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目的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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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目的论简介
即就是skopostheory Skopos是希腊语,意为“目的”。

翻译目的论(skopostheorie)是将Skopos概念运用于翻译的理论,其核心概念是:翻译过程的最主要因素是整体翻译行为的目的。

Skopos这一术语通常用来指译文的目的。

除了Skopos,弗米尔还使用了相关的“目标(aim)”、“目的(purpose)”、“意图(intention)”和“功能(function)”等词。

为了避免概念混淆,诺德提议对意图和功能作基本的区分:“意图”是从发送者的角度定义的,而“功能”指文本功能,它是由接受者的期望、需求、已知知识和环境条件共同决定的。

在弗米尔的目的论框架中,决定翻译目的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是受众——译文所意指的接受者,他们有自己的文化背景知识、对译文的期待以及交际需求。

每一种翻译都指向一定的受众,因此翻译是在“目的语情景中为某种目的及目标受众而生产的语篇”。

弗米尔认为原文只是为目标受众提供部分或全部信息的源泉。

可见原文在目的论中的地位明显低于其在对等论中的地位。

编辑本段翻译目的论的产生与发展
20世纪70年代,功能派翻译理论兴起于德国。

其发展经过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 凯瑟琳娜·莱斯首次把功能范畴引入翻译批评,将语言功能,语篇类型和翻译策略相联系,发展了以源文与译文功能关系为基础的翻译批评模式,从而提出了功能派理论思想的雏形。

莱斯认为理想的翻译应该是综合性交际翻译,即在概念性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方面都与原文对等,但在实践中应该优先考虑的是译本的功能特征。

第二阶段: 汉斯·弗米尔(Vermeer)提出了目的论,将翻译研究从原文中心论的束缚中摆脱出来。

该理论认为翻译是以原文为基础的有目的和有结果的行为,这一行为必须经过协商来完成;翻译必须遵循一系列法则,其中目的法则居于首位。

也就是说,译文取决于翻译的目的。

此外,翻译还须遵循“语内连贯法则”和“语际连贯法则”。

前者指译文必须内部连贯,在译文接受者看来是可理解的,后者指译文与原文之间也应该有连贯性。

这三条原则提出后,评判翻译的标准不再是“对等”,而是译本实现预期目标的充分性。

弗米尔还提出了翻译委任的概念,即应该由译者来决定是否,何时,怎样完成翻译任务。

也就是说,译者应该根据不同的翻译目的采用相应的翻译策略,而且有权根据翻译目的决定原文的哪些内容可以保留,哪些需要调整或修改。

费米尔认为,翻译中的最高法则应该是“目的法则”。

也就是说,翻译的目的不同,翻译时所采取的策略、方法也不同。

换言之,翻译的目的决定了翻译的策略和方法。

对于中西翻译史上的归化、异化之争,乃至近二三十年译界广泛讨论的形式对等与动态对等,“目的论”都做出了很好的解释。

翻译中到底是采取归化还是异化,都取决于翻译的目的。

由于功能翻译理论就是以“目的原则”为最高准则,而任何翻译活动都是有目的的行为,片名翻译的最终目标和主要功能是帮助人们了解影片的主要内容,并激发观众的观看欲望。

因此我们需要对功能翻译理论尤其是“目的论”流派做简单了解。

第三阶段: 贾斯塔·霍茨—曼塔里借鉴交际和行为理论,提出翻译行为理论,进一步发展了功能派翻译理论该理论将翻译视作受目的驱使的,以翻译结果为导向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

该理论和目的论有颇多共同之处,弗米尔后来也将二者融合。

第四阶段: 克里斯汀娜·诺德全面总结和完善功能派理论。

克里斯汀娜·诺德首次用英语系统阐述了翻译中的文本分析所需考虑的内外因素,以及如何在原文功能的基础上制定切合翻译目的的翻译策略。

克里斯汀娜·诺德对功能派各学说进行了梳理,并且提出译者应该遵循“功能加忠诚”的指导原则,从而完善了该理论。

翻译目的论
翻译目的论(skopostheorie)是将Skopos概念运用于翻译的理论,其核心概念是:翻译过程的最主要因素是整体翻译行为的目的。

Skopos这一术语通常用来指译文的目的。

除了Skopos,弗米尔还使用了相关的“目标(aim)”、“目的(purpose)”、“意图(intention)”和“功能(function)”等词。

为了避免概念混淆,诺德提议对意图和功能作基本的区分:“意图”是
从发送者的角度定义的,而“功能”指文本功能,它是由接受者的期望、需求、已知知识和环境条件共同决定的。

