准则 历 史性 的变 革 ,标 志 着 我
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与 国际惯例趋 同 的中国会计准则体系的正式建立 。新会计 准则 对 中国 经 济 的 影 响 是深 远 的 ,改 革 程 度 之 深 是 前 所 未有 的 ,她 对 于 完 善 我 国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体 制 , 提 高 对 外 开 放 水 平 ,推动 资本市场发展和加速中国融入 全 球经济都有着重要 的意义 。新会计准则由 于 诸 多 的 会计 政 策 、计 量 模 式 、 收 益 确认 方法 、会 计 处 理方 法 的选 择 以及 新 业 务 的 开 发 ,它 的 实 施必 然对 企 业 的生 产 经 营 和 财务状况等产生重大影响 ,从 而影 响企业
分 别通 过 了新 的 会计 准 则 和企 业 所得 税 法 , 笔者认为这两部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的法规 ,
3、新 会 计准则 下 的纳税 筹划
3 1长期股权投资的纳税筹划 . 新会计准则在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时 主要 采用成 本法 和权 益法两 种核 算方 法 。两种 核算 方法对 收 益确认 的时 间不 同,因而对 当期收益 以及对所得 税缴纳产 生影响 ,也为纳税筹划提 供了空间。 新 会 计 准 则 扩 大 了 成 本 法 的核 算 范 围 ,采用 成 本 法 核 算 ,在 收 益 的 确认 时 间 上 税 法 与 会 计 核 算基 本 是一 致 的 ,按 其实 际 获 得 的 收 益依 法 纳税 ,从 客 观 上 很 公平 容 易 接 受 ,而 且 不 需 做 复 杂 的 纳 税 调 整 。 另外若被投 资企 业实现净利润 ,只有在宣 告分派 ,投资企业才能确认 收益将其计人 应 纳税 所得 额 ,如 果被 投 资企 业 账 面 上 保 留一部 分投 资企 业暂 时未 宣告 分配 的利 润 ,投 资 企 业 可 以 把这 一部 分 已实 现 收 益 但 未分 回的部分作为将来追加投资或挪作 它 用继 续保 留在被投资企业的账面上 ,以 此 规 避 或 延 缓 这 部 分 投 资 收 益应 缴 纳 的 所 得税 。 采用权益法核算 ,只要被投 资企业实 现净利润, 均为 实现 税 收意 义 上 的所 得 , 按 缴纳所得税。因此选择成本法核算无论是
新会计准则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一、概述1.1 背景介绍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企业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中最为显著的影响之一就是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企业所得税作为一项重要的税收,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对新会计准则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进行深入分析具有重要的意义。
1.2 内容概要本文将从新会计准则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进行系统的分析和阐述,主要包括新会计准则对计提所得税的影响、对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变更的影响、对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影响、以及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
通过对这些方面的分析,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新会计准则对企业所得税的具体影响,为企业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计提供参考。
二、新会计准则对计提所得税的影响2.1 现行会计准则下的计提所得税根据现行会计准则,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企业需要计提所得税费用,并在财务报表中予以披露。
计提所得税费用的计算通常涉及到预计税收、可抵抠税款和税率等因素,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绩效。
企业还需对未确认的临时性税收差异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调整,以确保所得税负债的准确度和可靠性。
2.2 新会计准则下的计提所得税新会计准则对计提所得税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计提方法和计算过程的变化。
根据新会计准则,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需要综合考虑实际发生的税收、未确认的临时性税收差异、可抵抠税款和税率等因素,并对计提所得税费用进行调整。
