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习惯性违章 100 条
安全经验分享-十大习惯性违章
之十:进入有限空间或可能存在有毒有害、 易燃易爆气体空间作业前未按规定进行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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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习惯性违章
(共性)
安全生产勿侥幸 违章蛮干要人命
十大习惯性违章(共性)
01
之一:进入生产环境未按规定穿戴 劳动保护用品或操作时佩戴饰物
02
之二:攀爬、登高作业未采取防护 措施或上下台阶不扶扶手
03
之三:未执行监护监督制度单人进 行操作
04
之四:选用工具不当,随意放置和 丢弃工具,忽视工具维护保养
05
之五:随意扔、倒或排放易燃、易 爆、有毒、有害废弃物
01
之六:进入易燃易爆环境未按规定做消除静
电处理、携带火种或接打手机
02
之七:使用汽、柴油等有机溶剂擦拭设备、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03
场地或用湿布擦拭带电电气设备
之八: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驾驶时不系安
全带或接打手机,超速,超载或客货混运
04
之九:封闭或阻塞安全通道
100条习惯性违章及防范措施
化工厂习惯性违章100条及防范措施一、化工厂习惯性违章100条1、发出违反《安规》的命令或其它违章指挥命令。
2、进入生产现场不按规定戴安全帽、未系好安全帽带或戴不合格的安全帽,集控室安全帽应放在规定的位置,不准随意乱放。
3、进入生产现场穿裙子、高跟鞋、凉鞋,长发未盘在帽内,工作时戴围巾和穿长衣服,进入生产现场工作服及袖口衣扣必须系紧,不穿的工作服不能随意乱放。
4、在栏杆、管道、靠背轮、安全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行走和坐立,在现场危险的地方停坐休息。
5、使用没有防滑垫的梯子或登在距梯顶少于1 米的梯蹬上工作,把安全带挂在不牢固的物体上。
6、清拭运转中机器的固定部分时,把抹布或绵纱缠在手上或手指上使用,操作设备时未按规定使用手套及其它工具。
7、厂区内禁止抽烟。
8、集控室、电子间、热工工程师站、捞渣机操作间、主厂房厕所及其它设备间不允许有烟头。
9、在易燃易爆区域携带火种或穿带铁钉(掌)的鞋子。
10、厂内机动车辆违章载人,或无证驾驶车辆或操作各种特种作业设备。
11、高空作业不挂安全带或将安全带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构件上。
12、高处作业未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未用绳栓在牢固的构件上或上下投掷工具及物件。
13、操作钻床、抡大锤时戴手套,使用有缺陷的大锤作业。
14、操作砂轮、气锤或进行焊接、切割、打磨等工作时不戴防护镜,炉膛看火未戴防护镜。
15、接触联胺、氨、酸、碱等有害液体作业时未戴防护手套。
16、设备运行时在下列区域长期工作应戴防护耳塞:锅炉设备现场、汽机主厂房、输煤皮带、空压机房、布袋除尘及电除尘现场,接触高温物体工作不佩戴防护手套,不穿专用防护服。
17、在下列作业时未使用防护口罩:磨煤机内部检修和燃烧器拆装检修;空预器清灰,炉膛、烟道电除尘器内部清灰;磨煤机加钢球;拆装保温;容器内打磨。
18、擅自变动现场安全措施或拆除安全设施,检修工作未执行工作票制度,未按检修措施悬挂“禁止操作”牌。
19、用铝丝、铜丝代替保险丝。
习惯性违章100例
习惯性违章100例1.劳动保护用品穿戴不齐全、不规范。
2.班前或班中饮酒。
3.脱岗、串岗、睡岗。
4.未经批准操作、动用非本人分管的设备。
5.在厂房内骑摩托车、自行车。
6.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7.在易燃易爆区吸烟。
8.在禁火区动火未办理动火证9.动火作业前未清理作业点10米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
10.车辆未安装防火帽进入易燃易爆区域。
11.2米以上高处作业未采取防止坠落的措施。
12.多层作业时,各层间没有可靠的隔离防护。
13.安全带低挂高用。
14.高处作业时从高处抛掷物件。
15.在输电线路安全距离以内作业未停电。
16.使用登高梯子时与地面夹面角大于60°。
17.使用人字梯没有限跨钩,或夹角大于40°。
18.在梯子的顶档上作业。
19.架设的安全网里高外低或留有缝隙。
20.高处作业乘坐非载人设备上下。
21.高处放有不稳固的物体。
22.钻越铁路两侧的栏杆、停在铁路上的机车、车辆。
23.通过铁路道口时,钻杆抢行。
24.翻斗车的车斗未复位就行使。
25.检修支起车辆时未作二次支护。
26.在道路或有人通过的地点施工,未设围栏或警示标志。
27.机、电设备停止时,控制器未打回零位。
28.启动皮带、轧机棍道等不先发出启动信号。
29.启动已经停机挂牌的设备。
30.用湿手操作、启动电气设备。
31.跨越运转中的皮带、棍道及其他设备,或在传动设备上休息、行走。
32.运转设备未停止就进行处理、调整或清扫。
33.用水冲洗电气设备。
34.用物体顶住接触器吸铁,强制吸合。
35.停机、停电检修时,在开关处未挂警示牌或无人监护。
36.检修后未恢复检修时拆除的安全设施、安全装置。
37.没有经批准的检修措施票就进行检修作业。
38.在电气操作台上放有闲杂物品,尤其是盛有液体的器皿。
39.天车吊物从人员上方通过或人在吊物下面行走、站立。
40.未按国标准规定的信号指挥起重作业。
41.开动天车大小车、起吊、落下吊物未先鸣铃。
42.两人以上(包括两人)同时指挥天车作业,或无人指挥天车工自行作业。
施工现场习惯性违章100例
施工现场习惯性违章100例1、进入生产现场不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2、佩戴不合格安全帽进入生产现场3、穿高跟鞋、凉鞋、背心、短裤或裙子进入生产场所4、在热力系统(高温、高压设备)上操作不戴手套和不穿防护工作服5、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未挂在牢固的构架上6、高空作业中上、下投掷工具(或材料)7、高处作业现场、容器内作业应设而未设专人监护8、登高作业时不穿防滑鞋9、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10、未经安全教育进行施工区域作业11、夜间施工,工人在无足够照明区域作业12、作业时,未按规定正确适用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手套、绝缘鞋等)13、使用无齿锯时没有紧固物或在转动的无齿锯片上直接研磨物件14、使用电焊机等工作完毕后,未切断电源就离开现场15、在无漏电保护器的情况下使用手持电动工具16、作业完毕后,未及时清理现场,不能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17、焊接