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经营资质标准和广告发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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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广告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广告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企业资质分为三类:综合服务类;媒体服务类;设计制作类。

综合服务类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提供综合的、全方位广告传播服务的能力和质量;媒体服务类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为媒体提供代理、销售、品牌运营以及为广告主提供媒体策划、媒体广告资源购买等专项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及其规模化、网络化的经营能力;设计制作类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专业化的设计、制作水平。

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三级:中国一级广告企业;中国二级广告企业;中国三级广告企业。

一、综合服务类(一)中国一级广告企业标准1、企业成立3年以上,采用现代企业制度,近2年来资产净值有所增加。

2、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

3、广告专业设备净值180万元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广告年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均不低于3000万元(媒体代理、销售的营业收入除外),照章纳税。

5、企业主要经营者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及相应的广告经营业绩。

注重自主创新和企业品牌建设,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诚信经营。

6、有职工40人以上,其中80%以上的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建立广告审查管理制度,有专职广告审查人员。

企业每年都有一定的人才培训经费投入。

7、有成功服务2年以上的客户3个;在过去2年内曾为8个以上品牌提供策划创意、设计制作等服务;有2个品牌为成功案例,有效提升品牌知名度,广告效果明显。

8、企业在平面、广播、影视、户外等广告媒体中为客户提供过广告策划、创意制作、代理发布等综合性服务。

9、近3年制作发布过的广告作品,在正省级以上的活动评比中获得等级奖6件以上。

10、企业为广告行业、社会公益事业做出了贡献,在本行业有较高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二)中国二级广告企业标准1、企业成立3年以上,采用现代企业制度,近2年来资产净值有所增加。

2、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经营者资质标准及广告经营范围核定用语规范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经营者资质标准及广告经营范围核定用语规范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经营者资质标准及广告经营范围核定用语规范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93.02.17•【文号】工商广字[1993]第56号•【施行日期】1993.02.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广告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发布日期:1998年12月3日实施日期:1998年12月3日)宣布失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经营者资质标准及广告经营范围核定用语规范(试行)(工商广字<1993>第56号)为加强对广告经营者资质标准的审查,规范核定广告经营范围,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依据《广告管理条例》制定此标准及规范。

一、广告经营者的资质标准广告经营者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从事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等广告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申请从事广告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质标准:(一)综合型广告公司具有为广告客户提供市场调查、广告策划、广告效果测定及设计、制作、代理等全面服务能力的广告公司。

资质标准:1.有与广告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市场调研机构、广告设计、制作、编审机构;2.有与广告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设备和流动资金,注册资金数额要符合企业法人注册登记的有关规定;3.有与广告经营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有熟悉广告管理法规的经营管理人员,专业市场调研、广告策划、代理人员,设计、制作人员,编审及财会人员,大专以上学历的各类专业人员不少于从业人数的二分之一;4.有不少于200平方米的经营办公场所;5.有健全的各项管广告理制度;6.承办或代理外商来华广告或出口广告业务,还应具备了解国家进出口政策的有关人员、翻译人员,并有稳定的外商来华广告和出口广告业务渠道。

广告经营管理规章制度

广告经营管理规章制度

广告经营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广告经营管理行为,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促进广告产业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广告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广告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

第四条广告经营活动应坚持诚实守信、文明规范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所有从事广告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建立并完善广告经营管理制度,确保广告经营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公平性。

第二章广告经营管理机构第六条政府主管部门应当设立广告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广告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条广告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开展广告审核、广告监测、广告投诉处理等工作。

第八条广告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发布广告行业规范和政策,指导和规范广告市场秩序。

第九条广告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广告经营者信用管理体系,维护广告市场的信誉和稳定。

第十条广告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形成多部门协同监管的工作机制。

第三章广告经营者管理第十一条广告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广告经营资质,经营范围不得超过资质许可的范围。

第十二条广告经营者应当设立广告经营管理部门,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广告经营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第十三条广告经营者应当建立广告经营管理制度,明确广告经营活动的流程、责任人和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广告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广告发布申请手续,不得擅自发布未经审核的广告。

第十五条广告经营者应当定期进行广告经营管理制度的内部审查和外部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四章广告内容管理第十六条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不得虚假夸大、欺骗消费者,不得违法或有损社会公共利益。

第十七条广告内容应当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不得涉及淫秽暴力、迷信谣言等内容。

第十八条广告内容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姓名、肖像、名誉等权利。

第十九条广告内容不得含有虚假宣传、误导性声明或不当竞争行为,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