在弗米尔的目的论框架中,决定翻译目的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是受众——译文所意指的接受者,他们有自己的文化背景知识、对译文的期待以及交际需求。

每一种翻译都指向一定的受众,因此翻译是在“目的语情景中为某种目的及目标受众而生产的语篇”。

弗米尔认为原文只是为目标受众提供部分或全部信息的源泉。

可见原文在目的论中的地位明显低于其在对等论中的地位。

翻译目的论的运用原则和评价标准
(一)目的论的运用原则
1.目的原则(skopos rule)
目的论认为,所有翻译活动遵循的首要原则是“目的原则”,即翻译应能在译人语情境和文化中,按译入语接受者期待的方式发生作用。

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即结果决定方法。

但翻译活动可以有多个目的,这些目的进一步划分为三类:(1)译者的基本目的(如谋生);(2)译文的交际目的(如启迪读者);(3)使用某种特殊的翻译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如为了说明某种语言中的语法结构的特殊之处采用按其结构直译的方式)。

但是,通常情况下,“目的”指的是译文的交际目的,即“译文在译人语社会文化语境中对译入语读者产生的交际功能”。

(Venuti:2001)因此,译者应在给定的翻译语境中明确其特定目的,并根据这一目的来决定采用何种翻译方法—直译、意译或介于两者之间。

2.连贯性原则和忠实性原则
连贯性(coherence rule)指译文必须符合语内连贯(intra—textual coherence)的标准,即译文具有可读性和可接受性,能够使接受者理解并在译人语文化及使用译文的交际语境中有意义。

忠实性原则(fidelity rule)指原文与译文之间应该存在语际连贯一致(inter—textual coherence)。

这相当于其他翻译理论所谓的忠实于原文,但与原文忠实的程度和形式取决于译文的目的和译者对原文的理解。

3.忠诚原则
忠诚原则(1oyalty principle)是由诺德提出的。

她发现目的论有两大缺陷:首先,由于文化模式的差异,不同文化背景中的人对好的译文有不同的看法;另外,如果目的原则所要求的译文的交际目的与原文作者的意图刚好相反,那么我们就会遵守目的原则而违背忠实性原则。

因此,诺德就提出了忠诚原则来解决文化差异及翻译行为的参与者之间的关系。

诺德认为,译者对译文接受者负有道义上的责任,必须向他们解释自己所做的一切以及这样做的原因。

这是忠诚原则的一方面。

该原则的另一方面则是要求译者对原文作者忠诚。

译者应尊重原作者,协调译文目的语与作者意图。

(Nord:2001)因此,忠诚原则主要关注翻译过程中译者与原作者、客户、译文接受者等参与者之问的关系。

诺德提出译者应该遵循“功能加忠诚”的指导原则,从而完善了该理论。

总之,这三大原则构成了翻译目的论的基本原则,但是连贯性原则和忠实性原则必须服从于目的原则,这是目的论的首要原则。

(二)目的论的评价标准
至于翻译的标准,目的论用充分性(adequacy)而非等值(equivalence)作为评价译文的标准。

在目的论理论框架下,充分性指译文要符合翻译目的的要求,“在翻译过程中以目标为基础选择实现翻译目的的符号”。

这是一个与翻译行为相关的动态概念。

等值指译语文本与源语文本出于不同的文化语境但实现了相似的交际功能。

等值只是充分性的一种表现形式,是描述翻译结果的一个静态概念。

从上述分析中我们了解到,连贯性原则和忠实性原则并不是普遍适用的,在翻译过程中我们应以目的原则和忠诚原则为指导,用合适作为评价译文的标准。

翻译目的论
卞正东
(江南大学外语系, 江苏无锡214063)
摘要:翻译目的论是一种较新的西方翻译理论模式。

从西方翻译目的论入手,从作者的目的和译者的目的两个角度论述了目的论对英汉互译的指导作用。

从一些具体的佳译实例和一些翻译失误的分析中得出结论:译者要想取得良好的交际效果,就必须考虑翻译目的因素。

关键词:目的论;翻译研究;交际翻译
一、引言
翻译目的论是一种较新的翻译理论模式,它的建立可以追溯到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当时翻译研究中的语言学取向受到挑战,反动者摈弃独霸译坛的结构主义刻板模式,以开先河者的姿态为译界注入了一股对经院派迂腐之气具有祛除力的清流。

[1 ]
翻译目的论( Skopos Theory) 是由德国译论家HansVermeer 发展起来的翻译理论模式,该理论基本上属于一种对翻译的外部研究,它将研究聚焦在翻译过程中各种目的的选择上,因此无疑能够弥补传统翻译研究的不足,从而为翻译的多学科探索又增加一个崭新的研究视角。