作业时随意丢弃焊条,焊条头未随时清理干净并回收18、未按要求对有毒有害废弃物进行集中指定放置19、在未断电的情况下移动或搬动电气设备、机具20、使用安全带当传递绳或者绑扎绳21、擅自移动或者破坏现场的安全标志牌22、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用电器或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23、酒后进入施工现场24、操作电钻等转动设备带手套操作25、在超过2m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冒险走单梁或平台边缘、孔洞边缘作业、休息26、在超过2m无防护栏杆或未绑扎的脚手板上作业27、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不系挂在牢固可靠处28、高处作业不走楼梯、斜道或爬梯,沿脚手架、栏杆等上下攀爬29、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不设监护人,不做防护措施30、机械在无保护装置的情况下使用31、施工电源线的敷设、布置与脚手架或金属结构未采取隔离措施32、炉内施工不使用安全电压照明33、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在易燃、易爆物品周围或者区域内进行焊接或其他明火作业34、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未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用具35、使用二次线破裂、裸露或接头松动的电焊机36、施工过程中随意移动或者破坏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37、拒不接受现场管理人员正确合理的监督与管理38、临边作业完成后,不及时将临边口封堵39、私自进入挂有“禁止出入”或设有危险标志的区域或场所40、有粉尘危害的作业未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41、搅拌机操作人员在未停机的情况下清理内壁附料42、高处作业时,随意向下抛掷工器具或废弃物料43、木工机械操作人员不按要求佩戴防护眼镜44、现场配电箱、电焊机等电气设备不设置防雨措施,作业完毕不及时关闭总电源45、电气设备不按要求进行接零、接地,不按要求进行作业前检查。
安全知识讲座(习惯性违章)
习惯性违章之一:进入生产环境未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或操作时佩戴饰物。
十大习惯性违章分析
习惯性违章之二:攀爬、登高作业未采取防护措施或上下台阶不扶扶手。 安全生产勿侥幸 违章蛮干要人命
十大习惯性违章分析
习惯性违章之三:未执行监护监督制度单人进行操作。
十大习惯性违章分析
习惯性违章之四:选用工具不当,随意放置和丢弃工具,忽视工具维护保养。
无所谓心理
表现为遵章或违章都满不乎。 是本人根本没意识到危险的存在,认为章程是领导用来卡人的。 是对安全问题谈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比起来不要,不把安全规定放眼里。 认为违章是必然的,不违章就干不成活。
十大习惯性违章分析
01
因周围发生的事转移注意力或影响正常操作,造成违章事故。
02
(九)好奇心理
工具之三:作业许可
作业许可管理规范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范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管线打开安全管理规范 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1)一个系列标准
Q/SY1240—2009
新编作业许可标准没有对作业进行分级,而是提出根据现场风险评估结果,由相应资源调动和协调权限的现场直线人员审批。
工具之三:作业许可
由批准人组织书面审查
作业批准
确认作业的详细内容 确认申请人所有的相关支持文件 确认所涉及的其他相关规范 确认作业前后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包括应急措施 分析、评估周围环境或相邻区域间的相互影响 确认许可证期限及延期次数 其他
所有参加书面审查的人员应现场核查
与作业有关的设备、工具、材料 现场作业人员资质及能力情况 系统隔离、置换、吹扫、检测 个人防护用品 安全消防设施、应急措施 培训、沟通 安全工作方案中提出的其他安全措施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200条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200条一、人员违章(一)管理性违章(1)没有审批本单位年度安全施工技术措施计划,不能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未保证本单位安全施工费用投入和措施的有效实施。
(2)安全防护费用投入不足,劳动保护用品质量低劣,器具配备安全性差。
(3)未能及时传达安全文件,组织进行专项清理。
(4)没有对分包单位施工的项目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上的监督与指导,审批分承包方年度(项目)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5)安全技术交底不认真更说不上针对性安全交底。
(6)没有对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指导书防护措施项目,危险点作到心中有数,分工明确的旁站监督,该旁站不旁站,该把关没把住或没有能力进行监督,习惯性进行安全巡检。
(7)不组织安全网络活动;定期召开安全员工作例会。
不督促领导进行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没有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原则督促整改。
(8)未能坚持“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
(9)不按标准和程序引进分包、劳务、临时工人,尤其是引进实际上不具备作业管理能力的队伍,甚至容忍自己职工私自组织队伍在项目搞分包。
(10)未能按照公司职业安全健康保证体系进行安全管理,管理存在随意性,没有计划,目标未分解,职能未分解,没有过程监控管理、项目计划,对特殊作业及特殊作业人员的管理违背程序。
(11)没有执行防暑降温措施并监督措施。
(12)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3)确定分包队伍后不及时签订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年度施工项目安全技术措施。
(14)未执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对自身的安全责任认识不清。