二级广告企业资质标准

二级广告企业资质标准

二级广告企业资质标准一、企业规模1、企业成立时间2年以上,连续2年盈利2、企业注册资金应达到l00万元以上3、广告专业设备净值50万元以上4、年广告营业收入在100万元以上5、办公与经营场地达150平方米以上6、从业人员25人以上7、设有市场调研部、客户服务部、设计创作部、财务部8、已配备MAC机1台、PC机3台以上、已取得互联网注册号9、已配备传真机、激光打印机、复印机、扫描机、彩喷机、M0驱动器、照相机等技术设备10、已配备业务电话4部(含手机)、交通车l部11、自有户外媒体2种以上、总面积600平方米以上12、巳订阅广告专业期刊2种、报纸2种以上二、人员构成1、总经理和业务总负责人,具有2年以上广告经营管理经验和大专以上文化学历,或具有中等专业技术职称2、企业内大专学历人数达50%以上3、各部门有专人负责,其中:专职市场调查研究人员3人以上专职创意策划人员2人以上专职设计制作人员3人以上专职财务管理人员2人以上4、参加全区广告审查员培训3人5、参加广告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培训5人以上三、专业技能1、具备市场调查、市场研究分析服务能力,有被企业与客户采用的《市场调查分析报告》2套2、具备为企业形象整体策划服务能力,有被企业或客户采用和实施的《cl方案》2套3、具备为产品市场营销策划服务能力,有被企业或客户采用和实施的《产品市场营销策划报告书》2套4、具备独特的广告创意制作服务能力,年内至少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户外3种以上媒体代理发布广告业务,提供已代理发布的媒体广告作品各2部5、具备对媒体实施影响力调研服务能力,提供《媒体(广告)效果测定报告》1份6、拥有3家固定广告客户,其中有2年以上业务合作的广告客户2家,提供《广告主及客户评价意见书》各l份7、具有跨省区开展广告经营活动的服务能力和实绩8、本企业被区内学术机构或行业组织接受为基本会员9、创作发布过全国或全区获奖广告作品1件10、被授予全区荣誉称号l次以上11、广告经营资格连续二年检查合格,无重大违法广告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12、具有关心社会公益事业的实绩四、制度建设1、具有完善的广告业务管理制度,已建立:广告审查制度广告合同制度广告送样制度广告登记审批制度广告档案管理制度广告年检登记制度2、具有完善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已建立: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议制度人才聘任制度人员培训制度劳动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认定办法和标准最新

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认定办法和标准最新

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认定办法(2010年5月28日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广告产业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加快培育大型专业企业,提高中小企业市场竞争力,提高广告制作发布技术水平和经营水平,加强广告行业自律,规范经营秩序,开展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认定工作。

根据工商广字〔2008〕85号《关于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工商广字〔2009〕53号《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支持和促进广告协会拓展职能增强服务能力完善行业管理的意见》,以及中广协〔2010〕29号《关于推进中国广告协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国广告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广告企业,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和营业执照,从事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业务的企业申请企业资质等级,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中国广告协会负责全国广告业企业资质认定的管理工作,各地广告协会配合实施。

中国广告协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告协会分别成立企业资质认定委员会,负责认定工作。

企业资质认定委员会成员包括: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广告主、媒体、企业、高校等相关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资质认定委员会中应有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广告协会的人员参加。

第二章企业资质分类第四条根据中国广告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引导企业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对申请资质等级的企业按实际经营内容与核心竞争力的情况分为三类。

一、综合服务类:指以品牌服务为核心,为广告主提供广告传播全过程、全方位服务的企业。

服务内容包括市场调查、品牌传播策略、创意策划、设计制作、公关活动、媒体策划与媒体广告资源购买、广告效果研究等。

二、媒体服务类:指为媒体提供代理、销售、品牌运营以及为广告主提供媒体策划、媒体广告资源购买等专项服务的企业。

三、设计制作类:指以广告设计、制作为主要业务内容的专项服务型企业。

服务内容包括影视广告、平面广告、互动(网络)广告、霓虹灯广告等创意设计制作;企业与品牌形象识别系统设计等。

广告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广告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广告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广告企业的资质等级标准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规定,但通常会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1. 注册资本:企业注册资本的多少是衡量企业规模和实力的重要指标之一。

2. 经营场所:企业需要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包括办公场地、制作工厂等。

3. 设备与技术:企业需要具备相应的广告设计和制作设备,以及专业的技术人员,包括设计人员、制作人员、销售人员等。

4. 经营业绩: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经营业绩,包括过往的成功案例、客户反馈等。

