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小学教师资格证教育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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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教师资格证考点之教育法

2019教师资格证考点之教育法

2019教师资格证考点之教育法教育法律法规在历年的考试中基本上是以选择题的形式出现,数量 8-9 道。

考查的具体形式可以分为三大类:一是数字类信息,比如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 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等。

二是权利和义务类信息。

比如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三是责任认定方面。

比如说出现学生伤害事故,具体应该谁负责任。

在历年的考试中,有关权利和义务考查的比较多,考生可以通过了解不同法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来针对选择题中的案例进行分析。

接下来我们就呈现这部分具体的条文和历年真题,供考生把握备考方向。

高频考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三条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四条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四)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教师资格证科目:理论精讲-法律法规(讲义+笔记)

教师资格证科目:理论精讲-法律法规(讲义+笔记)

课程安理论精讲--法律法规(讲义笔记)排第六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事故与责任第三章事故处理程序第四章事故损害的赔偿第五章事故责任者的处理第六章附则讲义P106第六部第三章事故处理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序第三章事故处理程序第十九条【调节原则】教育行政部门收到调解申请,认为必要的,可以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调解,并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调解。

第二十一条【诉讼条件】对经调解达成的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反悔的,双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三章事故处理程序1.【2019下小学】(书上无)小学生罗某在学校组织的体育活动中受伤,学校和学生家长书面请求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该主管部门完成调解的时间应为()。

A.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B.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C.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D.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2.【2018下小学】(书上无)小学生高某在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不慎受伤,经教育行政部门调解,高某父母与学校就事故处理达成了协议,但事后学校拒不履行协议。

对此,高某父母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A.依法提起诉讼B.依法申请行政复议C.依法提出申诉D.依法申请行政仲裁讲义P106第六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四章事故损害的赔偿第四章事故损害的赔偿第二十六条【学校责任赔偿范围】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适当予以经济赔偿。

学校无责任的,如果有条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自愿和可能的原则,对受伤害学生给予适当的帮助。

第二十七条【学校追偿】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予以赔偿后,可以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

第二十八条【监护人赔偿】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章事故损害的赔偿1.【2022上中学】初一学生余亮离校后故意将同学赵刚打伤。

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应对赵刚所受伤害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教育法律法规(完整版)

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教育法律法规(完整版)

第一章教育法律法规概说一,教育法特征:1教育法是特殊的社会规范2教育法规定了教育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教育主体:教育行政机关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其他社会组织)3教育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4教育法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5教育法区别于教育政策,教育法规。

二,教育法的基本原则:1教育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包含着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吸收人类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2教育的公共性原则:《教育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举办学校或教育机构。

”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实行教育和宗教分离。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第十二条规定:“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

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

”3教育的保障性原则:教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4教育平等性原则: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教育法》第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经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第十条规定:“国家根据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

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

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

”5终身教育原则三,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于9月1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的基本法。

四,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1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学生教师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国家机关家庭和会组织和个人)2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教育法律权利和义务的特点表现)3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物,如校舍财产教育经费教师工资等行为(主体按法律规定的行为和不作为)五,教育法律责任的特征:1教育法律责任主体的特定性2教育法律责任的法定性3教育法律责任国家的强制性4教育法律责任追究的合法性六,教育法律责任的种类1行政法律责任2民事法律责任3刑事法律责任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简介1,于1995年3月18号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5年9月1号实施。