(15)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发生工伤事故,不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接受教训和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仍继续冒险作业。
(二)指挥性违章(生产经理、工地主任、生产主任、班长)(1)施工机械及其设施有不安全状态或安全保护装置不健全,在不采取实际可行的防范措施情况下,就允许正常作业。
习惯性违章及习惯性违章100条
一、火电厂习惯性违章100条1、发出违反《安规》的命令或其它违章指挥命令。
2、进入生产现场不按规定戴安全帽、未系好安全帽带或戴不合格的安全帽,集控室安全帽应放在规定的位置,不准随意乱放。
3、进入生产现场穿裙子、高跟鞋、凉鞋,长发未盘在帽内,工作时戴围巾和穿长衣服,进入生产现场工作服及袖口衣扣必须系紧,不穿的工作服不能随意乱放。
4、在栏杆、管道、靠背轮、安全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行走和坐立,在现场危险的地方停坐休息。
5、使用没有防滑垫的梯子或登在距梯顶少于1 米的梯蹬上工作,把安全带挂在不牢固的物体上。
6、清拭运转中机器的固定部分时,把抹布或绵纱缠在手上或手指上使用,操作设备时未按规定使用手套及其它工具。
7、厂区内禁止抽烟。
8、集控室、电子间、热工工程师站、捞渣机操作间、主厂房厕所及其它设备间不允许有烟头。
9、在易燃易爆区域携带火种或穿带铁钉(掌)的鞋子。
10、厂内机动车辆违章载人,或无证驾驶车辆或操作各种特种作业设备。
11、高空作业不挂安全带或将安全带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构件上。
12、高处作业未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未用绳栓在牢固的构件上或上下投掷工具及物件。
13、操作钻床、抡大锤时戴手套,使用有缺陷的大锤作业。
14、操作砂轮、气锤或进行焊接、切割、打磨等工作时不戴防护镜,炉膛看火未戴防护镜。
15、接触联胺、氨、酸、碱等有害液体作业时未戴防护手套。
16、设备运行时在下列区域长期工作应戴防护耳塞:锅炉设备现场、汽机主厂房、输煤皮带、空压机房、布袋除尘及电除尘现场,接触高温物体工作不佩戴防护手套,不穿专用防护服。
17、在下列作业时未使用防护口罩:磨煤机内部检修和燃烧器拆装检修;空预器清灰,炉膛、烟道电除尘器内部清灰;磨煤机加钢球;拆装保温;容器内打磨。
18、擅自变动现场安全措施或拆除安全设施,检修工作未执行工作票制度,未按检修措施悬挂“禁止操作”牌。
19、用铝丝、铜丝代替保险丝。
20、将无插头的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孔中或绕在闸刀上使用;接临时电源未挂“临时接电牌”,擅自用检修箱电源。
典型习惯性违章130条
典型习惯性违章130条一、违章界定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电公司、天电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二、违章现象分为四类:行为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
(一)行为性违章:指在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国家、行业所颁发的各项规定、制度和反事故措施,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二)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劳动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及反事故措施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技术措施的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三)指挥性违章:各级领导、生产指挥人员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专为某项工作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等,发布错误命令或做出错误决定的违章;(四)管理性违章:生产、技术管理人员不按规定结合实际正确地制定和执行有关生产管理制度、规程、措施的违章。
三、典型违章(130条)(一)行为违章(90条)1、进入检修作业现场工作人员着装不规范。
2、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或将安全帽当凳子坐。
3、高处作业未正确使用合适的安全带或安全带使用不规范。
4、高处作业上下抛掷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
5、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检修现场设置的临时遮栏无警告标志;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6、工作时坐、立在栏杆上休息;坐、立在管道、建筑物的边缘处休息;在管道上和备用的输送皮带上作业、行走或跨越皮带。
7、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电动工具或电动工具电源线裸露、带电部分裸露、无漏电保护装置。
8、带手套抡大锤或单手抡大锤。
9、未按规定装设接地线或装设地线前不验电。
10、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和检修工作危险点控制措施票进行工作。
11、检修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蒙东公司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及防控措施释义
蒙东公司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及防控措施释义及防控措施释义一、管理违章(24条)1.安全第一责任人不按规定主管安全监督机构。
【典型表现-1】安全第一责任人委托其他领导主管安全监督机构。
【典型表现-2】安全第一责任人虽主管安全监管机构,但缺少具体管理行为。
❑防控措施①各单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与要求,安全第一责任人主管安全监督机构,并切实履行具体职责。
②上级机关检查或者抽查,查阅领导干部分工表,检查领导管理行为。
2.安全第一责任人不按规定主持召开安全分析会。
【典型表现-1】安全第一责任人不主持安全分析会。
【典型表现-2】安全第一责任人将安全分析会与其它会议合并。
❑防控措施①各单位严格执行国网公司及公司有关要求。