5. 人员资质:企业的主要经营者及业务部门负责人需要具备相应的广告经营业绩和学历背景。

6. 客户群体:企业需要有一定的客户群体,包括知名品牌、大型企业等。

7. 行业声誉:企业在行业内的声誉和口碑也是衡量企业资质的重要指标之一。

具体的资质等级标准可能因国家、地区、行业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广告企业的资质等级越高,代表企业的规模和实力越强,经营的广告业务范围也可能更广泛。

成都户外广告管理规定

成都户外广告管理规定

成都户外广告管理规定一、总则为规范和管理成都市户外广告市场,提升城市形象,保护市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成都户外广告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户外广告,包括但不限于墙体广告、立柱广告、路灯杆广告、招牌广告等。

三、广告主体1. 广告主体必须具备合法的广告经营资质,并按照市场竞争原则参与广告投放。

2. 广告主体在投放广告前,应向成都市广告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提供相应的广告内容及设计效果图等材料。

四、广告内容1. 广告内容应健康、积极,不得含有虚假、违法等信息,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2. 广告内容应符合道德规范,不得宣扬淫秽、恶俗、暴力等内容。

五、广告地点1. 广告需根据规划要求进行选址,不得影响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绿化环境和市容市貌。

2. 广告地点应与周边建筑物风格相协调,并符合建筑安全规范。

六、广告形式1. 广告形式可以是文字、图片、图形等多种形式,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限制。

2. 广告形式应根据广告主体的实际需求,与所投放地区环境相适应,不得影响市民的正常出行和居住。

七、广告时长和频次1. 广告时长和频次应根据广告内容和形式进行科学设置,不得超出市场竞争的合理范围。

2. 广告时长和频次不得干扰市民的正常生活秩序,尤其是晚间和宵禁时段。

八、广告收费1. 广告收费应按照市场原则进行,广告主体与广告发布媒体可自行协商确定广告费用标准。

2. 广告发布媒体应及时向广告主体提供广告投放效果报告,并与广告主体共同探索合作方式,提升广告投放的效果和回报。

九、违法行为和处罚1.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广告主体,成都市广告主管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可能暂停或撤销其广告经营资质。

2.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广告内容,成都市广告主管部门将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可能会面临罚款或其他法律责任。

十、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在成都市户外广告管理中得到广泛推广和执行。

广告公司资质标准

广告公司资质标准

广告公司资质需要什么标准开一个广告公司最低注册资金10万。

开广告公司,分二种,一种是制作设计类的公司,这种比较简单,一种是有广告发布权的广告公司,这种需要经过行政审批,获得广告经营许可证,才能开办。

广告经营许可证其实也不难办,现在很多地方开有行政办事大厅,工商注册、税务登记、行政许可,全部在一个大厅一站式的完成,你可到你当地的行政办事大厅或工商局咨询你当地审批广告经营资格的条件。

注册资料:(1)个人资料(身份证、法人户口本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居住地址、电话)(2)注册资金(3)拟订注册公司名称若干(4)公司经营范围(5)租房房产证、租赁合同办理流程:(1)企业名称核准(工商局)(2)办私章,验资报告(公安特行科、银行)(3)办理营业执照(工商局)(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技术监督局)(5)办理税务登记证(税务局)(6)开立银行基本帐户(银行)(7)申领发票(税务局)经营范围可以是: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礼仪服务,会务服务、会展服务。

办证费用因地置移一般在一千元左右。

由于地域不同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工商部门。

一级企业标准1、企业成立时间3年以上,企业成立以来资产得到增值,企业利润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2、注册资本不低于400万元;3、广告专业设备净值200万元以上;4、广告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200万元以上;5、具有开展包括市场调查、广告创意、广告制作、媒体实施、广告效果测定、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等内容的整体广告策划服务能力和经营实绩;6、企业总经理等业务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广告经营管理经验和大专以上文化学历;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学历人员占员工总数80%以上;8、具有至少5个业务合作关系2年以上的固定客户;9、为8个以上品牌提供综合代理服务;10、为3个以上国内品牌提供过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广告服务;11、企业提供综合性代理服务所得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70%以上,纯媒介代理服务营业收入和其他营业收入低于总营业收入的30%;12、企业至少在平面、广播、影视、户外广告媒体中的3种媒体为客户提供过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服务;13、具有跨省开展促销、公关等广告经营活动的能力和实绩;14、创作发布过在全国或国际性广告作品评比中获奖作品;15、中外合资、合作广告企业,至少应为5个以上国内企业(不包括各类外商投资企业)提供过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广告服务;17、具有为公益事业做出贡献的实绩。

