焙烧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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焙烧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新砌筑的炉或长期停运的炉在正式使用前炉衬均应烘干。

2启动与焙烧炉连接的除尘器投入运行,打开补风蝶阀,开启循环风机,机型炉体内腔前期扫气。然后按燃烧机的点火程序要求点火,用小火进行烘炉。

3焙烧炉炉膛过湿,低热值燃气烧嘴不能点火时,须用木材在燃烧室内生明火烘炉。

4烘炉时禁止供砂。

5烘炉至600℃以上时,可停止烘炉,转入正常焙烧阶段。

6当烘炉炉温在600℃以上,炉衬已烘干,准备进砂。

7开启循环风机。燃烧器由小火转入大火,提升机开始供砂,焙烧炉进入运行阶段。燃烧器的燃烧强度根据出砂温度的高低自动进行燃气量和风量的调整,保持出砂温度在要求的范围内。

8当停止焙烧时,应关闭燃气供给总阀。循环风机及助燃风机进行后期吹扫,约扫气15分钟后方可停止使用。

9燃烧室上方设有防爆阀及检修人孔,以确保安全运行及定期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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