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_王阳明格物致知思想之比较_兼论阳明学与朱子学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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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L anzhou U niv .(Social Sciences )1998,26(1):84~90 V o l

.26 N o .1 1998P 84-90 朱熹、王阳明格物致知思想之比较

Ξ——兼论阳明学与朱子学的关系

陈声柏

(兰州大学哲学与社会学系硕士研究生,兰州 730000)内容摘要 对“为学之方”的重视是宋明理学的一贯传统。朱熹和王阳明关于这一点的思考

集中体现在他们各自的“格物致知”思想里。本文旨在通过王阳明与朱熹“格物致知”思想的比

较,以期置其于王阳明思想形成的历史进程中说明阳明学与朱子学的关系。

关键词 格物致知 心 理 即物 致良知

中图法分类号 B 24417,24812

“格物致知”语出《大学》,《大学》本是《小戴礼记》中的第42篇,它的基本内容为“三纲领”、“八条目”,《大学》在儒家经典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同样,“格物致知”思想在朱子学和阳明学中也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格物致知”作为一种修养功夫,是为学之始,是至圣人之下手处。孝宗即位,语求直言,朱子上封事说:“帝王之学,必先格物致知,以极

夫事物之变,使义理所存,丝悉毕照,则自然意诚心正,而可以应天下之务。”①王阳明也说:

“防于未萌之先,而克于方明之际,此正《中庸》‘或慎恐惧’、《大学》‘致知格物’之功,舍

此之外,无别功矣。”②可见,在对格物致知修养方法的重视上,朱王是完全一致的。

但是,关于格物致知在《大学》中的地位以及对其思想的理解上,朱王又存在重大差异。朱子认为,《大学》全文没有出现对格物致知的解释是“阙文”造成的,解释诚意的传文没有出现在八条目中应有的位置上,是由“错简”造成的。于是朱子在《大学章句》中一方面作了一个“格物致知传”来弥补所谓阙文造成的不连贯,一方面把传文中诚意的解释移到正心之前。王阳明则一反朱子的作法,认为既无阙文,也无错简,悉从旧本,以此来摆脱朱子的补传及其对格物致知的解释,以便把格物致知纳入心学体系的解释。

对于朱王“格物致知”思想的分析,我以为,与其习惯于从“格”、“致”两动词入手,还不如从“物”、“知”两名词开始。在我看来,对认识对象的理解状况将决定我们如何去认识,Ξ收稿日期:1997205212.

用中国传统思想的话说,是对什么做工夫将决定我们如何去做工夫。所以,在《大学》中,“物”得“格”、“知”得“致”、“意”得“诚”、“心”得“正”、“身”得“修”。

11朱子的格物致知思想

(1)格物。朱子说“物”,是指事物。他说,“物,犹事也”。③是指天下万事万物,即“凡天地之间,眼前所接之事,皆是物。”④既包括一草一木的物,又包括忠、孝、信等伦理纲常的事。朱子强调后者说:“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皆人所不能无者,但学者须要常格得尽。事父母,则当尽其孝。处兄弟,则当尽其友,如此之类。”⑤朱子的“物”是与“理”相对的。他说:“理无形而难知,物有迹而易睹”。⑥正是这种包罗万象的“物”使得朱子训“格”为“至”或“尽”,就是即物而尽其极之义。他说:“格,至也”。⑦又说:“格物者,格,尽也。须易穷尽事物之理,若是穷得三两分,便未是格物,须是穷尽到得十分,方是格物。”⑧总起来看,“格物”就是即物、穷理、至极之义。格物的核心(目的)是穷理,格物的方法是即物,格物的要求是至极。穷理的“理”是指物之理,与物的涵义相对应,朱子的“理”分为“分理”和“性理”。分理指具体事物的规律、本质;性理指事物内部所禀得的天理,即仁义礼智之性。⑨朱子格物的目的就是这个“性理”,即所谓的“穷天理,明人伦,讲圣言,通世故”βκ等道德伦理内容。即物是假物求理的格物方法,具体言之,有读书、处事、接物几种途径。朱子说:“如读书而求其义,处事而求其当,接物存心察其是非邪正,皆是也。”βλ至极是要达到“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βµ。那么,穷理为什么要从即物开始呢?朱子答说:“事事物物,皆有其理,事物可见,而其理难知,即事即物,便要几得此理。《大学》不曰穷理,而谓之格物,只是使人就实处究竟。”βν因为物是可见的“人伦日用”,穷理须从实处开始,所以,格物须从即物开始。

(2)致知。朱子言“知”是知识的意思,他说,“知,犹识也”。βο是指包括知识的知和道德的识两部分。与“物”一般,“知”也是一个涵义广泛的概念,在朱子的思想里,更注重知识的道德内涵,他称之为“吾之知识”。这一点被后来的王阳明具体发挥为“良知”。“致,推极也”。βπ这个推极即是“推出去”之义。既然是推出去,就得从某处推至另一处了。这就是由外物之理推至吾心之理,由积累“万殊”贯通为“理一”。致知,就是“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βθ