广告设计制作服务企业资质申请条件

广告设计制作服务企业资质申请条件

广告设计制作服务企业资质申请条件1. 引言广告设计制作服务企业是指专门从事广告设计、创意制作、媒介发布等相关服务的企业。

在中国,开展广告设计制作服务需要符合一定的资质申请条件。

本文将详细介绍广告设计制作服务企业资质申请的相关要求。

2. 企业法律身份广告设计制作服务企业首先需要具备合法的法律身份,通常以有限责任公司(LLC)或股份有限公司(Ltd.)的形式存在。

在注册成立之前,应该先进行商标注册,并确保商标与行业相关法规相符。

3. 经营范围广告设计制作服务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包括广告创意策划、平面设计、品牌形象策划、宣传片拍摄与制作、媒体发布等相关内容。

经营范围应与所申请资质相符,并且需要明确规定在哪些媒体上发布广告。

4. 注册资金根据中国相关规定,广告设计制作服务企业的注册资金应不低于一定金额,具体数额根据不同地区而有所不同。

通常情况下,注册资金应在50万元以上。

5. 从业人员要求广告设计制作服务企业需要拥有一支专业的从业人员团队。

团队成员应包括平面设计师、摄影师、编辑、制片人等相关专业人士,并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和技能。

企业还需要聘请一名负责广告策划与管理的高级职位,如广告总监或创意总监。

6. 资质证书为了申请广告设计制作服务企业资质,企业需要提供相关的资质证书。

这些证书通常由相关行政部门颁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 广告经营许可证:该证书是开展广告设计制作服务的基本要求,由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

- 广告设计与制作资质证书:该证书是表明企业具备进行广告设计与制作工作的能力,由相关行政部门颁发。

- 影视片制作许可证:如果企业涉及宣传片或其他影视片制作工作,还需要取得该许可证。

7. 财务状况申请广告设计制作服务企业资质时,还需要提供企业近期的财务报表和银行流水等资料,以证明企业的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开展广告设计制作工作。

8. 项目案例为了证明企业具备从事广告设计制作服务的能力,申请时需要提供一定数量和质量的项目案例。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资质标准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资质标准
(4)有专职广告审查人员。
核定广告经营范围用语规范
例: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影视、××、××广告。
3.
个体工商户
从事影视、广播、路牌、印刷品、礼品、灯箱、布展等广告设计和制作的个体工商户。
资质标准:
(1)户主庆当取得广告专业技术岗位资格证书,具有与其经营范围相应的学历或从业经历,应当接受过广告法律、法规培训;
(2)有与广告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器材和场地,经营场所不小于20平方米,制作场所因广告制作项目而定。
核定广告经营范围用语规范。
例:设计和制作影视、广播、路牌、印刷品、××、××广告。
四、 广告发布者的资质标准及广告经营范围核定用语规范
1.
新闻媒介单位
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介发布广告的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
核定广告经营范围用语规范
例:(1)××电视台
利用自有电视台,发布国内外电视广告,承办分类电视广告业务。
例:(2)××报社
利用《××报》,发布国内外报纸广告,承办分类报纸广告业务。
例:(3)××广播电台
利用自有广播电台,发布国内外广播广告,承办分类广播广告业务。
2.
具有广告发布媒介的企业、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利用自有或自制音像制品、图书、橱窗、灯箱、场地(馆)、霓虹灯等发布广告的出版(杂志、音像)社、商店、宾馆、体育场(馆)、展览馆(中心)、影剧院、机场、车站、码头等。
具有提供设计制作和全面代理服务能力的广告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等经济形式)。
资质标准:
(1)有与广告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管理人员、策划设计人员、制作人员、市场调查人员(以上人员均须取得广告专业技术岗位资格证书)、财会人员,其中专业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不少于从业人数的2/3;

媒体发布广告的资质

媒体发布广告的资质

媒体发布广告的资质专营广告媒体如:如路牌广告媒体、楼宇广告媒体等。

兼营广告业务的广告媒体主要有报社、电台、电视台、广播站杂志社、邮局等。

在实施代理制的国外广告行业,广告媒体一般只有为客户发布广告的能力,不能直接代理客户的广告业务,广告的代理业务须经广告公司即广告代理单位承接。

国内的广告媒体不仅仅能够发布广告,而且可以代理客户的广告业务,甚至还可以从事客户的其它广告业务如公关宣传等,这是一种不利于公平竞争的局面,这种局面短期之内还不可能被打破。

我国新颁布的《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11月30日)中对媒体发布广告的资质作了如下规定。