②上级机关检查或者抽查,查阅领导干部分工表,检查领导管理。
3.未明确与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典型表现-1】职责分工不明确或者不合理。
❑防控措施①进一步细化各级人员的岗位责任,规范各级管理者、实施者应尽的义务,真正做得工作各环节都有专人负责。
②管理职能规范化、制度化,要求各级管理者对基层的管理实现标准化管理,用科学的管理手段指导基层正常的生产工作,有计划、规范的进行各项工作。
③科学划分基层单位之间、班组之间与各技术专业之间,设备管辖界线,进一步健全设备分工制度。
【典型表现-2】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落实不到位。
❑防控措施①细化管理要求,明确安全责任,制定有针对性、符合专业特点的考核办法。
②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检查、考核力度,在制度上督促其起到带头执行规章制度的作用。
③加强班组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的学习,形成制度化,时刻清晰自己应该履行的职责与安全责任。
④各单位领导务必将个人的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的落实作为工作的首位,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4.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监督机构与配置安全员。
【典型表现】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监督机构或者安全监督人员配备不足。
❑防控措施①完善规章制度,安全监督机构对本单位行政一把手负责,对安全监督机构不按规定设置的单位,严肃考核,限期整改。
十大习惯性违章
(共性)
习惯性违章之一: 习惯性违章之一:进入生产环境未按规定 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或操作时佩戴饰物
习惯性违章之二:攀爬、 习惯性违章之二:攀爬、登高作业未 采取防护措施或上下台阶不扶扶手
安全生产勿幸 违章蛮干要人命
习惯性违章之三: 习惯性违章之三:未执行监护监督制 度单人进行操作
习惯性违章之四:选用工具不当, 习惯性违章之四:选用工具不当,随意放 置和丢弃工具, 置和丢弃工具,忽视工具维护保养
习惯性违章之五:随意扔、倒或排放易燃、 习惯性违章之五:随意扔、倒或排放易燃、 易爆、有毒、 易爆、有毒、有害废弃物
习惯性违章之六: 习惯性违章之六:进入易燃易爆环境未按规定 做消除静电处理、 做消除静电处理、携带火种或接打手机
习惯性违章之七:使用汽、 习惯性违章之七:使用汽、柴油等有机溶剂擦 拭设备、 拭设备、场地或用湿布擦拭带电电气设备
习惯性违章之八: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习惯性违章之八: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驾驶时不系 安全带或接打手机,超速, 安全带或接打手机,超速,超载或客货混运
习惯性违章之九: 习惯性违章之九:封闭或阻塞安全通道
之六:进入易燃易爆环境未按规定做消除静 电处理、携带火种或接打手机 之七:使用汽、柴油等有机溶剂擦拭设备、 场地或用湿布擦拭带电电气设备 之八: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驾驶时不系安 全带或接打手机,超速,超载或客货混运 之九:封闭或阻塞安全通道 之十:进入有限空间或可能存在有毒有害、 易燃易爆气体空间作业前未按规定进行检.
习惯性违章之十: 习惯性违章之十: 进入有限空间或可能存在有毒有害、 进入有限空间或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 气体空间作业前未按规定进行检测
十大习惯性违章(共性) 十大
之一:进入生产环境未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 用品或操作时佩戴饰物 之二:攀爬、登高作业未采取防护措施或上 下台阶不扶扶手 之三:未执行监护监督制度单人进行操作 之四:选用工具不当,随意放置和丢弃工具, 忽视工具维护保养 之五:随意扔、倒或排放易燃、易爆、有毒、 有害废弃物
矿山安全生产习惯性违章365条
一、公共习惯性违章1、上班迟到、班前会上睡觉。
2、酒后入井。
3、穿化纤衣服下井。
4、携带烟草、明火入井。
5、下井人员携带手机或其它电子物品。
6、不执行入井检身制度。
7、工作服衣袖不系扣,头灯、自救器斜背在肩上。
8、戴安全帽不系带,上下班途中手拿安全帽,井下作业地点休息时取下安全帽当坐垫。
9、井下作业时,私自拆卸矿灯自救器。
10、不遵守乘车侯车、架空乘人车制度,互相嬉戏打闹,故意上下左右摆动,携带超长超重物件乘坐架空乘人车。
11、多人拖、拉一个猴车,抢占猴车,或用猴车拖、运超重工具或设备。
12、不遵守侯车制度,人车未到在大巷两帮侯车。
13、人车未停稳上下车,从非行人侧上下车。
14、上下人车,不走人行道,从车辆连接处穿过。
15、违规走大巷。
16、扒、蹬、跳车。
17、乘坐人车时不排队或插队。
18、乘坐人车时,不关车门或互相嬉戏打闹。
19、乘车时横七竖八乱躺,或将身体、携带物件伸出车外。
20、乘坐电机车机头。
21、井下2人及以上行走不排队。
22、在井下巷道行走时,走道心。
23、无证上岗或持过期证上岗。
24、睡岗、脱岗、空岗。
25、跨转载机、皮带机,不走行人过桥。
26、敲帮问顶不使用专用工具。
27、用过的棉纱、布头不用铁通盛装,乱扔乱放。
28、人为损坏材料、设施,或将材料乱扔乱放。
29、不现场交接班。
30、早出井、等消卡。
二、采煤专业习惯性违章行为31、不使用乳化液自动配液装置。
32、乳化液泵站长流水。
33、乳化液配比浓度不达标。
34、加设乳化液后不使用折射仪检测配比浓度。
35、人员进入采空区作业。
36、不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37、有伞檐不处理而继续施工。
38、安全出口不符合规程规定,继续组织生产。
39、液压单体支柱钻底量超过规定时,不及时穿靴。
40、单体支护不规范,不垂直顶板。
41、两巷超前段支护数量不够或不采用放倒措施。
42、超前柱未连接或连接不合格。
43、液压支架端面距、错差超过规定。
44、支架不接顶,初撑力不达标。
作业现场例习惯性违章的表现及纠正
作业现场例习惯性违章的表现及纠正TPM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TPMK5AB- TPMK08- TPMK2C- TPMK18】生产作业现场206例习惯性违章的表现及纠正1.工作后不能保持良好的现面貌场【举例】在工作现场随意堆放工器具和用料,每天工作结束前,不进行工器具和物料的清整与摆放,不打扫工作场所即下班。
【纠正方法】应向班组职工讲清楚:良好的作业环境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条件,工作现场的工器具和物料摆放无序,地面不整洁,不仅会给正常工作造成不便,而且还可能伤害作业人员。