总之,朱子的格物致知思想在概念上(特别是《大学》中)容易被看成是两种不同次第的工夫,而在践履力行中,格物与致知“只是一本,无两样功夫也”。βρ格物致知只是从不同的对象和要求而言的,格物是就“外物”而言,致知是就“吾知”而言。朱子说:“致知是自我而言,格物是就物而言”。βσ又说:“格物是物物上穷其理,致知是吾心无所不知。格物是零细说,致知是全体说。”βτ朱子的格物致知思想主要特点是“即物”,这也正是王阳明所不满的。

21王阳明的格物致知思想

(1)格物。王阳明训“物”为事,是“意之所在”。他说:“物者,事也,凡意之所发必有其事,意之所在之事谓之物。”χκ又说:“身之主宰便是心;心之所发便是意;意之本体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如意在于事亲,即事亲便是一物;意在于事君,即事君便是一物,……所以某说无心外之理,无心外之物。”χλ如此便将物的涵义内化于心了。这是将朱子物中重视伦理的部分加以系统完善的结果。既然物是心之物,格起来当然就不是至了,王阳明解为“正”。说:“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之谓也。正其不正者,去恶之谓也。归于正者,

为善之谓也,夫是之谓格。”χµ所以说:“格物,如《孟子》‘大人格君心’之‘格’,是去其心之不正,以全其体之正。但意念所在,即要去其不正以全其正,即无时无处不是存天理,即是穷理。天理即是‘明德’,穷理即是‘明明德’。”χν这便是说,王阳明从他的心外无物、心外无理、心即理的思想前提下,将格物解释为正事、格心。格物便是去恶归善,去人欲存天理,致良知罢了。

(2)致知。王阳明认为“知”是“良知”,这一认识是发挥孟子的“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χο思想而来的。王阳明认为良知是先天内在的道德之心。说:“心自然会知,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不假外求。”χπ王阳明又进一步明确说良知是是非之心。他说:“良知只是一个是非之心,是非只是一个好恶,只好恶就尽了是非,只是非就尽了万事万变。”χθ这表明,王阳明认为良知只是一个先天的道德价值评判标准。致,是至之义。王阳明说:“致者,至也,如云丧致乎哀之致。《易》言‘知至之义’,‘知至’者,知也;‘至之’者,致也。‘致知’云者,非若后儒所谓充广其知识之谓也,致吾心之良知焉耳。”χρ致知就是致良知,就是遵从良知而行,将良知推广到事事物物。他说:“所谓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至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χσ

总之,王阳明的格物致知思想里,格物即是致良知,两者完全是一回事。不仅如此,王阳明还将《大学》的“三纲领”、“八条目”都归为致良知一事。他说:“盖身、心、意、知、物者,是其工夫所用之条理,虽亦各有其所,而其实只是一物。格、致、诚、正、修者,是其条理所用之工夫,虽亦皆有名,而其实只是一事。”χτ这样,王阳明将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解释为一事。在他的理解当中,致良知是最终的求学目的,在《大学》中表述为“明明德”。所以他的“明明德”也就是致良知,亲民就是明明德之功,而齐家、治国、平天下又是亲民之功。在王阳明的心学体系里,“三纲领”“八条目”可谓逻辑严密,环环相扣,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内求心理的致良知体系。正是他所说的“近来信得致良知三字,真圣门正法眼藏。往年尚疑未尽,今自多事以来,只此良知无不具足。”δκ

王阳明与朱子的格物致知思想的差异是显而易见的,朱子说“即物”穷理,王阳明说内求“致良知”,这种显著的差异意味着历史上的一次重大思想转变。就阳明学与朱子学的关系而言,更为重要的问题是:这一转变是何以形成的?这是本文主要要探讨的问题。以下将本着尊重历史的原则,把格物致知这一范畴置于王阳明思想形成的历史进程中进行考察,旨盼解决这一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分析阐明阳明学与朱子学的关系。

“龙场悟道”是王阳明格物思想形成的标志。在这一思想的形成过程中,王阳明经历了3个阶段,即黄宗羲所指出的“学三变”,就是“遍读考亭之书”、“出入于佛老”、“忽悟格物致知之旨”3个时期。

据《年谱》记载,王阳明21岁时“遍求考亭遗书读之”,由此产生两个直接后果,“庭前格竹”的失败和读书穷理的困难。朱子格物思想里的格物途径包括直接地“接物”穷理和间接地从书本上读书穷理。王阳明在读了朱子遗书后,首先进行了“格竹”。据《年谱》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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