一、媒体发布广告的资质《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中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应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广告监督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广告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广告经营活动。

《办法》第五条中规定,在《广告经营许可证》中,广告经营范围按下列用语核定:1. 广播电台:设计、制作广播广告,利用自有广播电台发布国内外广告。

2. 电视台:设计、制作电视广告,利用自有电视台发布国内外广告。

3. 报社:设计、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自有《××报》发布国内外广告。

4. 期刊杂志社: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自有《××》杂志发布广告。

5. 兼营广告经营的其他单位:利用自有媒体(场地)发布××广告,设计、制作××广告。

二、申请《广告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办法》第七条中对申请《广告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作了如下规定:1. 具有直接发布广告的媒体或手段;2. 设有专门的广告经营机构;3. 有广告经营设备和经营场所;4. 有广告专业人员和熟悉广告法规的广告审查员。

三、申请《广告经营许可证》应当送审的材料《办法》第九条中对申请《广告经营许可证》时应当向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报送的申请材料作了如下规定:1. 《广告经营登记申请表》。

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78号]

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78号]

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78号)《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局长王众孚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三日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以下合称广告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广告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告经营资格检查,是指广告监督管理机关依法定期对广告经营单位进行检查,确认其继续经营广告业务资格的管理制度。

广告经营资格检查的具体时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确定。

第三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广告经营单位的广告经营资格检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在本局登记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管辖的广告经营单位的广告经营资格检查。

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在本局登记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管辖的广告经营单位的广告经营资格检查。

第四条凡经广告经营登记领取《广告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广告经营单位,均应按照本办法接受广告经营资格检查。

第五条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对广告经营单位应当以户为单位建立广告经营资格检查档案,详细记载每次检查的时间、内容、检查结论和有关问题的处理等情况。

第六条广告经营资格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广告经营资质条件是否符合广告经营资质标准规定的要求;(二)广告经营单位是否按照合法程序取得广告经营资格;(三)是否按照审批登记的事项从事广告经营活动;(四)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合同等基本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五)执行广告审查员管理制度和广告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培训制度情况;(六)执行广告服务收费标准规定和广告收费备案制度、广告财务制度的情况;(七)户外广告、广告显示屏、印刷品广告、临时性广告等经营资格情况;(八)设施、制作、代理、发布的广告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九)是否按照规定报送《广告经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十)其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

广告经营资质标准和广告发布手续

广告经营资质标准和广告发布手续

广告经营资质标准和广告发布手续2.1广告经营资质标准2.1.1内资专业广告经营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企业注册登记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相应的广告经营资质条件:①有与广告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管理人员、策划设计人员、制作人员、市场调查人员(以上人员均须取得广告专业技术岗位资格证书)、财会人员,其中专业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不少于从业人数2/3。

广告从业人员一般不少于6人。

②有与广告设计、制作、代理业务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和经营场所。

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经营场所不少于100平方米。

③有与广告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机构及广告经营管理制度。

广告经营机构一般应设有策划设计、制作、客户、媒介、市场调查等广告经营部门。

广告经营管理制度一般包括广告承接登记制度、广告档案管理制度、广告合同管理制度、广告审查制度、广告收费标准备案制度、财务制度等。

④有2名以上取得《广告审查员证》的专职广告审查人员。

2.1.2办理内资专业广告企业应提交的证明文件①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广告经营资格申请登记表》。

②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该证明是指全体股东指定某人到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进行广告经营资格申请登记活动的证明文件。

该文件的形式应是委托书,由全体股东盖章或签字。

股东是法人的,应加盖印章,股东是自然人的,应签署姓名。

③《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先取得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预先核准的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④《广告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培训证》、《广告审查员证》及广告管理制度。

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应明确载明股东人数、出资方式,出资额及该公司所有股东认缴的资金总额。

其中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同时提交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⑥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媒体发布广告的资质

媒体发布广告的资质

媒体发布广告的资质专营广告媒体如:如路牌广告媒体、楼宇广告媒体等。

兼营广告业务的广告媒体主要有报社、电台、电视台、广播站杂志社、邮局等。

在实施代理制的国外广告行业,广告媒体一般只有为客户发布广告的能力,不能直接代理客户的广告业务,广告的代理业务须经广告公司即广告代理单位承接。

国内的广告媒体不仅仅能够发布广告,而且可以代理客户的广告业务,甚至还可以从事客户的其它广告业务如公关宣传等,这是一种不利于公平竞争的局面,这种局面短期之内还不可能被打破。

