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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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有限公司

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2017年4月

第一部分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公司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劳动法》及国家和深圳市有关政策、法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要建立规范的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运作体系,以科学的方法、规范的制度推进公司业务的发展。

第三条公司人事工作直接关系着公司的兴衰,有关人员必须树立高度责任感,严格执行人事纪律,杜绝任何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的行为。

第四条公司人事制度总原则是:择优录用,人尽其才,合理流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第五条公司重大人事问题须听取高层经理会议意见。

第六条公司管理部为公司人事工作的执行、考评和协调机构。

第二章招聘录用制度

第一条人员编制确定

每年十二月,管理部根据公司下一年业务目标制定各部门下一年度编制草案并征求各部门意见,经公司高层经理会议讨论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二条招聘规划制定

管理部根据业务计划、编制、各部门岗位空缺情况,制定下一年度招聘计划,征求各部门意见后,经公司高层经理会议讨论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三条招聘需求确定

各部门岗位空缺或因员工离职、调动、提升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由部门经理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填写《人员需求表》,经部门副总、人事主管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四条招聘的组织与实施

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公司所有人员招聘活动的组织与实施,相关部门根据招聘活动需求配合管理部参与招聘活动。

第五条招聘程序

1、管理部根据各部门《人员需求表》及待聘岗位的《工作职位说明书》制定招聘要求说明。

2、管理部通过招聘渠道实施招聘,招聘分为内部招聘及外部招聘。办事处人员招聘需通过办事处本地招聘渠道招聘的,由地区经理提出招聘方式及相关费用预算与管理部门协商、总经理审批后实施招聘,招聘费用走正常报销流程。

3、管理部进行简历收集整理,组织初试,一般每一岗位的面试人员数应至少是待招人员数的三倍。

4、初试合格人员由待聘岗位直接上级进行第二轮面试。其中工程师、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招聘除部门经理面试外,还须经总经理面试。

5、最终面试合格后,由管理部门发放《录取通知书》。

6、入职30天内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四年。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由管理部存档,另一份由员工自己保存。

(1)根据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我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

(2)员工、公司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劳动合同,并履行合同。

(3)劳动合同的续签和中止。管理部在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通知部门负责人及个人,未及时回复者,公司默认为续签,管理部办理续签手续。

第六条录用人员应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各类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一份(交验原件)。

2、深圳市中国银行借记卡。

3、前一家任职公司的离职证明原件。

4、1寸彩色免冠相片1张。

5、社保卡(如无,提供社保回执)。

6、住房公积金卡(如无,公司将为其办理)。

7、体检合格证明(有效期须在三个月内)。

当以下个人资料发生变更时,员工应及时向公司管理部提供更新资料,以确保与自身

相关利益:

1、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家庭住址及联系方法等;

2、婚姻状况;

3、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4、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的信息;

第七条接受入职教育培训

新进员工接受入职教育培训包括公司背景、公司文化、公司政策,员工要求、产品知识、行业知识等。

第八条员工试用

1、销售部员工试用期正常情况为3个月,试用期内没有出单可再享有3个月的缓冲期,其他部门员工试用期均为3个月。

2、在试用期间,公司原则上不办理试用人员的人事关系调动,试用人员只享受公司确定的试用工资及部分福利待遇。

3、试用期结束前一周,由管理部发出《转正申请表》,并由管理部组织转正述职会,根据其试用期的表现和考核,由管理部进行转正或辞退处理:

(1)转正

员工述职完后,管理部汇总各部门负责人对该员工评价,上报给公司及部门负责人,讨论决议后,确定该员工调整后的工资,批复完毕转存入个人档案,管理部通知该员工通过试用期后的调整结果。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计入连续工龄。

(2)劝退/辞职

试用期内员工或公司任何一方认为不适合此岗位的,必须提前3天提出终止试用期,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或者《辞退通知书》书面通知对方。未提前通知或未做好交接工作而离职的,扣除本人相应天数的工资。

4、试用期间,工作表现突出和对公司有突出贡献者,经总经理批准可以提前转正;试用期间,表现较差或有重大失误的,主管上级提出辞退意见,报人事行政主管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辞退。

5、有突出才干,长期工作经验以及综合素质强的应聘人员,经考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可免于试用,直接聘为公司正式员工。

第九条职位异动

公司主张内部培养、内部任用的原则,员工工作满一年后,在其他职位出现空缺

的前提下,有调岗意向的员工确保完全胜任本职工作且工作表现得到部门负责人/管理部负责人的认可,评估个人能力完全符合新的职位要求,需书面向本部门负责人/管理部负责人递交申请,流程如下:

1、管理部领取《竞聘申请表》,填写完整后提交至管理部,管理部组织述职会议,述职完成后管理部汇总情况,公司评估批复后,交由管理部公布及备案。

2、按照新职位的要求安排与新部门负责人进行面谈。

3、面谈通过后,管理部负责人与新部门负责人、总经理重新商定新工资,并出具书面通知书给员工本人签字并备份存入个人档案。

第十条临时用工

公司根据需要聘用临时性工作人员,由用人部门提出《人员需求申请》,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人事行政主管审批,临时性工作人员工资支出按相关费用管理规定审批。

第三章工作考勤制度

第一条定义

考勤是公司人事管理基础工作,员工出勤情况是考核员工的重要依据之一,考勤制度是规范公司员工出勤状况的一系列规定,各部门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第二条考勤时间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实行8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五天,即自每周星期一

至星期五。

工作时间:上午8:30至下午18:00分。

午餐时间:中午12:00—13:30。

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办公室人员每天打卡两次(即上午上班,下午下班),车间员工每天打卡四次,(即上午上班、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如有漏打卡,当月最多可补签卡两次,超过三次(含第三次)按每次100元进行处罚。因公外出无法打卡者,须在前台处填写《外出登记表》,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登记或打卡的,可以在24小时内补登记或填写《出勤解释单》补签卡,则不计入签卡次数,否则一律按处罚标准处理。

第三条出差

外派、出差、因公外出必须在前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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