教资考试最全综合素质之1.教师权利与义务+法律法规

教资考试最全综合素质之1.教师权利与义务+法律法规

C. 不合法,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D. 不合法,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
7.班主任李老师在教室后边堆放清洁工具的角落旁边设置了一个特殊座位,离其他同学有 几排位置的距离,凡是班上调皮和违反课堂纪律的同学就被安排在特殊座位听课。这一做 法( )。 A.是变相体罚学生的错误方法,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权 B.是帮助学生改正错误的有效手段 C.是既保证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又履行了教学管理权的有效方法 D.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P98
一、人身权
誉权——禁止侮辱诽谤
5.肖像权——非法营利、恶意丑化
7.荣誉权——不得随意剥夺
一、人身权
P99
6.隐私权 拆看日记、信件等;公布个人信息;公布学生成绩;不当使用监控设备等
一、人身权
P99
8.人身自由权 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对学生进行搜查,不得对学生关禁闭。
C. 受教育权
D. 人格尊严权
强化提高
P102
3. 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否则就侵犯了学生的( )。
A. 人身自由权
B. 人格尊严权
C. 生命健康权
D. 隐私权
4. 小明由于在学校一时冲动,犯了错误,学校以安全不能保证为由对小明停课两日,
并且停发了布置作业的短信。该学校的行为侵犯了小明的( )。
何老师的做法遵循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首先,何老师的做法体现了关爱学生的要求。关爱学生指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材料 中何老师对学生进行家访的过程中,了解到学生的情况以后,收回了向家长告状的话,在第二天表扬了 小龙,并在之后让他负责班级卫生工作,促进了小龙全面、主动、健康地发展。 其次,何老师的做法体现了教书育人的要求。教书育人指教师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 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材料中教师从小龙的实际情况出发,抓住他 的闪光点,因材施教,很快小龙学习上和品德上都有了提高。 最后,何老师的做法体现了爱岗敬业要求。爱岗敬业指教师要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材 料中何老师没有放弃经常旷课的小龙,从先前的“批评教育”和“家访告状”到了解情况之后主动改变 教育方式,这体现了何老师尽职尽责,不断改进完善工作方式,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 综上所述,教师在教学中要学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此题也可以写为人师表)

2019教师资格证小学综合素质考点:法律基础

2019教师资格证小学综合素质考点:法律基础

小学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中的教育观学习要求理解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

掌握在学校教育中开展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分析和评判教育现象。

一、教育法概述1.教育法规的概念教育法规是有关教育方面的法令、条例、规则、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也是对人们的教育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它是由国家政权机关制订,以国家暴力机器为后盾而实施的,对人们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起着保护和规范的作用。

2.教育法规体系根据效力等级的高低,教育法规的纵向结构可分为以下六个层次:(1)宪法中有关教育的条款(2)教育基本法(3)教育单行法(4)教育行政法规(5)地方性教育法规。

(6)教育规章、政府规章3.教育法规的制定与执行(1)教育法规立法(2)教育法规执行(3)教育法规遵守(4)教育法规监督3、教育法的原则(1)方向性原则(2)平等性原则(3)公共性原则(4)终身性原则二、教育法律责任教育法律责任类型(1)行政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和行政人因违反行政法规范而依法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它主要是行政违法引起的法律后果。

行政法律责任的种类分两种:①制裁性责任,包括通报批评,没收、追缴或责令退赔违法所得,行政处分;②补救性责任,包括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返还权益、履行职责、撤销违法决定、行政赔偿。

我国教育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承担违法教育法的行政法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两类: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

(2)民事法律责任事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民事法律规范,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民事义务或因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教育法规定的民事法律责任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因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破坏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或人身关系,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是一种以财产为主要内容的责任。