我国新颁布的《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11月30日)中对媒体发布广告的资质作了如下规定。

一、媒体发布广告的资质《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中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应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广告监督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广告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广告经营活动。

《办法》第五条中规定,在《广告经营许可证》中,广告经营范围按下列用语核定:1. 广播电台:设计、制作广播广告,利用自有广播电台发布国内外广告。

2. 电视台:设计、制作电视广告,利用自有电视台发布国内外广告。

3. 报社:设计、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自有《××报》发布国内外广告。

4. 期刊杂志社: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自有《××》杂志发布广告。

5. 兼营广告经营的其他单位:利用自有媒体(场地)发布××广告,设计、制作××广告。

二、申请《广告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办法》第七条中对申请《广告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作了如下规定:1. 具有直接发布广告的媒体或手段;2. 设有专门的广告经营机构;3. 有广告经营设备和经营场所;4. 有广告专业人员和熟悉广告法规的广告审查员。

三、申请《广告经营许可证》应当送审的材料《办法》第九条中对申请《广告经营许可证》时应当向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报送的申请材料作了如下规定:1. 《广告经营登记申请表》。

互联网广告媒体经营合规要求

互联网广告媒体经营合规要求

互联网广告媒体经营合规要求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广告成为企业推广产品和服务的重要手段。

然而,互联网广告媒体的经营也面临着合规要求的挑战。

本文将探讨互联网广告媒体经营合规的要求,以帮助广告媒体提高运营效率和规范经营行为。

一、广告主体资质要求互联网广告媒体的经营合规首先要求广告主体具备相应的资质。

广告主体应当注册成立合法的企业,并取得相关的经营许可证。

此外,广告主体还应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和信誉,以确保广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只有具备合法资质的广告主体才能在互联网广告媒体上发布广告,保证广告内容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二、广告内容审查要求互联网广告媒体经营合规还要求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

广告媒体应当建立健全的广告内容审核机制,严格审核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道德性。

广告内容不得含有虚假宣传、违法违规信息,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得涉及淫秽、暴力、恶俗等内容。

广告媒体应当加强对广告内容的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广告,保护用户权益和公众利益。

三、用户隐私保护要求互联网广告媒体经营合规还要求对用户隐私进行保护。

广告媒体应当明确告知用户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过用户同意后才能进行收集和使用。

广告媒体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同时,广告媒体还应当建立用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用户的投诉和举报,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四、广告投放管理要求互联网广告媒体经营合规还要求对广告投放进行管理。

广告媒体应当建立广告投放审核机制,对广告投放的时间、频次、位置等进行合理控制,避免对用户造成过度干扰和骚扰。

广告媒体还应当加强对广告投放效果的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广告投放策略,提高广告投放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五、广告经营行为诚信要求互联网广告媒体经营合规还要求广告媒体在经营过程中遵守诚信原则。

广告媒体应当遵守广告行业的自律规范,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广告媒体还应当与广告主体建立诚信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广告市场的秩序和健康发展。

互联网广告发布标准

互联网广告发布标准

互联网广告发布标准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广告已经成为各行各业推广产品、服务以及品牌的重要手段。

然而,广告的发布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标准,以便确保广告的合法性、准确性和诚信性。

本文将针对互联网广告发布标准展开论述,包括广告主体要求、广告内容规范、广告配套材料、广告发布方式等方面。

1. 广告主体要求广告主体是指在互联网上发布广告的个人、企业等组织。

为了保障广告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广告主体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在互联网广告发布前,应完成相关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取得广告经营许可证。

- 广告主体应拥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且在广告发布过程中,不得涉及虚假宣传、不良竞争等违法行为。

- 广告主体应充分了解产品或服务,并保证广告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不得误导消费者。

- 广告主体应当注重广告人群的选择,避免向未成年人发布不适宜的广告内容。

2. 广告内容规范互联网广告的内容应当符合社会伦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准和道德标准。

以下是广告内容规范的一些方面:- 广告的文字、图片、声音等应当真实、准确、清晰,不得出现虚假宣传、夸大事实等误导消费者的情况。

- 广告的内容应当符合文化传播和广告审查的指导方针,避免涉及淫秽、低俗、暴力等不良内容。

- 广告在使用文字、图片等表现手法时,应当尊重他人权益,不得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

- 广告不得违反竞争法规,包括不得进行虚假比较、恶意攻击竞争对手等行为。

3. 广告配套材料互联网广告发布需要提供相关配套材料,以确保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以下是一些需要提供的广告配套材料:- 广告的出版单位应当提供相关单位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广告经营许可证等。