言语交际是一种有目的、有意图的活动,它传递说话人的意图。

在意图、意义、语言三者的关系上,
意图赋予语言以意义,意义是意图和语言相结合的产物,语言则是联结意图和意义的中介或纽带,也是这两者的外化、物化手段。

因此,要确定话语意义,
就必须充分考虑说话人的意图、交际场合以及听话人的背景知识、信念、态度等语境因素。

就翻译而言,它们是一种“三元关系”间(即原作者———译者———译文读者) 的明示推理过程。

[2 ] 在这一过程中,
译者既要通过原文语境关联推理认知原作意图和意义,与原作者达成认知上的共识而构成交际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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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要通过译文将自己认知的原作意图及其相关信息与译文读者交流而形成交际的另一方,从而完成这种“三元关系”间的跨文化语言交流。

但是,由于文化环境、思维方式、表达习惯上的差异,原作意图极其语篇形式与译文读者的认知能力可能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原语与译语的语篇功能在很多情况下往往也难以一致。

对于这种情况,继费米尔(H. J . Vermeer) 之后,以莱斯(K. Reiss) 、诺德(C. Nord) 等为主的“目的论”学者提出了明确的主张。

他们认为,为适应译文文本功能、新的交际环境和译文读者的要求,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应将自己放在译文读者的位置上,根据译文的预期功能来决定自己的翻译策略,
使译文既能连贯自如地传达原作内容又符合目的语规范和文化标准。

并且,译者还可根据需要对原文进行适当调整、删减甚至改写。

目的论为译者顺利实施其翻译策略提供了可行性途径。

二、分类
笔者认为,翻译的目的可从两大方面加以考察,
即原作者的目的和译者的目的。

1. 作者的目的
原作者目的性也称意图性,它是一种“态度”,是语篇作者想使自己的作品具有连贯性和接应性,并借此达到一定的目的,诸如讽刺、逗乐、劝导、介绍某个操作的过程等。

译者作为原文的读者,应该充分领悟原作者的意图。

只有在此基础上他才能够作出正确合理的翻译选择。

掌握原作目的性对理解文学作品的语言尤其重要。

一般情况下,作品的语言应该简洁明了,逻辑连贯。

但在文学作品中,作者有时有意违反语言常规,
以至出现局部的不合逻辑、信息冗余、模棱两可等现象,同常规的语言产生鲜明对照。

这些语言变异情况往往是作者意图的一部分,译者如果不加区分地对它们进行编辑,使之“简洁明了”,“逻辑连贯”,就会造成原作意图的扭曲和变形。

例如,在雪莱《西风颂》中的“. . . I fall upon the thorns of life ! I bleed !. . . ”
王佐良先生译为“我跌在人生的棘树上,我血流遍体”,对遍体两字的使用值得商榷,因为不只是身体在流血,心里也在流血。

据此,译成“血流”两字足矣,译为“血流遍体”反有画蛇添足之嫌。

究其原因恐怕是考虑到整节的韵式,其实是因形害意。

这里“bleed”实为虚指,江枫先生将其译为“我倾覆于人生的荆棘! 我在流血”,译语的模糊性使原句的隐含意义得以保留。

[3 ] 又如:Didn’t she swear she’d neveragain believe anything in trousers ? 她不是发誓此后再也不相信穿裤子的家伙了吗? 当然,“穿裤子的家伙”可联想到男人,但译文却不说“男人”,而说“穿裤子的家伙”,正是文字的俏皮之处,表现出原文一种对男人的鄙夷态度;若译为“她不是发誓以后再也不相信男人了吗?”不但说话人的特殊态度表现不出来,文字也平淡无奇了。

原作者的创作意图自然也无从表现。

因此原文隐晦,译文也还它隐晦。

所以说上述原译文译得好,属老到、传神的译文。

[4 ]
在翻译过程中,译者要充分理解原作的意图性,
合理地接受它。

如果理解中产生隔阂,应努力打破这种隔阂,这是忠实原文的一个重要标志。

充分理解原作者的意图性,可以帮助译者更好地把握作者的创作思想、风格及写作技巧。

如果原作的意图性不能保留,那么,译作就是不忠实的,而且是不可接受的。

语言不仅负载着厚重的文化信息,浸淫着绚丽的文化色彩,而且还通过修辞、语体等手段向读者暗递着美妙的“弦外之音”。

原文若是散发着阵阵幽香的灿烂山花,那么,信息的传达只是“绘其形”,而未能“留其香”。

直译是忠实深层结构的传达且不忘表层结构风格再现的方法。

[5 ] 英国当代作家HectorHugh Munro 的短篇小说Mrs. Packletide’s Tiger 中的贵夫人Mrs. Packletide 精神空乏,出于对Loona Bimberton 的妒忌,不远万里,去印度狩猎老虎,结果英国各大报的头版都刊登了她与自己射死的老虎的合影,风头出尽。