新会计准则还规定了企业在确认和计提所得税费用时应当遵循的原则和方法,以及相关的披露要求。
这些规定的实施将对企业计提所得税的准确性和透明度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新会计准则对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变更的影响3.1 现行会计准则下的所得税负债确认和变更在现行会计准则下,企业需要对所得税负债进行确认和变更,并将其进行详细的披露。
企业在确认所得税负债时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如未确认的临时性税收差异、可抵抠税款和税率等,并对已确认的所得税负债进行定期的复核和调整,以保证其准确性和合理性。
新会计准则所得税会计处理的变化及对企业的影响
新会 计准则 所得税
计处理 的 化 对企 业的影 响
冉 宏 国 李献 绰 顾 洪玲
20 年2 06 月财政部发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一 8 贷: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9 0 3. 9
应交税金——应交所 ̄ [10— 5)3% 20 ( 0 10x3 】 8. 0 5
墨l 。
酵 审
年 期
M ealu gialFi nc alA c ou i g t l r c na i c ntn
新准则会计处理方法同旧方法相比,06 2 1 年利润表多所 得税费用 4.万元 , 9 5 税后利润少 4.万元 ;资产负债表少 9 5 4.万元 , 9 5 所有者权益少4 .万元 9 5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否能在以后经营期 内的应税利润充分 结转做出判断, 如果不能。 企业不应确认。 例如: 某公司在 20 年至 21 年问每年应税收益分别 07 00 为:20 万元、0 万元、 0 一00 40 8 万元、 0 万元 , 0 10 0 适用税率姑鸯 为3%, 3 假设无其他暂时性差异。
() 2税法年折旧额=0/=5 ( ) 90 10万元 6
20 0 8. 5
20 0 8. 5
、
会计处理方法的差异
我国原有关企业会计制度和法规中要求企业采用应付
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 包括递延法或债务法) 核算所得
税, 纳税影响会计法中的债务法为收益表债务法。 企业会 新《 计准则第 1 号——一 8 所得税》 准则要求企业一律改用资产负 债表债务法核算递延所得税。 执行新准则前采用应付税款法 核算所得税韵企业,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
浅析新企业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变化及其影响
摘 要 : 企 业所得 税会 计 准则 主要产 生 了五 方面 的变化 , 新 分析 其对 企 业产生 的主要 影 响 。
Absr c :Ac o tn in il n te Ne Ene p s a c v s e t h n e n h i n u n eo e t n e rssi n z d tat c uni gPr cp ei h w tr r ec us sf ea p csc a g sa d te man if e c ft m o e tr ie sa  ̄y e i i l h p
中图分类号 :2 F3
文献标 识码: A
文章编号 :0 6 4 1 (0 0)3 0 1一 1 10 — 3 l2 1 0 — 0 8 O
1 新企业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几点变化 润 表 中 的 “ 润 总 额 ” 目下 设 置 “ : 得 税 ” 目, 利 项 减所 项 以反 映企 业 本 期 11所 得 税 会 计 核 算 方 法 的 变 化 . 所 得 税 费 用 ; 新 准则 规定 , 益 类科 目不仅 包 括 企 业 当期 所 得 税 费 而 损 新企业所得税会计准则 与旧准则 比较新准则 的变化: 对暂时 用 , 包 括 递 延 所 得 税 费 用 。 新 准 则 在 财 务 报表 附注 中 对 所 得 税 费 ① 还 性差异的处理 不允许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 法之间作选择, 用 的主 要 组 成 部 分, 与计 人权 益项 目相 关 的 当 期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的 总 内 新准 完 规 统 一要 求采用纳税影响会计 法; ②在纳税影响会计法 中, 允许在递 额 等 项 目单 独 披 露, 容 方面 的列 报 和 披 露 , 则 更 详 尽 、 整 、 不 延 法和债务法之间作选择, 统一要求采用债务法; ③摒弃 了损益表债 范 。 务 法, 改用 国际 会 计 准 则 委 员 会 要 求 的 资产 负债 表 债 务 法 。 而 2 新 所 得 税 会计 准则 对 企 业 产 生 的 影 响 12所 得 税 会 计 差 异 分 类 的 变 化 . 21增 加 会 计 处理 的成 本 和 企 业 所 得税 会计 核 算 的难 度 . 