(3)刑事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

教育法律责任归责要件所谓归责,是指法律责任的归结。

综合素质(小学教师资格证) 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ppt课件

综合素质(小学教师资格证) 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ppt课件
教育法具有以下几个本质属性: 第一,教育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制定和认可是国 家创制法律的两种基本形式。法的制定是指由专门的 国家机关制定、修改和废止法规的 活动,是我国法律创制的主要途径;法的认可是指赋予巳有的行为规 范、习俗、习惯等 以法律效力。 第二,教育法是ー种行为规范。行为规范即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必须遵循的 行为规则或行为模式。教育法 是调整教育领域不同主体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行为规范, 通过确立不同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来保证教育 的实施。 第三,教育法是以国家強制力保障 实施的行为规范。这也是法律区別于其他行为规范的重要特点。
一、教育法概述
(三)教育法的体系 所谓教育法的体系,是指不同形式的教育法律、法规按照一定的原则有机結合的、协调统一的法律规范体系。 教育法的体系有如下六个层次: 教育本難。由于雛—的法律效力, 任何教育法规都不得与之相抵触,否则将失去效力。
第二层次是教育基本法。它是与国家宪法相配套,对整个教育全局起宏观调控作用 的教育基本法,即《教育法》。它规定 了我国教育的基本方针、基本任务、基本制度以及 教育活动中各主体的权利、义务等,是制定其他教育法规的基本依据。
一、教育法概述
(四)教育法的原则 教育法的原则是教育法律体系中所有法律法规应当维护和遵循的总原则,也是依法 治教、完善教育法制 的基本准则。我国教育法的原则是我国教育法本质的表现,反映了 我国教育制度的根本特征。我国教育 法的基本原则体现于我国宪法和教育法的有关规定 中,其基本内容可以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 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保证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协调发展 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ー项原则。《宪法》 第十九条规定: “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
确立不同主体的责任,维护教育的公共性原则 《教育法》第八条关于“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規定,体现了我 国教育法所应维护 的教育的公共性原则。教育的公共性,体现了教育直接使个人受益、 间接使社会受益的功效。 维护教育的公共性,首先要求举办教育要向国家和人民负责,通过立法保证教育投 入,维护教育的发展。 其次,要求学校在实施教育的过程中不侵犯社会公共利益。《教育 法》第二十五条規定,举办学校或其 他教育机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再次,要求政府及 其教育行政机关在法定授权范围内行政,维护学校的 自主性。最后,教育的公共性原则 还体现为教育的世俗化。我国《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教育与 宗教相分离”的原 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实施。

小学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 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

小学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  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

一、教育法律概述(一)教育法律的涵义教育法律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和规定教育活动和教育关系的系统的行为规则。

(二)教育法律的特征1.实质上的国家意志性、强制性、规范性、普遍性的统一;2.对象上的确定性与广泛性的统一;3.形式上的分散性与集中性的统一;4.内容上的稳定性与易变性的统一。

二、我国的教育法律体系1.我国教育法规的纵向结构(1)宪法宪法规定了教育法的基本指导思想和立法依据;规定了国家发展教育事业的目的、基本原则和任务;规定了公民的受教育权利等.“第十九条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

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

”“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2)教育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

教育方针:“第五条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受教育权:”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3)教育单行法。

根据宪法和教育基本法原则制定的调整某类教育或教育的某一具体部分关系的教育法律。

(4)教育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依据教育法和教育法律,为实现国家教育行政管理活动而制定或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教育行政法规的表现形式主要是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5)教育行政规章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和发布的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等教育行政规章.(6)地方性教育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订或批准的教育规范性法律文件.2.我国教育法规的横向结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这一教育基本法律的统领下由六个部门法(单行法)构成,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颁布,2006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3).三、教育法律关系1.教育法律关系的涵义教育法律关系是指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教育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教资考试最全综合素质之2.法律法规

教资考试最全综合素质之2.法律法规

2019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中小幼)主讲:陈 妍2.每学完一部法律再来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章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教师队伍制度第一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五条 【教师队伍建设】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第三十六条 【员工制度】①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

②教学辅助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第四章 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P110梁某受聘在某政府机关举办的幼儿园中从事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对于梁某的管理应当实行( )。

A. 国家公务员制度B. 教育雇员制度C. 教育职员制度D. 教育公务员制度练习一下吧P110P110第五章受教育者受教育者权利和义务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的权利】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章 受教育者第五章 受教育者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的权利】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申诉:教育局诉讼:法院第五章 受教育者第四十四条 【受教育者的义务】 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四)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1.小刚同学因多次旷课被学校处分,他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教育申诉,被申诉人是( )。