应依据安全规程要求,督促并教育职工养成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文明施工的良好习惯。
2.随压在接机或经改物结构上打孔【举例】有的作业人员为图方便,未经生产技术部门批准,随意在楼板或建筑物结构上打孔。
【纠正方法】应讲清楚:楼板或建筑物结构必须保持完整和稳固,才能起到支撑的作用。
随意在楼板或建筑物结构上打孔既不美观,又会妨碍其稳固性。
对不经批准,随意在楼板或建筑物结构上打孔的应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罚。
3.用青光大最重物或起重滑车【举例】需要悬吊重物或起重滑车时,有的作业人员留省事,竟用已安装好的管道进行悬吊。
【纠正方法】应讲清楚:重物或起重滑车享有一定的质量,悬吊在管道上,会造成管道塌陷或折裂,损物伤人。
因此,①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悬吊重物或起重滑车;②加强现场监督,发现利用管道悬吊重物或起重滑车的行为时坚决制止。
4.在是要加盖盖板之处,不加盖盖板【举例】有的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在厂房内外,工作场所预留的井、坑、孔、洞或沟道上不加盖盖板,对危险视而不见,习以为常。
【纠正方法】应讲清楚:生产厂房内外,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必须覆以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盖板。
违反这条规定,在井、坑、孔、洞或沟道上不加盖盖板,就会发生人员坠落伤害事故。
应准备坚固适用的盖板并对现场经常进行检查,发现有遗漏之处及时补盖。
5.在通道口随意放置物料[举例]经常在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存放容易使人绊倒的物料。
生产现场习惯性违章100例
习惯性违章 9 生产现场戏闹
习惯性违章 10
私自携带非工作人员(包括小孩)进入厂区。
习惯性违章 11 酒后上岗
习惯性违章 12 为走捷径,沿垂直或水平的构件上爬行。
习惯性违章 13 图方便,从高处向下跳。
习惯性违章 14
图方便,穿越大车轨道
习惯性违章 15
跨越高处平台
习惯性违章 16 跨越皮带输送机等设备
习惯性违章 83
湿手触摸电气开关和电气设备
习惯性违章 84
移动电气设备时(包括手持电 动工具)不切断电源
习惯性违章 85 电工停、送电前不到现场检查。
习惯性违章 86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不戴绝缘手套。
某集团公司安装钳工朱某在抛光车 间通风过滤室安装过滤网,用手持电钻 在角铁架上钻孔。使用时,电钻没有装 三芯插头,而是把电钻三芯导线中的工 作零线和保护零线扭在一起,与另一根 火线分别插入三孔插座的两个孔内。当 他钻几个孔后,由于位置改变,导线拖 动,工作零线打结后比火线短,首先脱 离插座,致电钻外壳带220V电压,通 过身体、铁架、大地形成回路触电死亡。
习惯性违章 68
起吊时,让重物长时间悬在空中,驾驶人员离开操作室
习惯性违章 69
起吊物件时,作 业人员或非作业人 员在吊物下停留或 行走。
习惯性违章 70
起重工不使用统一的指挥信号或多人指挥。
习惯性违章 71
起重机械超负荷吊运,吊运物体上有悬浮物
习惯性违章 72
用吊车斜着拖吊重物
习惯性违章 73
习惯性违章 37
电焊工暂停作业离开作业场所时,不将电源切断。
习惯性违章 38
生产大车行走前不遵守瞭望、鸣笛、缓慢启动的规定。
习惯性违章 39
电力企业习惯性违章100条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 100 条一、行为违章(60 条)1. 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 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
3. 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 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5. 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 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 约时停、送电。
8. 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 防误闭锁装置钥匙未按规定使用。
10. 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11. 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 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13. 倒闸操作中不按规定检查设备实际位置,不确认设备操作到位情况。
14. 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
15. 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6. 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17.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全体工作班成员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
18.工作许可人未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现场条件,布置完善工作现场安全措施。
19. 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20. 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
21. 工作班成员还在工作或还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22.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和终结手续。
23. 进入工作现场,未正确着装。
24. 检修完毕,在封闭风洞盖板、风洞门、压力钢管、蜗壳、尾水管和压力容器人孔前,未清点人数和工具,未检查确无人员和物件遗留。
25. 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操作)。
26. 不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镜,使用钻床等旋转机具时戴手套等。
(整理)100种典型习惯性违章的表现及纠正.