旧准 则 基 于 收入 费用 观 , 差 异 分 为永 久 性 差 异 和 时 间 性 差 异 将 以往 的 所 得 税 会 计 核 算 中 , 业 对 所 得 税核 算 会 计 方 法 选 择 的 企 两 种 。 了与 国际 惯 例 接 轨 , 准 则 基 于 资 产 负债 观 , 弃 了 “ 间性 余 地 很 大 , 可 以 选 用 应 付 税 款 法 , 可 以选 择 纳 税 影 响 会 计 法 ; 为 新 摒 时 既 也 而 差异” 的概 念 . 引进 了暂 时 性 差 异 。暂 时 性 差 异是 指 资 产 负 债 表 内某 新 准 则 规 定 只 能 采用 纳 税 影 响 会 计 法 。 所 得 税 会计 处理 的几 种 方 在 项 资 产 或 负债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其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的 计 税 基础 之 间 的差 法 中, 付 税 款 法 最 简 单 、 作 量 最 小 。 业 开 始 执 行 新 准 则 时, 应 工 企 企业 额 , 项 差 异 在 以 后年 度 资 产 收 回或 负债 清 偿 时, 该 会产 生应 税利 润 或 应 首 先 对 所 有 资 产 、 债 进 行 重 新 分 类 , 逐 项 比较 其 账 面 价 值 和 负 再 据 可抵扣金额 。这一变化充分反映出 当前会计界认识水平 的提高 对 计 税 基 础 之 间是 否 存 在 暂 时性 差 异 , 以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负 包 括 所 得 税 会 计 处理 在 内 的 企 业 财 务会 计 视 角 已经 由利 润 表 观 转 债 , 对 其 所 得 税 影 响 追溯 调 整 年 初 留存 收益 。 同时 , 我 国企 业 并 随着 变到了资产 负债观。 暂时性差异也可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 可抵 所得税 的改革, 会由于所得税税率的变动 带来新一轮 的所得 税费 还 这 扣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是指在确 定未来收 回资产 或清 用 项 目调 整 。 些都 会相 应 增 加 会 计 处 理 的成 本和 企 业 所 得 税 会计 偿 负债 期 间 的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 导 致 产 生 应 纳 金 额 的暂 时 性 差 异 ; 核 算 的难 度 。 将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 指 在 确 定 未 来 收 回 资 产 或 清 偿 负 债 期 间 的应 是 2 . 得 税 准 则 变 更 对企 业 纳 税 造 成 直 接 影 响 2所 纳税所得额 时, 将导致 资产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 异。 新准则要求企业一律采用 资产 负债表债 务法核算所得税费用, 1 . 减值 确 认 与计 置上 的 变化 3在 即 要 求 所 得 税 进 行 跨 会计 期 间核 算 , 会 计 重 心 由原 来 的 以 损 益 表 将 旧准 则 没 有 对 递 延 税 款 借 项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 新准 则 规 定 , 业 为 中 心 转 向 了资 产 负债 表 为 重 心, 企 业 纳 税 造 成 重 大 影 响 。 目前 企 对 完 应 该 在 资产 负债 表 日对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值 进 行 复 核 。 果 绝 大 多 数企 业采 用 的 应付 税 款 法, 全 是 根 据 税 务 机 关 的 企 业 所 得 如 未 来 期 间很 可 能 无 法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以 抵 扣 递 延 所 得 税 纳 税 申报 表 进 行 申 报纳 税 , 本 不 考 虑 “ 时 性 差 异 ” 额 计 入 当 根 暂 , 全 税 资 产 利 益, 当减 记 递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账 面 价 值 ; 很 可 能 获 得 足 年 “ 得 税 费 用 ” 接 影 响 了净 利 润 和 未 分 配 利 润 的 真 实 性 , 也 应 在 所 , 直 同时
新所得税准则对企业所得税会计的影响
【 关键词】 所得税准则 所得税会计 影响
所 得 税 会 计 的产 生 和 发 展 是 所 得 税 法 规 和 会 计 准 则 相 互 分 离 的 结 果 。伴 随 经 济全 球 一 体 化 的 发 展 , 计 亦 应 趋 于 国 际 化 发 展 2 0 会 06 年财政部颁 布的《 业会计准则第 1 企 8号 一 所 得 税 》以 下 简 称 “ 所 f 新 得 税 准 则 ”借 鉴 国际 会 计 准 则 , 求 所 得 税 会 计 核 算 采 用 资 产 负债 表 ) 要 债 务 法 , 我 国会 计 准 则 制 定 由 收 入 费 用 观 开 始 倾 向 资 产 负 债 观 的 一 是 个较大转折 , 得税首次作为一项独立的会计准则在核算方法、 认、 所 确 计 量 及 列 报 上 做 出 了 明确 的 规 定
1资 产 的计 税 基 础 .