2019年最新教师资格考试《教育法律法规》

2019年最新教师资格考试《教育法律法规》
在以上五大教育法律渊源中,教育规章的效力等级 最低。按照教育法制统一的原则,在法律效力上体现为 “下位法服从上位法”、“后法优于先法”、“特别法优 于一般法”。
19
1 1、宪法中有关教育的条款
2
2、教育法律
国务院行政性法规
3
3、教育法规 省(市)人大地方性法规
4
国务院部、委规章 4、教育规章
省(市)政府规章
8
(五)教育法制统一
教育法制统一是指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由国家 机关统一制定、统一实施,对全体公民和法人组织 具有普遍约束力。教育法制统一的原则,体现为教 育法律法规制定权只能由国家机关在各自的职责权 限内行使;教育法律法规的效力按发布机关,调整 对象及适用范围,形式层次有序,协调统一的整体。
9
第三节 教育法的概念与特征
2019教育法律法规
1
第一章 理 论
第一节 教育法制概念 第二节 教育法制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教育法的概念与特征 第四节 教育法的渊源
2
第一节 教育法制概念
“法制”一词,具有多种含义: 第一种含义是指国家建立的法律和制度,是一
国全部法律制度的总和,这是从法的表现形式上 认识揭示法制。
第二种含义是指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和法律 监督等活动和过程,这是对法制内容的概括。
(三)教育行政法规
教育行政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为实 施教育管理事业,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律制定的规 范性文件,效力等级仅次于教育法律。
17
(四)地方性教育法规
地方性教育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 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 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互抵触的前提下, 制定和颁布的通行于本地区的规范性文件,效力等级次于 宪法、法律及行政法规。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教育法律法规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教育法律法规

教育法律法规与教育改革发展
PART SIX
教育法律法规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的作用
保障教育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教育法律法规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确保了改革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规范教育行为:教育法律法规对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等各方的教育行为进行了规范,确保了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维护教育公平:教育法律法规强调教育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保障了不同地区、不同层次的教育能够得到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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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教育法律法规
目录
Part 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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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Two
教育法律法规概述
Part Three
教师资格考试制度
Part Four
教育法律法规与教师职业
Part Five
教育法律法规与学校管理
Part Six
教师资格考试制度
PART THREE
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概述
考试形式:笔试、面试、实践考核等多种形式
考试目的:评估教师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
考试内容: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方法等
考试等级:初级、中级、高级等不同等级的教师资格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的科目与内容
笔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教育法律法规与教师职业
PART FOUR
教师职业的法律地位
教师是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教师职业具有不可替代性,需要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条件。
教师职业受到法律的保护,违法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教师职业的法律义务与权利

教师资格证考试小学综合素质考点教育法律法规概述

教师资格证考试小学综合素质考点教育法律法规概述

教师资格证考试小学综合素质考点教育法律法规概述教师资格证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很多考生看到考试时间后第一时间就开始准备购买复习书籍及资料提早备考,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复习,优路教育为大家总结了小学综合素质考点:教育法律法规概述,欢迎查看学习。

根据教师资格证考试大纲的要求,《小学综合素质》教育法律法规概述这一节需要了解国家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等。

在实际工作中并非所有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都能依法履行责任.这就需要对违法责任人进行处理,强制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对受到侵害的相对人.应实施补救,即实施法律救济。

依法追究违法主体的法律责任是教育法规实施的重要保证。

教育法律责任的含义法律责任具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

就广义而言,它又具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人们所应当履行的义务。

即法定义务。

它要求人们主动、自觉地履行。

《教育法》规定的学校、教师以及学生应该履行的义务等,这些一般被称为第一性的义务。

二是指行为人因实施的违法行为而必须承担的惩罚性法律后果,它具有强制性。

如《教育法》中有关行政处分规定,违法行为人必须接受处罚,它是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义务.通常被称为第二性义务。