- 广告主体应当提供产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包括产品的照片、特点、价格、售后服务等。

- 广告配图需要提供原始图片文件,以便审查机构进行审核和比对。

4. 广告发布方式在互联网广告的发布过程中,可以选择多种方式来实现广告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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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经营资质标准和广告发布手续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广告经营资质标准和广告发布手续广告经营资质标准2.1.1 内资专业广告经营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企业注册登记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相应的广告经营资质条件:①有与广告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管理人员、策划设计人员、制作人员、市场调查人员(以上人员均须取得广告专业技术岗位资格证书)、财会人员,其中专业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不少于从业人数2/3。

广告从业人员一般不少于6人。

②有与广告设计、制作、代理业务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和经营场所。

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经营场所不少于100平方米。

③有与广告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机构及广告经营管理制度。

广告经营机构一般应设有策划设计、制作、客户、媒介、市场调查等广告经营部门。

广告经营管理制度一般包括广告承接登记制度、广告档案管理制度、广告合同管理制度、广告审查制度、广告收费标准备案制度、财务制度等。

④有2名以上取得《广告审查员证》的专职广告审查人员。

办理内资专业广告企业应提交的证明文件①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广告经营资格申请登记表》。

②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该证明是指全体股东指定某人到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进行广告经营资格申请登记活动的证明文件。

该文件的形式应是委托书,由全体股东盖章或签字。

股东是法人的,应加盖印章,股东是自然人的,应签署姓名。

③《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先取得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预先核准的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④《广告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培训证》、《广告审查员证》及广告管理制度。

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应明确载明股东人数、出资方式,出资额及该公司所有股东认缴的资金总额。

其中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同时提交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⑥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指加盖企业登记机关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社团法人的社团法人登记证等;自然人身份证明应当是《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的身份证明。

⑦公司章程。

⑧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文件应是委任书,股东会决议或载明国家投资部门(授权部门)指定任职的文件。

⑨公司住所证明。

公司住所是租赁用房的,需提交房主《房屋产权登记证》的复印件或有关房屋产权的证明文件及租赁协议。

中外合资、合作广告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根据《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若干规定》,设立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除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内资广告公司一般资质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合营各方必须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以经营广告业务为主的企业法人。

从经营时间上,广告企业一般应成立一年以上。

②能够引进国际先进的广告制作技术和设备。

③具有市场调查、广告策划和广告效果测定等能力。

④能够在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制作和经营管理等方面培训中国职员。

⑤注册资本不低于30万美元,且外方投资比例不高于中方。

办理中外合资、合作广告企业应提交的证明文件①《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立项申请登记表》。

②中方合营者主管部门批件或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非公司企业法人中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需提交主管部门同意其与外商合资(合作)的审批文件;无主管企业法人和公司企业法人需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③成立合资(合作)广告公司的项目建议书。

主要内容应包括拟设立的合资(合作)广告企业名称、企业类别、注册地址、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各方出资比例及数额、申请的广告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

项目建议书由合资(合作)各方共同签字盖章。

④合资(合作)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主要内容应包括合资(合作)各方基本情况,合资(合作)企业投资计划,引进广告制作技术和设备议案,在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制作和经营管理等方面培训中国职员的安排,广告经营技术及市场分析,综合经济、效益论证等。

⑤合资(合作)各方的开业证明与资信证明(外方证明须由有翻译资格的单位译成中文)。

开业证明指投资者注册地的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资信证明指应由同该投资者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中方投资者还应出具其广告经营规模、广告经营额及出资能力的证明文件。

⑥广告经营管理制度。

⑦住所证明。

⑧《广告审查员证》复印件。

⑨《广告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培训证》复印件。

⑩采用的制作设备、技术及来源证明。

⑾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初审意见。

广告设计制作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广告设计制作企业是指从事影视、广播、霓虹灯、路牌、印刷品、礼品、灯箱、布展等广告设计和制作的企业。

一般应具备如下条件:①有与广告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管理人员、设计人员、制作人员(以上人员均须取得广告专业技术岗位资格证书)、财会人员,其中专业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不少于从业人员的1/2。

广告从业人员一般不少于4人。

②有与广告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器材和场地,经营场所不少于40平方米,制作场所视广告制作项目而定。

③有与广告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机构和广告经营管理制度。

④有一名以上取得《广告审查员证》的专职广告审查人员。

办理广告设计制作企业应提交的证明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申请单位盖章的《广告经营资格申请登记表》。