废 止 应 付 税 款 法等 现 行 方 法 . 求 改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要 债 务法 核 算所 得 税
一
、
企 业 的 会 计 核 算 遵循 会 计 准 则 , 务 处 理遵 循 税法 , 者 要 求 不 税 两 同 , 别 计 算 的会 计 利 润 和 应 税 所 得 难免 存 在 差 异 . 决 办 法 一 是 会 分 解 计 制 度 服 从 税法 , 二是 在 尽 可 能 协 调 的 基 础 上 相 互分 离 。 所得 税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就 是解 决 差 异 的 办 法 在核 算 中 的具 体 体 现 。 在 新 所 得 税 准 则 颁 布 以 前 ,企 业 所 得 税 会 计 核 算 方 法 主 要 以 19 9 4年颁 布 的 《 业 所 得税 会计 处 理 的 暂 行 规定 》和 20 企 00年颁 布 的 《 业 会 计 制度 》 依 据 , 业 可 以在 应 付 税 款 法 、 税 影 响 会 计 法 中 企 为 企 纳 的递 延 法 和 债 务法 中选 择 其 一 对 所 得 税 进 行 会 计 核 算 。 《 业 所得 税 企 会 计 处 理 的 暂 行规 定 》 的债 务 法 实 质 上 是 损 益 表 债 务 法 。 应 付税 款 中 法下 , 要 求跨 期 核 算 , 不 当期 所 得 税 费 用 等 于 应 交 所 得 税 , 税 前 利 润 即 与应 税 所 得 之 间 的差 异 形 成 的纳 税 影 响 额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质 是 本 会计 服 从 于 税 法原 则 的体 现 。 延 法 或 损 益 表 债 务法 虽 然 也 要 求 所 得 递 税 进 行 跨 会 计 期 间 核 算 , 在 核算 时 , 先 按 税 前 会 计 利 润 计 算 当 期 但 首 所得 税 费 用 . 后 根 据 应 纳 税 所得 额 确 定 应 交 所 得 税 款 , 后 根据 所 然 最 得 税 费 用 与 当期 应 纳 税 款 之 差 , 轧 出本 期 的 递 延 税 款 。 倒 新 所 , 税 准 则 明确 要 求 企 业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债 务 法 对 所 得 税 费 得 用进 行 核 算 , 求 所 得 税 进 行跨 会 计 期 问 核 算 , 资产 负 债 表 日, 即要 在 企 业 首 先 根 据 税 法规 定 对 税 前 利 润 进 行 调 整 , 照 调 整 后 的 应 纳税 所 得 按 额计 算应 交 所 得 税 . 通 过 比较 资产 负 债 表 上 列 示 的资 产 、 债按 照 并 负 会 计 准 则 规 定 确定 的账 面 价 值 与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确 定 的 计 税 基 础 , 两 将 者之 间 的差 异 分 为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与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 认 相 关 确 的递 延 所 得 税 负债 与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在 此 基 础 上 确 定 每 一 会 计 期 并 间利 润表 中的 所 得税 费用 。作 为 会 计 报 表 中的 费 用 项 目 , 得 税 费 用 所 应 根据 会 计 准 则 . 照权 责发 生 制 和 配 比原 则 反 映 企 业 当期 创 造 收 益 按 中 应 承担 的 所 得 税 费 用 。采 用 了资 产 负 债 表 债 务 法 , 会 计 与 税 法 的 为 分离 在制 度 上 做 了进 一 步 的 明确 。
浅析新会计准则及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务法:
1 . 3 亏损弥补的所得税会计处理的变化 企业 如果发生经营亏损 ,国家为 了鼓励 其 发展 ,一般 情况 下会 给予一定 的税 收优 惠。我国现行税 法允许企业亏损 向后递延弥 补五年 。旧准则关于所得税处理规定 中对可 结转后 期的尚可抵扣的亏损 , 在亏损 弥补 当 期不确认所得税利益。新准则要求企业对 能 够结转后期的尚可抵 扣的亏损 , 应 当以很 可 能获 得用 于抵扣 尚可抵 扣 的亏损 的未来应 税利润为限 ,确认递延所得税 资产 ,一般称 之为 当期确认法 ,即后转抵减所得税的利益 在亏损 当年确认。产生这一差异的原 因是 由 于新准则采用 的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该 方法下 . 除有限的特例外 , 要求企业确认所 有符合 条件 的递延 所得税 资产 和递延 所得 税负债 。
和技术进步, 优化 国民经济结构; 2 . 2 新企业所得税法体现了 “ 四个统一” 的特点 2 . 2 . 1统一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法, 是 进一 步完善 我 国社 会主 义市场 经济体 制的
需要。 经过二 十多年 的改革开放 , 我 国的政治
经济形势发生 了巨大变化 , 国有 、 民营和外资 等不 同经济性质 的企业共 同发展, 特别是 随 着 国有企业改革 和投融 资体制改革 的深入,
异 和时 间性差 异两种 。为 了与 国际惯 例接 轨, 新准则基于资产负债观 , 摒弃 了 “ 时间 性 差异”的概念 ,引进了暂时性 差异。暂时 性差异 是 指资产 负债表 内某项 资产 或负债 的账 面价值 与其按 照税 法规定 的计税 基础 之间的差额 , 该项差异在 以后年度资产 收回