狭义上所讲的法律责任仅指后一种含义,即第二性的义务。

.我们通常对法律责任定义为:法律责任是法律关系的主体由于实施了违法行为,必须依法承担的带有强制性和惩罚性的法律后果。

以上这几点就是优路教育为大家总结的小学综合素质考试科目——教育法律法规概述考点讲解,希望对考生朋友们复习备考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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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06教育法+地理+美术【精品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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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办学条件、学校管理体制、学校法人
第二十七条【办学条件】
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二十九条(补充到书上68页)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 受侵犯。”。
第七十六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八条 【行政法律责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
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真题回顾
1.某县教育局长马某挪用教育经费,建造教育局办公大楼,对于马某,
应当依法( )。
A.给予行政处分
B.给予行政拘留
C.责令其限期悔过
民族自治地方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从实际出发, 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实施双语教育。
国家采取措施,为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实施双语教 育提供条件和支持。
第二章 教育基本制度
学校教育制度、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 理教育工作。
行政法律责任总结:、
第七十一条 【经费的法律责任】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按照预算核拨教 育经费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教师资格证之小学综合素质教育法律法规考点归纳-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

教师资格证之小学综合素质教育法律法规考点归纳-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

教师资格证之小学综合素质教育法律法规考点归纳:教育的相关
法律法规
第一章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
考点归纳
1.了解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

2.了解《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的相关内容。

重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5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公布根据20XX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第七条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

小学教师资格证教育法律法规

小学教师资格证教育法律法规

教育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制定机关:全国人大颁布(特殊),人大常委修订时间:1985 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的决定》提出义务教育;1986年,颁布施行《义务教育法》;2006 年,第一次修订;2015 年第二次修订。

适用范围:小学、初中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第二条【公益性】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第三条【教育内容】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五条【强制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第六条【均衡发展】(均衡不等于平均)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坑:农村学校】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七条【管理体制】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统筹规划,以县为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知识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四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

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

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

2019年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育政策与法规历年真题解析

2019年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育政策与法规历年真题解析

2019年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育政策与法规历年真题解析教师资格考试是评价教师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标准化考试,在小学教育政策与法规这一部分的考试内容中,考生需要了解和掌握相关的政策和法规知识。

本文将对2019年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育政策与法规部分的历年真题进行解析,帮助考生更好地准备考试。

一、政策与法规解析1.《义务教育法》根据我国的《义务教育法》,我国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为全国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提供免费的义务教育。

这个法规的实施对于保障每个孩子都能接受基本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考试中,对于《义务教育法》的了解是非常必要的。

2.《学生资助办法》为了保障贫困家庭学生的受教育权益,我国实行了一系列的学生资助政策。

《学生资助办法》的实施可以帮助贫困家庭的学生免除学杂费、获得生活补助等。

在小学教育政策与法规的考试中,对于学生资助政策的了解是必不可少的。

3.《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例》是规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的法规文件,根据这一条例,教师资格考试被划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

不同级别的考试内容和标准也有所不同。

了解《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例》对于考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二、历年真题解析以下是2019年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育政策与法规部分的两道历年真题解析。

题目1:根据《义务教育法》,以下哪项是学校应当承担的义务?A. 提供免费的午餐B. 提供免费的教材C. 提供免费的交通D. 提供免费的住宿解析:根据《义务教育法》,学校应当提供免费的教材,这是学校应当承担的义务。

因此,答案选B。

题目2:根据《学生资助办法》,以下哪项是学生可以享受的资助措施?A. 教育培训补贴B. 低息贷款C. 家庭收入补助D. 医疗费用报销解析:根据《学生资助办法》,学生可以享受教育培训补贴和家庭收入补助等资助措施。

因此,答案选A和C。

通过对2019年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育政策与法规历年真题的解析,我们可以看出政策与法规在考试中的重要性。

教师资格条例2019

教师资格条例2019

教师资格条例2019教师资格条例2019想要做教师,那得具备一定的教师资格,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教师资格条例2019”,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