后来,其雇来的女伴Mebbin 以她射死诱猎物山羊,而吓死那只垂死老虎的丑闻为资本,巧妙地讹诈了女主人而获得不义之财———一幢周末别墅。

对此别墅的描写,作者有一段读似寻常闲笔其实发噱逗人的文字:Louisa Mebbin’s pretty weekendcottage , gay in summer time with its garden borders of tiger - lilies , is the wonder and admiration of her friends.
令人叫绝的是tiger lilies 一词。

成功的影射,妙趣横溢。

它暗示读者:别墅主人“敲竹杠”得来的这幢别墅与“虎”有关! Longman Dictionary of ContemporaryEnglish 对tiger lily 的释义是: a type of tall lily withblack spotted orange flowers.《新英汉词典》将lily 释义为:百合属植物。

也许是根据上述译文,我们读到的译文只“绘其形”,而未能“留其香”:Mebbin 小姐的漂亮周末别墅,是使她的朋友们惊奇和羡慕的地方。

花园四周长着红百合,夏季就更招人喜欢。

原文中的tiger 渴望“直译”,因此它万万不能从译文读者的视线中消失。

试译:路易莎? 梅宾小姐的漂亮的周末别墅,夏季时节花园四周的虎皮百合色彩艳丽,令她的友人惊叹不已。

动机和意图往往是构成语言风格的心理基础。

要准确表达作者的意图性,就不能忽视作者赖以表达原作的语言风格。

不仅要使语言达意,而且要使语言产生移情的效果。

[6 ] 例如:张汉熙主编的《高级英语》第一册中收录了加拿大作家阿瑟·黑利著的畅销小说《旅馆》的节选《讹诈》,原文中有这么一段话: “Well now , there’s no call for being hasty. ”The incongruous falsetto voice took on a musing note. “What’sdone been done. Rushing any place ain’t gonna bringback the kid nor its
mother neither. Besides , what they’ddo to you across at the headquarters , Duke , you wouldn’tlike. No , sir , you wouldn’t like it all . ”
梅仁毅等编写的本册教师用书上译为:
“嗨,不要仓促行事。

”他的不协调的假嗓子带上了一种若有所思的声调。

“事情过去就过去了。

到处乱跑并不能使已死去的孩子和母亲复生。

再说,
警察局那边对你的处理,你是不会喜欢的。

是的,先生,你是不会喜欢的。


原文描写一位素质低下、贪婪狡诈的私人侦探绞尽脑汁向开车肇事后逃跑的公爵夫人敲诈勒索,
最终落得可悲的下场。

这位侦探为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有意在交谈中使用不规范的口语,以此拉大和公爵夫人的距离。

但参考译文却忽略了原文作者的意图,未注意到书面语与口语,尤其与不规范口语之间的差别。

有的词语译得过于文雅, 如:“仓促行事”、“母亲”、“复生”、“处理”等,既不符合原文的语体,也不符合该侦探说话的口吻。

建议改译为: “嗨,急着去警察局有什么用?”他用极不协调的假嗓子若有所思地说道。

“事情已经出了,不管你去哪儿都不能使死去的娃和他妈活过来。

再说,警察局那帮人会怎么收拾你,公爵夫人,你是不会喜欢的。

不会的,你肯定不会。

”[7 ]
这种语体混淆问题的产生,主要是因为译者对原文交际者的角色类型和地位特征未加以细致分析,未能真正领悟原作者的意图而导致的。

只要加强训练,积累经验,这种问题还是比较容易解决的。

译文应较好传达说话者或写作者的目的,即要考虑交际意图。

英国当代翻译理论家彼特·纽马克曾根据语言功能理论将文本分成三种类型:表达型(expressive) 、信息型(informative) 和诱导型(vocative) 。

他主张对于以介绍源语文化为目的表达型的文本如诗歌、小说等采取语义翻译,即力求传达原文的语义内容,保持作家个人的感情色彩、文学方法、结构形式等;对于以目的语文化为归宿的信息型和诱导型的文本如技术资料、年报、广告、通知、旅游手册等应采取交际译法,即注重读者的理解和反应,在格式、方法、措辞等方面力求符合该文体在译入语中的惯例。

[8 ]
至于语义翻译,我们来看一首唐朝诗人李商隐的名作《锦瑟》: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对这首诗,爱诗的人无不乐道喜吟,堪称最享盛名;然而它又是作者意图最不明了的一首诗。