统一 内外资企 业所得税 , 实行 鼓励节 约 资源能源 、 保护环境 以及发展高新技术等以 产 业优惠为 主的税收 优惠政策 , 将有利 于进 步发挥税 收的调控 作用, 有利 于引导 我 国 经济增长方 式 向集 约型转变, 推动我 国产业 结构 的优化升级 。 4 . 3 将有 利 于促 进 区域 经 济的 协 调发
新会计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差异分析及纳税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 (2018版)政府补助的总体原则是涉及资产直接转 移的政府补助纳入本准则范围,即企业从政府直接取 得资产(包括货币性和非货币性资产)。
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 方式的税收优惠,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
但也存在个别例外情况:个别减免税需要按照政府补 助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例如,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加工 型企业根据税法规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并按照 定额扣减增值税的,应当将减征的税额计入当期损益, 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科目, 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 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
五、固定资产折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二)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长于税法规定 的最低折旧年限,其折旧应按会计折旧年限计算扣除, 税法另有规定除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 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
新会计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 差异分析及纳税处理
一、税会差异产生原因
一个小故事: 一元硬币有正反两面,正面看到的是一元,反面看到
的是国徽,但无论从正面看还是反面看,看到的都是 同一枚硬币 税法和会计也一样,由于目标和方式的不同,会计看 到的是一元钱的正面,税法看到的是一元钱的反面, 但看到的都是同一笔经济业务。
10
2.增值税后于会计确认收入
《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 〔2016〕22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 “待转销项税额”明细科目。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早于 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应 将相关销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科目,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转入“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 税”科目。
我国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变化及其对企业的影响
债项 目的账面 金额 与其计税基 础之 间 的暂 时性差 异 , 以 年度 未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生任 何保修 支 出。假 定按 照税法规 定 , 据 与产 品售
确认 递延所 得税 资产或 负债 。 ( ) 二 引入 “ 计税基础 ” 暂 时性差异 ” 和“ 新概 念 后服 务相 关 的费用在实 际发生 时允许税 前扣 除 , 项预计 该 负债 在 甲公 司 2 0 0 6年 1 2月 3 1日资 产 负债 表 中 的账 面
年 因销售产 品承 诺提供 3年的保修 服务 , 当年度利 润表 在 中确 认 了 2 0万 元 的销售 费 用 , 时确认 为预计 负 债 , 0 同 当
要按新 的税 率对 资产 负债表 中递延税 款余额进 行调 整 , 客 影响企 业的损 益 ,进而 影 响不 同期 间的应纳税 所得 额 , 使
法, 规范 了所得税会计 的实务 处理 , 对我 国企 业也产生 了较 大的影响 , 笔者对此进行分析和探讨 。
【 关键词 】新会 计准则 ; 所得税 ; 暂 时性 差异
一
、
所 得 税 会 计 准 则 的 主 要 变 化
前扣 除的金额 。资产 在初 始确认 时 , 计税基 础一般 为取 其 得成本 , 即企业 为取得某 项资产 支付 的成本在 未来期 间准
所 得税 会计 就是 研 究如 何处 理 按 照会计 准 则计 算税 价值 为 2 0万元 。因假 定税 法规定 , 0 与产 品保修 相关 的费
前计 利 润( 亏损 ) 或 与按 照税 法计 算 的应 税 所得 ( 或亏 损 ) 用在未 来期间 实际发生 时才允许税 前扣 除 , 即未 来期 间计