第三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师资格工作。

第二章教师资格分类与适用第四条教师资格分为:(一)幼儿园教师资格;(二)小学教师资格;(三)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五)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成人教育的教师资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依照上款规定确定类别。

第五条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第三章教师资格条件第六条教师资格条件依照教师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其中“有教育教学能力”应当包括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第七条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依照教师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第四章教师资格考试第八条不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得教师资格,应当通过国家举办的或者认可的教师资格考试。

第九条教师资格考试科目、标准和考试大纲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定。

2019年整理中国教师法

2019年整理中国教师法

中国教师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三条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

第六条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g 一生第一章权利和义务第七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八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2019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07理论精讲—12月30日晚教师法+美术 -优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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Ø 第六条【保障措施】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 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 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 育。
Ø 第七条【管理体制】
文化素养
第二章 艺术成就
二、文字和书法
(一)字体演变
二、文字和书法
(二)著名书法家
甲集骨文序》——商朝——最早的文字——刻在龟甲或兽骨上
金文——西周——刻在青铜器上 小篆——秦朝——字体优美、曲折、瘦长 隶书——汉朝——较扁 楷书——楷书四大家(赵孟頫、欧阳询、颜真卿、柳公权)——柳骨颜筋 草书——张芝(草书之祖)——张旭(草圣)——怀素——颠张醉素——狂草 行书——王羲之《兰亭序》(天下第一行)
B C.五年之后孙某方能取得教师资格 D.依照法律孙某不能获得教师资格
第五章 考核
考核内容、考核效用
Ø 第二十二条 【考核内容】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 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
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Ø 第二十四条 【考核效用】
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C.连续两年教学业绩排在末位的
B
D.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造成损失的
真题回顾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相关规定,教师有下列哪种情形, 可以由其所在学校予以行政处分或解聘( )。 A.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造成损失的 B.课余时间无偿为学生补课的 C.教学过程中延长授课时间的 D.学生管理中严厉对待学生的
第二章 学生

2019年教师资格考试教育法律法规100题

2019年教师资格考试教育法律法规100题

A.使用教育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B.完成规定学习任务
C.在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
D.按规定获得奖项
25.下列选项中,哪一项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所确立的我国基本教育制度?
( )。
A.学业证书制度
B.教育考试制度
C.教育督导制度
D.教师培训制度
26.下列哪个不属于小学和初级中学的学生享有的权利( )?
D.1999 年 9 月 1 日
3.王同学认为学校侵犯了自己的受教育权利,应该( )维护自己的权利。
A.进行教育申诉
B.对学校发起刑事诉讼
C.向调节机关申请劳动仲裁
D.利用私人关系私下解决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对在校园内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
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 )来处罚。
下把孩子领回家,自己在家对孩子进行辅导。后来经过教育主管部门与社区的劝解,加之王
某自己对有些学科完全无法辅导,只好又把孩子送回学校。王某的做法是否正确?( )
A.正确,根据我国《教育法》,教育主管部门与社区无权干预王某的选择
B.正确,根据《义务教育法》,王某可以终止孩子在校接受教育
C.不正确,根据《教育法》,王某应当为孩子受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
A.是激发学生的重要手段
B.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权
C.是管理班级的有效手段
D.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18.关于国家教育经费投入体制构成,正确的是( )。
A.财政拨款为主,其他渠道为辅
B.自筹经费为主,财政拨款为辅
C.财政拨款为主,社会捐款为辅
D.自筹经费为主,学校集资为辅
19.学生家长王某由于对学校处分自己的孩子这一决定不满,召集亲友数十人在校园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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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小学教师资格证教育法律法规
1.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了解国家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

了解《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的相关内容。

2.教师权利和义务理解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熟悉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所规范的教师教育行为,依法从教。

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评价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问题。

3.学生权利保护了解有关学生权利保护的教育法规,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

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评价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学生权利保护等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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