100种典型习惯性违章的表现及纠正1.工作后不能保持良好的现场面貌【举例】在工作现场随意堆放工器具和用料,每天工作结束前,不进行工器具和物料的清整与摆放,不打扫工作场所即下班。
【纠正方法】应向班组职工讲清楚:良好的作业环境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条件,工作现场的工器具和物料摆放无序,地面不整洁,不仅会给正常工作造成不便,而且还可能伤害作业人员。
应依据安全规程要求,督促并教育职工养成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文明施工的良好习惯。
2.随压在接机或经改物结构上打孔【举例】有的作业人员为图方便,未经生产技术部门批准,随意在楼板或建筑物结构上打孔。
【纠正方法】应讲清楚:楼板或建筑物结构必须保持完整和稳固,才能起到支撑的作用。
随意在楼板或建筑物结构上打孔既不美观,又会妨碍其稳固性。
对不经批准,随意在楼板或建筑物结构上打孔的应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罚。
3.用青光大最重物或起重滑车【举例】需要悬吊重物或起重滑车时,有的作业人员留省事,竟用已安装好的管道进行悬吊。
【纠正方法】应讲清楚:重物或起重滑车享有一定的质量,悬吊在管道上,会造成管道塌陷或折裂,损物伤人。
因此,①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悬吊重物或起重滑车;②加强现场监督,发现利用管道悬吊重物或起重滑车的行为时坚决制止。
4.在是要加盖盖板之处,不加盖盖板【举例】有的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在厂房内外,工作场所预留的井、坑、孔、洞或沟道上不加盖盖板,对危险视而不见,习以为常。
【纠正方法】应讲清楚:生产厂房内外,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必须覆以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盖板。
违反这条规定,在井、坑、孔、洞或沟道上不加盖盖板,就会发生人员坠落伤害事故。
应准备坚固适用的盖板并对现场经常进行检查,发现有遗漏之处及时补盖。
5.在通道口随意放置物料[举例]经常在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存放容易使人绊倒的物料。
[纠正方法]应讲清楚: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是人员行走和物料转运的必经之地。
如果在这些地方放置物料,必然会阻碍通行,给工作带来不便。
安全生产违章行为
安全生产违章行为一、一般违章行为(65条)1、未对从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上岗资格测试;2、交接班漏交各类隐患;3、进入工作现场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4、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5、在工作岗位上打闹、嬉戏;6、操作人员误操作;7、在生产区域内吸烟;8、戴手套擦拭运转设备;9、用手代替工具进行操作或作业;10、非岗位操作人员冒险进入危险场所;11、酒后上岗;12、骑摩托车不戴头盔;13、工器具有缺陷仍然使用;14、用水冲洗带电设备;15、无证驾驶工程车或操作特种设备;16、攀、坐不安全位置(平台护栏、机动车挡板、吊车钓钩、带电设备)或运转带电设备上行走、站立;17、拆卸酸、碱管线,法兰、仪表设施站位不当;18、高处乱扔工具或物件下方无人监护;19、爬梯子登高,梯子无人扶或未固定牢靠;20、使用砂轮机、切割机、磨光机、气割、电钻不戴防护眼镜;21、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不穿戴防护用品;22、随意拆除、停运安全设施、安全装置;23、非电气人员私自拆接电源;24、电源线裸漏仍然使用;25、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器具未安装漏电保护器;26、电动工具等不用时未切断电源;27、各类潜水泵无固定电源;28、外协外包作业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29、未按规定开展各类安全活动(演练、班组活动等);30、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不按规定进行检查确认31、安全检查不按规定进行;32、作业票证未按规定级别或程序办理;33、动火作业没有灭火器具或相应的灭火措施;34、动火证扩大范围或超时使用;35、动火作业结束后现场留有火种;36、动火中周围易燃物未彻底清理干净;37、使用中的气瓶安全附件不全或压力表失灵照常使用;38、焊机线与氧气、乙炔气肠缠绕;39、环保设施不备用或私自停运;40、违规排放烟尘、污水、危化品等污染物;41、危化品运输、储存、使用未按规定执行;42、机动车辆行驶中驾驶室外搭乘人员或人货混装;43、厂区内机动车辆超速行驶;44、作业前作业负责人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交底;45、违反安全规定进行安全管理;46、现场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小于7米;47、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场所无相关警示、警告标志;48、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场所未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49、未采取安全措施擅自检修带压及危害介质管道、设备;50、跨越安全围栏或穿越安全警戒线;业;51、擅自改动DCS系统参数;52、氧气瓶、乙炔瓶同室混放;53、劳保用品过期失效仍然使用;54、非操作人员擅自开关阀门或动用设备;55、作业票证安全措施不完善,不能保证人员或设备安全;56、受限空间作业未使用安全照明;57、投入运行的设备无检修或运行规程;58、电气作业或巡检走错带电间隔;59、在高压或低压架空线路上作业,未挂接地线;60、从事停送电操作或带电检查回路时,不佩戴防弧面具;61、从事断电作业时未验电,未挂标示牌;62、电气、仪表异地作业未经工艺车间同意;63、对高压设备倒闸操作时,未填写或未执行操作票;64、作业不验电或验电不使用验电设备;65、巡检或作业逾越安全间距,接近高压带电体;二、习惯性违章行为(25条)1、不按规定的内容进行巡检;2、独自从事检维修作业;3、票证审批人未到作业现场签发作业票证;4、作业中制定的安全措施未落实、票证不全或条件不具备就作5、作业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6、在吊装物体下行走或站立;7、检查出的隐患不按时整改;8、危险作业无作业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进行作业;9、吊装作业无专人指挥,旁人随意指挥;10、检修设备不断电或不挂警示牌;11、外协作业未进行现场安全教育或未委派监护人;12、恶劣天气从事登高、吊装作业;13、危险作业未经许可或未按规定进行工作危害分析;14、进罐作业未通风置换合格或无抢救后备措施;15、睡岗;16、八小时以外从事检维修作业未经调度许可;17、进入配电室或从事电气作业不穿绝缘鞋;18、给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电源接送电;19、密集的配电设施进行单一作业未采取安全间隔;20、随意停用无负荷的备用电源;21、电气倒闸操作未核对设备双重编号;22、电气倒闸操作不进行复诵;23、发生电气火灾,未断电使用常规灭火器灭火;24、跨越设备的运转部位;25、私自改变工艺设计。