处理方 法是按照 税法规 定计算应 交所 得税 , 同时按照 相 同 的金额确 认所得 税费 用 , 即采 用应付税 款法 。这 样确 认 的
新所得税准则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
异。按照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应税金额的影响, 分 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所得税项 目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列示和披露 三)
的变 化 。 与原 所得 税会计 制 度相 比, 所得税 会计 准则对 新 所得 税项 目在 财务 报 表 中 的列 报 和 披 露 内容 的规定
量和 报告 上都 发生 了较 大变化 , 这些 变化 对企 业 的所
从收益 、 费用和损失核算的角度计算得到的。资产负 债表债务法的理论基础是业主权益理论 , 认为所得税 的属性是费用而不是利润分配。它采用资产负债观 定义收益 , 收益的定性和定量都要服从资产负债表 中 对资产 、 负债确认 的要求。 ( ) - 计税基础和暂时性差异概念的引入。
20 08年 1 2月 第1 0卷第 4期
云南 电大学报
Ju a fYt a V o r lo n mn n 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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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0 . 0. . 1 1 No 4
新所得税准则对企业会计核算 的影 响
张 莹
( 南广播 电视 大 学经 济学 院 , 云 云南 昆 明 602 ) 523
延法 和损 益表 债务 法 已经被 取消 。
产负债表债务法采用的暂 时性差异则是基于资产负 债观定 义 的 , 映 的是 到某 一 时 点 止 的 累 计 差 异 金 反
额, 并能直 接反 映对 未来 的影 响 。所 有 的时 间性 差异 都是 暂时 性 差 异 , 某 些 暂 时 性 差 异 并 非 时 间性 差 但
2O O6年 财政部制 定并公 布 了新 的企业 会计 准
则 , 准则 实现 了与 国际 会计 准 则 的协 调 , 中第 1 新 其 8
金额调整, 而递延法下则无需调整。损益表债务法是
新会计准则对企业所得税筹划的影响
较 IS 0 A 4 的规定 , 房地产准则 然谨慎得多 , 弃用 r 通过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这一方法 。 因为估值技术在很
致, 但对存货的处理则显得较为激进: 转换 日的公允价值 和账面价值 的差额均确认为当期损益。 这种处理无疑为企
业操纵利润开启了方便之 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完全可以通 过随意变化持有 目的, 实现成本模式计量和公 允价值模式 之间的转换 , 从而达到其对利润的要求 , 因为这两种计量
四、转换的处理
,
企业持有房地产的 目的不是一成不变的, 投资性房地
产可能会转变为 自用房地产或者存货 ,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 也可能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因此房地产准则规定 了房地
产在持有 目的发生变化时的会计处理。 投资性房地产转 将 换为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的处理 比较简单 , 这里着重讨论的
种强制分配。 然而所得税筹划 , 对于追求经济利益 的纳 税人来说 ,是完全必要的。
一
所得税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 在企业所得税实际纳税
车聿卸 毒 聿毒4 毒 聿毒聿如 毒聿毒 聿向 耳辜 如
它们的服务对象不 同,目标也不同, 所以, 在做税收筹划 入 当期损益; 转换当 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 的, 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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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 会 j 焦 计 准 则
新会计准 则对企业所得税筹划的影响
O俞丽辉 汤建豹
2 0 年2 1 06 月 5日, 财政部同时发布新的3 项会计准 9
义 务 发生 之前 , 对所 得 税负 债 的低 位选择 , 即纳税 人 在 法
市 场 的健康 发展 。
模式的转换会直接影响到损益 。 因此 , 房地产准则规定的
处理方式对遏制企业操纵利润的行为将是非常有效的 ,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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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对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影响
