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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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
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17]49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3.23
【实施日期】2017.03.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7〕49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2017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3日
2017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种好“常州幸福树”的主题,以开展“三大一实干”活动为动力,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全面实施《常州市“十三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推进应急工作法治化、信息化、专业化、社会化,打造市应急指挥和城市公共安全风险监测两大中心,推进资源整合共享,提升应急管理整体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1.加强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建设。辖市(区)政府要全面落实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法定职责,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领导机构、专项指挥机构,强化应急办事机构建设,加强镇、街道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建设,并向社区、村委延伸,市应急委各成员单位按照“分类管理”原则,加强本系统、本行业应急管理机构建设,确保机构、职能、编制、人员、经费、场所“六落实”,夯实市、辖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2.健全应急管理责任体系。坚持应急管理工作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管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有关部门是本行业、本领域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守土有责,属地管理,坚决防止因领导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把小事拖大、易事拖难,酿成大的事端。
3.建立应急管理评估考核机制。将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全市党政综合考核,建立完善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研究制定科学管理、行之有效的评估考核办法,把组织机构、应急预案、监测预警、应急平台、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突发事件处置等情况作为考核硬指标。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建立奖惩机制,发挥考核评估工作正向激励作
用。
二、进一步加强值守应急工作
4.严格落实值班制度。深入研究和探索值班工作规律,贯彻落实《江苏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全力做到“快速、主动、严谨、细致、周全”。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节假日领导带班等制度。强化各级各有关单位值班机构建设,完善值班条件,充实值班力量。运用定期视频点名、不定期电话抽查、适时现场督查等手段,加强重大活动、重要时段和节假日值班情况督促检查,确保全市值班网络运转高效、反应迅速。
5.提高信息报送质效。扩大信息入口,多渠道收集传统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涉常舆情,强化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的分析研判,对敏感性信息以及社会、网络舆情广泛关注的热点焦点事件,要强化主动意识,及时报送信息。全面落实信息报告主体责任和时效要求,突出政府信息报送主渠道作用,准确、及时、合规报送突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