35kV常规变电站习惯性违章100条
习惯性违章100条1. 操作人不等监护人发令就先操作。
2. 电气操作只戴一只手套。
3. 操作票执行完一起打钩。
4. 操作前不进行模拟预演。
5. 操作不拿操作票,凭印象操作。
6. 随意改变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
7. 上杆作业不系按全带。
8. 虽系了安全带,但将安全带挂在不牢固的物件上。
9. 进入施工现场或设备区不戴安全帽或不能正解佩戴安全帽。
10. 工作期间不按规定穿工作服。
11. 移开或越过遮栏工作。
12. 雷雨天气不穿绝缘鞋巡视室外高压设备。
13. 倒闸操作精力不集中。
14. 对投运的闭锁装置随意退出或解锁。
15. 用缠绕的方法装设接地线。
16. 随便引接临时电源。
17. 高压试验加压过程中,精力不集中,与他人闲谈。
18. 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班成员还未能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就参加工作。
19. 监护人暂离作业现场,未指定临时监护人接替。
20. 监护人工作马大哈,不能认真监护。
21. 从事高压检修及高压试验工作,不站在绝缘垫上。
22. 开工前不宣读工作票。
23. 开关柜配电箱检查操作完后,不随手关门。
24. 下雨天不用带有防雨罩的绝缘杆操作电气设备。
25. 高、低压停电工作,挂接地线前不验电。
26. 将接地线背在肩上上杆塔。
27. 挂接地线时,接地线与人体接触。
28. 民工进入施工场地不戴安全帽。
29. 更换高压可熔保险器不戴防护眼镜。
30. 装拆接地线不戴绝缘手套。
31. 停电后,对停电设备不挂标示牌。
32. 工作票填写存在严重错误。
33. 工作期间饮酒或酒后从事电力生产工作。
34. 使用超过试验周期的安全工器具。
35. 指挥未经培训的临时工从事电业生产工作。
36. 全部工作结束后,将物件遗留在设备上。
37. 工作人员未全部下杆就拆除接地线。
38. 工作负责人已在办理工作终结手续,但工作班成员还未撤离工作现场。
39. 检修人员操作运行设备。
40. 操作不进行复查。
41. 在变电站上构架爬梯时不注意逐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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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生产习惯性违章 100 条
一、违章界定
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二、违章分类违章分为行为违章、装置违章和管理违章三类。
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装置违章是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
管理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行为。
三、典型违章(100 条)
(一)行为违章(60 条)
1.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
3.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
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5.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约时停、送电。
8.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防误闭锁装置未按规定使用。
10.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11.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13.倒闸操作中不按规定检查设备实际位置,不确认设备操作到位情况。
14.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
15.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6.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17.开关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全体工作班成员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
18.工作许可人未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现场条件,布置完善工作现场安全措施。
19.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20.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
21.工作班成员还在工作或还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22.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和终结手续。
23.进入工作现场,未正确着装。
24.检修完毕,在封闭风洞盖板、风洞门、压力钢管、蜗壳、尾水管和压力容器人孔前,未清点人数和工具,未检查确无人员和物件遗留。
25.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操作)。
26.不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睛,使用钻床等旋转机具时不戴手套等。
27.巡视或检修作业,工作人员或机具与带电体不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28.在开关机构上进行检修、解体等工作,未拉开相关动力电源。