部司于2005年8月12日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号——所得税(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准则”),充分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的规定,实现了与国际通行做法的接轨,指明了中国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发展趋势。
真正确立了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的适当分离
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遵循的原则、体现的要求不同,同一企业在同一会计期间按照会计制度计算的会计利润与按照税法计算的应税所得不可避免地会存在差异。
这种差异有两种解决方法:一是会计制度服从于税法;二是两者在尽可能协调的基础上适当分离。
我国早期实行会计制度服从于税法的原则,1994年财政部下发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标志着会计核算与税法开始适度分离,2001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将分离原则继续发展。
新准则颁发前,企业在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时,可以选择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这两种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都不影响本期应交所得税的计算和缴纳,即对国家所得入没有影响,差别在于企业报表中的“所得税”费用项目不同。
同时,很多企业在实务中采用应付税款法,即在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所得税的同时,以相同的数额确认所得税费用。
这实际上是会计服从于税法原则的体现,是企业为了避免复杂的纳税调整,按照税法的规定核算所得税费用的方法。
但这样计算出来的所得税费用不是依据会计利润所应该负担的本期所得税费用,那么根据本期利润总额
减去本期所得税费用而求得的净利润,也不是真正的可供分配的利润。
作为会计报表中的费用项目,应当根据会计准则,按照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反映企业当期创造的收益中应负担的所得税费用。
基于此,新准则明确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税法规定的计税基础,对税前会计利润进行调整,按照调整后的应税所得计算应交所得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在税率变动时,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调整”。
可见,新准则摒弃了应付税款法,为会计与税法的真正分离奠定了制度基础。
明确了所得税会计的核算方法
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额可以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
纳税影响会计法有两种具体的核算形式:递延法和法。
对于永久性差异,不论采用哪一种形式核算所得税,均须在确定应税所得时将其直接从会计利润中扣除或加回,以消除该差异对企业所得税费用的影响。
暂时性差异不同于永久性差异,不需要调整,而是将其形成的所得税费用与当期应交所得税的差额,记入“递延税款”账户。
如果所得税费用大于应交所得税,记入贷方,表示预提所得税,即递延所得税负债;反之,记入借方,表示待摊所得税,即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税款”账户的纳税影响额随着暂时性差异的转回而逐步转销。
如果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率不发生变化,那么递延法与债务法的处理过程相同。
但如果发生了税率变动,则递延法仍按照旧税率结转原来确认的递延税款,这导致递延税款的账面余额不能真实代表企业未
来收款的权利或付款的义务,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也就不符合资产或负债的真实涵义。
而采用债务法,则在税率发生变动的当期,对递延税款的账面余额按照现行税率进行调整,使之能代表真正的未来预付或应付税款金额。
债务法较之递延法,在理论上更符合会计要素的要求。
因此,新准则采纳了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的做法,明确了企业核算所得税费用只能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中的债务法。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充分体现谨慎性原则的要求
在债务法下,如果会计利润小于应税所得,就会出现“递延税款”借方金额,即递延所得税资产,表示待摊的所得税费用,待以后期间转回。
但转回时需要具备会计利润大于应税所得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如果预计未来会计利润不能大于应税所得,那么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就是虚增资产。