自宋元以来,揣测纷纷,莫衷一是。

对于这种原作意图不明,从而有多种解读可能的作品,译者应采用语义翻译原则,将这种表达型的文学作品较为忠实地加以传达。

张隆溪先生曾提供过一份基本采用直译手法的译文:
The patterned lute , for no reason , has fifty strings ;
Each string , each fret , recalls the prime years.
Zhuangzi in his morning dream was puzzled by thebutterfly ;
Emperor Wang entrusted to the cuckoo his springpassion ;
Over the vast sea the moon shines , pearls are shedding tears ;
On Blue Fields the sun warms , a smoke rises fromthe jade.
This mood might have been a thing to be remembered ;
But even then , it was already vague and lost . [9 ]
信息传递环境是必须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

译者必须弄清楚原文是什么时候、在什
么地方、在什么背景里、为什么人而作的,再根据这些条件调整译者与译文场合、译文读者的关系。

例如,译者必须弄清楚,哪些话在原文背景里不加解释即可理解,而换一种语言背景必须增加解释读者才能理解。

译者必须正确处理好这种关系,如果过多地把原文中的内隐关系明译出来,会使译文读者误以为原文读者对有关信息也同样不懂;而如果对该说的不明说,便可能导致对译文信息的曲解、误解或根本不理解。

[10 ]
翻译是一门交际艺术。

金认为,“翻译是一种信息传递的方式”,是“把一个原来用甲语言表达的信息改用乙语言表达,使不懂甲语言的人也获得同样的信息。

”[11 ] 关于翻译的交际性,奈达也认为,“翻译即交际,交际的过程取决于听众或读者从译文中所获得的信息”。

[12 ] 完整的翻译过程先后涉及两个交际阶段:一是译者与原文作者的交际阶段,即译者阅读、理解原文的过程,交际的媒介是原文;二是译者与译文读者的交际阶段,即译者进行翻译表达和读者阅读与接受译文的过程,交际的媒介是译文。

根据Burke 的修辞学理论,为了使翻译交际圆满成功,
需要达到两个层面的同一:首先是译者与原文作者的同一,即译文与原文在思想内容和语言形式上的同一;其次是译者与读者的同一,这种同一以前一种同一为基础,要求译文适合译文读者的知识结构、价值观、情感、态度、需要等心理因素,否则读者将难以理解或接受译文,从而导致交际的失败。

[13 ]
我们来看一个交际性翻译的例子:
老师是桃花沟的李白、齐白石、钱钟书;老师是桃花沟的杨振宁、钱学森、华罗庚;老师是桃花沟的陶行知、马卡连科??
In the eyes of the villagers , he (the teacher) was noless than a great man of letters , a great artist , a greatscientist as well as a great educator.
———“蓝蓝的山桃花”, 《中国文学》汉英双语版,
2000 年第1 期。

人名(见黑体) 为何不译? 这都是些中国人熟悉的大师级人物,但西方人不了解,若逐一译出定会大费周折(非加注不可) ,且得不偿失(译文佶屈聱牙) ,
不利于读者领会原作意图。

分析原文语境,作者无非是说“老师”在山民心目中是一位了不起的智者或大师,抓住这一意图,用读者能接受的方式在译文中表达(见英语斜体) ,就免去了许多麻烦。

可见,只要译者认真推敲原文语境,弄清原作语篇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就能正确解读或认知原作意图,不受原文形式的约束,在译文中采用相应适宜的形式表达原义, 有效达到翻译的目的。

[14 ]
21 译者的目的
翻译目的并不总是与原作的总体内容相一致的。

由于作品内容的多层次性,同一作品可以用不同的翻译目的去翻译。

翻译目的首先影响着译者的翻译态度,从而也影响着译作的整体质量。

一个译者若以拜金、钓誉为翻译目的,便会产生不负责任的翻译态度,译文质量的低劣便在所难免。

一个合格的译者应树立正确的翻译目的,讲求译德、译风,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为增进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促进我国的两个文明建设而努力。

翻译目的还影响着译者的具体操作方法。

翻译目的中译者的目的可以有应用的、审美的、研究的等等,目的不同,表达方式也会有差异。

应用的讲求准确、易懂、明了;审美的除此之外还要着力于语言风格和修辞特色的再现;而研究的,比如经典哲学、宗教著作,则强调忠实于原作意旨乃至句子形式,方法上直译的运用频率比较高。

同是一部作品,由于翻译目的不同,处理方法也会有很大差异。

例如: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娥眉。

(《卫风硕人》)
Her fingers were like the blades of the young white -gras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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