29.将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将手深入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遮拦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他工作。
30.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
31.在带电设备附近使用金属梯子进行作业;在户外变电站和高压室内不按规定使用和搬运梯子、管子等长物。
32 进行高压试验时不装设遮拦或围栏,加压过程不进行监护和呼唱,变更接线或试验结束时未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放电、短路接地。
33.在电容器上检修时,未将电容器放电并接地或电缆试验结束,未对被试电缆进行充分放电。
34.继电保护进行开关传动试验未通知运行人员、现场检修人员。
35.在继电屏上作业时,运行设备与检修设备无明显标志隔开,或在保护盘上或附近进行振动较大的工作时,未采取防掉闸的安全措施。
36.跨越运转中输煤机、卷扬机牵引用的钢丝绳。
37.吊车起吊前未鸣笛示警或起重工作无专人指挥。
38.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吊装作业,安全距离不够且未采取有效措施。
39.在起吊或牵引过程中,受力钢丝绳周围、上下方、内
角侧和起吊物下面,有人逗留和通过。
吊运重物时从人头顶通过或吊臂下站人。
40.龙门吊、塔吊拆卸(安装)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
41.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倚坐或跨越栏杆。
42.高处作业不按规定搭设或使用脚手架。
43.擅自拆除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因工作需要拆除附属设施时不设明显标志并及时恢复。
44.进入蜗壳和尾水管未设防坠器和专人监护。
45.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等起吊物件。
46.高处作业人员随手上下抛掷器具、材料。
47.在行人道口或人口密集区从事高处作业,工作地点的下面不设围栏、未设专人看守或其他安全措施,。
48.在梯子上作业,无人扶梯子或梯子架设在不稳定的支持物上,或梯子无防滑措施。
49.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人员进行带电作业。
50.登杆前不核对线路名称、杆号、色标。
51.上下杆塔作业不使用防坠落装置。
52.组立杆塔、撤杆、撤线或紧线前未按规定使用防倒杆装置等防倒杆塔措施或采取突然剪断导线、地线、拉线等方法撤杆撤线。
53.动火作业不按规定办理或执行动火工作票。
54.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或非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55.未履行有关手续即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及管道施焊。
56.在易燃物品及重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
57.易燃、易爆物品或各种气瓶不按规定储运、存放、使用。
58.水上作业不佩戴救生措施。
59.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客货混装、不系或不正确系安全带,兼职驾驶员未持双证(驾驶证、兼驾证)驾驶公车。
60.值班期间脱岗。
(二)装置违章(18 条)
61.高低压线路对地、对建筑物等安全距离不够。
62.高压配电装置带电部分对地距离不能满足规程规定且未采取措施。
63.待用间隔未纳入调度管辖范围。
64.电力设备拆除后,仍留有带电部分未处理。
65.变电站无安防措施。
66.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内的防火设施不全或不符合规定要求。
67.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夜间无警告红灯。
68.电气设备无安全警示标志或未根据有关规程规定设置“硬隔离”等固定遮(围)栏。
69.开关设备无双重名称。
70.线路杆塔无线路名称和杆号,或名称和杆号不唯一、不正确、不清晰。
71.线路接地电阻不合格或架空地线未对地导通。
72.平行或同杆架设多回路线路无色标。
73.在绝缘配电线路上未按规定设置验电接地环。
74.防误闭锁装置不全或不具备“五防”功能。
75.机械设备转动部分无防护罩。
76.电气设备外壳无接地。
77.临时电源无漏电保护器。
78.起重机械,如绞磨、汽车吊、卷扬机等无制动和逆止装置,或制动装置失灵、不灵敏。
(三)管理违章(22 条)
79.安全第一责任人不按规定主管安全监督机构。
80.安全第一责任人不按规定主持召开安全分析会。
81.未明确和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82.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监督机构和配置安全员。
83.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计划、资金。
84.未按规定配置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
85.设备变更后相应的规程、制度、资料未及时更新。
86.现场规程没有每年进行一次复查、修订,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
87.新入厂的生产人员,未组织三级安全教育或员工未按规定组织《安规》考试。
88.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未经过规定的专业培训。
89.没有每年公布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有权单独巡视高压设备人员名单。
90.对事故未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91.对违章不制止、不考核。
92.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制定整改计划或未落实整改治理措施。
93.设计、采购、施工、验收未执行有关规定,造成设备装置性缺陷。
94.未按要求进行现场勘察或勘察不认真、无勘察记录。
95.不执行停电检修平衡会制度、不落实电网运行方式安排和调度计划。
96.违章指挥或干预值班调度、运行人员操作。
97.安排或默许无票作业、无票操作。
98.大型操作、大型施工、重大险情抢修作业期间管理人员未到岗到位。
99.对承包方未进行资质审查或违规进行工程发包。
100.承发包工程未依法签订安全协议,未明确双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