②广告制作设备清单。

③《广告专业技术岗位资格人员培训证》、《广告审查员证》。

④广告经营管理制度。

⑤广告负责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广告发布单位应具备的条件1)新闻媒介:指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介发布广告的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杂志社,取得广告经营资格,应具备以下条件:①有新闻出版部门批准或广播电视管理部门批准发布广告的媒介。

②申请单位具有相应的法人资格。

③有相应的广告从业人员(以上人员应有2名取得广告专业技术岗位资格证书,2名取得广告审查员证书)。

④有专门的广告经机构和经营场所。

⑤广告费收入单独立帐。

2)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或自制音像制品、橱窗、灯箱、场地(馆)、霓虹灯等发布广告的出版(杂志、音像)社,商店、宾馆、体育场(馆)、展览馆(中心)、影剧院、机场、车站、码头等,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①有直接发布广告的媒介或广告发布场所。

②有与广告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以上人员均须广告专业技术岗位资格证书)、财会人员和广告经营管理制度。

③有专门的广告经营机构和经营场所。

④有一名以上取得《广告审查员证》的专职广告审查人员。

⑤广告费收入单独立帐。

兼营广告经营企事业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和办理登记的手续广告发布者申办单位要具备法人主体资格,申办单位应与报(期)刊证主办单位一致。

办理兼营广告的企事业单位应提交的文件有:①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广告经营资格申请登记表》;②专门的广告经营机构证明;③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④报(期)刊登记证;⑤申请单位法人资格证明(社团登记证、事业法人单位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⑥住所证明;⑦广告经营机构证明;⑧广告负责人、广告从业人员证明;⑨《广告审查员证》;⑩《广告专业岗位资格培训证》;⑾广告价目表;⑿广告经营管理制度;⒀承接外商来华广告的可行性报告;⒁翻译人员证明(至少2名,其中1人是英语专业);⒂发行量证明。

经营广告业务的个体工商户应具备的条件从事影视、广播、路牌、印刷品、礼品、灯箱、布展等广告设计和制作的个体工商户,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为:①户主应当取得《广告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培训证》和《广告审查员证》;②有与广告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器材和场地;③有广告经营管理制度。

①《广告经营资格申请登记表》;②户主学历或从业经历证明;③广告专业技术岗位资格证书及广告审查员证;④广告经营管理制度。

各类广告的发布手续发布药品广告应提交的文件①广告主的营业执照(经营者主体资格证明);②《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③药品生产批准文件、质量标准;④药品商标注册证;⑤商品名称的药品需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文件证明;⑥进口药品需《进口药品注册证》;⑦《药品广告审批表》;⑧其他应提交的证明文件。

发布化妆品广告应提交的文件①广告主的营业执照证明(经营者主体资格证明);②《化妆品生产许可证》;③《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④省级以上化妆品检测中心或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的证明文件;⑤特殊用途化妆品须持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特殊用途化妆品许可证》及批准文号;⑥进口化妆品应具备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化妆品进口证明文件;⑦进口化妆品持有国家商检部门检验合格证明;⑧进口化妆品应有出口国(地区)批准生产该化妆品的证明文件(应附中文译本);⑨广告管理法规、规章所要求的其他证明。

发布烟草广告应提交的文件①填写临时性广告经营登记表2份;②广告内容样本;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发布酒类广告应提交的文件①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②经国家规定或者认可的省辖市以上食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该酒符合质量标准的检验证明;③发布境外生产的酒类商品广告,应当有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批准核发的卫生证书;④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发布食品、保健食品、新资源食品广告应提交的文件①生产者的营业执照;②生产卫生许可证;③《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或《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④新资源食品提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审查批准文件;⑤进口食品应当提供输出国(地区)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和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签发的卫生证书(中文译本);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发布医疗广告应提交的文件①《医疗广告证明》;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③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发布兽药广告应提交的文件①《兽药广告审查表》;②农牧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文件;③省级兽药监察所近期(三个月内)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单;④经农牧行政管理批准、发布的兽药质量标准,产品说明书;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⑥境外生产的兽药的广告还需提交相应的中文译本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境外兽药生产企业办理的兽药广告委托书;法律、法规规定的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发布农药广告应提交的文件①《农药广告审查表》;②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准产证,农药生产者和申请人的营业执照;③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号、农药产品标签;④境外生产的农药广告,还需提交中文译本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农药产品标签;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及其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申请医疗器械广告经营登记应提交的文件①申请人及生产者的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②产品注册证书或者产品批准书,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还应提供生产许可证;③《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表》;④境外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还应提交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所在国(地区)政府批准该产品进入市场的证明文件(中文译本);⑤法律法规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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