因此,新准则设定了可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上限:“企业应当以可能获得的应税所得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
对比此前的具体描述,《规定》中:“在税前会计利润小于应纳税所得时,为了慎重起见,如在以后转销时间性差异的时期内,有足够的纳税所得予以转销的,才能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否则,也应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会计处理”和《制度》中:“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时,在时间性差异所产生递延税款借方金额的情况下,为慎重起见,如在以后转回时间性差异的时期内(一般为3年),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予以转回的,才能够确认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否则,
应于发生当期视同永久性差异处理。
”
不难看出,新准则不仅沿用了谨慎性的会计原则,而且将其加以丰富。
如在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上限的规定中,剔除了一个例外情况:该交易既非企业合并、同时交易的结果又不影响会计利润或应税所得。
又如,“企业对能够结转后期的尚可抵扣的亏损和税款抵减,应当以可能获得尚可抵扣的亏损和税款抵减抵扣的未来应税所得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这些内容都是首次出现在所得税会计规范中。
内容上更加规范
与《规定》和《制度》相比,新准则更完整、更规范、更符合现代和原则。
第一,新准则首次定义了暂时性差异的概念。
在以前的所得税会计规范中,多以“时间性差异”替代“暂时性差异”,并且多是从收入与费用角度阐述的。
为了国际惯例接轨,新准则摒弃了“时间性差异”的概念,引进了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指资产负债表内某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按照税法规定的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该项差异在以后年度资产收回或负债清偿时,会产生应税所得或可抵扣金额”。
这一变化充分反映出当前会计界认识水平的提高,对包括所得税会计处理在内的企业财务会计视角已经由利润表观转变到了资产负债表观。
同时,从资产和负债的定义出发明确了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即“资产的计税基础,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的过程中,计
算应税所得时能够抵扣应税利益的金额”、“负债的计税基础,指各项负债账面价值减去其在未来期间计算应税所得时可予抵扣的金额”。
这是新旧所得税会计规范基本理论上的差别。
第二,新准则对所得税会计信息披露做出明确规定。
要求企业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诸如“所得税费用(收益)的主要组成部分”、“与计入权益的项目相关的当期和递延所得税的总额”、“所得税费用(收益)与会计利润之间的关系”、“当期适用税率变化的说明”等七项内容。
尽管详细的信息披露会增加企业会计核算的工作量,但这些信息将为使用者提供更为有用的决策资料。
第三,新准则规定递延所得税资产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为了与其他资产项目的会计处理保持一致,新准则要求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如果企业未来期间不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税所得可供抵扣,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对会计人员的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
在所得税会计处理的几种方法中,应付税款法最简单、工作量最小;而债务法最复杂、工作量最大。
随着新准则的颁布实施,必然有大量企业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从应付税款法和递延法改为债务法。
这就要求企业按照会计政策变更的规定,重新梳理所得税费用,重新调整“递延税款”账面价值。
同时,在我国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步伐日益临近之时,未来还会由于所得税率的变动带来新一轮的所得税费用项目调整。
一方面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另一方面也增加了会计处理
的和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的难度。
此外,新准则增加了大量的职业判断与信息披露工作,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确认上限的判断和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的判断,这都需要会计人员拥有较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